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第三十三章

瑞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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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耀良在叶君书家待了整整两天后, 才带着叶君书窝在书房里绞尽脑汁呕心沥血才写出来的手稿, 心满意足地离去。

    叶君书虚脱地想,这年头, 赚个钱多不容易, 特别佩服那些写了几十万上百万字的作者。

    他熬了整整两天两夜, 勉强挤出三四万字。不过总算给了师兄一个交代, 至于后面出来的故事会是什么样,叶君书表示拭目以待。

    解决了一件事,叶君书轻松多了。

    虽然还在发愁工作的事,不过这两年他存的款还足够花销一段时间,他只能多跑跑山里找些药材打个猎, 其他的走一步算一步。

    不过田地该先买下来。

    今天运气不错,打了两只野兔,叶君书留了只小的自己家吃, 另一只被他在天色刚暗下来的时候,提着去了荣伯的家。

    荣伯的家和他家一样,都是青砖黛瓦的农家大院, 两进两出,不过荣伯三代同堂, 比他家热闹多了。

    估计是考虑到夜里可能有村里人来找,荣伯家的门还是虚掩的。

    叶君书刚敲门就把门推动了, 他干脆直接喊道:“荣伯,在家吗?”

    “谁?”下一刻,就有个轻柔的声音在问, 然后就听到脚步声走近。

    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哥儿,叶君书笑着打招呼,“哥么。”此人正是荣伯的大儿夫郎。

    “是子舟啊。”哥么让开身子,“快快进来。”

    叶君书踏步进来,问道:“荣伯在家吗?”

    “在呢。”他领着叶君书进了里屋,扬声道:“阿父,子舟来找您了。”

    然后对叶君书道,“你进去吧,哥么先去做事了。”他是刚好经过院子才听到声音去开的门,还得去厨房帮阿姆搭把手。

    “好,谢谢哥么。”

    叶君书走进去,荣伯一家几口都在里屋。

    他率先一一打招呼道:“荣伯,文哥,羽哥儿……”

    羽哥儿也唤声:“子舟哥。”

    “舟叔。”小卿青也不认生的喊人。

    羽哥儿知叶君书来找阿父是有事要谈,便带着侄子下去了。

    叶君书将手里半死不活的大野兔递给叶君文,“文哥,这是我今日打的兔子,给卿青尝个鲜。”

    “这……”叶君文犹豫,看向他阿父。

    荣伯开口道:“来都来了,还带什么野物,太见外了。”

    叶君书笑道:“正是不见外才想孝顺一下荣伯您啊,这些年来您帮助我们兄弟良多,是应该的。”

    叶君书说着,将兔子塞进叶君文手里,然后对荣伯道:“更何况,我今儿来,可是有事麻烦荣伯您,您若不收,我可不好开口了。”

    荣伯便点头道,“那行,荣伯这次便收下了。”村里人托他办事多少会送点东西,不太贵重的他都意思意思收下,改天他家夫郎会回送差不多的东西回去。

    叶君文便笑着拍拍叶君书的肩膀,提着兔子去厨房,准备让他阿姆处理下。

    荣伯让叶君书坐下,问道:“说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是这样的,您也知道,我家里的地几年前都卖完了,这次小子想买几亩地,荣伯您看有没有出让的地?”

    “是该买点地。”荣伯点点头,手里有地,心里才踏实,舟小子家孩子日渐长大,有地也好过些。

    于是他问道:“你想买多少?”

    “小子是想着,就种足够我们兄弟目前嚼用的地就好,太多我们也顾不过来,三五亩即可。”现今农作物的产量自然没现代的好,叶君书估算着,除去交税的部分,几亩地一年两季的产出,够他们兄弟一年了,说不定还能有点存粮。

    荣伯点点头,“我会帮你关注的,有消息会通知你。”

    “好的,那就麻烦荣伯了。”叶君书笑道。

    又逗留一会儿,叶君书才辞别村长一家,起身回家。

    他穿过夜间的乡村小道,黑暗处蝉鸣蛙叫。来这个时代这么久,最让他欢喜的就是这里没有受过一丝污染,空气十分清新,天空十分澄澈,连树叶都透绿清亮。

    夜晚的天空并不寂寞,漫天的繁星一闪一闪的,橙晕明亮,仿佛触手可及。

    叶君书没等几天,荣伯就带了消息。

    村口不远有两块地出让,不过不是上等地,是中等的,而且只有两亩,叶君书考虑了下,就决定先买了这两块地。

    没两天荣伯就带他到县城办了手续,地契拿到手,那两块地就是他家的了。

    只是这两块地的上一任主家已经种了粳米,不好当场交割,两家便说好了,等明年开始那地才是他家种。

    这一通办下来,叶君书的存款就少了一截,不过有了地,还是踏实了点。

    又是一天早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深色古朴的木门被拉开,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从里面走出来,才踏过门槛,又回身往里探,“大哥要走了哦!你们确定不去吗?”少年清亮的声音带着些宠溺。

    “我不去!”

    清脆的声音下一刻就回应过去。

    往里一瞧,一个粉雕玉琢的八岁哥儿拉着六岁大的小哥儿,迅速往屋里跑。

    “大哥我们不去啦!”

    站在门口的少年郎,正是叶君书。

    而此时此景,已经发生好几次了。

    叶君书无奈,他心疼孩子们闷在家里,只是偶尔去村里逛一圈透透风,就想带他们到县里走走。

    奈何孩子们不配合,路哥儿不知怎的,一直不愿意去县城,一点儿小孩子的好奇心都没有,勤哥儿倒是有点想跟,但是路哥儿不让他去。

    所以勤哥儿最后也不去了。

    小山倒是想跟,奈何双胞胎需要看顾,只交给路哥儿和勤哥儿他们也不放心,叶君书只好想着等哪天让明阿姆带小山去看看,他留在家。

    叶君书一人往村口集合点走去。

    今天是赶集日,他去到时,已经有好多乡亲在那里。

    他刚走过去,就有人打招呼。

    “舟小子,又去县里啊!”

    “是啊!”叶君书笑着应道。

    自出孝后,叶君书隔个几天,就到县里直接买好多肉和猪骨头,天天熬汤吃肉补身体。

    虽然叶君书一直致力于让孩子们吃饱,但到底没什么营养,三年下来,孩子们除了脸上的两坨小小婴儿肥,其他地方都瘦瘦小小的。

    虽然这是村里孩子们大多数的状态。

    但却让叶君书心疼极了。

    在他看来,孩子就要白白胖胖的才可爱。

    补了这段时间的汤汤水水,兄弟几个的脸上总算有了红润的气色,小身板鼓起来了,还拔高一小节。

    叶君书深有成就感,更加积极的投身喂养事业。

    他自己这段时间营养也跟上了,身高蹭蹭蹭往上长,晚上睡觉时,还能听到骨骼咔嚓作响的声音,全身关节酸痛不已,辗转难眠。

    叶君书对自己的身高怨念已久,如今开始发育,自然重视,营养和运动都足足的。

    所以才不到一个月,他的衣服袖子都短了一截。

    叶君书这次赶集,还准备买些布回来,请明阿姆帮忙做两身衣服。

    这次胡老二家的也在,他看到叶君书的背篓似乎颇有分量的样子,小眼睛一转,尖声说道:“舟小子啊,这次去县里卖的什么野物啊?你一次能卖多少钱啊?”

    叶君书笑眯眯地,温和道:“没多少,我是帮李叔送去的。”

    胡老二家的还待细问,一旁的叔姆伯姆们就七嘴八舌说了,“人舟小子卖多少关你什么事?又不碍你什么,怎么就这么多事呢?”

    “我这不是关心舟小子吗?万一被无良商家骗了咋办?”胡老二家的讪然。

    “嗬!我也关心关心你家啊,胡老二前阵子不是去打工回来,拿了多少钱回来啊?”

    “就是,拿了多少啊?”

    胡老二家的被哽得说不出话来。

    叶君书笑眯眯的不说话,听听村里的八卦,因为人太多,这辆牛车也轮不到叶君书来坐,汉子们和一些年轻的哥儿都是走路的,一大群人聊着天走路,倒不觉得路远。

    和乡亲们一起去到县城,大家三三两两的结着伴散开了。

    叶君书一人独往,直接往县里最大的酒楼去。

    说是最大的酒楼,其实就是两层楼,总体面积是县里最大,不过生意相对来说是最好的,因为有个手艺好的厨师,有点闲钱的人们就爱来这里打牙祭。

    李叔打的野物一直送的是这家,两方算下来也有十几年的交情,是老熟人了。

    以往一直是李叔自己亲自送上门的,但自从叶君书出孝后,这项任务就交给叶君书了,每次都是让叶君书来送。

    一来一往,他和酒楼里的老板伙计也有了交情。

    他熟门熟路的往酒楼后门进去,直接去了厨房。

    此时虽还没到饭点,厨房已经先热闹起来,洗菜的洗菜,剁肉的剁肉,一个颇为富态的中年汉子正插着腰指挥。

    看到叶君书过来,热情地招呼道:“舟小子,你来了!”

    叶君书也笑眯眯地打招呼:“是啊,胖叔。”

    中年汉子是酒楼的主厨,同时也是老板的兄弟,在这里也有话语权,他大踏步走到叶君书面前,“给胖叔看看,这次带来了什么野物。”

    叶君书将背篓放地上,胖叔已经迫不及待的打开,慢慢的一箩筐都是野物,他将最上边的提起来,“嗯,挺肥嫩的狍子,刚好添道红烧狍子菜,还有野兔,野雉,好小子,收获不错啊!”

    胖叔朗声大笑,大手往叶君书的肩膀拍了拍。

    叶君书笑道:“胖叔,你可就赞错人了,这大都是李叔打的,小子哪有这个本事。”

    “都一样,有一样哈!什么时候你小子再打一头野鹿来?胖叔绝不亏待你。”

    “小子也想啊,可这野鹿可遇不可求,最近没这个运气啊,当然,如果真遇上了,绝对会马上送来给胖叔您的。”

    “哈哈……”

    两人一边聊着天,手下也不忙着,一边清点猎物,一边结算银钱。

    因为天气炎热,死掉的野物隔天就臭了,基本上打猎时死伤严重的野物都自己家吃了,所以送到酒楼来的野物都还是活着的,只是全弄晕了,如今还得先关进笼子里。

    “一共二百四十八文钱,给你二百五十整。”

    叶君书接了钱,也没数,直接放进钱袋子,而后笑眯眯道:“胖叔,那小子就不多打扰您了,生意兴隆啊!”

    “承你吉言哈哈……”

    离开酒楼,叶君书直奔布庄,准备去买些布。

    今天的人流量比平常多几倍不止,商贩们都叫卖得起劲,根本没有平时的无精打采。

    等进了布庄,叶君书才发觉,自己不太会买……

    叶君书看一圈,只好问:“老板,我想做两身夏装,什么布匹合适?”

    布庄老板在叶君书一进门时就注意到这个面生的小伙子了,不止是他,连店里买布的客人也注意到了他的存在。

    就算穿着粗布旧裳,也一点儿也不像山村出来的,没看大家或明目张胆或悄悄的偷看他吗?如果不是正招呼着其他顾客,他早就上去套交情了。

    叶君书的确没注意到别人的目光,他的心思都在思考买什么布上面了,只是苦思无果,只能求助店里老板。

    听到叶君书的询问,布庄老板热情地招呼上去,“嗳!小兄弟长得精神,买这种布正好,颜色鲜亮,透气,你一穿上,衬托得那气质,绝对吸引小哥儿的目光!”

    叶君书:“……”

    他不知道到底好不好,只是摸着挺舒服的,犹豫了下,问:“多少钱一尺?”

    “这布一点儿也不贵,才十八文钱一尺。”老板不遗余力地推销,简直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绝对的物美价廉。

    叶君书一听,更觉得不靠谱,干脆想,还不如请明阿姆帮忙买呢!

    他正要走,正好一群人迎面来,两两一照面——

    “舟小子,你也来买布啊!”

    “是啊,众位叔姆伯姆好。”

    一堆叔姆伯姆走进来,满满堂堂挤了一布庄。

    “你买了布了吗?没买的话正好一起买啊,更便宜点。”

    “还没买。”叶君书笑道,“老板介绍我买这些布,这不,还没决定,就遇上众位了。”

    “多少钱啊?”三伯姆姆随口问道。

    “十八文一尺。”

    三伯姆一个激灵,咋呼道:“什么?!老板,你可不能看我们家舟小子面生就欺负他啊!十八文一尺?你咋不抢钱呢?”

    另一位伯姆也道:“就是,看看这质量,不耐穿不说,还惹脏!”

    “但我这面料清凉透气,的确值这个价啊!”老板辩解。

    “嘿!我们农家人穿这么好做啥?你这不是坑人吗?要么你便宜点卖,要么我们不买!”

    “这样吧,十六文,我卖!”老板一咬牙,说道。

    三伯姆一拍案,斩钉截铁地道:“十四文!”

    老板一听,顿时苦了脸,“这不是让我亏了吗?这开门做生意的,你总得让我赚点吧?”

    “十四文!多一分也不行!老板,你可得想清楚,我们可不止买你这点面料,咱们叶家村这么多人,一人买一点,你赚的就不止这一点了。”

    “……好吧,就十四文!”老板看一圈的人,都是顾客,咬咬牙,便应了。

    三伯姆这才满意道,“舟小子,你看你要多少,这面料做的衣服虽不好穿着做活,不过你家都是小孩子,穿着正合适,舒服,透气。”

    叶君书:“……”

    “对啊,舟小子,你看你还需要什么,一起买了,好讲价啊!”

    叶君书:“……”他觉得,这老板都快要哭了。

    这群长辈的砍价能力,实在太厉害了!叶君书便道:“那我先买半匹吧。”刚好也给孩子们也做一身,他想了想,又道。“另外我还想买些布做成平时穿的衣服,只不知买什么面料好。”

    “这个简单,你买这个细麻布,便宜划算,质量还很好!”另一个叔姆拉着叶君书过去,极力推荐。

    “还有这个,这个也不错……”

    等叶君书出来布庄,他抹抹汗,一脸的后怕,实在是……应付不来。

    他在村里人的建议下,买了一堆据说用得到的布。

    而且因为他们要去一趟村里集合点,将买的东西先放下,还十分热心的帮他顺便带过去。

    长辈们太厉害了!这一通下来,给他省了好大一笔钱。叶君书觉得,他有必要学习一下。

    叶君书边走边看,两边的摊位摆满小玩意儿,琳琅满目,眼花缭乱,他看到觉得有趣的小玩具都买下来,并开始尝试讲价,一开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过大家都见怪不怪的,叶君书就放开了。

    虽然大都便宜了一两文,累积下来也不少,他还给路哥儿和勤哥儿买了小头绳。看其他小哥儿都爱戴这些彩绳,叶君书可不想其他人有他家的小哥儿却没有,即使能力有限,能给得起的他不吝啬给。

    给孩子们买完东西,叶君书又去了米粮铺子,买了几袋米面。

    等东西买得差不多了,才转去市场。

    今日的市场也热闹,人来人往的,大家都想买点肉来解解馋,所以唯二的两家猪肉摊位生意甚是火爆。

    叶君书看两眼,排在队伍后面。

    队伍流动很快,一下子就轮到叶君书了,一旁打下手的少年笑道:“子舟兄弟,你来啦!”

    凶神恶煞的摊位老板抬头一看,顿时乐呵呵道:“舟小子,又来买肉啊!”

    “是啊,雷叔,盼哥儿。”叶君书笑道,“今天生意不错啊!”他一看案板上的肉,就知道雷叔今天杀了两头猪,平时可是杀一头的。

    “托福托福!”雷叔笑呵呵地,指指案板上的肉,“看你要哪些,我给你便宜点。”

    “那就谢谢雷叔了。”叶君书也不啰嗦,直接道,“给我来十斤白板,五斤五花肉,瘦肉来两斤,另外那些筒骨也给小子来一份。”自从出孝后,他家就一直用荤油炒菜,用得也快,这次就熬多点,反正耐放。

    “好嘞!”

    来的多了,野叶君书才了解情况,雷叔的摊位生意向来很好,他的脾气跟相貌成反比,一直乐呵呵的没脾气,好像不会生气的样子,大家乡里乡亲的对彼此的性格早就摸透,根本不惧雷叔凶神恶煞的外表。

    他第一次来时,摊位之所以还剩那么多肉没卖出去,是因为有人在他摊位定了肉,说是用来摆酒,只是等到下午才有人来说不定了,已经有了其他肉类。

    换作一般人,恐怕当场就发火,这不是玩人吗?可是雷叔还是和和气气地,只说既然不定了,那他就卖出去了。

    叶君书后来经常来这里照顾雷叔的生意,看习惯了雷叔和性格截然相反的面貌,也不觉得可怖了。

    “一共二百零五文钱,抹去零头,收你二百文,谢谢光顾。”盼哥儿的声音清清脆脆的,双目灵动,笑嘻嘻地朝叶君书伸手。

    盼哥儿是雷叔的独子,他的夫郎难产生下的唯一一个哥儿,雷叔一直当做宝贝一样捧在手心里疼,怕后姆会对盼哥儿不好,就一直不肯续弦,自己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拉扯着长大。

    今日是赶集日,摊位生意好,怕忙不过来,盼哥儿就一直在一边帮忙,平时的话,早中午会过来给他阿父送饭,叶君书见过几次,就认识了。

    盼哥儿长相肖姆,唇红齿白的,妥妥美少年一个,如今十七岁,开年就十八,他听了一八卦,据说盼哥儿快要定亲了。

    叶君书给了钱,同样笑道:“盼哥儿你这红光满面的,可是喜事将临?”

    盼哥儿一听这话,顿时红了脸,但又不想再比他还小的汉子面前露羞,故作粗声粗气道:“好事来了也不请你喝喜酒!”

    雷叔笑容满面地亮着嗓子道:“定了定了,盼哥儿明年开春就结契,到时一定要来啊!”他可是精挑细选才给他家的盼哥儿选了一门好亲事!巴不得和所有人分享。

    “恭喜恭喜!小子到时一定会厚脸皮讨杯喜酒的。”

    “去去去,买完东西还不快挪位,占着地方还怎么做生意了!”盼哥儿恼羞极了,干脆挥手赶人。

    叶君哈一笑,“雷叔,小子先回去了,改日再叙啊。”

    叶君书背着一背篓的猪肉,满面笑容地离开。

    这里走走那里逛逛,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得快,他竟然已经逛了一天了,叶君书便往集合点集合。

    “冰糖葫芦!卖冰糖葫芦咯!”

    叶君书早先就听到过冰糖葫芦的叫卖声,只是怕天气太热买早了冰糖融化,便没去买。

    这会儿又听到声音,便顺着声音寻了卖冰糖葫芦的小贩,买了两串,包好放进背篓里,才心满意足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