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香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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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春,大雪依然纷飞,时近掌灯。

    冀州东南的树林里,寒风萧萧,暮色苍茫,令路过的旅人倍觉凄冷。

    一行七八名昂藏大汉,突如其来地策马奔入林中小径,哒哒的马蹄铁发出悚人的杂沓声,吓得两旁行人纷纷走避。

    为首的男子身穿灰黑袄褂,气宇昂扬,正是阳羡城城主豫鹰扬。

    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他的堂兄安南楼楼主豫重链将纳珍妃为妾,要他无论如何得出席晚宴。

    据传珍妃貌若天仙,美丽非凡,安南楼楼主只不过是一介武夫,竟能娶得如此美眷,的确羡煞人也。

    豫鹰扬和豫重链交情并不深厚,甚至还心存芥蒂。然则,豫重链却一心想拉拢霸气凛凛的堂弟,在外人面前总故意塑造出血浓于水的亲昵关系,用以自保。

    豫鹰扬霸气勃发,南越国的百姓光听到他的名字就吓得脸色发白,更别提要和他交手对抗了。

    豫重链认为只有和他维持友好关系,方能保身家性命于无忧。

    这样的心思,豫鹰扬焉会不明白?在他血脉中湍流着汹涌征战的血液,他欲蚕食鲸吞的,无一能够幸免。

    然而南阳地处险要,物产并不丰美,豫鹰扬根本没将它放在眼里,假使他有觊觎之心,亦是囊中之物,何需操之过急?

    今晚,看美人去!

    美人?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字眼。

    ?

    轰隆一声,天惊石破,土倾山圯,瞬间狂风大作飞沙卷尘,寒奴猛抬眼,见桎梏在身上的枷锁尽数解除,不禁喜得眉飞色舞,在树林间蹦蹦乱跳。

    顶着近五百岁的高龄和道行,她可自由幻化成人形,亦可现出狼迹,活跃于山水丛林间。只是这仍属憾事一件,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春雪乍融,在这永暗岭整日无所事事,委实颓废得紧,不如找点正经事儿做做。

    寒奴摇身一变,光luo曼妙的身躯罩上了水绫衫子,垂长乌黑的青丝斜斜披在香肩后,自然呈现婀娜的韵致。

    走到河边,望着美丽的倒影,寒奴对自己的新造型颇为满意。

    “嗨!小狼女,你要到哪儿去呀?”老树精惊艳地问。

    “闲闲没事,到人间晃晃。”她其实是怀有目的的,但她不告诉任何人,这可是她隐藏了五百年的前尘情仇,谁都别想从她口中探知一二。

    “人间?那地方去不得,据说人类既阴险又狡诈,他们不但彼此勾心斗角,还陷害忠良,欺负弱小。”

    “所以我去严惩他们。”太久不曾与人接触,寒奴不免有些忧心,偷偷抓了根木棍插在腰上,做为防身之用。

    “你自己都还是带罪之身。别忘了,尚有三个月才届满五百年,到时你才可以正式脱离狼籍,返回仙界。要是你现在私自下山,被天帝知道了,可是罪上加罪。”

    “只要你不说,天帝又怎么会知道。”五百年太久了,她根本不在乎能不能恢复仙籍,只想去看看昔日的他是否同样受到了审判和制裁。

    “什么话嘛,我是那么不顾道义,又长舌的树吗?”老树精见她心意已决,知道再怎么劝也是枉然,于是退而求其次道:“横竖你目前犹是个非人非仙的狼女,要是找到了你那个他,可千万别一时冲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痛快泄恨却后患无穷。喏,这是我历经百年所研究出来的精灵散,将它分成数十次倒入酒菜中服用,可置人于死地,如果你真的非报仇不可,就拿去吧。”

    “你要把它送给我?”寒奴和老树精当了几百年的邻居,从没发现他是这么讲道义的朋友。

    “是啊,只希望你将来有空能回来探望我,顺便帮我带一只啄木鸟回来,最近我的左枝干又犯疼犯痒,八成又有虫子入侵了。”

    “没问题。哎,那讨人厌的银狐又躲在那儿探头探脑,千万别告诉他我要下山的事。”寒奴赶快把精灵散塞到怀里,免得这老树精临时反悔。“等我报了仇后,保证帮你带一只又肥又壮的啄木鸟回来。”

    “干么要又肥又壮,让我炖补啊?”老树精用眼角余光瞄了瞄躲在草丛后偷窥的银狐,道:“那家伙注意你很久了,八成对你有意思。”

    “他对哪个女人没意思,标准的采花大盗。”

    “话也不是这么说——”

    “嘘!有人来了,麻烦你闭上尊口好吗?”她听到矮树旁一阵撄荨

    “怕什么?那人从昨儿夜里就窝在草堆里,这会儿只是睡僵了,翻个身伸伸懒腰而已。”

    “真的?”寒奴好奇的走近细瞧,原来是一名樵夫。那樵夫看来似乎穷得很,居然用半边破缸当被,一块红砖当枕。

    嘿!捏在他手心的是什么?一柄柴刀,好极了,拿这把家伙防身要比木棍有用多了

    樵夫忽被惊醒“可恶,老子已经够穷了,你还来偷!”一边骂,一边顺手拾起砖块丢过去。

    “哎哟,好痛!”寒奴佯装手脚不够灵活,让他打中脚板,乘机把那柴刀摸进怀里。

    “算你好运,我只是用‘枕头’打你,若换做是‘被子’,你早就完蛋了。”

    老树精闻言,哈哈大笑。幸亏那樵夫听不见,不过寒奴可是气得七孔生烟。

    “哼,你这么坏,打得我好疼,这柄柴刀不还你了。”寒奴说完,转身就跑。

    “慢点慢点,那可是我吃饭的家伙,你若拿走了,我以后怎么砍柴呀?”樵夫急得跳脚,可不管脚程多快,总追不上寒奴。

    本来嘛,人怎么跑得过狼呢?

    “还你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寒奴回身一纵便跳上了数丈高的树干,害得樵夫看傻了眼。

    “什么条件?”樵夫气喘吁吁地问。

    “带我到山下。”

    “你这等身手,还用得着我带吗?”连咽了几口唾沫,樵夫才稍稍把心神稳住。

    “少唆,你到底带不带?”

    ?

    安南城

    啊!这就是人间了。好热闹,好好玩哦。

    大大小小的摊棚货架,古董杂物,锅里炸的、笼子里蒸的各式各样的吃食,诱得人猛咽口水。

    樵夫见寒奴望着熙攘往来的市集竟望得痴了,心想她可能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姑,心肠溜了几转,就黑了起来。

    是你自己死赖着我,可别怪我包藏祸心。

    “这还不算有趣,我带你到一处更好玩的地方。”樵夫咧着嘴,笑得好虚伪。

    “我到这儿不是为着玩的,我要找一个人。”收起初来乍到时的玩心,她面容一敛,正经八百的说。

    “谁?”

    “越国六族的领袖,豫君。”历经五百年之久,再提伊人时,眼中仍掩不住炙热的怒焰。

    “那是谁?”樵夫听得一头雾水。

    五百年的岁月递嬗,人间的变化极大。昔年的越国早一分为四,六族百姓有的凋零殆尽,有的迁徙他处,泰半踪影杳茫,樵夫当然不明白寒奴指的是什么。

    “笨蛋,豫君是这么赫赫有名的人,你居然不认识他。”他不会已经死了吧?不行,他要死也得死在她手里。

    “我是不认得什么豫君,但姓豫的我倒认识不少。”其中有几个还经营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真的?”寒奴心中一喜“带我去,假使真是他,我看一眼就会认出来的。”

    樵夫眼珠子贼兮兮地一溜“没问题。”

    ?

    天色微亮,小贩倚在担子旁打瞌睡,狂欢达旦的登徒子此时才醉醺醺,脚步踉跄地从青楼艳窟掀帘而出。

    达达的马蹄自街底响起,马上的骑士皆疲惫不堪,连续数天不眠不休的赶路,已使他们的精力消耗殆尽。

    除了他们的主子——永远备战的苍鹰,依旧精神饱满,仿佛不曾劳碌奔波。

    “前面有家酒馆,进去歇会。”豫鹰扬不是苛刻的人,他深知部属的耐力,清楚什么时候该施以铁的纪律,什么时候应宽容体恤。

    手下大将范达、勇立、柏平等人,立即如蒙大赦,悄悄地吁了一口气,紧绷的双肩缓缓松懈下来,强压住兴奋的心绪,个个像个木桩似地立在原地,等候下一道命令。

    “呆杆个什么劲,冻僵了?”瞧他们呆若木鸡,豫鹰扬不觉一笑。

    这些部属忠心耿耿,与他肝胆相照,有时却不免失之愚直。

    “也还好,只是,有点呃还可以再撑一会儿。”范达低着头,谦卑地回答。

    “我们也是。”

    口是心非。豫鹰扬抿着嘴轻轻牵动了下唇角,接着翻身下马,脚步才跨上石阶,忽然从酒馆里冲出一票人。

    “大叔,救我。”率先冲出的人,突地双膝跪倒,抱着他的腿哀求道。

    豫鹰扬定眼一瞧,是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虽看不清她的面貌,但一股憎恶之感即油然而生。

    “大叔,求你救救我。”女子状甚惊慌,抓着他的手不停地颤抖。

    冷郁的豫鹰扬眼底不带一丝温度地盯着她,犹未开口,那接踵奔出来的大汉已大步跨到女子面前——

    “臭女人,快给我闭嘴!”他斥喝她快快随他进去。

    女子仍不死心,骇然抬头,霎时怔愣“你你是豫——”五百年不见,他依旧傲然挺拔。

    “废话少说,你老爹已经将你卖了,乖乖跟我回去干活吧。”

    “他不是我爹,他不是,是他害我的,豫老爷,求你主持公道。”寒奴此时已是声泪俱下,无限哀伤。

    老爷?很新鲜的称谓,他已老到这把年纪了吗!豫鹰扬微侧过头,饶富兴味地瞟向范达,这一板一眼的家伙,面上连一根筋都不敢抽动。

    “你认识我?”他好奇地问。

    当然,纵使化成灰她也认得出他。但,他显然已不记得她了。这个昔日为苍生所系,九死不悔的英雄,曾用无形的箭射穿她的咽喉,使她悲不可抑,痛不能语的负心汉,已彻彻底底忘了她。

    “主人?”救是不救呢?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贩卖人口,逼良为娼,范达最痛恨这种人渣。

    “各人生死有命。”他一径地负手冷凝,面无表情。“进去喝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向来不是他的行事准则。

    况且如此混乱的时局,以他的盛名和霸权,想杀他取而代之的何止千百人,他不得不步步为营。

    右脚轻轻一扬,寒奴陡地撒开双手,扭身扑倒在地。

    他无所谓旁人给予铁石心肠的评语,兵燹连年,谁的生命不是轻如鸿毛,短若激流草芥?

    “是。”范达应声跟随在后,当走过寒奴身旁时,故意倾身弹指而出,两名凶神恶煞的大汉立刻脸面铁青,像被人狠揍了一拳。

    “好管闲事,好心不会有好报的。”豫鹰扬淡漠地扬唇,伸手接过小二递上来的温酒,一口饮尽。

    “专门吃软饭的男人,死有余辜。”范达总是同情心过旺,老毛病了,改也改不掉。

    况且当年要不是豫鹰扬“好管闲事”把他从沙豹口里救出来,哪还有他这条小命在。他家主子至今仍不知道,在他出现以前,他的妹妹早已被猛豹叼走,至今生死未卜,音讯渺茫。

    豫鹰扬不再吭声,嘴角只是抿着笑意,教人看了觉得不安。

    柏平忐忑地瞥了他一眼,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得和众人一样专心吃饭。

    这一餐吃得索然无味。主子是个喜怒难测的人,希望范达别惹恼了他。

    用完餐,范达掏出荷包准备付账,却发现怀里空空的。糟!他的荷包呢?

    “被偷了?”豫鹰扬笑着抛给他另一只荷包“早告诉过你了,好心不会有好报的。”

    范达又羞又怒“没想到那女人坑我!”

    “江湖险恶,心肠的确不能太软。”柏平拍拍范达的肩,要他看开点。

    为了帮一名陌生女子,平白损失了两百两银子,真是亏大了,范达气得头顶冒烟。

    “我去找她算帐。”男子汉大丈夫,丢钱事小,丢脸事大,这口气非得讨回来不可。

    “不必麻烦了,不到半炷香的工夫,他们就会自投罗网。”豫鹰扬好整以暇地吃菜,丝毫不为此事萦怀。

    “可”范达堪堪跌回长凳上,门口果真冲进两个人,正是方才嚣张无状的人口贩子。

    “你你”他俩面无血色,冷汗直流,指着豫鹰扬的手抖个不停“你施邪术,你”“放肆!”范达和勇立三两下将他们撂倒,压在地上质问:“说,和你们联手招摇撞骗的女人呢?”

    “不不知道。”

    “骗鬼,我看你们是不见棺材不掉泪。”柏平抽出长剑,凌空便要砍下,这两个猥琐的败类才赶紧吐实。

    “她她说好了,跟我们二一添作五,哪知事后就连我们的银子也一并偷走”

    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在说谎,范达心想,好个黑吃黑的女贼头。他心中的火燃得更旺了。

    亏他行走江湖十余载,居然栽在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手里,汗颜!

    “强中自有强中手。”豫鹰扬笑颜愈深,也愈教人惴栗。“一次坑掉三个男人,唔,有意思。”他对寒奴的兴趣大增,下回遇上了,他得仔细把她瞧个清楚,看看她是否真有三头六臂。

    “主人?!”范达心中一骇,脸上原已所剩无多的血色,这下全褪得精光。“属下该死。”

    “先留住你这颗脑袋,再要妇人之仁,后果自行负责。”最后一句话声未落,他人已跃上宝驹,扬长而去。

    ?

    为了深入民间,寒奴特地把樵夫这条小命留在破古刹的墙上,以备不时之需。

    “下来!”随便掷出一小段树枝,指结大的麻绳立即应声断成两截。

    “你你你”樵夫吓得三魂七魄全飞了“你怎么还没走?”他原本想把寒奴卖了,换笔银子舒服花用一阵子,没想到这小妮子神乎其技,不但把他的心思摸得一清二楚,还孔武有力的把他绑在这儿饿了两天一夜。

    “哼,本姑娘不想走就不走,你管得着吗?”依寒奴火爆的性子,碰上这么坏心眼的人,老早把他修理得鼻青脸肿、断手缺腿了。再敢唆,当心她赏他一记大锅贴。“拿去,我昨儿吃剩的,你就将就点吧,等找到我要找的人以后才可以饿死。”

    “哦。”真是流年不利,遇上这女罗刹。樵夫瞪着手中冷凉的切糕,不情愿的一口一口塞进嘴里。“你已经这么厉害了,还需要我帮忙?”

    “唔。”寒奴立在庙口,心事重重地将眼神眺向无穷远的天际“我问你,豫鹰扬是谁?”

    这名字是她无意中从酒馆小二口中听来的。

    “他是阳羡城的城主,武功高强,时常带兵出征,是个很可怕的人,方圆数百里的人,光听到他的名字就吓得六神无主。你可千万别去招惹他。”樵夫想是饿坏了,一眨眼就把七八块切糕吃得清洁溜溜。

    “哼!”寒奴冷哼一声,满脸的不屑。明知山有虎,她也偏要向虎山行,何况,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那么你知道他为何会到安南来?”

    “他来啦?”樵夫一下呼吸不顺,呛得面红耳赤,急咳不止。“他吃饱没事怎会到这儿来呢嘿!我知道了,八成是来参加安南楼楼主豫重链的婚宴,听说他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

    大美人三字飘进寒奴耳中,蓦地令她心口一阵绞痛。东流湍逝的情缘,至今日想起来,依稀痛入心扉。

    “那个大美人呐——”

    “住口!”她杏眼圆睁的样子既野艳又悍戾,看得樵夫心里头七上八下,不知如何是好。“我问一句你答一句,我没问的,就别给我废话!”

    “是是是。”他赶紧把嘴巴缝起来,以免惹祸上身。

    “那个叫豫重链的住在哪?”踏破铁鞋无觅处,她痴等了五百年,算是有了些许眉目。他,应该就是他吧?这是历经了多少世的轮回?得用什么方法才能唤起他的记忆?如果他始终没有忆起五百年前的恩怨,那么她的报复又有何意义?

    “住在北东十八街,最华丽的那栋宅院,你一走过去就可以看到了。”

    ?

    安南楼,位于过井川畔,外面的围墙从寿园寺,清河桥,一直绕到百花街,其宅院之辽阔几乎足以供给上千名百姓居住。

    石墙砌高二十丈,墙内尚有一条五尺宽的护城河,四周繁花绿树掩映,居中是三层的楼宇,九宫纷陈左右,颇有帝王的气派。

    大厅四周挂满了喜帐,每一幅都是鸾凤和鸣、五世其昌、永浴爱河、共偕白首的字样。

    楼宇前、后院大排筵席,厨子们进进出出,忙得汗流浃背,仆妇们手脚利落地准备着,一旁长桌上,瓷盘陶碗中盛着鸡鸭鱼肉、蔬果、糕点琳琅满目,教人垂涎欲滴。

    寒奴才攀上后花园的桦杨树,即见到安南楼的管家刘富站在门廊上指挥若定,不时吆喝着要大家手脚快点。

    “怀恩上哪儿去了,大半天不见他的人?”他冲着甫进门的周妈问。

    “上市集补齐干货,昨儿个陈叔吩咐的。”

    “市集才多远,用爬的都回来了。”刘富因为心急,口气也就特别冲。

    怀恩?寒奴心思一转,马上有了计谋,用法术让怀恩暂时回不了府里。

    “再等一会儿吧,也许人就快到了。”周妈手里端着盛满食物的托盘,匆忙往内堂去。

    “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待会儿我非狠狠刮他一顿不可。”刘富斜眼往门口一扫,忽瞅见一名十八九岁的少年郎傻愣愣的立在侧门旁胡乱张望“喂,什么人在那儿鬼鬼祟祟的?”

    “这位大叔,我是怀恩的表弟,因为我家舅母生了重病,表哥赶着回去照料,特地交代我到府里帮忙。”寒奴女扮男装,模样十分俊美。

    “怀恩的娘什么时候得了重病,我怎么不知道?”刘富狐疑地上下打量着她,嘴里嘀嘀咕咕的又道:“他又什么时候有你这样一个表弟来着?”

    “刘叔,主子叫您呐,”负责跑堂的小厮跌跌撞撞的跑来“前头乱成一团,怀恩回来没?账房那儿忙不过来了。对了,你还是快点过去,主子催得很急,不知又出了什么状况。”

    “好啦,我这不是在走了吗!”刘富匆促的拉着寒奴问:“你叫什么名字!”

    “寒奴。”她照实回答。

    “寒奴?名字不太好听,但还算马马虎虎,你识字吗?”

    废话,她可是堂堂的女神,只是暂时落魄而已,何止识字,她还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呢。“识,当然识得。”

    “那好,你先顶替怀恩到账房帮忙,可得小心点,弄错一笔账,我就拿你的脑袋开刀。”刘富头发梳得油亮,一丝不苟,和他做事的准则一样古板得像个老学究,他手底下的人,每天总有一两个被叮得满头包。

    寒奴口里唯唯诺诺,才旋身,鄙夷之色立现。“他一直都是这么讨人厌吗?”

    “嘘!当心祸从口出。”小厮领着她来到二楼的账房时,楼上前院霍地传来一阵骚动。

    “怎么回事?”寒奴讶异地问。

    “大概是二爷来了。”小厮面上刷过一道冷锋,看不出是惊惧还是尊崇。

    “谁是二爷?”

    “就是阳羡城的城主豫鹰扬呀。怎么,你不认得?”

    “认得认得,天下间有谁不认得他呢?”寒奴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表示豫鹰扬三个字如雷贯耳。

    “你先进去,我到前院看看就来。”小厮交代后离去。

    寒奴可不是省油的灯,清风疾掠,她足尖轻点屋瓦,眨眼间已来到大厅,混在人群中。

    此刻凤冠霞帔的新娘子由四名喜娘搀扶着,款摆迤逦地盈盈就位,席上响起震天价响的掌声。

    倒挂在梁上的寒奴注意到位于首席的豫鹰扬黑瞳炯炯,面容冷肃、淡漠得不起波澜。

    据说这位珍妃私德不佳,但素有美人之称。寒奴半是好奇半是嫉妒,想看看她究竟是否更如传言那般迷人,便噘口吹起喜帕一角,呼——

    糟糕,忘了自己拥有五百年的道行,功力已颇为深厚,一下用力过猛,竟把整条喜帕高高吹起。

    寒奴大骇之下,直觉地用手去捞,没有捞着,抬眼一看,那喜帕居然在空中飘然翻飞,不偏不倚地落在豫鹰扬面前的圆桌上。

    祝贺的宾客莫不目瞪口呆朝喜帕的方向望去,直到它尘埃落定,才忍不住哗然大叫。

    豫鹰扬宛若无视那喜帕的存在,两眼幽光幢幢地直盯着左方。寒奴原以为他注视的是风华绝代的珍妃,然细心一瞧又仿佛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