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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秋意一点点加重,兜里钱袋子中的银两聚拢的越来越多,由古至今,卖吃食永远是最赚钱的买卖之一,有了本钱,林立轩打算在县里租赁一间店铺,也省得他与言哥儿来回奔波之苦。
“我听村里人说,县里的房子很贵的,租一个月好好几两银子呢。”言哥儿不敢想象,林大哥居然打算在县里开店,他没想过林立轩会一直做买卖下去,赵立娘说了,读书考科举才是正道,他以为他们赚的这些钱,是积攒下来明年供林立轩读书和买地用的。
赵立娘也是这么认为,“开啥店铺多费钱,据说一租就得租半年以上人家才答应,这一个月好几两银子的,我们那花得起?”好不容易挣点钱,可不能白白流出去。
第24章租赁
林立轩可没打算考科举,对这个朝代的“四书五经”也没有半点兴趣,他虽有原主的些许记忆,要他去写“八股文”也不是不可能,但是,在这种皇权大破天的社会,何苦去混官场。林立轩知道,赵立娘执着于让他考科举做状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林老头的关系,赵立娘她一个普通村妇,没那么大志向,她就想家里日子过得好些,能在村民面前装模作样惹人羡慕罢了,这种显摆的小心思,普通人都有。
林立轩当然没那么傻,现在就告诉赵立娘自己不去读书了,任何事情要达到目标都不能太着急。
他们靠古代流动摊贩卖豆花在碧溪村里虽然招人眼热,实际上每个月十两银子上下在县城里根本泛不起半点波澜。
林立轩打算在县城里租个铺子,早上卖馒头豆浆,日间卖各色花样豆制品等吃食,当然,最重要的是要把豆腐干、油豆腐、腐竹等食材宣传出去,最后主卖食材是最好的,等店铺经营积累资金后,就在碧溪村附近买山圈块地建果园,果园里再修个大庄园……
“娘,你放心吧,绝对亏不了。这么着,我只拿四两银子出来,其他的钱都让娘你收着,这样,就算我做生意亏本了,咱家也损失不大。”林立轩走迂回路线劝说赵立娘,而言哥儿,根本就不用劝,这种中立的友军随便说说他就能倒戈相向,还帮着林立轩一起劝说赵立娘。
言哥儿抱着箩筐点头不已:“是啊是啊,就让林大哥试试吧。”言哥儿虽然也心疼钱,毕竟四两银子对他们来说也是大半个月的进项了,但是林立轩尝试开店,言哥儿无条件支持。
好说歹说,赵立娘终于松口了,“那就开吧……不过,说好的,只四两银子哦。”她已经去问过了,县城里寻常的店铺一个月租金要三到四两,还要交上数目不少的押金,要是林立轩租得到房子,那自然就随他去了。
得到首肯的林立轩夫夫开始在全水县里找合适的店铺,其实早一段时间林立轩就已经打探过全水县正要出租的店铺,这几天就打算带着言哥儿去到实地选一选、挑一挑,而且,只有四两银子,还真不好租到合适的铺子。
一大早,他就带着言哥儿骑着驴车进县里,先去了松韵书坊一趟,他带了一摞新写的书稿,有事无事在林家的时候他就会撰写小说,如今他写的这几卷封神传奇,也不单单是对封神演义的改编,自从上次把书稿送到松韵书坊后,他在书坊里买了不少本朝本地的历史地理传记及传奇志怪小说,他一一翻阅,就地取材,将本地一些奇人异事的传奇故事一点点渗透在自己的书稿里。
此外,他在写书过程中还用了些许现代小说的技巧,情节高潮迭起波澜起伏,节奏分明引人入胜,当然,最重要的是让阅读的人能感受到“爽”,不过,林立轩也不敢写的太过分,适当就好,不要一次性挑战古代文人的心弦,毕竟能识字看书的都是有学识的人,太通俗会招人厌弃,本末倒置就不好了。
来到松韵书坊,正好林立轩熟悉的楚子航在那里,刚见着他对方就迎上来恭喜他封神传奇的第一卷在印刷坊开始制作了,估计年底就能出来,“多谢你了,文乐。”文乐是楚子航的字。
楚子航憨厚的脸上发出爽朗的笑声:“不用谢不用谢,咦,这是你新写的稿子吗?快拿过来让我看看,沈夫人不在肯定要后悔死,她可想知道故事的后续发展了,前段时间,已经来追问好几遍了,就问碧溪村的林家秀才来过没,看来这几天我得抄一份给沈先生寄去。”
“怎么了,沈先生不在?”松韵书坊的老板即是沈先生。
“沈先生的儿子在京城里做官,这不,快过年了,先生和夫人被接去京城一家人团聚了,年后才回来。”
这可有些难办了,林立轩本想着用这书稿换几两银子周转一下,奈何人家老板不在,银子的事还真不好说,第一本书能不能大卖还没着落呢,要人家继续掏钱,那可难咯。
即使再难开口,为了生计也要说,“不知可否能先预支三两银子……”
楚子航皱起了眉头:“这个……我也做不了主。”
“可否通融一下?”
“我……”楚子航是个老实本分的读书人,不合规矩的事他是万万不能答应的。
林立轩也不好为难人家,得知不行也只好另找办法了。
“真是对不住了。”楚子航一脸歉意,随后又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似的,纠结道:“如果林兄实在是需要钱,我这倒有三两银子……”
“不用了……”林立轩说了一番感谢他的话,笑了笑拉着一旁的言哥儿离开了。
季言跟着林立轩走到街拐角,忍不住好奇的问:“为什么不要?”
林立轩停下来,笑着看他的小夫郎,“你看人家像是富裕的人吗?”
言哥儿头摇得像拨浪鼓,楚子航的衣服上还有补丁呢。
“所以啊,万一我们借了他的钱他未来几个月就得喝西北风怎么办?”
言哥儿不懂了:“喝西北风是什么意思?”
好吧,原谅乡下小哥儿不懂俗语,林立轩笑着逗言哥儿道:“就是没饭吃,挨饿,只能吹西北风,吃土。”
没饭吃?挨饿?吃土?这几个字就像铁锤一样重重砸在言哥儿心上,对于大胃王吃货来说,最可怕的词莫过于此。
自从尝到了饱的滋味,就再也受不了忍饥挨饿的日子。
见言哥儿一副受惊的模样,林立轩笑着牵起言哥儿的手,只是一触碰,便觉冰冷刺骨,林立轩皱眉道:“手这么凉,怎么不多穿些衣服。”
“已经穿很多了,就是手有些凉。”言哥儿自己没觉得哪里不对,以往每年最冷的时候,他差不多也是穿这么多衣服了。
林立轩无奈的握住他的手,温热的手掌包裹住他冰凉的手,冰冷的手指猛地触到暖热的掌心,一时只觉得滚烫无比,言哥儿想缩回手,却又舍不得离开那温暖。
两人走到天桥附近,林立轩远远就瞧见了那卖字为生的黄远,他懒懒的趴在桌子上翻看一本书,他摊位的生意就跟北风呼啸卷起的砂砾一样的凄凉。
他们最开始的简陋豆花摊子能开起来还得感谢对方的帮助,不但借了板凳碗筷给他们,最初的那几天还帮他们照顾摊位,只是后来说怕影响他们生意,黄远就不去了,林立轩对这个模样普通的热心肠书生极有好感,走过去跟人打招呼,对方一见他,惊喜地从书册里回过神来大叫:“是你呀!”
黄远站起来挤眉弄眼的笑了笑,看了一眼林立轩,又瞥了一下他跟言哥儿牵着的手,一瞬只觉得吹过来的北风比之前更冷了,他笑着打趣道:“小嫂子也来了?”
被打趣的言哥儿脸红的跟方才林立轩握住他的手掌一样滚烫。
林立轩笑眯眯的,突然看向对方木桌上摆着的一堆写好了的信纸,黄远顺着他的目光,就跟被摸了尾巴的大猫一样跳起来,赶紧把那一堆纸藏起来。
“你在模仿我的字?”不是林立轩自恋,实在他的字太好认了,他有一些习惯,有些笔画会比较特殊,对方不但模仿他的字,就连他写字的习惯也一并学了去。
“嘿嘿嘿嘿。”厚脸皮的黄远不好意思地笑,没办法,他也不想的,但是林立轩的字就是招人喜欢,他学了对方的字后,生意红火多了,以前他写的字根本卖不出去,最多就几个不识字的找他写信罢了,谁知道,后来还真有人买了他写的字,哈哈哈,虽然也只卖出了两三回……
林立轩不在意别人学他的字,他的毛笔字也是从小跟随外公学习的,外公的笔画习惯,他这个外孙也一并捡了去,看到黄远这似曾相识的字体,难免有些感慨。
言哥儿也是照着他的字体学的,为什么见着言哥儿的字就产生不了感慨?因为言哥儿写的字目前还只能说是“有模有样”和“方方正正”。
“哎,你们是在县里闲逛吗?”
“不,我和言哥儿想租一家铺子开店。”
作者有话要说:十月十九号,也就是明天周四入V,当天下午会掉落三更,喜欢文的亲可以继续支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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