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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欢却没有一点感激之情,不过礼貌性的笑容还是一直挂在脸上的,就是显得疏远冷淡了些。
众人都是笑眯眯地和清欢打招呼,甚至有些讨好的意味,摸不清清欢的身份,说是亲戚却从未听说这号人物,有人看清欢长得异常的标致美貌,心里不禁有了别的想法——这该不会是楼少总的小情人吧?只是看他身上的服饰竟然还是个高中生,以前是听说过楼少总爱玩,可是这么玩倒还是第一次……不过那也最多在心里想想,面上一丝也不会表露出来,人家楼少总介绍是贵客,那就是贵客。
有人来给清欢敬酒,站在一旁的楼兆倒是伸手过来替他挡了,笑盈盈道:“小孩子不能喝酒。”一边对穿梭在宴会中的侍应生说让倒一杯果汁过来。
清欢暗自翻白眼——小朋友……小孩子……拜托,我的年纪都足够做你爷爷了好不好?
如果被楼兆知道清欢的心理肯定会吐血。
“要吃什么就去拿,那边角落的沙发安静些,你可以在那边休息。”虽然一开始是有意试验清欢,不过看着少年柔顺地站在一旁的模样,楼兆还是展现了自己体贴温柔的一面。
“嗯。”清欢也领他的情——自己去那自助餐区域挑挑拣拣,拿了一堆的甜点,一旁身材曼妙的美女原本是在挣扎着拿哪个低热量的甜点看见他的“豪放”举动,又打量了少年清瘦的身形和秀致的五官,却是说不出的羡慕嫉妒恨——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就是自己吃一小块甜点,回去以后还得锻炼个把小时来消减脂肪呢……
清欢转身看见一个陌生的女人盯着自己盘子里的甜点看,以为她要吃哪一个,好心地问:“你想要哪一个吗?”
美女摇头,“吃太多了会发胖。”
清欢看了看她,才说:“你太瘦了,女孩子还是要胖一些好看。”清欢一直觉得现在的审美观有些扭曲了,瘦得和纸片人一样有什么好的,圆润一些看起来也健康,要知道以前那段时间想要吃得胖一些都难呢,如今有这条件了,却是拼命地节食……真是匪夷所思。
美女微微一笑,复又有些哀怨——如果所有的男人都这么想该有多好啊,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真是作死……
清欢当然不知道她的心理,自己端着一盘子的甜点窝在了角落里吃——大酒店就是大酒店,甜点做得都比外面好吃几倍……当然,古月华做的甜点也是一绝。清欢原来对甜点是没有什么嗜好的,不过从三十年前去了英国一趟就养成了吃甜点的习惯,那时下午茶配的英式甜点花样百出,很是引人垂涎。
门口一片骚动声,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人物来了。清欢倒是不感兴趣,一边吃着甜品一边从书包里拿出物理练习册,很是淡定地在宴会的一隅做起了作业……
“克拉伦斯先生是今天的神秘贵客,他是虹威在英女皇的领土上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大家来欢迎他的到来。”楼兆话音刚落,早就听说过克拉伦斯家族盛名的宾客们都纷纷鼓起掌来,和方才面对清欢的反应完全不同。
清欢在角落里也能听到楼兆的介绍,嘴里念着:“克拉伦斯……”
“LadiesandGentlmen,goodevening。”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开口就是最完美的贵族英语腔。
清欢捏了捏自己的耳垂,觉得这个声音……
“大家晚上好,很高兴今天来到这里,谢谢MR.楼的邀请,希望今晚大家过得愉快。”没想到接下来就是中文了,虽然音调还是有些古怪,可是已经很流利了。
清欢站起身来,往那人群中央看过去。楼兆的身高很有优势,可以很容易看到他,而站在他身边的是身高比他还要稍稍高一些的男人,他头上还戴着一顶经典的黑色英国绅士帽,只是那帽身上纹着的金色蔷薇纹章太具有标志性了……
“King?”
清欢的声音很轻,最多是喃喃自语,可是那站在他二十米外被人声给围绕着的英国男人却似乎听到了,他转过头来准确无误地找到了发声的清欢,然后眼睛一亮,带着喜出望外从那人群中穿过,坚定地往清欢这边走来,所有人包括宴会的主人楼兆都有些莫名其妙,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位大洋彼岸到来的贵客走到了金色大厅的角落,把那个穿着校服的秀致少年给一把抱了起来,用字正腔圆准确无比的中文喊了出来:“欢!”
清欢直到被他抱在怀里才相信这是真的——一别三十年,没想到再次遇到是这种意料不到的情况……
那边议论纷纷的声音更响了——这个少年到底是什么身份啊,楼少总的“贵客”,又和这一位英国来的贵客那么亲密……
楼兆自己都郁闷呢——他可什么都不知道。
清欢见King抱着自己不放,还被那么多人盯着,再厚脸皮也有些尴尬了,拍了拍他的背:“哎,King,抱得够久了,可以了啊。”
King抬起头来,英俊深邃的五官近看也是无可挑剔,他嘴角勾起一抹邪气的笑容:“欢,Ifinallyfoundyou。”
第24章日记本
King住的是五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这个酒店也是虹威的产业。
清欢进门的时候看了一圈,点头:“挺不错的。”
“他,”King指的是楼兆:“要我住他家里,我拒绝了。”
“哦,”清欢表示理解:“你确实不适合住到人家家里去,万一吓到人家家人怎么办?”
King抓住清欢的手:“那欢,我住你家好不好?”
“不好,”清欢拒绝得很快:“我不习惯和人家住在一起。”
“可是你以前住在我家……”King马上反驳——中文虽然没有清欢的英文好,可是这些基本的意思表达出来完全没有问题。
“那是因为我在那里没有别的选择。”比起住在酒店里和一堆人接触当然那还是住在King的“家里”好。
King皱着眉一脸受伤。
清欢轻咳一声:“这个以后再说,反正我现在还没准备好接受人同住。”
清欢转过身去倒水,冷不防King从身后突然扑到他身上,清欢的手一抖,那骨瓷茶壶掉在了地上,摔成了碎片。
清欢忙蹲下身去捡碎片,一边嘟囔着:“这是酒店的东西,不知道要赔多少呢……”
King也跟着他蹲下去,却没有动手去捡碎片,而是盯着清欢素白的手在那动作,在看到碎片划破清欢的手指时,一把抓住他的手,然后把受伤的手指含进嘴里——
清欢暗暗翻了个白眼——他就知道会这样……
一直到清欢的手指伤口愈合了,King才拿出他的手指,一边舔了舔嘴唇说:“果然还是欢你的鲜血最美味。”
对于手指上沾着的透明津液清欢嫌弃地拿纸巾擦了才说:“真是自虐狂,明明每次喝了我的血都会腹痛,还是不放弃。”
“可是真的太美味了,光是想象就觉得受不了。”King深邃蓝色的双眸带着某种诱惑的东西。
“你看,我就更不能和你住一起了,”清欢幽幽道:“万一你把我的血吸干我变成人干怎么办?”
“我会克制的。”King的眼神无比真诚。
清欢的嘴角抽了抽,继续收拾地上的碎片,扔进了垃圾桶,而King就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清欢转个身,两人又贴在了一起,清欢仰头看着近在咫尺的King,把他推开一些——
“太近了。”
King却抓住他的手,另一只手揽住他的腰:“欢,sleepwithme,我会让你舒服的。”他的声音性感低沉,有极大的诱惑力。
“No。”清欢再次拒绝,抽回手,把人给推开了:“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打算,你还是找别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