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四章穷困

黑天魔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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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莫过于时间。

    同样的道理,最无价的财富,也是那从身边悄悄溜走的光阴。

    遗憾的是,对于这种简单的等价交换,实在有太多的人,根本不放在眼中。

    林霁云,也是其中之一。

    每每想起往事,他总会觉得,那根本就是做了一场稀里糊涂的怪梦

    三十年前,若在地球联邦亚洲区域东南沿海一带,提起“林家”总会有人翘起大拇指。甚至,就连一些手握重权的政府官员,也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些许羡慕之色。

    林家,实在太有钱了。

    谁也不知道,联邦银行的保险柜里,究竟装有林家多少钞票?

    也无人知晓,林家名下的财产,究竟达到何等恐怖的程度?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

    林家非常有钱。

    而且,钱多的烧手,多得甚至就连拥有者自己也不清楚其中的实际数字。

    如果说,有钱人都是幸福的。那么,林霁云绝对是其中最为幸福的天之骄子。

    尤其是当林老太爷咽气的那一刻,当律师按照联邦继承法,宣布他成为所有产业唯一拥有者的时候。林霁云的内心世界,几乎变成了一片被散发着诱人金色光泽沉重金属压实的希望之地。

    那天,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手里的钱,多得几十辈子都花不完。

    年轻、多金、没有任何负担制约。

    世界上,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堕落条件。。

    一掷千金的生活,的确令人着迷。

    如果林霁云按照那种小富翁的方式花天酒地。那么,林家祖积的财产,的确足以供他吃上几十辈子。

    年轻人地心性,都喜欢凡事争个高低。

    在这个世界上。有钱,并不是一件坏事。

    有钱又张扬,还要惹上不该惹的麻烦。这才是最大的祸端。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得罪了一名高官。

    偏偏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

    也是老天不开眼。一伙窃贼光临了林家祖宅。盗去了其中绝大部分地金珠宝贝。。

    当所有祸事接踵而来,争先恐后掠夺着那丰厚无比资财地时候。林霁云彻底傻眼了。

    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他只觉得脑子里一片茫然。

    就这样。一夜之间,高高在上的贵公子,变成了一文不名地穷光蛋。

    与所有的相同经历者一样,从天堂掉落地狱的林霁云,内心世界也从原来的阳光明媚,瞬间变成了阴暗绝望。

    他愤怒、阴郁、仇视所有的人。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与所有人为敌的念头,这才在他的脑海里深深扎根。。

    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残酷的肮脏世界。

    有句话说得好-----“当你有钱地时候,你就是大爷。没钱落魄的时候。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白眼、唾骂、嘲笑、讥讽。

    年轻地林家公子也不知道,自己的耳朵里,究竟装了多少诸如此类的东西。

    他只想爆发,想要活活捏死所有敢于蔑视自己的家伙。

    遗憾的是,他却没有实施地力量。

    也许。这就是无能者最真实地写照吧!

    就在他几近绝望。想要以自杀来结束年轻生命地时候。偶然的意外,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在马路上走不稳而摔跤,绝对是任何人都经历过,也极其稀松平常的事情。

    一跤摔出个不错的未来。这种事情说出来,恐怕没人会相信。

    至于像林霁云那样,顺着地面的管道,一下子滑进拗黑无比的地下世界。这种事情,除了冥冥中存在的神灵之外,又有谁能够真正说的清呢?

    与雷震一样,他同样发现了一座被掩埋的史前城市。

    在那里,一台旧式电脑也给予了他一切想要的东西。

    可以在最短时间里,转化成为巨额财富的超前生物科技。

    电脑要求的回报,非常简单。

    “我需要你积蓄更多的能量。将沉睡中的“智龙”再次唤醒!”

    当林霁云从阴暗的地穴中爬出的时候。已经彻底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他,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

    对于金钱,他的占有**已经不像以前那么强烈。

    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远比金钱更加重要的东西。

    那就是权力。

    有权,就有钱。

    有钱,却不一定就能买到至高无上的通天之权。

    他并不完全明白电脑所说的“智龙”究竟是什么。

    也不想按照对方规定的路线,拯救什么所谓的历史遗迹。

    他已经受够了人们的白眼。

    他迫切想要证明自己拥有的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

    新的公司成立。

    新的藥物迅速占领了市场。

    大量的金钱,如同无法阻挡的潮水一样,汹涌澎湃地流入他的怀抱之中

    大名鼎鼎的“威森公司”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走入世人的眼界。成为地球医藥界绝对领先的行业翘楚。

    这一年,林霁云六十二岁。

    人类的本性,究竟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恐怕谁也无法给出一个合适的答案。

    林霁云也不例外。

    有钱的日子,的确过得非常惬意。

    甚至,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充实。

    撒下大把的金钱,所有的仇家,均在最短的时间里,被一一惩处。

    当然,他也不是那种忘恩负义的家伙。

    当年落魄时,对自己有恩的人,同样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报恩惩恶,也许是所有人都会做的事情。

    但是对于林霁云而言,却是调剂思维,满足心理片面感的一种游戏。

    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这种类似基督山伯爵般的闹剧,究竟持续了多久。

    不过,每当看到恶者因为恐惧瑟瑟发抖,善者因为意外而惊喜不已的时候。他的内心,总会生出巨大的满足感。

    终于,有一天当这类游戏无法再继续下去,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实施对象的时候。他忽然发现-----人生,其实不过如此。

    按照亚洲人的说法----六十年,为一花甲。

    老了,自己真的老了。

    人老,必然会死。

    每每想到这里,他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要发狂、发怒。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定要死?

    或许,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会死亡的秘诀呢?

    这不是妄想,而是一种有相当根据的猜测。

    既然,连那些史前人类都能拥有至高无上的科技。那么,还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就这样,在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时候,林霁云迅速完成了从商人到科学家的心理转变。

    相比那些数十年如一如,呕心沥血苦苦钻研的学者,他实在有着太多的便利条件。

    其中最为关键的,便是从旧式电脑那里获得的大量生物科技。

    “你根本无法想象,当我真正接触之后,这才发现,科学,竟然是如此奇妙,如此令人陶醉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对于生命的绝望,恐怕我永远不会感受到其中的奥秘。。

    望着眼中满是一片冰冷的雷震,神情狂热的老者不禁暗自吞下一口唾液,以充满无比诱惑力的声音缓缓说道:“怎么样,你愿意加入进来,一起分享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