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舞樱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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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暑的青空下,红色的百日红像火焰般燃烧盛开,独栋别墅的白色围墙在花色的辉映下更显洁白高雅,临街车库的遥控门缓缓升起,红色轿跑车驶进车库停好,一对母女下了车。

    沈家女主人岳华虽然年近五十,但身材与肌肤保养得宜,加上打扮时髦入时,一点都看不出来她的两个女儿都已经大学毕业了,不过做妈爱念的个性不小心泄了底,只见她一边把购物袋丢给出来迎接的佣人,一边念着一起回来的大女儿。

    沈芬郁臭着一张脸。她都已经二十四岁了,妈妈却还是什么事都要管、都要念,烦死了!她迳自跑上楼梯,让叨絮的老母鸡独自念个够。

    岳华跟着上楼,走进华丽的大客厅,坐到长沙发边,隔着一小段距离和生气坐在窗边贵妃椅上的大女儿说话。

    “小芬,不是妈爱念你,你不要老是和那些奇奇怪怪的人混在一起。”

    “他们哪里奇怪了?!不要老是瞧不起我的朋友。”

    “奇装异服,还整天打混,怎么不奇怪?上一次你和他们一起出去,没事跟人一擦撞,还好我们家车子钢板够厚,要是那种烂铁皮车,你早就受伤了。”

    “就光会说我,上次小芳帮朋友带狗去看病,掉了一车子狗毛,连真皮座椅都被狗抓得乱七八糟,也没听见你念她一句。”沈芬郁气呼呼地顶回去。爸妈最偏心了,妹妹做什么都对,她做什么都不对!

    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每个人都想要父母最多的爱与关怀,兄弟姐妹之间多多少少有些微妙的竞争。

    五根手指头伸出来都会不尽相同,父母难免会偏爱乖巧讨好的孩子。因为妹妹沈芳伊的受宠,生性叛逆的沈芬郁难免有种被冷落的感觉,渐渐用相反的手段吸引父母的注意,坏就坏在没人看破这点,包括她自己在内,久而久之她便成了家里的麻烦制造者。

    “你不要把话扯到你妹妹身上。”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女儿变得跟小太妹一样,叛逆、不听话、大小麻烦不断,到现在还是一点长大的样子都没有,成天跟一些损友混在一起,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岳华心情沉重地长吁一口。

    “那你就不要老是拿我跟她比。”

    “算了、算了,我说不过你!”岳华伤透脑筋地扶住开始抽痛的头。

    “热死了!”沈芳伊从外面进来,开朗地向客厅中的母亲和姐姐打招呼“你们回来了,有买到喜欢的衣服吗?”

    沈芬郁哈地一声“那种拙毙了的衣服谁会喜欢?”

    沈芳伊一双大眼睛惊讶大睁,只见姐姐身上的鬼洗牛仔裤又脏又破,t恤上还印着f开头的字眼。平常这样穿就算了,但是今晚可是正式的相亲场面,听说对方还是某某集团的小开,爸妈紧张得都快睡不着觉了。

    “难不成晚上你要穿这样去?不会吧?!”

    “有何不可?再说,我也还没决定要不要去。”沈芬郁拽得不得了。

    “你非去不可,不然你等着瞧。”岳华气急败坏地下最后通牒。对方也不知道在哪儿见过大女儿,兴趣高昂地托人来说媒,这种提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事,绝对不能让她任性地破坏掉。

    “叫小芳去呀,她是你和爸最得意的宝贝女儿,保证不会给你们丢脸。”沈芬郁把事情往妹妹身上一推。

    “不好意思,人家可是点名要姐姐你,跟我没有关系。”沈芳伊匆匆从桌上的一堆信件中挑出自己的信,随即逃上楼,关上房门还隐约可以听见楼下的争吵声。

    真是的,她们吵不腻,她听得都烦了。

    她坐下翻看信件,目光停留在一张漂亮的风景明信片上,湛蓝无云的晴空下,六根高塔簇拥着巍峨壮观的清真寺,下面印着一排小字——

    蓝色清真寺,伊斯坦堡,土耳其。“谁去土耳其玩?”她纳闷地翻看明信片的背面,看见署名,她又惊又喜地大叫“小辰哥!”

    那差不多是一年前,姐姐大学毕业前夕的事,混吉他社的姐姐终于要在毕业前夕上台表演,她特地去捧姐姐的场。

    校园吉他社的演奏会,台上台下一样热闹,而正当演奏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被热情的学弟妹推上舞台,人气百分百的他被要求演奏一曲。

    那个男人长得俊秀非凡不说,气质温文儒雅,穿着打扮更是品味出众,更可怕的是他那杀伤力十足的温柔笑容,这样的男人抱着吉他、唱起情歌,简直魅力无法挡,一曲过后,她就迷恋上他了。

    太完美了!完美得无懈可击。

    演奏会后,她便迫不及待地向姐姐打听,原来他叫徐之辰,和姐姐是同校不同系的学长,因为同属于吉他社颇有交情,毕业之后他攻读硕士,和吉他社的老朋友还是保持联络,大家常常聚餐碰头。

    然而,从那天之后,她就积极地参加姐姐吉他社的聚会,为的就是徐之辰。

    “不晓得姐有没有接到小辰哥的信?可是她们还在吵,现在过去一定会被流弹打到的,怎么办?”

    她为难地探出房门,正巧看见姐姐乒乒乓乓地上楼,个性十足地甩上房门。她吐吐舌头缩回房间,漫无目地转了好几圈,最后还是忍不住饼去隔壁找人。

    “干么?过来看热闹?”沈芬郁像吃了炸药似地轰炸无辜第三者。

    沈芳伊用甜甜的笑容应付姐姐旺盛的火气,秀出手中的明信片。“你看,小辰哥从土耳其寄明信片给我,姐也应该有吧!借我看看,好不好?”

    “爱看就拿去看,反正也没写什么,那家伙还是老样子,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没事跑去那种鸟不生蛋的地方,真无聊。”

    她想也不想地把明信片丢给妹妹。也许别人都哈徐之辰,但她喜欢的是体廓刚健、充满男子气概的大男人,那种奶油小生才不合她胃口呢。

    “这就是他率性的地方呀。”沈芳伊为偶像辩解。“是任性吧。”沈芬郁不以为然地说。打开衣橱,心不甘、情不愿地挑选今晚的衣服,看见妹妹笑嘻嘻的表情,她有些下不了台的尴尬,硬拗地说:“搞清楚,我可不是低头,只不过是好奇,想去看看是谁这么好胆,竟然敢点名大小姐我去相亲,保证让他哭着说下次不敢了。”

    “既然都要去了,干么还故意踢场子。”她忍着不笑,好声好气地劝脾气超拗的姐姐。

    “我偏要,你管我!”沈芬郁站在六门大衣柜前发呆,满满的个性服饰,上街又和妈妈闹脾气,临时想找件体面的衣服,还真找不出来。“小芳,衣服借我。”

    “那有什么问题。”她们姐妹身材差不多,只是衣服喜好天差地别,一个是玉女派,一个是嘻哈风。

    沈芳伊高兴地领着姐姐到房间,打开衣橱,随便姐姐挑选,便忙不迭地坐下拜读来信。徐之辰为姐姐挑选的明信片,是伊斯坦堡最具代表性的圣索菲亚大教堂。

    “我追随着锡南的脚步到了伊斯坦堡,带着朝圣的心情踏进圣索菲亚大教堂,集东西建筑的美,融合基督教与回教,惊艳、赞叹已不足以形容我的心情有空的话,一定要来这边看看,绝对要来。”

    她的心跟着充满诗意的文字飞到千里之外,脑海中浮现她和小辰哥并肩漫步在近东街道的画面,柔焦的镜头中,两人慢慢回眸,望进彼此的眼底,深情凝视啊,超浪漫!

    “好想去喔,真的好想去找小辰哥喔!”

    沈芬郁有些受不了地白了妹妹一眼。又来了,如果说她要个性过了头,妹妹就是浪漫过了头。

    “可是他又没邀请我去,只是说有空的话去看看,我当然有空”沈芳伊噘着小嘴,万分可惜地轻声低哺,抬头看见姐姐翻着白眼瞠视着她,她脸一红,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我随便说说的。”

    “喔,是吗?”沈芬郁的美眸中泛起终于弄懂的恍然。

    姐妹俩只差一岁,个性却南辕北辙,上了国中以后,她们就不常一起混了。大学毕业前夕的一场演奏会,来捧场的妹妹和吉他社那挂人认识了,之后吉他社的聚会她就一定到,搞了半天,原来她是煞到徐之辰又不好意思明讲,这也难怪,娇美的妹妹向来只有被人追,可没倒追过男人,嘿嘿,不过这次,似乎就快要破例喽!

    “这件穿起来超美的。”沈芳伊把话题转到姐姐手上的衣服,缎面细肩带下一个弧度优美的深u字领,有如蛛网般交错的白色银缕丝绒在浅粉色的莱卡布料上游走,交织出一朵朵镂空的玫瑰花,穿起来体形美、气质佳。

    “给我这件小可爱干么?”沈芬郁纳闷地接过妹妹递过来的粉色小可爱。

    “这件虽然很漂亮,可是领口太低了,所以我都是这样搭的。”也许外国人敢大方献宝,但是她只敢点到为止,所以每次都会搭件小可爱。

    沈芬郁把小可爱丢开,得意地挑挑眉。“我就是要让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流鼻血而亡。我警告你,别去告诉妈喔,不然就不好玩了。”

    “还玩?!”沈芳伊忍不住笑了。只怕到时候气得流鼻血而亡的,是看见女儿全都露的爸爸妈妈。

    沈芳伊在大楼管理员的要求下做了访客登记,然后迫不及待地上了电梯。姐姐说她不在家的时候小辰哥打电话来过,说他留了一样东西在他的公寓,叫她去找他室友要,她马上就火速冲来了。

    暗恋小辰哥已经一年了,因为怕被最爱消遣她的姐姐笑话,所以不敢明讲,所幸她还是很有魅力,吉他社那堆家伙中有几个挺哈她的,于是她顺理成章地接受聚餐邀约,和他们混在一起,为的就是要不着痕迹地接近小辰哥,要他注意她,给他机会追她,怎么知道小辰哥的身边老是绕着一堆碍事的家伙,这叫矜持的她怎么好意思表现得太白,结果就一直在原地踏步。

    小辰哥到底留什么东西给她?一路上她想了一大堆可能性,愈想就愈兴奋。

    “就是这里。”一出电梯就找到了徐之辰的公寓,她忙不迭地按了门铃,没多久门就开了,她堆起了甜美的笑容打算向他的室友打招呼。“你好,冒昧拜访,我是——”

    “小黄!”

    笑眯的美目倏然大睁,看清站在门后同样一脸讶然看着她的高大男人。他不就是那个害她糗到极点的坏兽医吗?!

    沈芳伊瞬间收起笑脸,竖起柳眉,下客气地质问:“你在这边做什么?!”

    “我才想问你这个问题呢,竟然追到家里来,该不会是煞到我了吧?”一下子笑盈盈、一下子凶巴巴,翻脸跟翻书一样快,害他忍不住想逗弄她一下,看看还会出现什么意想不到的表情。

    “少往脸上贴金了——”她脸上一热,哼地一声,指着他的鼻子臭骂,没想到他却顺势拉过她的手掌翻看,她吓了一大跳,猛然抽回手,不甘心地大叫“你干么?老是动手动脚的,大**。”

    为什么老是让他轻易得逞,真是气死人了!

    “我只是看看你的伤怎样了,没这么严重吧!”被指控**的他也不好意思起来,收回的手尴尬地擦在腰际,一脸纳闷地问:“看样子你不是来找我的,请问大驾光临,有何贵干?”

    “我当然不是来找你的,我是来找小辰哥的。”她皱起眉头,像第一次见面似地上下打量他,无法把眼前这个家伙和小辰哥口中那个心胸宽大、很会照顾人的大好人室友画上等号。

    “小辰哥?你是说徐之辰。”平明双手一摊“不好意思,他不在家,他跑去土耳其了!”

    “这个我知道,他说他托你拿一样东西给我。”

    “哪有?他说走就走,什么也没交代,我还想找他呢!”

    期待变成了失落,沈芳伊不愿意相信地说:“怎么可能?!你该不会是故意骗我的吧?!”

    他又好笑又好气地反问:“我干么骗你?”

    她知道自己又随口说了不对的话,但无论如何她都不肯空手而回,小辰哥究竟留了什么东西给她,对她很重要,说不定这就是突破僵局的重要线索

    沈芳伊着急地说:“说不定是你忘了,我自己进去找——”

    这下他懂了,原来她是风流倜傥的室友的粉丝之一!

    平明无由地轻叹一声,往后一站,顺便告诉她徐之辰的房间。“请便。”

    关上大门,他回自己的房间继续整理东西。大学四年、实习一年全住在这里,不知不觉中累积了不少家当,等到要搬家时才知道厉害。

    兴匆匆地进入徐之辰的房间,她也不好真的翻箱倒柜,只在双目所及之处仔细寻找,厚厚的建筑书籍随意堆放在书桌上,衣架上也还挂着他穿过的衣物,看起来就像主人只是去街角的7-eleven买份报纸,随时就会回来似地,一点也不像出了远门的样子。

    她来来回回找了好几回,就是找不到像是留给她的东西,她不禁开始着急了。

    平明用胶带封好纸箱,搬到客厅的墙边整齐堆好,转身看沈芳伊一脸失望地站在他的身后。

    “没找到?”

    “你再想想看嘛,他真的没有交代你任何东西吗?”

    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对着他眨个不停,甜脆的嗓音再加上哀求的娇态,实在让人很难断然拒绝,但他也只能无奈地耸耸肩,指指堆放在墙边打点得差不多的家当。

    “那家伙就是这样,想到哪就做到哪,说走就走,连公寓租约到期了,我想搬回家,他到底要不要续约都没交代,我也正在伤脑筋。”

    闻言,她泄气地坐到沙发上,双手撑腮,垂头丧气。

    眼光瞄到茶几上的一本书,封面渐层的水蓝色中,一只水晶通透的鱼儿悠游,

    鱼鳞如星闪耀,散落身后化成一条银河她看过报上的书评,这本新诗集颇受好评,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

    随手拿起来翻看,拿开诗集,露出底下压着的一堆信件,最上面的雪白信封顿时抓住了她的目光,她像发现宝藏似地扑过去,惊喜交加地抓起信封,差点就要喜极而泣了。

    就是这个!原来小辰哥留给了她一封信。

    “还说没有?!这是什么?你这个说谎的家伙!”她像水户黄门(编注:水户黄门本名德川光圈,其父是德川家康的最幼子赖房,封在水户,他因为幼时的雍容气度,让三代将军家光指定为水户藩的继承人。他一生尊崇中国儒学的古典,遗爱民间,因此民间编造出许多他微服出访的有趣故事,宛如日本的包青天。)似地高举着信封,正义凛然地戳破他的恶行。

    “你讲话客气一点!我这个人向来有话直说,从不拐弯抹角,更不会说谎。”

    他并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向她交代什么,但也许是想换个清静吧,他还是把事情解释清楚。“大楼警卫说这是有人托他转交的,他说得不清不楚,我听得不明不白,只知道这是小辰的东西,所以就随手放进那堆信中,我哪知道你是在找这个东西。”

    “你不认识字吗?上面不是清清楚楚地写着我的名字?”她指着信封上用电脑列印的沈芳伊三个字,铁证如山,看他怎么狡辩。

    “原来你不叫小黄。”他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暗笑地看着她气得咬牙切齿的可笑模样。事实上,他也是直到此刻才知道她的芳名。

    “小黄是那只狗——”她气得两腮鼓鼓的,完全明白他是故意的,可是又拿他没办法。

    “好了,既然信是你的,就拿去吧,书还我,我要装箱了。”他伸手讨着她手中的诗集。

    沈芳伊那充满怀疑的目光在他身上溜了一圈,武断地说:“我看你一点都不像会看这种浪漫诗集的人。”“不像就不能有吗?”还不是宝贝妹妹小遥,嫌他太过务实,没事送他这本诗集,叫他去学点浪漫,那实在有违他的本性,翻过一次之后就丢在一旁压东压西,泡面的时候还满好用的。

    “这一定是小辰哥的,我接收了。”沈芳伊高兴地把诗集收进包包中。她本来就想买这本诗集了,能够从小辰哥手上得到,更是别具纪念价值。

    “算了,送给你。”反正放着也没用,就当被抢。

    “慷他人之慨,你可真是大方呀!”她不以为然地朝他龇牙咧嘴,转身跑到窗户边,内心充满喜悦并且迫不及待地拆开信封,信纸带着淡雅香气,同样是电脑列印,漂亮的宇体清晰地列印在优质、浪漫的粉色底纸上。

    小芳:

    几次相聚,对你的感觉愈来愈深刻,然而混杂在人群中的爱意很难表达,更不易确定,几次想要表白,却苦无机会单独与你深谈,结果蹉跎至此。

    此刻,临出发前,我强烈地想着你,想着你对我的意义,想着我对你的意义。

    如果,我对你而言,只是个普通朋友,那么就把这封信撕了,一切如旧。如果,你爱我,那么就到土耳其来找我,我在神话的大地、小亚细亚的星空下等你。

    如果你来,我将会是你的

    withlove徐之辰

    沈芳伊感动地把情书按在胸口,心情激动得无法自己。她就知道小辰哥喜欢她,只是被那些碍事的家伙给妨碍了,在远行之前,他终于耐不住满腹相思,写了这封情书给她,要她给他一个答案。她当然要去了,只要她去,完美的他就是她的了。

    感动加上冲动,热情踢开矜持,她当下决定勇敢追寻真爱。

    在浪漫的幻想中陶醉了好一阵子,她终于想起现实的问题要是东京、巴黎或纽约那种文明世界,她什么也不怕,可是土耳其那种感觉很遥远、很陌生的回教国度,她没胆一个人上路。

    怎么办?

    她烦恼地抱头苦思,一转身对上一张充满好奇的俊脸,猛然觉得难为情,正想开口说他几句的时候,一道灵光闪进脑中,嘴角勾出一抹有所企图的浅笑。不过是看封信,怎么会有这么多表情?!真是太强了!这是他第一次发现女孩子的表情可以这样瞬息万变,感觉好新奇。

    “平大夫,你刚说你想找小辰哥,我跟你一起去,好不好?”她柔声说。

    平明愣了下,随即哈哈大笑“我随便说说的,我还得找工作,哪有空去玩?再说,他只写了张明信片给我,既没留电话、也没写住址,我上哪儿去找人。”

    “天呐,那就是说没有人知道小辰哥确实的下落喽?最近不是有个外国妈妈来台湾寻找自助旅行而失去联络的儿子吗?你想小辰哥会不会有问题?!”她小小的脸上充满了担忧。

    “小辰好歹也读到硕士,应该没那么笨吧!我想应该不会有问题吧!”他说话的语气愈来软弱,连自己都快不能说服了。

    有学问的人不一定有常识,他那个室友就是那种超没常识的天兵天将,连日常生活都常凸槌,在旅途上更不用说了,被她这么一说,他不禁担心起来。

    “你很担心他吧!”她掩嘴窃笑。很好,有反应了,接下来推他下坑就对了。

    “是有点担心,不过目前他都还保持联络,应该不用太紧张吧。”

    “等到失去联系就太晚了,我们得马上出发去找他才行,没事最好,我们就当去旅行一趟,你又可以顺便问他到底要不要续租,回来以后你就可以安心工作了,一举数得,何乐而不为?”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他总觉得哪里不太对。

    “哎呀,一个大男人怎么这样不干不脆,总之,就这样说定了!”她硬是向他要了护照和签证所需的东西,不让他有反悔的余地,把东西塞进包包中,她高兴地挥手告辞。

    送她出门,在等电梯的空档他想起一个问题,好奇地问:“对了,小辰留给你的信里头说了些什么?”

    她嗫嗫嚅嚅了好半天,才小声地说:“他说他在小亚细亚的星空下等我。”

    平明眉头一皱。那也就是说是她想去找人,他被她设计了?!黑色的眸中瞬间爆出火光。

    在他喷火的目光中她飞快地逃进电梯,在电梯门阖上之前,她得意地说:“平大夫,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我跟你联络喽。”

    “沈——芳——伊——”这是他第一次叫对她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