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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补上那天忘了发的,晚上再更章,SORRY啊~
5点半多点,天已经黑透了。
我在步行街逛来逛去,消磨时间到现在,省下吃饭的钱,在街边的报刊亭里买了本时代周刊。好贵,20块钱,相当于我一天的饭钱,心疼了一下,却还是忍痛付钱将杂志揣进怀里,暗暗骂那家伙怎么就不能选个便宜点的联系暗号,不知道我是穷人吗?
我没坐车,一路从步行街走到中心公园,6点50,提前到达。
还差十分钟,不想提前进去,我绕了个圈,在周围转转。
其实对于这次会面我心里是有犹豫的。
发贴子,实在是很冒风险的举动,现在的网警很厉害,哪怕有蛛丝马迹,他们都能顺着那根又细又隐蔽的藤摸到你这颗瓜。
我相信,我发贴的那个ID肯定已经被警方监控了,因此平时我的手机数据连接一直关闭着,只利用万/能/钥/匙APP连接现在随处可见的无线网,只要登录论坛,我绝对不会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停留,以防被抓。
但是站内私信他们也能看到吗?我表示怀疑。
那个人,我真的很想见一见。某种意义上来讲,他是另外一个我。这种无法可以排遣可以释放的压抑,只有他懂。我们是一类人,最孤独的一类人,哪怕明知道可能会被警方提前侦知我们的去向,哪怕可能根本就是警方设下的圈套。我也想要去。
这种决心,从石棉厂纵火的视频被我看到那一刻起,从来没有改变过。
他影响了我。没有他,也许我仍然会是工地上一个普通的受人欺负只会忍气吞声的打工仔,仍然在沉默中渐渐消磨意志,不会走上他走的那条路。
他是我的入门导师,而我,远胜于他。我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的目的,也是为了想与他取得联系,哪知道他比我更警觉。两次发布视频的ID不仅不一样。而且发布完之后一直都再没有上过线,让我想找他都无从找起。
7点整。我向中央公园的湖边走去。
搞得像特务接头有个毛线用!我忍不住低低地骂了那家伙几句。简直就是最二的二货,这破公园湖边根本没有灯!黑糊糊一片,能看清对方是男是女都不容易。还时代周刊呢!
湖边长椅有好几条。我沿着湖走动一圈。才明白为什么湖边晚上没有灯了。六条长椅,四条都被一对对鸳鸯占据,抱在一起像两条缺氧的鱼一样深深拥吻着。有的甚至动作尺度大得过份,让我在不好意思再看第二眼快步走过的同时,不得不佩服他们不怕冷的精神,至于这么**吗?实在不行开个房去。
为了避免再看到什么不该看的,我一直低着头,只看脚下的路,路过长椅时用眼角余光瞥一下。
东南角上的长椅上,坐着个看起来挺年轻的男人,他手里拿着什么,似乎在等人。
是他吗?我不动声色地走过,等走得远一点了,才绕到小路上从他身后绕回来。
这边相对更偏僻一点,离门较远,人比较少,一路上我都没有碰到人,很顺利绕到他背后认真观察。
他时不时掏出手机看看,似乎越来越不耐烦,几次站起来四下张望,又烦躁地坐回去,最后一次,他再掏出手机,突然大踏步想要离开。
我看看表,已经7点25了,看到他真的要走,我连忙从草丛里跳出来,拦住他。
他显然没想到离他这么近的地方居然藏着个人,被吓了一跳,他左手一直插在兜里,朦胧的月光下,仿佛鼓起个利器的形状。
“我迟到了。”收回打量,我尽量让自己的语气看起来很友好。毕竟我们两个都是警方在追捕的对象,他与我接触肯定也是害怕的,我没有必要再引起他的警惕,万一再被误伤一下,连进医院都进不起,可真得不偿失。他比我高出一个头,看身形很是健壮,我哪里是他的对手。
我扬了扬手中的杂志,对上他的眼睛。
在看到我手里的时代周刊后,他明显松了口气,放在兜里的手也拿了出来。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
“怎么可能?我一直想见你。”
“那你为什么不联系我?”
“我倒是想,可是你隐藏得太好了,我联系不上啊。”
“网上的两个视频真的是你发的吗?”男子直直盯着我。
“是啊,你怀疑什么?是你给我发的站内信约来这里见面,要怀疑也应该是我怀疑你。”
“呵呵,咱们边走边说吧。”男子示意我先走。
我不疑有它,转过身去,与他并肩向前走。
还没走出几步,突然附近蹿出几道黑影,直扑向我。
“不许动!”“不许动!”“不许动!警察”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已经被四五个人死死压在地上,动?想都别想,好险没憋死是真的!
“看看他的手!”刚刚的高个男子冲着几人喊道。
我的左手很快被拽出来,明亮的手电筒光闪过。
“对,是他。”
“带走。”
终于明白,这根本就是警察设下的圈套。而我,傻傻地跳了进去。
不过没关系,他们根本没证据。
我在被押回公安局的路上,脑子里不停过着两起案件的作案过程,似乎没有留下过证据才对。
一颗狂跳的心渐渐平静下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公安局是个讲理的地方,他们拿不出证据来,又能拿我怎么样呢?不怕。
话虽这么说,但是听着耳边的警笛声,看着越来越近的公安局,我仍然止不住地发抖。
文沫站在审讯室外头的单向玻璃,静静注视着略显不安的男子。
警察从他身上搜出的证件显示,他叫安立桐,今年27岁,西南边缍小镇人。在本市没有办理过暂住证,也没有他的社/保/资/料。
其实文沫是倾向于在抓捕现场先行审讯的,从中央公园到公安局,需要十五分钟车程,足够安立桐冷静下来了。
而他冷静下来,绝对不是好事。至少到目前为止,警方都没有直接证据指证他就是文化公园和温馨旅馆纵火案的嫌疑犯。
江舟的证词以及警方在抓捕前的录音,顶多算间接证据,在轻口供重物证的大环境下,安立桐只要足够聪明,他会知道怎么样能让自己显得无辜。
“罗沁,你先去审审他,以刑警的角度。”警方没有时间再等下去,他们掌握的资料太少,绝对不能给嫌疑犯足够长的时间冷静,必须马上突审。
罗沁与一名刑警一同进了审讯室。
对面一直很紧张的安立桐在见到终于有人进屋之后反倒平静了下来,他抬了抬戴着手铐的双手:“请问警察同志,你们为什么要抓我来这里?我犯了什么法?你们随随便便地抓人,如果不给我一个说法,我要告你们。”
“安立桐,请问12月3日到6日,你是不是住在H市职业技术学院旁边的温馨旅馆309房间?”
“是啊。”
“这只电吹风是你买的吧?”罗沁递过一张视频截图,图中的电吹风风口冲着被罩,保持开启状态。小旅馆是不提供这种大功率电器的,唯一的可能就是凶手买的。
安立桐很仔细地看了几眼,才说:“电吹风是我买的。可是我记得我用完之后是放在床头柜上了,根本没有插电源。”
“那这个人,是不是你?”罗沁又将一张截图递过去,围观群众中,安立桐被红色铅字笔圈出来,他是大约12点才到达现场的,所以一开始并没有被技术人员筛选出来。
“是我,怎么?很奇怪吗?我住的地方起火了,难道我连看看的权利都没有?”
“看的权利你当然有,可是放火的权利你可没有。”罗沁再次递上一张截图:“这张想必你还没忘吧?看看这张,你还承认是你吗?”
在确定了两名罪犯的长相后,警方开展了拉网式地大排查,其中一个排查重点就是本市所有出售视频设备的店,在做了大量细致工作后,终于将安立桐购买摄像头和无线路由器的证据寻找到了。
安立桐心下一沉,表面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我买几个摄像头,想跟一个以前认识的朋友干监控这行的,怎么?有问题?要不要我提供朋友的联系方式供你们调查?”
罗沁递过去一张纸和一根笔,示意他写下来。
安立桐也不含糊,大笔一挥,唰唰唰写下。反正他确实认识这么个人,也提过要跟他干的事,不怕警察查。
“那你买的东西呢?现在都在哪?”
“警察同志,你们要搞搞清楚,当初火灾发生时我外出吃饭,东西当然都放在旅馆里,现在被烧得渣都不剩,我还要找旅馆老板赔我的损失呢。”
“你的房间,你买的电吹风,你购买视频设备的监控录像,安立桐,你是当我们是傻子,还是你自己是傻子?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巧合?”
“信不信随便你们,反正我说的都是真话!我没放过火,你们休想冤枉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