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陈灼昊一案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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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下旬,天气愈发寒冷了,风吹在脸上如刀割般的疼痛,放眼望去,金色的阳光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死气沉沉的阴天。这样恶劣的天气实在是让人提不起精神,大家似乎都不约而同地躲进温暖的室内,享受着冬日的宁静。

    可热闹的歌舞厅并不是这样,狭小的空间里挤满了各色各样的年轻人,当然,不乏一些失业的中年男人。他们跳着,唱着,每个人都在拼了命似的随着劲爆的音乐摇头晃脑。

    七彩霓虹灯交替地变换着,各种颜色依次出现在黑风脸上。他静静地坐在酒桌前,一边大口地喝着啤酒,一边注意着眼前疯狂的年轻人。

    “要不要再来一杯?”一个年轻女人出现在他旁边,温柔细语地问道。

    黑风立刻怒视着她,随即,宽大的手掌重重地拍在桌子上。

    “啪。”

    桌上的几只空酒瓶摇晃了两下,“呯”地一声摔碎在地面上。

    “你给我滚。”黑风一把扯住女人的领子,粗鲁地咆哮着。

    突如其来的变化使厅内瞬间安静了下来,只有劲爆的音乐依旧肆无忌惮地欢唱着。女人的眼睛里写满了惊恐,她挣扎着想要脱离那只大手,不过却是徒劳无功。

    所有人的眼睛都注视着这里,黑风怒目迎视着那些或疑或憎的目光,他缓缓放开了紧抓女人的手,用强硬的口气冲人群喊道,“看什么看,滚。”

    一些年轻人撇撇嘴,不情愿地转移了目光。不过,另几个染着花花绿绿头发的年轻人却推开身边的人,走上前来,眼神中充满愤懑。

    “死大叔,你再骂一句。”走在面前的男生咬着牙压低声音。

    “我让你滚!”黑风不甘示弱,站起身,一条腿直接跨在桌面上。

    “你再说一句。”那个男生说着便使劲推搡了黑风一把。

    这下子可把黑风惹恼了,他爆炸般地吼了一句“滚。”,随即一手扯住男生的衣领,使劲一拽,男生便不情愿地弯下了腰,顿时感到胸口被一阵重击。

    黑风放下腿停止攻击,左手趁势推开呻吟的男生,他虎视耽耽地盯着其他人,双手交叉掰了几下关节,同时左右扭了下脖子,“还有其他人要试试吗?”

    没有人说话。几个男生扶起被打的男生逃出歌舞厅,其他的男男女女则是一声不响地离开了。

    黑风重新坐回酒桌前,“再拿一瓶啤酒。”

    说完,他的余光注意到最后离开的三个人:两男一女,女的似乎醉得厉害,由两个男生扶着,看样子应该是就读的大学生。

    530宿舍里,莫离飞速地在电脑上打字:

    《传奇故事》最近有一期栏目叫“2435,从死缓到无罪”,大致是讲述一个死刑犯在2435天后,由死刑缓刑变成了无罪释放。笔者在此大致叙述案情。

    陈(主人公)与小璐本是一对情侣,然而,因为不满陈的恶劣性格,小璐多次提出分手,在分手后不久即被杀害。

    因为其父失去了与被害人的联系,只好向陈打电话寻问。于是,陈与朋友杨某一起去被害人的住址查看,打开房门后,却发现小璐已死在床上。

    内容大致如上,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嫌疑最大的是陈,然而经其律师多次吹毛求疵后,法院依据“疑罪从无罪”原则,无罪释放了陈。

    笔者看过节目后,极为不满,希望与当地警察共同努力,不放过任何凶手。

    以下是笔者为了证明陈是凶手,而作的推理,如有疏漏之处,望指正。

    三大疑点。

    首先,对于凶手作案的动机而言,陈是最有嫌疑的——不满女友与自己分手而一怒之下杀害了被害人。其次,法医尸检后发现,死者生前曾服用过安眠药,而陈与其友杨某刚好之前去医院买了安眠药,笔者认为仅仅“巧合”二字是无法解释的。最后,陈与杨某到达被害人住处时,房门呈反锁状态,而陈却有被害人的钥匙,这才得以打开房门,若凶手不是陈,那么这便成了一宗密室杀人。

    几个小疑点。

    第一,关于安眠药一事,陈的律师解释说,买了安眠药并不等于下药,因此,此证据不足。笔者分析认为,值得怀疑的是陈买安眠药的目的是什么,是陈有失眠还是其他因素?正常人绝不会无故去买安眠药的。此外,陈买的安眠药后来又去哪了?是否少了几粒?是否少的几粒可以达到与被害人的服用量一致的地步?这些都是有待于警方查证的线索。

    第二,分手后陈与被害人仍有紧密来往,试问为什么陈在这两天没有去看被害人?面对这一疑问,陈的回答是与杨某这两天刚好沉迷游戏,在网吧里玩游戏了。

    笔者认为这里同样存在疑点,如果真如陈所言,那么陈到底迷上了哪种游戏?如果如此沉迷,那么那款游戏想必会有一定进度,而如果只是说词的话,那么笔者认为警方是不会找到这样一款游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什么进度。当然,也许有人会认为陈可能玩了好几款游戏,因为那样也是找不到很大进度的;对于这一观点,稍加分析便可排除,笔者不再絮言。

    第三,警方在陈的住处发现了装有被害人学生证、银行卡之类的手提包,而手提包也是属于被害人的。对于这一现象,陈又称因女友拜托自己把手提包洗洗,这才拿回住外的。

    那么,疑点又来了——一个平日勤奋的女生为什么自己不洗手提包,反而拜托其懒散的男友(从胡子长度可以看出)?如果只是洗提包,为何又要拿走学生证之类的?

    第四,陈的律师认为,如果陈捂住被害人的口鼻而杀害被害人的话,被害人必然会挣扎,(死因是机械性窒息)那么被害人指甲里就会留有陈的皮屑或衣物,而在被害人的指甲里,警方根本就找不到这些东西。

    辩方称,这是因为被害人服有安眠药失去了抵抗力导致的。针对这一看法,陈的律师又说道,在被害人的体内发现的安眠药的浓度,不足以使人失去抵抗力。于是,根据“疑罪从无罪”,陈被无罪释放。

    在这里,笔者认为确是是被害人失去了抵抗力,因为就算是安眠药浓度不够,被害人也可能会因为体质关系而陷入沉睡。

    无疑,这些细节虽然表明陈有重大嫌疑,但不足以构成证据,不过笔者发现了一个足以将陈判罪的证据,这里不便多说。若警局认同笔者,希望能按上述线索查证,还小璐家人一个公道,不要让凶手逍遥法外。

    打完字后,莫离又重新看了一遍,这才点击发送,接收邮件的人是管理这一案子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