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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已经连着一个多礼拜没有放晴,每天都下着滴滴哒哒的小雨。颜栀不喜欢听落水声,所以一遇到阴雨天就会莫名地发脾气,但到了莫家这段时间,她似乎变了很多,至少这一个礼拜都没有因为天气哭闹。
成妈陪着颜栀在沙发上玩皮球,她伸着肉嘟嘟的小手,示意成妈把丢出去的球传回沙发,还不时发出了“咯咯咯”的笑声。
“看,住在我家爽吧,你连孩子都不用带了。”莫芽儿穿着睡裙,站在颜筱的身后。
“生活还是要靠自己。”颜筱反驳。
“得了吧,你要懂得借势,能享受就享受,能偷懒就偷懒。”莫芽儿连打三个哈欠,睡意朦胧地靠在颜筱肩膀上。
“妈妈,妈妈。”看到颜筱,颜栀赶紧跑了过来。
尽管成妈在后边喊着,“慢点。”她还是以最快的速度扑到了颜筱腿上,然后仰起头,一双可怜兮兮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颜筱,巴巴嚷嚷着:“妈妈,抱抱——抱,栀儿要抱抱。”
“来,阿姨抱抱好不好?”莫芽儿打起精神,笑着逗颜栀。
“不要不要不要。”颜栀的头扭动得像波浪鼓,两只肉肉的小手紧紧拽着的颜筱的衣服不肯放。
“嘿,你这小妞,我送你礼物的时候,你怎么要我抱。”莫芽儿打趣道,“真是只小白眼狼。”
“孩子还小,喜欢粘着妈妈很正常。”成妈走过来解围,为颜栀端来她的儿童餐。
鸡蛋胡萝卜羹、蔬菜火腿饼、还有摆着造型的水果。相比以前颜筱准备的,现在颜栀吃的饭菜不仅花色丰富,营养也很均衡。
“她真有魔力,来了没几天,把成妈都搞定了。”莫芽儿看成妈忙去了,拍了拍颜栀的头,凑过头来低声道,“成妈喜欢颜栀不容易。”
“嗯。”颜筱回答得很平静。这几日她看得出来,尽管莫芽儿对成妈也有不满,但比起她这个千金小姐闺蜜的头衔,地位还是要高出许多的——或许这就是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里的鄙视链?颜筱苦苦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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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天气开始放晴,从莫家的窗子望出去,正好可以看到星星三两颗。借着月光,颜筱突然想起南瓜饼,也不知道离职后他过得如何。想着想着,颜筱鬼使神差地拨了他的号码,等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时,对方已经接通了。
“喂。”
“喂,杨哥,我是颜筱。”
“我知道你是颜筱,咋了,有啥事要和哥说的。”
“没事,我就是问问你后来工作找得怎么样了,其实大家都挺想念你的。”
“得了吧,有良心的恐怕也就你一个,人家啊,大多只是看个热闹。”电话里,南瓜饼停顿了一会,爽朗地说,“我这边挺好的,放心吧,在给之前做兼职的那家公司干活呢,这不,我现在还正忙着呢。”
“行,杨哥,那你先忙,我不打扰你了。”
“好,那先挂了,等哥有空了,请你喝咖啡,还有你记住,如果缺钱啥的,要跟哥说,我这边活多,正缺兼职的人手。”还未等颜筱细问,南瓜饼在那头早就匆匆挂断了。
和南瓜饼打完电话,颜筱疲惫地打开笔记本,打算把昨天遗留下来的方案再完善下。虽然对下周拜访的客户并不抱多大的希望,但做方案是她的强项,怎么样都得做出一个出彩的PPT。
“如果有什么可以让你的心平复下来,或许读书是你可以尝试的方式”。在书展方案中,颜筱来来回回删了几遍,最终打上了这句话。当然,这话不是她想出来的,它的原作者应当是唐呈之——
记得那一天,她刚入职报社当见习记者。
天气很差,刮着风又下着雨,颜筱跑去医院采访因喝可乐致血糖爆表来抢救的小伙,为了争取头版,她湿着脚,在抢救室门口陪了家属整整几个小时,才换得对方同意采访的机会。完稿的时候已经夜深,想着唐呈之和编辑会再修改,她便草草署了名,交了差。
次日,颜筱满心欢喜地打开手机,几乎把每一个版面都看遍了,就是找不见自己的稿子。办公室遇上唐呈之,颜筱已是满腔怒火,拼命追问为什么稿子没有见报。唐呈之告诉她,稿子是自己毙掉的,因为废话太多,采访没有重点。
后来在颜筱的强烈要求下,他为她列了一长串新闻学的推荐书单,最后一本是《了不起的盖茨比》。把书单递给她的时候,唐呈之缓缓道,“我发现有的时候你挺浮躁的,有野心是好事,但有些事欲速则不达。如果有什么可以让你的心平复下来,或许读书是你可以尝试的方式”。
他盯着她,顺手指了指书单的尾巴,“最后一本是我的个人推荐,如果你愿意,可以试着读原版”。
颜筱点了头,自信地说,“我的英语还不错,而且我读的很多小说都是英文原版的”。
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唐呈之的脸上放出了异样的光彩,或许是惜才,或许是惊喜,后来的他更愿意与颜筱亲近。
因为方案上的一句话,她的思绪跑得老远。颜筱拿起边上的笔,用力戳了戳自己的脑袋,喃喃自语,“你这是还放不下的节奏吗?”
眼看来方案时做不下去了,要不就彻底放松下吧。说干就干,她扑到床上,取了电脑,盘腿而坐,打开某宝网站,在搜索栏中输入“连不起的盖茨比英文原版”,正打算按回车键,莫芽儿就闯了进来。她将手中的牛奶放在颜筱跟前,偷瞄了一眼电脑屏幕有些惊喜,“The Great Gatsby,你要买这本书?”
“嗯,一直被推荐,但从未看过。”
“这本书,我哥的书房有,我大学的时候看他读过。”
“算了,我还是自己买一本吧。”
“没事,我哥书房书众多,你抽掉一本赶紧读完,他也发现不了,再说我哥最近都不会回来。”
“你不是说你们家的书房是禁地吗?”
“你悄悄地‘偷’一本书出来还是可以滴。”莫芽儿坏笑道,“好啦,牛奶给你拿上来了,秘密也告诉你了,拿不拿书你自己决定,书房在2层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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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再三,颜筱还是蹑手蹑脚地走到莫家的书房。
毕竟买一本书的钱都够她吃一餐饭了。
莫家的书房大概二十来平米的样子,相对于几百平的莫宅而言并不算大,极简的木质书桌上除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再无其他。正如莫芽儿所说,他的哥哥很少回老宅来住。
颜筱露出笑容,如释重负。
她呈45度角仰起头——高到天花板的书架上摆满了书籍,并且都被归置得整整齐齐,以至于300多度近视的颜筱能在第一时间找到《了不起的盖茨比》。
想必这房间的主人是个极其严谨之人。
取书的过程格外顺利,前后加起来不到10分钟。
她看了看表,这个点成妈和栀儿都已经睡着了。芽儿估计正和她的“天使小闺蜜们”聊着八卦,而她定是整座莫宅里唯一的活物。为了犒劳自己,颜筱决定去餐厅吃块慕斯蛋糕。
她像八爪鱼一样地躺在莫家昂贵的软皮沙发上吃蛋糕,静静品尝着糕点的香浓。坦白讲,这一刻真的是太太太爽了,没有成妈的时刻凝视,就好像被五花大绑的青蟹瞬间获得了自由。
“谁让你进来的?”正当颜筱惬意地舔完最后一丝丝的糕渣时,一个冰冷的声音打破了夜的沉静。难道是——莫卿?一个念头在她的脑海一闪而过。
“站起来。”男子一声令下,吓得她差点被芝麻粒大小的蛋糕渣噎住。大概是“做贼心虚”,颜筱以平生最快的速度“蹦”地一下站了起来,左右不分地穿好鞋子。“你好,莫总,我是莫芽儿的好朋友,叫颜筱,因为家里有些意外,所以过来暂住几天。”
还没等她抬头正式看他,莫卿便转头离开,只听得皮鞋“蹬蹬”地踩地声。颜筱站在原地轻轻吁了一口气,未料莫卿突然立住,“叫莫芽儿来书房。”
欲哭无泪,第一次见面就打了死劫。颜筱不敢回忆刚刚被抓住时候的睡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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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告诉莫芽儿他哥回来的时候,莫芽儿正躺在床上和朋友聊天。兴许是正聊到兴头上,这姑娘完全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直到颜筱认真并且严肃地解释“我躺在楼下的沙发上吃蛋糕被你哥抓了现行,他让你立刻、马上去书房找他”的时候,莫芽儿才意识到出事了。她从床上蹦了起来,匆匆整理好衣着,嘴巴里不停地念叨着“我哥怎么回来了”,“他不是不回来的吗”。
书房里,莫卿没有开灯,一个高大挺拔地身影漠然静立着。
“家里什么时候来了陌生人。”
“哥,颜哥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都认识好几年了,最近她家遇上事情,所以就来借住几天。”
“让她住到静安去吧,你那边不是有房子空着。”莫卿将头转了过来,目光犀利,他盯了莫芽儿几秒,在办公桌前坐下。
“她,她一个女孩子住静安不方便吧。”
“家里不需要有新人。”
“哎呀,哥,你就行行好吧,你妹妹我从小朋友是多,但真心的没几个,再说了颜筱有非住我们家的理由。”
“说。”
“她,她,她刚和男朋友分手,然后他男朋友对他死缠烂打,所以这不也是没办法来我们家躲躲吗?”
“一个礼拜内搬出去。”
莫芽儿刚想反驳,莫卿又接上话茬,“以后没我的允许,不许进我书房,她手上的书,明晚我回来前放回书架。”
“明晚?”莫芽儿惊叫,“不是,哥,明晚你还要回来啊?”
“同样的话,我不会说第二遍。”
莫芽儿说不过莫卿,只好带上房门,落败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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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你被我哥看到也就算了,怎么拿书的事情他也知道了。”
莫芽儿前来质问,颜筱才想起刚才因为紧张竟忘将放在沙发边上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藏起来的事儿。“刚刚太紧张,忘记了,对不起啊,给你添麻烦了。”
“也难怪你,我哥的那些员工,就算是跟他共事了好几年的老员工,看到他都怕。”莫芽儿吐舌头,毕竟颜筱是她带进来的闺蜜,哥哥这般严肃,也太失面子了。
“一个优秀的企业家严肃也是正常的。不过——你哥也真的是镇定,半夜发现家中有陌生人,还面不改色的。”颜筱试探着问。
“呵呵,我哥可是个宝藏BOSS,跆拳道黑带。”
“我也是黑带。”
“你也是?”莫芽儿睁大了眼睛,摇了摇头,露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天呐,看来我真的要重新认识你了。”
“很小的时候,我就一个人上下学回家,特别没有安全感,就让住我们家对门的跆拳道教练教的我。”我颜筱停顿了一下,侧头一笑,“其实,我也是个宝藏女孩,不过我的很多技能都是长大以后学的,就想让自己变得强大一些。”
莫芽儿似懂非懂,然后话锋一转,郑重其事地说,“我哥让你一个礼拜之内搬出去,然后让你把《了不起的盖茨比》在明天他回来前放回书架,前者还有回旋的余地,后者没有,所以你必须在今晚读完这本小说,如果你很想看的话。”
“一个晚上足够了。”
“行吧,你厉害。我不打扰你了。”
“出去把门带上。”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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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筱把《了不起的盖茨比》放回来莫卿的书房的时候,在他的办公桌上留了一张便签,上面写着“谢谢”。一来这是基本的还书礼节,二来也是对未经主人允许擅自踏入“禁地”的道歉。
晚上,莫卿回来得很晚。到家后,他直接走进了书房。看到书桌的中央妥妥地放着那本书后,撕去了贴在了封面上的那张字条,把书插进了书架上预留的缝隙。
数秒后,他又把攥在手里的字条打开,目光凝聚,似被便签上秀气的蓝黑色钢笔字体吸引,但不一会儿,又面无表情地将纸片丢弃。
翌日,莫芽儿夜班未归,颜筱因提前要到单位开会,早起了半个多小时。当她走到餐厅用早餐的时候,莫卿已经坐在那里了。
这是她第一次看正面看他——皮肤并不白皙,微微小麦却也光洁,眼神犀利深邃,鼻梁高挺,唇形不算俊美,但整体看来,也属上乘。
颜筱在餐桌边停留的一小会儿,莫卿始终没有抬头看过她。
也许是他根本不屑于看,也许是他正在盘算着今天要怎么打败竞争对手,但与她都是好的,至少她不用和他对话。颜筱轻轻吁了一口气,这局面太苍凉,她还是决定去吃公司楼下的鸡蛋饼。十块钱管饱,而且吃得自由。
“颜筱,你不吃早饭吗?我已经准备好了。”
成妈你能不开口说话嘛?颜筱咬了咬牙关,故作镇定。
“我不吃了,今天要去见客户,早上还有个例会,我要早点去准备方案。”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还未等成妈回话,她就已经出门了。
也许她并不是不想和他讲话,也不畏惧他的严厉,只是在她的心里,平静和赚钱才是最要紧的事情。
但如果说,非要用一句话来评价他对莫卿的第一印象,她只想说——如果莫卿不是莫总,也许这样一张脸会逊色很多吧,至少他的寒冷会让很多人望而止步。颜筱忽然想起了唐呈之,一张标准的帅哥脸,用网络语言来描述那就是:肤色白皙,五官清秀,温柔俊雅。虽然有的时候,唐呈之也会很严厉,但总归是留有余地,让人可以靠近的,但莫卿恰巧相反。
但,不可否认的是,她是喜欢他的气质的。尽管,这是他们第一次打照面。
颜筱希望他吃完饭立马去上班,至少要在栀儿醒来之前,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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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前,莫卿已经吃好了早餐。
“莫总,您别怪我多话,其实芽儿一个人挺孤单的,颜筱也是个不错的姑娘,她俩能做个伴也不差。”
“我知道。”莫卿擦了擦嘴巴,平静地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