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千杯不醉的原因

楚琴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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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不用上班吗?”楚南一愣问。

    “双喜临门,特别准许你和王大力来参加开发部的庆功大会。”叶细细头也不回地说,扭着***去汇报工作了。

    王大力一呆,自己只是去了夜店被刘狐的青烟熏了熏,想不到今晚的庆功会也有份!

    他看见叶细细进来电梯,耶了一声,跳得老高。他看着楚南傻呆呆的样子,满脸笑容地解释:“开发部成功开发了程序补丁,这一喜也;我们追回了这300万尾款,又是一喜啊!”

    哦,叶细细似乎跟自己说过,自己还以为她在开玩笑,成功开发一个程序补丁而已,也值得大张旗鼓地庆祝!

    “我是托楚兄弟的福啊,开发部的都是气质美女,今晚终于有机会见识一下了!”王大力边说边使尽地吞口水,去,还没见到美女就如此,今晚到场后,岂不是马上流鼻血或晕倒过去。

    双双藤逊集团总裁办公室,叶细细正在向林梦夕汇报工作。

    “照你这样说,这次收回300万尾款,那个楚南真的功不可没?”林梦夕听完叶细细的汇报后,有点惊讶地说。

    “对,这次多亏了他,不然我真的要有辱使命了。”叶细细在林梦夕面前一点也不敢居功。

    “那个刘狐后来怎么说?”虽然经过证明,刘狐不是紫狐帮帮主的干女儿,但毕竟是混江湖的,林梦夕自然有点担心她的报复。

    “刘狐根本没有说什么,接到一个电话后,脸色大变,狼狈离开,估计是逃命去了。”叶细细嗤之以鼻。

    “哦,那倒怪了,是谁的电话呢,会令她如此害怕?”林梦夕秀眉一蹙。

    “我想应该是紫狐帮打来的。”

    “嗯,应该是紫狐帮,关键的问题是紫狐帮的人为什么会恰恰在这个时候来电话。嗯,有趣!”

    “什么有趣?”

    “我觉得楚南这个人越来越有趣!”

    林梦夕说完转向旁边的落地窗,巨大落地窗的外面是整个a市黄昏的景色。她很喜欢这样站着思考问题,这是一种居高临下、俯瞰一切的感觉。

    思考问题的时候就应该让灵魂站上一定的高度!

    “对了,你昨天让他去接梦瑶,是吧?”

    “嗯,昨晚在开发部执行我们的将计就计计划,走不开,就派他去了,怎么了?”

    叶细细紧张地问。这个有色心没有色胆的家伙不会对梦瑶做了什么吧?如果真这样,自己可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啊!

    “没事,我小妹好像挺喜欢他接送的,说以后每个晚上都要他接送,我拗不过她,以后你就让楚南去接她吧。”

    “是。”

    连总裁都这么说了,叶细细自然不说反对,这小子,倒是挺有手段的,一个晚上就搞定了总裁的妹妹,这样下去,过不了多久,岂不是连总裁也被他搞定。

    即使他不是上帝之眼集团派来的间谍,也肯定是一个居心叵测之人,以后可要盯紧着点。

    “开发部另外安装的摄像头搞定了吗?”林梦夕突然问。

    “已经搞定,只有我和笑颜知道,为了表示重视,从今晚开始我们每个晚上安排一个开发部的女职员在值班室过夜,并且还故意放出消息,客户一周以后会来取软件。”

    “好,这些你安排就成,我相信你!好了,你去安排你今晚的庆功宴吧。”

    “你今晚要出席吗?”

    “一个假庆功宴,我出席做什么!哦,不过也不算假的,毕竟收回了300万尾款,倒是值得庆祝一下。好好奖励一下那个楚南,开发部们女职员平时不都是以气质美女自诩吗?该表现一下了……”

    “我懂,我懂……但是,与其便宜了开发部的,不如我自己上!”

    “去,看你这小骚样,没个正形!”

    她们说完都咯咯笑了起来,冷艳的林梦夕此刻也充满了妩媚。

    楚南和王大力约定出发的地点和时间,就赶回乒乓球俱乐部了,首先和两个兄弟小聚餐了一下,然后去情人居舒舒服服洗了一个冷水澡,最后换上一身主持节目的t恤出发了。

    穿上t恤后,楚南对着镜子看了看,咱现在也有点身家了,应该再买两身好看的行头,那啥,人靠衣装马靠鞍,虽然自己帅得不用靠衣装,但是也不能太低调,太谦虚就是骄傲,那……太低调自然就是高调!

    买衣服的时候约谁好呢,这身衣服就是辜筝帮自己选的,嗯,下次买衣服还是约她吧。

    晚上7点30分,双双藤逊集团门口,楚南准时出现。

    “今晚穿得那么帅!”楚南看见王大力穿着不伦不类的西装,还打了一条粉红色的领带,笑笑地说。

    “必须的!今晚也许就是改变我一生的时刻。”王大力郑重地说。

    “你想怎么样?”楚南好奇问。

    “没想怎么样,就是想好好地表现一番,也许开发部的哪个美女就看上我了,我来赶一次时髦,来一次闪婚。”王大力边说边摆正了一下领带。

    “那要怎么表现呢?”楚南故意问。

    “好好喝酒,听说女人都是喜欢会喝酒的男人!”王大力充满豪气地说。

    王大力这么一说,楚南马上想到了高猛,高猛说,冷红梅喜欢会抽烟的男人,因为会抽烟的男人才有魅力,于是高猛学会了抽烟;而现在王大力的观念却是,女人都喜欢会喝酒的男人,因为会喝酒才有魅力。

    他们都是从哪里听来的理论呢,如果按照他们的理论,自己基本上不抽烟,又只是偶尔喝酒,那岂不是要打一辈子光棍!

    记得今生第一次喝酒的时候是在文馨的别墅里,那时喝了很多白酒,但是一点儿也没有醉的感觉,只是当时的情人体已经打开了,楚南也曾质疑过自己千杯不醉的原因。

    是因为情人体开来的缘故,还是重生后体质特异的缘故呢?也许只有老天爷知道了。

    不过现在自己的功力已经失去了,喝酒会不会醉呢,如果醉了,在酒色的诱惑下做出了点荒唐的事情,岂不是影响了自己泡双修宫公主的大计,嗯,还是小心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