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前缘

月白白小宝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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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斗转峰的天地,永远都是盛夏。

    “咳咳咳。”美人塌上,白衣男子移开沾有血迹的帕子,闭了闭眼,手指在在眉心按压。

    “夫君~我刚刚看到斗转台旁边有一个像是阵法台一样的东西诶,我们一起去看看呗~”

    男子听到林笙的声音,慌忙将手帕塞到袖子里。

    “这是什么?”说着林笙就打算去抓他袖子。着实不是她眼神好,炎炎夏日,修仙者又不像凡尘之人要守繁文缛节,衣料颇为轻薄。加之这男子喜一身白袍,血迹是藏不住的。

    “嗯…这…”白衣男子薄唇微张,却不知怎么搪塞。

    “你别告诉我,你每月都有那么几天。嗯…”林笙说着已经把那方帕掏了出来。

    白衣男子脸色通红,咬了咬下唇,道:“你先出去。”

    “不。你喂了我一颗还魂丹,我才好转,没有道理你受伤还要让你独自承担,好歹让我帮你些什么吧。”林笙说着朝他靠近。

    男子脸更红了。

    之前不是蛮会撩的嘛,原来是个青铜啊,林笙心中偷笑。

    “你先躺着,还是说我把小乐子叫进来给你渡个真气什么的?”林笙看着男子虚弱的模样,不忍心继续挑逗,却也不知道怎样才能帮他。

    “好。”男子点头,在林笙的搀扶下躺在美人塌上。

    好什么啊,要不要叫人给你渡真气也不说,不过看他脸色好转了,也放心了不少,打算一个人去看看那奇怪的阵法。

    要不守他一会儿?于是林笙又退回了那人的寝殿。

    “林笙…”男子闭着眼,好似在说梦话。

    “嗯?”林笙坐在他塌前看着他道“我在呢。”

    睡觉都这么不安稳,他梦里需要她?,林笙干脆从旁拿起一本书,打算陪着他,定睛一看,哎呦不错是简体字,那还能看懂。书名叫什么:完美食谱。林笙嘴角抽了抽,这名字可真…现代化,和这个仙气儿飘飘的世界真不搭。翻开一看,我去,这tm不是老娘的字吗?!,我写的?首先,本姑娘决对不会写书。其次,我平常都一个人做饭,写这玩意给谁看。难道…,我“曾经”写过?曾经!?

    “阿笙~”男子低吟道

    林笙凝视着白衣男子,这个总是让她有熟悉感和莫名依恋感的男子,终是尝试开口问道:

    “你…喜欢我吗?”声音很轻很温柔,她是真的害怕吵醒他,就听不见真实的回答。穿梭异时空,带来的不仅仅只是新奇事物带来的兴奋感,她还有未完成的实验,被挖眼,被焚烧,被毁的文件,还有眼前让她熟悉的男子,这些经历和感情如冰如火,让她在温暖和悲痛中挣扎。

    “永远…”

    “永远,喜欢我吗?“林笙问道

    “哪怕你不再爱我,我也…”林笙认真的看着他,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隐隐感觉到他现在的虚弱和她有关。眼眶不知不觉已溢满泪水。

    睫毛微颤,男子的视线缓缓变得清晰,入目就看到她的泪水,于是手忙脚乱的伸手去擦。

    林笙看着他的青铜操作,轻轻一吻落在他额头。白衣男子神色微怔,随及满脸通红“那个,我身子乏了,先…!”

    林笙嘴唇下移,堵住了他的唇,只是一瞬,林笙感觉男子在发烫,自己也不觉老脸一红,便扶着他的头,慢慢放在枕头上,假装不在意的笑道:“好,我知道,你好好休息。”看着他闭上的眼还在微微颤动,林笙心跳也跟着砰砰跳

    思虑再三,想着刚刚观察这人也没啥太大问题,便叫了小乐子去守着他,因为林笙还是决定去看看那阵法台。

    不知不觉已过了一个时辰,林笙坐在石凳上揉着腿,感叹自己不能飞,远处,巨石在空中缓缓转动,其周围流光闪动,这还不是最吸引林笙的,最让她感到震惊的是巨石之上有一圈一圈转动的圆球,林笙跌跌撞撞的跑过去,发现这是她的母星系—太阳系!这是修真界!为什么会有这些?难道这也是她曾经做的模型?在修真界物理体系还存在?这无疑让林笙想起她死前做的研究—生命起源。这里的生命不是指生灵,而是宇宙。

    林笙是个不折不扣的理科生。她选理科不仅仅因为擅长,而是因为她不喜欢人文。在林笙看来,人类死后不过是一把灰。她得承认,在社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是值得人们尊敬的。但在林笙看来,这种贡献分两种:一种是人文建设,一种是科学进步,林笙更偏好后者。

    社会的稳定无疑会助力科技发展,林笙认同。但林笙更想说的是,在强大的力量前,所有的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例如降维打击。你还记得你上次踩死一只蚂蚁是在什么时候吗?我们的存在自然,在宇宙面前同样也是可有可无的,当山河俱灭,太阳系崩塌,这些人文遗迹是否已显得可有可无?来证明我们曾经存在过吗?可又有什么意义呢?你会在意一只蚂蚁的尸体是横着放的还是竖着放的吗?

    我有喜欢过一个人吗?有多喜欢?是非他不可吗?那么如果我们之间的点滴变成了我与另外一个人的点滴,我还会那么喜欢他吗?你也许会说,主人公都换了,怎么可能还喜欢呢?可是灵魂没有换啊,你难道愿意因造化弄人,而被转移了感情?那是我林笙的感情啊,我不甘心被偷梁换柱。那是我林笙刻骨铭心爱过的人啊,我永远不会放手。

    曾几何时,林笙在这样的思绪中深感人生苦短,需及时行乐。但这种思想无疑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在这里,人们喜欢积极努力,仿佛一个不燃烧的青春是错误的存在。一个不爱拼的人注定不会赢得人们的认可。

    这种想法很危险,它基本已经注定一个孩子将平平淡淡的度过余生,生活没有激情,生命没有指望。其实,这世上,平凡是大多数,和同学竞争、考大学、谈恋爱、结婚生子、老去、被病痛折磨、死亡。活着的意义在哪?也许是其中收获了许多幸福?那不妨勇敢的去爱一个人,爬一座山,实现一个梦。谁也说不准我们是否会有来生,我们是否有灵魂,死后灵魂又会去往哪里,我们是否会走过奈何桥,是否望见两生花,还有喝下那碗汤,那么前世的海誓山盟被彻底忘记,一个人的爱与恨可以被改变,也许上帝让你下辈子爱上你如今最痛恨的人,世世轮回,爱与恨可以变得随意与滑稽。

    林笙对生命存在的意义已失去希望,想着自己的人生也就这样了。直到她后来发现,也许一切都可以用科学来窥探。

    于是有了那份研究。

    也或许正因为此,她死了,死的莫名其妙。

    看到斗转峰的一切,林笙的心思又活络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