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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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图书馆还书碰到李强。

    李强是珠海人,10多岁到广东从中学读起,后来拿了个博士学位,也算个会读书的人,今年50多岁了,最近刚经历了离婚。

    我认识李强,是因为小丽。

    小丽是我在广州认识的打工朋友,6年前经历一次离婚后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强,那时我们曾竭力劝阻小丽不要嫁到广东去,不是人生地不熟的问题,是因为两人的年龄相差太大。但小丽那时一意孤行想着到广东生活,感情基础根本不是她所考虑的。

    小丽嫁到广东后,生活也算安定,李强早年置有一栋商品房,加上他在银行里有份年薪近5万元的工作,这样的条件小丽是没理由抱怨的。

    以为这样的结局,虽谈不上美满,但总算安定,凭这种安定保着婚姻的长久好象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小丽来广东不到一年,就向先生提出接其父母来,对此李强不是那么积极。李强认为小丽一直拒绝和他生孩子,本来就没有一种归属感,几次谈到要孩子,小丽都和他讲条件,要他先接自己的父母过来再说,李强很落寞,觉得养儿育女成为一种合同,很没有意思,自然对这段婚姻也不敢抱太大的希望。加上,李强知道自己已50多岁,身体哪天出问题也不好说,现在小丽提出把两个70多岁的老人接过来,无疑加重了自己的经济负担,李强当然不积极。

    不过,小丽毕竟天天和李强睡一张床上,李强再不积极,所谓“逃得初一逃不过十五”小丽铁了心要申请她的父母,自然和李强实施“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李强在小丽的“三讲”下最终让步了。不过,李强虽同意接小丽父母过来,但也不忘与小丽约法三章:1、小丽父母到广东半年内,可以和李强等一起住,但半年后就必须另找地方安置,生活和住宿所费李强一概不理;2、小丽和李强的银行户口自即日起分立,家用由李强负责,小丽自己赚的钱负责自己父母到广后的生活,李强不予补贴也不再过问;3、李强在接小丽父母期间,如发现小丽有出轨行为,即时取消;对这样的条件,比作旁人,早就吵个天翻地覆,难得的是小丽,不动声色间居然全部应承下来。

    小丽父母在李强同意后,不到一年就如愿来到广东。小丽是个知趣的人,她知道自己在相当长的阶段里经济上没可能离开李强,所以父母一抵达广东,她就按照三章约法的要求为父母租了房子,大概用不了一年的时间,小丽父母租到一间带厨房卫生间洗衣设备的一厅一房的房子,每个月也就是交200多元的房租。我曾多次去探访小丽的父母,房子外有很多活动设施,包括每周一次的身体检查和出外旅游参观,条件确实很不错。看见两位老人与左邻右舍和睦相处,我还暗自赞叹小丽的精明。

    李强是个能把钱算得很精确的怪人,他一年有近10万元的收入,加上那套商品房是早就供断的,银行户口里有近20万元的积蓄,生活理应可以安排得很舒适很无忧才对。但李强确实很抠门儿,他不但将他居住的住所一分为三,自己住一房间,余两房间分别租给两单身汉收租,为此小丽颇为不满,觉得家不是家,房门外住俩单身汉,一点自由都没有。

    小丽对李强的不满,往往是从这些小事开始的。

    前年小丽提出买辆车,理由是可以方便接送父母,当然对李强也有好处,但李强和小丽仍要讨价还价,最后达成李强出首期,每个月数百元的供款则由小丽自己负担。

    对李强的吝啬,小丽表面上看好象没什么感觉,她有一就争取一,得一就满足一,至于二是什么,以后怎么办,她从不会多想。

    如是的婚姻也维持了好几年,李强和小丽间好象陌路相逢的友人,除了住在一起,各有各的事,双方都很自由。

    李强后来检讨自己,把小丽父母推出去,等于给了小丽一个不回家的籍口,这是他最失策的。这个道理其实我们很早就明白,有很多次我们明知小丽是约了别的男友出去玩,李强半夜将电话打到小丽父母家去,作父母的睡得再糊涂,都不忙为女儿打掩护,后来小丽的父母先后都进过医院,我们去医院看望他们时大都能见识小丽a啊b啊甲啊乙啊等男友,唯独不见李强。

    有次我见了李强,很不客气地说他,小丽父母住院,你怎么着也得去看看的,李强听了很为难地说,不是我不愿负这个责任,是因为我在他们家从来就不是什么。

    去年年初李强所在的银行裁员,李强因此失去了工作,小丽对李强开始变得冷淡。夏末的一个晚上,李强来找我,诉说他和小丽的感情已经玩完,我听了好象没什么感觉,总觉得他们好象不是今天才玩完,是从一开始就已经玩完。我能说的,当然是让李强检讨一下自己的不足,李强当然明白自己的过错,但好象他也有他的难处,比如有次他苦笑地问我:“如果你发现你老婆夜夜笙歌,发现经常有男孩打电话给她,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你会大方吗?我对小丽可谓仁至义尽,每天听着楼梯响就为她热牛奶,等她下到楼来,面包、牛奶热得恰恰好”

    我实在没有耐心去判断谁是谁非,我知道李强讲的都是事实,小丽也对我说过,来广东这么些年,不要说做别的家务,就是自己的衣裤浆洗,也从不用她费心。不过,感情好象不仅是靠这些来维护。

    小丽是去年过年去深圳的,之前我代表李强和她谈过一次,我向她转达了李强的意思,李强愿意将家产共30多万元都放到共同的名下,立一个遗嘱,声明李强百年后所有家产归小丽这个条件看来是李强的底线了,但小丽已经很不屑。我想,小丽不是个糊涂的人,她能从a啊b啊甲啊乙啊中挑出这么个主儿来,岂是那30万继承权可以拉得住的呢?

    不过,我总算看见李强和小丽间是平平安安地谈分手的。

    小丽离开广东去深圳那天,是我送的火车。那天李强知道是我送车,就约好我一起去。原来我有些担忧,觉得这样的场面有些怪怪的,但出乎我意料之外,李强在路上和小丽仍旧是卿卿我我,比如细着心嘱咐小丽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信男人;再有是假如那边环境不好,就回来找他,李强家的大门永远都向他打开等等,最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小丽嘱托李强每星期去租的房子看看她的父母,顺便把一周的报纸带过去,李强那刻竟然一一答应了,我看着李强那份没劲儿的样子,几乎吐出一缸血来。

    其实,要吐血的事情多的是。小丽到了深圳后不到一个月,就邀父母前去参加婚礼,其父没有合身的西装,就去问李强借,李强那时把房子卖了,搬去他前岳父母的房子住,他说这样可以省点钱,听岳父母要去参加前妻的婚礼,李强居然毫无怨言地将自己的西装借出,这使我想起“老婆要结婚,新郎不是我”的话来。之后有好多次在超市见到李强,都是带着小丽的父母在采购,那种感觉,连我这旁观者都显得猥琐,但李强却能若无其事。

    前些天小丽一个人回广东探望父母,有朋友在“大酒店”见过小丽,说她依旧如以前般傍着李强谈笑风生,我听后摇了摇头,不知道这样的人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但有些事情你是没法明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