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

瑞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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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家村落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大多数农庄人家为节省油灯钱,基本早早歇息。

    因此,天色才暗下不久,热闹的村庄便归于宁静,除了有些人家院落里传出来的热闹的人声,外头基本没有走动的人。

    这是一座贫困,但充满生活气息的村庄。

    叶君书哄睡几个弟弟,悄悄走出房屋,站在大院里,吹着凉凉的夜风,头脑清醒下来,开始思考自己现在的处境。

    他穿越了!

    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他不明白,穿越的因由是什么,他现代的生活平平淡淡,家境一般没有什么龌蹉事,父母在他刚成年时意外过世后他一直一个人生活,跟关系不亲的亲戚只有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自己是单身的没有感情方面的虐身虐心,也没遇上什么大灾难,就这么一觉醒来,他就换了个世界,还返老还童从一个二十六岁的大好青年变成一个十二岁的童生。

    如果不是今天的事情太多,他估计会做几件傻事以证实下这是在做梦还是是真实的,但是这里好几个小豆丁需要他照顾,基本没给他胡思乱想的时间。

    如今空闲下来,才开始考虑自身的处境。

    他为何会穿越?

    难道是为了要抚养那几个小孩?

    叶君书忍不住揉揉眉角。

    ……这么想也不对,或许他还是古代版的叶君书,只是突然多了一段莫名其妙的记忆而已,两段人生都如此清晰,他一时难以分辨自己到底是谁,只是现代二十六年的人生比古代十来年的人生长,一时之间给了他现代记忆占主导的错觉,现在仔细想想,说不定他还真的是古代版本的。

    不过现在纠结这个没什么用处,不管他是哪个,两段记忆已经融合在这具身体里,成了如今的他,不管怎样,他还是要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

    先理理这里的情况。

    这是一个架空的朝代,为大夏朝,是个没有女人的世界,只分汉子哥儿,哥儿虽是同样男儿的外表,但能生儿育子,额间有一枚孕痣,表其身份。其经济政治的发展,类似他所知的宋朝。

    而他所在之地,则是雍州治下县城丰城县中的其中一个较为偏僻的村庄,名为叶家村。

    叶家村,虽然是以叶姓为主的村落,但也有逃荒而来最后在这里落户的杂姓,长年累积下来异姓村人都比叶姓的人多了,但因为叶家村的村长一直是叶姓人担当的,所以叶家在村里的威望比较大。

    而叶君书的爷爷,并没有叶家血脉,而是叶家行五太爷从外面抱养回来养在膝下的孩子,因为入了族谱,所以也是叶家村人。

    叶君书的父亲,完全继承其父的精明,长成后外出做了几年生意,回到村里盖起了这间两进院落的青砖大瓦房,在村里可谓轰动一时。

    后叶父结契了貌美的姆父,夫夫感情和瑟,羡煞旁人。

    第二年就生下叶君书,但因为生产时伤了身子,养了几年后才生下第二个小子,叶君山。

    叶父本心疼阿姆不想让他生这么多免得又伤了身子,但是农家人讲究多子多福,当年他姆嬷只生了阿父一个,多年来一直被戳脊梁骨,阿父也受过人丁单薄之苦,阿父自己没有个亲兄弟帮衬,一个人多孤单,有什么事都找不到人分担,阿姆一心想为阿父开枝散叶,于是执意生下第三个第四个,有了路哥儿和勤哥儿。

    至于小五跟小六,这真是意外了,阿姆已经不打算再要孩子了,再加上最大的儿子叶君书已经满十岁,他也快三十了,这在古代已经算高龄,没想到等发觉不妥时,肚里又揣了个。

    这个时候落产比生下来还伤身,阿父阿姆咬咬牙,决定生下来,只是没想到是双胞胎,又因阿姆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早产,生下第一个时就已经没了力气,后含了参片才勉强生了第二个出来。

    才生完,阿姆就大出血,几次在鬼门关徘徊,后勉强救回来,但已经弱得无法下床,只能用名贵药物吊着一口气,阿父为此不惜散尽家财。

    但阿姆勉强撑了几个月,就恋恋不舍的闭了眼带着遗憾离开人世。阿父在失去阿姆后没两个月,在一天出门后精神恍惚一时不慎一跤踩空滑下山坡,没能救回来。

    自此,一个人人称羡的家庭,支离破碎,只留下几个懵懂稚儿在人世。

    叶君书到来的时候,正是刚用家里最后一笔钱埋葬了阿父阿姆后,路哥儿不慎感染风寒,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路哥儿的看病钱,也是宋大夫看他们可怜,免了医药费。

    在古代,一场小小的感冒都能要人命,更别说路哥儿这场病来势汹汹,原版的叶君书也是慌了神,怕一个错眼,路哥儿就没了。

    也正是这时,明阿姆带着几个叔伯上门,劝说他将五弟六弟送人,他们家如今这种情况,能养好五弟六弟也是难,更何况还有一个重病不起的。

    不过如果现在的叶君书不来,估计原版的叶君书为了顾好路哥儿和另外两个小的,会忍痛将他阿姆拼死生下的五弟六弟送人养。他一个人,还只是个十二岁的少年,除了一间宅子,什么都没有,根本养不好这么多弟弟。

    但是他既然有了现代的记忆,自然不会舍得将孩子送走。

    他也算是原版叶君书,对血脉亲厚的弟弟们的疼爱只多不少,现代记忆里他以前是独生子,从小就羡慕有兄弟姐妹的朋友,也特别希望自己能有个弟弟妹妹,如今这个愿望在这里实现了,怎么不让他开心?

    虽然这弟弟一下来得有点多,五个……

    不过他好歹骨子里算是个二十多岁的大人,他不信他养不活这些弟弟。

    叶君书微微一笑,虽然条件艰苦了点,除了空荡荡的宅子一无所有,但天无绝人之路,总会有办法的。

    如今最重要的,是先将身体锻炼起来。

    今天陪几个小的半天,他就手酸背痛,由此可见,他的身子底子还是有点弱。

    也是,叶君书从小没干过重活,就连灶房,阿姆也是不让进的,他刚满六岁,就被送去学堂念书,十岁那年就考上童生,此后这两年时间,家逢巨变,他自阿姆重病时就没再去学堂。

    也是那时开始,他才开始和阿父一同担起家庭的重担,照顾幼弟,照顾阿姆,做家务。

    叶君书一边活动手腕,一边思索将来怎么走。

    书是不能再读了,他没那个条件和时间。种田的话他两世的记忆都没告诉他怎么料理农作物,再者他家的田地都被卖了,除了两块菜地,没有田地给他种。

    可以饲养家禽,但是不宜多,毕竟家里小孩多,牲畜多了容易滋生疾病,喂食的话,他记得他阿姆都是上山摘野菜拌糠喂的。

    最重要的,是要想如何挣钱。

    做生意的话,他没本钱,二来,在他有限的记忆里,尚不知道古代的生意是怎么做的,县城的小贩可都是有门路才能摆摊,而他没有门路。

    何况,这里的商人低下,他不能入商籍,做生意不是长久之计。而且,他没那么多精力去搞创业,家里奶娃子太多,他走不开。如果他因一时疏忽,而让孩子出了事,那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什么方法既可以赚到钱,又不会花费他太多时间?

    叶君书想到村庄的环境,心念一动。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离他家百米远的地方就是山,山林绵延看不见尽头,里头的野物也是最多的。

    只不过其中的凶险也是很大的,村里人大多只敢在外围转转,拾些野菌野菜,运气好的还能打到只野鸡野兔。

    山林深处,只有一些猎户才敢进去。

    叶君书想,他平时小心一点的话,应该不会有事,他小时候也和小伙伴们做过陷阱捕捉猎物,应该难不倒他。

    而且,近两年因为阿姆的病,他也认识了很多名贵药材,深山里应该会有很多野药材,他哪怕只找到一点,也就不用那么发愁钱的事了。

    想到出路,叶君书的心情轻松许多。

    他伸伸懒腰,正准备回房休息,好应对明天的挑战,这时,院子外传来熟悉的喊声――

    “舟小子,舟小子……”

    叶君书动动耳朵,思索了下,随即恍然,这不是明阿姆的声音吗?

    他连忙过去开门。

    “明阿姆。”叶君书将门口的人迎进来,“您来了!”

    “舟小子,我还以为你睡了呢!”明阿姆爽朗的笑了下,然后将手里的篮子递过去,“这是明阿姆这段时间积攒的鸡蛋,不多,才十二个,不过你也不要省着,每天给几个小的煮个蛋羹蛋花,这段时间孩子们都遭罪了,可得好好补补。”

    “这,这怎么好意思呢?”叶君书十分感激,但也不好意思收下,农家人千辛万苦攒下来的鸡蛋,自己都不舍得吃,而是攒够一篮子就带去县城换个钱做家用,十几个鸡蛋虽然不多,但也算是贵重的东西了。

    “让你拿着就拿着!”明阿姆嗔怪道,硬是让叶君书收下那一篮子,“这几天先应付着,往后的事,再想想办法……”明阿姆想到这一屋子的弱小,又是一声叹息。

    盛情难却,叶君书只得收下,他十分郑重的弯腰行礼,感激的道,“明阿姆,十分感谢您这段时间以来对我们的帮助。”

    明阿姆连忙侧过身子,不受这一拜,嘴里嗔道:“你这孩子,怎的这么生分?就我们两家的交情,搭把手是应该的。”

    叶君书笑笑,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让明阿姆见笑了。”原身阿父去世之后,里里外外都是明阿姆热心帮忙打点的,他家一穷二白连吃食都成问题后,也是明阿姆和几个村里的一部分亲近的人救济的,后路哥儿重病,也是明阿姆里里外外奔波,这份恩情,叶君书记在心里,心中发誓,一定会报答。

    “对了,白天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明阿姆……”

    “我知道你舍不得,但是你要多考虑考虑,你自己还小,还要养这么多个弟弟,这么大的负担,便是成年人都不敢轻易承担起来,五娃子六娃子还小,不记事,想抱养的人家很多,仔细找些好人家,对他们也是好事,不会吃太多苦。”

    “明阿姆,我理解您的意思,但是小五小六是阿姆拼死生下来的,我不舍得,我保证,会尽我最大的能力抚养好他们,不会让他们受苦饿肚子。”

    自己家的孩子,不放在身边养,就算别人说他们过得再好,自己又怎么放得下心呢?总归没有亲自看着,总怕孩子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亏受苦。

    这是拒绝了,明阿姆还想再劝,但看叶君书表情坚定,知晓他不会再改主意,不由叹气,当事人不愿意,他也不能强拆,而且,他私心里也是不愿意五娃子六娃子被送走。

    只是看着好似一夜之间长大的叶君书,如果不是还十分稚嫩的面容和矮小的身高,明阿姆感觉自己好像在面对一个成年人的承诺,他只觉得自己更心疼这孩子了。

    半大的小子,怎么撑得起一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