重生之小日子_分卷阅读_41

枫林绾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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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吏才想问他在叫谁出来就看到他的领口钻出来一根紫色的藤蔓,俨然就是那天在山上看到的那东西,只不过是小了很多倍而已,他惊讶的是:“它怎么还在?”他之前以为那是山上的精怪,是生活在深山里的,怎么现在跟在林律身边出来了。

    看到顾吏没有用异样的眼神看他心里松了一口气:“唔,就是......”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来的,连忙问:你怎么长到我身上来的。

    在你滚下来的时候,聪明的我就扎根了。

    “就是那天我从崖上滚下来的时候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然后就这样的,在家的时候它没有出来我以为没有了,谁知道它又出来了。”

    “这,它会不会对你有害?”如果是危害小律身体的话要找办法把它弄下来。

    “没事没事,它没什么危害,它听得懂人话的。”他不想剜自己的肉。

    “听得懂人话?真的?”这可稀奇了。

    “真的,不信你可以试试。”拜托你配合一下。哼,傲娇的小声音。

    顾吏真的试了一下:“帮我把那边的书拿过来。”顾吏指了一下窗边台子上的书。

    果不其然,藤蔓逐渐伸长到窗边卷起书本又回来,顾吏刚想伸手接过来,谁知道它将书拍到了顾吏脸上。

    “额,它没有眼睛。”你干嘛呢?

    我看他不爽而已,还有,你才没有眼睛!

    顾吏捡起掉在地上书,没有在意,这东西明显不待见他。没有眼睛怎么知道他指的书在哪:“没有什么危害就好,你千万不要让别人知道这事,我虽不觉得有什么,但是保不齐别人会怎么想。”

    “我知道的,我只告诉你而已。”林律坐了好一会才发现少了什么东西,“白白呢?”他记得走的时候他有把那兔子放到车上的。

    “不清楚,没看见它。”顾吏让他去马车看看是不是钻到那个角落睡着了,他出去打听一下这里有什么好玩。

    刚进城的时候顾吏就发现了街上好多店铺在门外都挂着一盏花灯,什么样式的都有,因为要找住的地方就没有问怎么回事。

    来到楼下听到在吃饭的客人在讨论花灯会还有百花仙子的事,就在近处寻了个位子让小二上了一些小菜,坐在旁边听他们说,看到林律抱着那只懒兔子进来,忙招手让他过来吃点东西,今天赶了一天的路都没吃上什么。

    林律也注意到旁边人说的事,边吃边听。原来这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花灯庆典,那时候大家都会出来赏花灯,逛花市,所谓的花也就是花灯,要不然已经要深秋了哪来那么多的花。林律算算也该到中秋的时候了,想来也是个差不多的节日吧。

    据说那天百花仙子会腾空而来给人们祝福,这个百花仙子是从十年之前开始出现的,隔一年出现一次,她出现之后,当地的作物当年都会生长地很好,后来还有人提出在桐城的一座山腰上建了一座百花庙,但是貌似仙子从来没有在庙里现身过,但是还是会有人去庙里上香参拜。

    林律正听得津津有味呢,就听到紫藤轻哼了一声,林律疑惑地问怎么了。

    那个庙她会去才怪呢。

    怎么?

    你见过有植物往火多的地方窜的?再说了,那就是个老妖婆,什么仙子都是骗人的,真蠢。

    林律刚夹起菜的手一顿:老妖婆?那为什么都说是仙子,总应该有人见过才会传出来的吧。

    她都快四百岁了还不是老妖婆,只是到死都会是那个样子而已,这么大岁数了还总装十六岁少女出去晃悠骗人,不知羞耻。

    你怎么知道?林律怀疑地问道,这藤蔓应该是常年驻扎在山中出不来的吧,怎么会知道那么远的事情。

    哼哼,你也不看看我是谁。

    林律顺口回到:你是谁?只不过紫藤被他这句话噎到了不理他了。旁边的客人吃完饭走了,两人也吃得差不多了,留点肚子吃晚饭。

    顾吏付了账:“走吧,出去看看。”自己将那只懒兔子拎起来自己抱着,捏捏它肚子上的肉,比当初刚抓到的时候不知道胖了多少了。

    一座城不比一座小镇,人流量大,各种商铺小楼也不可尽数,当然稀奇玩意也多,林律看得有些眼花,他也不买,浪费钱。在路上又没啥用处,倒是顾吏挑了小铃铛给怀中的兔子给挂上了,拇指大小了银色铃铛用一条雪白的绳子穿过,挂在白白脖子上,一抖毛就会叮叮叮的响起来。

    林律也想给顾吏买点什么,前几天他去酒楼的时候就给了那段时间赚的一成给他,虽是只有一成利钱,但也够他花好久了。耐心地在街边的摊子上搜寻一些值得送的玩意,忽然看到某样东西,眼睛一亮。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的剧情目测可能要崩。

    第37章三十七章

    顾吏坐在床边,看到还冒着水汽的林律从屏风那边出来了:“过在一个不起眼的小摊上,上面有两块鸳鸯的玉佩,确切的说是只有鸳没有鸯,想来是因为没有成对的不吉祥,所以到摊上买东西的人都只是看看,感叹一下可惜了,但是却没有买的。

    林律拿起那两块玉佩瞧了一会,玉白色的,拿在手里有一种润润的感觉,雕刻手艺也很精湛,连上面的羽毛都可雕出了细细的线条,越看越喜欢。

    “这个是个什么样的价钱?”

    摊主也没有想到真会有人买这个,这两对配饰的另一半有一个是被摔碎了,另一个则丢了,摆出来也没抱多大希望能卖出去,这下有人问了,当然高兴,但是一看这个面生的小伙像是个不懂的就起了不好的心思。

    “一块六两,要是两块都要了就算你十两。你看这做工和材质,虽然比不上那些大铺子卖的,但是在这街上的摊子里是最好了的,买了也不亏,怎么样,小哥你要买吗?”

    林律听到这个价格就觉得有些肉痛,掌柜预支了他三十两,这一下就要去十两有点不舍得,但是看看手里这东西又实在是喜欢,刚想掏钱,顾吏就从旁边摊子过来了,听到说要十两就狐疑地看那笑容满面的摊主。

    “这玉佩已经不成对了,你卖这个价是不是不合理?”顾吏不善地看着他,成对的小东西被丢失一半本就不吉利也就同时不值钱,何况是这种作为爱情象征的玩意。

    摊主也不回答成对不成对的问题,就拼命地说这配饰做工如何如何精妙,材质如何如何好,就是不愿意压下价来。

    “不管你这怎么好,不成对的就不该卖这价,我们还不如去其他摊主那里买。”说完就直接拉着林律就想走了。

    那个摊主连忙拉住林律,要是这个不买,接下来就更不会人买了:“诶诶诶,别走啊,这价格还是有得商量的嘛。我看这位小哥很喜欢这配饰,就八两卖给你们吧。”摊主拉住林律的袖子不放手,生怕一放手人就跑了。

    顾吏听到这个价格就直看着摊主也不说话,拉着林律就要走。林律眼观鼻,鼻观心的不说话。

    摊主看着他们一点亏都不吃,没办法了,这年头,钱不好赚啊,放开拉着人家袖子的手坐回自己的小凳子上:“五两拿走吧,这是成本价了,再低没有了,你们去别家吧。”

    林律连忙付了钱把东西收好,生怕他反悔似的。

    走在大街上,顾吏问他买这干嘛,林律也不回答他,只说回去再告诉他。

    两人在街上晃到灯火初上的时候,在夜摊上吃了东西就回了,下午也吃了东西两人都没怎么饿。回到房间的时候林律兴冲冲地把今天买的玉佩给拿出来,将其中一块塞给顾吏:“送给你的。”另一块自己收好。

    顾吏哭笑不得:“所以你今天在那磨磨蹭蹭不走就是为了买这个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