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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翻阅高中毕业时的同学录,发现以往的同学们留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也许我今后不再记得马**这个人,但我会永远难忘马大侠的风采。”
回想起当年,不觉好笑。身为巾帼的我酷爱武侠,尤其敬仰那些笑傲江湖、快意恩仇、豪爽洒脱的江湖侠士,于是致力于宣扬“马大侠”之名。自命大侠,尤其坚持不懈地需要得到他人的认可,实在不是一件易事。一开始,同学们一听我自称“马大侠”不是哈哈大笑,就是嗤之以鼻,甚而嘲讽。无聊之士则追问侠风何在?从自称“大侠”到众人皆知名,我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既然自尊“大侠”自己自然应该先尊重自己,为自己树立这不倒的“品牌”于是我努力在各方面表现出自己的“大侠风范”因为在文科班,女生居多,所以“英雄救美”的好戏不可避免要发生。基于本人身体素质较好,又有一片“侠骨柔情”所以“美女们”有力所不能及的“小事”或不敢承应的“大事”都由本“大侠”一手包揽,甚至酷暑打扇之事,亦由本“大侠”负责到底。自谓“怜香惜玉”乃“英雄”本色,实则是“撷取”美人心。而且“色胆包天”竟拥有大小“红颜知己”达九位之多,所以本人又有外号“比唐伯虎还唐伯虎”
“怜香惜玉”是英雄第一大本色,豪放不羁则是“马大侠”第二大招牌。个性本就开朗洒脱的我,总难有持重的时候,敢作敢当才是我“马大侠”嘛。从此重点班的课堂课间因了我“马大侠”的“爽朗”的笑声“可怖”的怪叫而意趣横生。班上不少男生也甘拜下风,绿茵球坛上也有过我的大脚射门和呐喊助威的大嗓门声。以致于不少同学都抱怨:“你什么都好,就这个大嗓门实在让人受不了!”
别以为本“大侠”只会“调戏”女生,浮躁浪荡,错,大错特错!我收服人心的大法宝其实是:我会作诗填词写小说。这一点使与我交厚的朋友们大大有“福”了。用一句知己stone的话就是:“我珍藏着你写的每首诗,日后你若出了名,这些诗词就都升值了,我也跟着发财了!”虽然我知道自己有多少分量,不敢自吹自擂。但偶尔手痒涂鸦几笔,居然会被他们当成宝贝,朝读暮诵,千遍万遍不厌倦,还常劝我不要妄自菲薄,应当加以培养。培养什么?马大侠不靠摆弄几个方块字吃饭,那哪是“大丈夫”的本业?所谓“侠之大者”必当策马江湖,锄强扶弱,一遂凌云之壮志。再后来,虽然仍有少数同学戏称本人为“马大哈”或“大虾”但“马大侠”的大名已是如雷贯耳了,就连当时的班主任也有所耳闻。
“马大侠”的梦已经远去了,如今的我穿着成熟的外衣,扮成一副“窈窕淑女”的样子,百事求稳重,不再疯疯癫癫,不再与男生“称兄道弟”不再大笑大叫,不再自称“马大侠”但心中“侠之大者”的故事都在慢慢地一一付于纸上,加以升华。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年的“大侠”只能活在同学录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