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狼六

帝俊缔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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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秋日(中)

    初秋迈着大步紧追狂风,一下子就把时光拉到了马肥草枯的深秋。这时节,肥的不止牛马,就是那些在长安郊外的开阔地上奔驰戏嬉的各类小动物,也一律圆滚滚,胖乎乎,全身流动着让人垂涎三尺的光韵。那些快乐的小家伙们不自知,以为只要避开它们的天敌,就可以在寒冬来到之前,尽享秋日的阳光。它们哪里知道,长久以来,觊觎它们那身肥肉和柔软皮毛的动物,除了它们的天敌之外,更可怕的就是人!

    这不,一队人马悄无声息的逼近。为首的少年已选中目标,他搭箭上弓,使出全力“嗖”的一声,一只在草丛中瞎乐的灰兔应声而倒,其余的兔儿立马四下逃窜,即刻不见踪影。少年催马过来,他拾起猎物,兴奋的向后边的人大叫:“我打中猎物了!看,我打中猎物了!”

    后边还有四个人,居中的是霍去病,另外三人分别是赵破奴、徐自为和卫山。看到少年欣喜若狂,徐自为撇嘴道:“瞧这花梗,一群兔子里就射中一个,还兴奋成这样。”

    “这是他第一次打中猎物,高兴是难免的。”赵破奴微笑着替花梗辩驳:“他跟你们不一样,他原来不过是个本份的农民,虽会弄刀使棍,但骑马射箭不在行。”

    徐自为略略点头,承认花梗有欣喜若狂的理由,但他更想在冠军侯的面前一展风姿。他举目一扫,发现约在百米之外的草丛动了一下,他立刻抽出弓箭,瞄准那儿。果然不出所料,一只灰狐狸窜出来,快如闪电。就在它的身影稍纵即逝时,徐自为放开勾弦的指,箭镞便狠狠的砸中那小东西的脑袋。然而徐自为来不及高兴,他立刻就看见另有一颗灰色的小脑袋正要往后边的草丛里缩,显然,狐狸是一对。这个时候再搭弓上箭自然是来不及了,就在徐自为心头叹息时,耳边听有一声轻响,另一支箭不差毫离的击中目标。徐自为回头一看,卫山一手持弓,一手正缓缓放下来。

    看着两位新部下的表现,霍去病微微含额,赵破奴则大声嘉许:“好!不愧是能骑善射的西北良家子!”

    花梗看得大大佩服,除了捡自己打的兔子,一并将徐自为和卫山的猎物捡过来,他满口赞美:“神了!你们两个真是神箭手,我得多多向你们请教。”

    有人赞美,自然就有人乐在心头。徐自为和卫山美兹兹的回望票姚校尉,却见他目不转睛的抬头看着前方。众人便一齐看过去,约在一百五十米处,有几只鸟斜飞穿梭,时高时底,全不把人类放在眼里,自顾自的玩得高兴。

    霍去病看了一会儿,他把目光转到众人身上,其意不言而喻。徐自为和卫山对望一眼,他们心里都没底:这个距离已经大大超出了他们的射程,就算要逞能,他们也自知没资本。这时,赵破奴笑呵呵到开口了:“票姚校尉若是爱那几只鸟,属下就打下来给你。”

    说罢,他抽出自己的弓和箭。徐自为、卫山、花梗有点不相信,便屏息静气,静静观望。赵破奴举起弓箭,眯缝着眼,瞄了一会儿,只听“嗖”的一声,一只箭细到几乎无影时,一只鸟儿就从空中坠了下来。徐自为和卫山你望我,我望你,又是高兴,又是倾佩,再不敢妄自尊大,目中无人。

    花梗欢天喜地的嚷起来:“赵大哥,原来你这么神!我花梗真是有眼无珠,不识真神!”

    听着花梗的狂喜之语,看着徐自为和卫山的倾佩之色,赵破奴只是气定神闲,淡然安笑,仿佛宠辱不惊的样子。这时,从高远的天空传来声声雁鸣,众人一齐仰头上望,见一群大雁排成人字行,正往南飞。花梗不由得自语曰:“天哪,飞得那么高,就是再好的猎手,肯定也是射不到它们的。”

    徐自为和卫山点头含首,表示赞同,却见赵破奴似笑非笑,只管望着霍去病,那意思也很明显。要说冠军侯在战场上枭勇无敌,徐自为和卫山信——毕竟他能封侯,是在战场上一刀一枪拼得来的;但要说他能将二三百米高空上的大雁射下来,恐怕就是汉军中力勇善射大名鼎鼎的飞将军李广也做不到。因而两人看着霍去病,眼里尽是怀疑。霍去病却未看他们中的任何人,他只是再一次目测距离,慢慢的,他抽出弓和箭。像是在一瞬间,又像是过了很久,众人只看到他微微用力,弓成满月,刹那,箭去如疾,一击中的,那领头的大雁只来得及“噶”的一声,便直坠而下。

    一时间,徐自为,卫山,花梗的嘴都圆成一个圈,足可以塞下一个拳头。赵破奴看着那仨人的傻样,乐了:“哎,哎!先别流口水,要想吃大雁的肉,得先把猎物捡回来。”

    花梗最先回过神来,他已经惊喜到无法言表的地步,只是一迭声的道:“我去!我去!我这就去!”

    等到徐自为和卫山能开口说话时,只听到霍去病对赵破奴说:“好久没练射箭,感觉有点手生。”

    徐自为和卫山一听此语,顿时大感汗颜,恨不能把自己的弓和箭收起来,再不要在冠军侯面前现眼。这时,却见赵破奴极为惊奇的指着花梗去往的地方道:“呀,那不是司马家的小迁嘛?另一个孩子是谁?”

    徐自为和卫山可不知谁是司马家的小迁,只跟着看过去。但见两个都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他们一个劲的迎着花梗纵马奔驰。霍去病也聚精会神的看着,他不只看到司马迁和他的同伴,他还看到在他们之后的大人——那个人正从一片小树林里钻出来,只是距离尚远,不辨面目。当花梗正要捡起草地里的大雁时,他和迎面而来的两个少年起了争执。也不知他们说了些什么,总之就是你不让我,我不让你,甚至说到脸红脖子粗。看着三小孩就要拔刀解决问题,对方的大人催马过来,霍去病便低声道:“走,上起看看。”

    随着距离的驰近,霍去病惊讶的发现,从树林里出来的人竟然就是在“三步醉”里一块喝过酒的那个大汉。他有点欣喜,对方认出他来,也有点欣喜,两人以最快速度赶到起争执的地点。看到援兵到来,花梗高高的提起大雁嚷道:“侯爷,这只大雁身上没有箭,只是两眼流血,该归谁呢?”

    众人一齐伸长脖子细看:果然,大雁的身上没有箭,只是它的两眼血肉模糊,还滴着血。于是,大伙儿糊涂起来,有些想不明白:若说它是被一箭夺命,那箭就该稳稳当当插在它身上,但是,箭呢?若说它的两眼各被一支箭射穿,那么,也是箭的问题,那箭在那?霍去病沉思着,几乎是同时间,对面的大汉和他一起开口道:“看看周围,把箭找出来!”

    其余人不知何意,但仍按命令行事,纷纷下马找箭,连斯斯文文的小迁也很卖力的找着。不一会儿,赵破奴率先找到一支箭,他将箭呈给霍去病。霍去病先瞟一眼箭尾的羽毛,确定这不是他的箭;接着他抹去箭头上的血迹,看到箭头的尖端略有和利器刮过的痕迹,显然,这支箭曾和自己的箭碰撞过。他抬起头,看到司马迁正把自己的箭递给对面的大汉,那大汉抹去箭头的血,脸上露出极度惊讶的神情,看来,他检验的结果正和自己的一样。由此可见,那人和自己不止是同时射中大雁,而且两人选取的角度正好相对,因两人的臂力同样惊人,致使两箭在射中大雁后,因为撞击力过大,又都从大雁的体内弹射出来。

    这个巧合是多么令人震惊:即便是最好的箭手,这种巧合的机率也只有千万分之一!

    霍去病向来是冷静的,但此时脸色也不禁有些激动,他的目光立刻移到箭的下端,他看到上边刻着四个小字:“陇西李敢”

    原来如此!霍去病把目光转向那大汉,拱手施礼,语气很诚挚:“原来是‘飞将军’李广的三公子,难怪如此神力!不愧是家学渊源,佩服!”

    李敢忙还礼,满脸“英雄惜英雄”的神情,他热情洋溢的道:“小兄弟别夸了,李敢惭愧。人常说‘能人之外有能人’,李敢今天算是见识了,真不愧是英雄出少年。”因霍去病没在箭尾留名号,李敢又道:“上次只顾喝酒,忘了请教兄弟名号,现请兄弟告之。”

    霍去病自进入期门军以来,不论是平日训练还是上战场,也不管是那一方面的挑战,他从来都未遇着对手,便养成高傲的脾性;难得今天终于有人有实力可以和他争高下,论长短,在他心里引起的震动不可谓不大。因之,他心内也生出“惺惺相惜”的心态,有心把对方引为知己。为显示自己的诚意,他既不显露自己的军衔,也不炫耀自己的爵号,只报姓名:“兄弟姓霍,无字,就叫去病。”

    霍去病的话才说完,李敢的脸色就变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有点颤:“是冠军侯霍去病?”

    霍去病的脸上露出难得的笑:再平稳的心,也不免有虚荣的成分;连赵破奴也以为李敢是为票姚校尉的威名所折服,哪知李敢在霍去病的脸上得到肯定答案之后,他的表情变化莫测,阴晴难定。他的眼,来来回回的游走于霍去病的脸和手之间,特别是看着霍去病的手,大有一种“恨不相逢”的心痛。他好像决意要放弃什么,但心头明显又舍不得,短短的一瞬间,如此心态反复几回,最后不知是哪一种情绪最后占了上风,拿定主意的他,终于有了直视霍去病的眼睛的决心。在李敢心里盘点小九九的短暂时刻里,霍去病虽然感到诧异,但他遵循君子之道,不肯打断别人的思路。现在见李敢心意已决,便颜色舒缓的等侯李敢的解释,哪知李敢绷着脸,冷冰倨傲,硬梆梆的话,砸不死人也能把人砸晕:“不知冠军侯到此,失敬。”

    李敢前后的反应如此之大之快,不仅把霍去病弄得莫名其妙,就是旁边看的人也一头雾水。李敢却不再理会他们,只管拨转马头,对身后的司马迁和另一小孩道:“子长,陵儿,咱们走!”说罢,他狠狠的抽了马一鞭,那马疼得飞奔而去,一下子就把众人远远的甩在后边。司马迁回头看了霍去病一眼,他眼神复杂:似有无奈,又似有同情,还混杂着说不清的意味;那个叫“陵儿”的少年更干脆些,他不但眼里,就是脸上都写满“鄙视”二字。两个少年也不说话,挥动马鞭,直追李敢而去。

    看着那三人渐行渐远,霍去病终不发一言。赵破奴斗胆看他一眼,只见他脸色发青,显然是气得不轻。赵破奴也很生气:难得票姚校尉这般礼贤下士,李敢非但不领情,竟然那么跩!他刚才所作所为,简直是对票姚校尉的极大侮辱!他敢大刺刺的漠视票姚校尉,这不就是拿着大手搧期门军的脸么?于是,赵破奴大骂起来:“不就是‘飞将军’李广的儿子么,也敢来这里耍横!校尉,待属下们去收拾他,也好让他知道他李敢是那根葱!”

    “走,回去!”霍去病的话杂着一股冷风,光听就让别人打寒颤,再加上他眼神冰冷,更把众人看得心里身上全都冷嗖嗖的,再没人敢轻举妄动。说完,他率先拨转马头,抛下众人,自顾自的策马狂奔。赵破奴愣了:今儿的冠军侯怎么跟往常差那么多?他向来不是有气敢任,有气必出么?那么骄傲自尊的一个血性汉子,他怎么咽得下这口窝囊气?赵破奴越想越想不明白,他只能挥手叫剩下的三人跟上。赵破奴哪里知道,他看到的只是表面文章,却不知文章底下的戏。

    此刻的霍去病只管疯了一般的狂奔,任风尖利的刮打面皮。年轻的他是真气极了!不为李敢的无礼,而是李敢背后代表的那股旧势力!他李敢寸功未立,是不算什么东西,不过是陇西旧贵族,侥幸躲过秦汉之乱延续至今。虽然他父亲李广的名头响亮,箭术惊人,被匈奴人俘虏过又逃了回来,但对匈奴打了一辈子的仗,还没见过胜利有几回。但他们就是英雄,毫无道理的就可以睥睨众生!

    多少年了?好像从姨母卫子夫被皇帝宠信的那一刻起,那些世袭的门阀贵胄就用异样的眼神看待卫霍两家,好像他们是不堪入目的脏东西,只要存在,便是对大汉帝国的玷污。那些花腔花调的文官武将们,最先只懂得在朝堂上慷慨激昂的大放厥词,一待上战场,不是被打得丢盔弃甲喊爹叫娘,就是白白害死一批又一批大汉的大好男儿;再回到朝堂时,他们就变了个模样,就只懂得鼓吹匈奴人是“天之骄子胜不得”的歪理,力主皇帝嫁了一个又一个女人,陪送一批又一批的丰厚嫁妆,以换取苟活。可这群躲在女人背后苟延残喘之辈竟然还有骄傲的资本!只因为他们或是开国元勋之后,或是历经秦汉混战而保留下来的六国旧贵族,仅凭这点,他们操控舆论,肆意贬低那些真正在为国家买命出血的军人!舅舅成功的打破匈奴人不可战胜的神话,又浴血奋战那么多年,不惜一次次的出生入死,为的就是让大汉子民免受匈奴的侵扰掠夺,拼死保卫大汉帝国的最大利益!这些混帐家伙不但不额首称赞,反倒阴阳怪气的在背后说什么“卫青不败,乃天幸之”一类的混话,以为这样的胜利不过是天上掉下的陷饼,砸到谁的头上谁走运!到他霍去病被封为冠军侯时,那伙人表面上是不说什么了,但看到他们撇着嘴,翘着鼻孔,白眼斜看卫霍两家时,这种无声的蔑视就更激怒霍去病!

    然而霍去病最生气的是,对于这种恶意的蔑视,他不能“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的,霍卫一族能够飞升到今天的地步,最初确实是沾了姨母卫子夫的光,这也是霍卫两家最被朝臣士人所垢的地方。那些人在背地里蔑视他们,固然带有浓厚的嫉妒心态,所以才会眼中有钉,不辩是非。尽管走过贵贱两极的舅舅时时叮咛自己要忍,用事实说话,证明他们配得上皇帝的恩宠;然票姚校尉毕竟才十八岁,血脉里的血要比而立之年的舅舅涌动得快,也炙热得多。且大汉朝的男儿皆有血性,爱惜自个的名誉多胜于生命,敢辱己者必杀之!那李敢的父亲李广,不就是因为闲赋在家其间,被一介小小霸陵尉按例拒入城门,后来他重掌军权,便找借口将那个秉公办事的霸陵尉诱至军中杀死。霍去病也可以这样做的,然霍去病在有血性的同时又格外的骄傲,他从来就不肯假借别人之手击退任何一方的攻击——更不愿阴手害人!所以他气呀,气到不知该怎么才好!

    这种愤怒的情绪延伸到骏马“骝紫”的身上,它配合着主人的暴怒,由郊外到城内,由草地到长街,一路乱踢乱踏。长安城内的八条主街每一条宽约45米,两旁植树,分之为三,中间宽阔的大道是御道,乃皇帝专用,两旁稍窄的行道才归平民和官吏使用。现在霍去病就是在行道上纵马狂奔,那些闲庭信步的百姓惶恐万分,慌不择路的四散躲避,于是,挑担的撞翻了背菜的,骑马的踏平了推车的,菜叶子,瓜果儿,撒了一地,滚了一地。

    一个背着包袱的老人很不幸,在闪躲中被拌倒,眼睁睁的看着黑骏马往自己的头上踏过来。这时,紧跟在他身旁的女孩扑到他身上,想为他挡过这一劫。当混浊的泪水从他的眼角流出来时,他诧异的发现“哒哒”的马蹄声没有了,自己皮肉无伤,忙又看女孩,除了晕过去之外,就是膝盖处的裙裾沾染上血色,想是那儿被擦伤了。仰头上望,他只看到一位俊美非凡,气度高贵的青年校尉从马上下来:“老人家,伤着了没?”

    老人茫然的摇摇头,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还活着,但看到女孩还压在他身上,就想扶起她。然而老人毕竟老了,兼之才受过惊吓,哪扶得起。那校尉主动抱开女孩,还未及说什么,又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校尉皱起眉头,他没有来得及说话,来人就欣喜的叫到:“票姚校尉在这儿!”

    原来是赵破奴等人,他们在后边死赶活赶,总算追上霍去病。霍去病还未及申斥他们,花梗却讶意万分的大喊道:“爹,你,你怎么在这?”

    众人都有些吃惊,只见花梗赶紧下马,跑向那老人,后来大家才想到,这老人是他的继父。在花梗的扶持下,老人颤悠悠的站起来,答道:“我来长安有点事,你妹妹和我一快来,顺便想来看看你,没想到——”说到这里,老人不由自主的望一眼霍去病,霍去病还抱着女孩,就像抱着一只小猫一样,他丝毫感觉不到这柔弱娇小的女孩有何重量。

    别人的反应赵破奴可不管,当他听到老人说到这,就明白校尉怀里的女孩就是花蕾。一时想起花梗说过,他妹妹在村里算是个美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也为了应证自己当初对这女孩的评价,赵破奴忙越过票姚校尉的肩窥视花蕾。花蕾正缓缓醒来,那又浓又密又弯又黑的长睫毛轻轻抖动了一下,潜伏在那帘幕之下的光辉便闪闪烁烁的流动出来。如果说大多数美人的眼睛会说话,那么这双眼睛就是花蕊上的露珠,它幽幽的散发芬芳,一如荡涤灵魂的春风。她的美,全不在于美得有多高贵优雅,美得有多惊世骇俗,或是美得有多灿烂夺目;她只是像空气般自然的存在,那份洁净,那份柔婉,甚至那张过于苍白的脸,都只是蓓蕾上润滑细腻的花瓣,让你不得不屏息静气,期盼她一点一点的舒展。然花蕾看清抱着她的人是霍去病时,一下子羞红了脸。当那些红晕在白合花般的脸颊里层层晕染扩散之时,赵破奴竟然有这么一种冲动:恨不得把自个的脸贴在那娇嫩的花瓣上柔柔摩挲——不是想占有她,只是想在不亵渎她的情况下亲近她

    赵破奴被自己的想法吓得目瞪口呆:还说不亵渎她,有这种想法就是亵渎!他生怕自己的龌龊心思被人窥之,忙狼狈的左顾右盼,却发现徐自为、卫山双目沉醉,和自己一般无二。再望望周围,凡能看到花蕾的脸的人,不分男女,亦不分老幼,皆是心晃神动,估计也和他有一样的念头。赵破奴暗暗心惊,目光瞟向冠军侯,可惜只看到他的背影和一只红红的耳朵。一刹那,赵破奴不由得想到:莫非,素来不将女人放在眼里的冠军侯也把持不住了?

    当他有机会看到冠军侯的脸时,只见冠军侯已经颜色复旧,正平静的吩咐他赵破奴去找马车,陪同花梗将其继父和妹妹送到落脚之处。

    马车找来了,霍去病亲自将花蕾抱进车内,他细心的将女孩安顿好,这才退出来。碍于旁人,女孩心内有话说不得,又不敢正视冠军侯,只在霍去病下车时,飞快的瞟他的背影。不曾想,霍去病的目光正在等着她,四目相撞时,也正是冠军侯笑时。那笑,一如雨前的阳光,灿烂而短促。随后,他留下的只有背影。

    目送一行人远去,霍去病也上了马。这一次,他不再狂奔,只是缓辔而行。这件意外事故让霍去病冷静下来,回头再思量李敢事件,他已没有原先那般狂怒。

    记得刘彻曾经说过:希望他霍去病永远是一只高飞长空的鹞鹰,强悍,自尊,坚韧;只有风雨畏惧于它,它绝不可能屈居风雨之下——一句话,就是要他霍去病成为别人不可能成为的人!

    他可以成为那样的人!他霍去病可不是躺在安乐窝里醉春风的人,只要匈奴一天不被驱逐殆尽,他这只鹞鹰就绝无栖息之日!到那时,他不只是让李敢和那些旧贵族们哑口无言!他还要李敢心甘情愿的投奔到他的手下!甘愿追随在他左右,听他差遣!

    是的,真有血性的大汉男儿,不是凭一时的意气强制于人,当是凭超凡的能力屈人于己!

    霍去病仰望苍穹,信心满怀,他知道,他能!

    然他没有想到的是,刚才马踏长街的一幕,却被两双眼睛怀着不同的心情,从不同的地方窥视得一清二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