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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洛斯开始陪着暮月逛大街,自从二十多年前被锁在大院里,已经很久了,像洛斯和暮月这样的血族在血族世界中还是很年轻的个体,毕竟和寿命与地球差不多大小的大帝们和人类历史差不多长久的黑暗君王们比起来,确实如此,就连公爵级血族和侯爵级血族们也都活了几千年之久,像洛斯和暮月这样活了六七百年的血族还是很年轻的,这个年纪的血族一般都在伯爵级、子爵级和男爵级,怎么说呢,就如同人类中的十六七岁的年龄一般。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是,就是如此,现在最年轻的血族都超过或者接近百岁,就相当于人类中五六岁的年纪,也就是说,洛斯和暮月现在就处于一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位置,说老不老,说年轻也不年轻。
现在,洛斯和暮月就待在一家韩式料理店,看着铁板上滋滋作响的烤肉,洛斯托着下巴,血族的消化系统很特殊,从理论上来说,血族的胃部只能消化鲜血,但是又不像那些网文上说的那么邪乎,吃了别的东西会反胃,怎么比喻人类食物对血族呢,就好比路边的小吃摊,或者是可食的金箔纸,吃下去既不会对身体有好处,当然了,也不会有什么坏处。
“只可惜了,是血族啊。”洛斯叹了一口气。闻言,暮月眉宇之间闪过一丝落寞:“什么血族啊,明明只是,被禁锢了时间的可怜人罢了。”
看来,又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洛斯暗自思忖道。六七百年的光阴里,有些故事很正常,就连洛斯也有,甚至也包括一些只有在影视屏幕上才会出现的人鬼情未了的狗血戏码。只是,现在两个人的关系,仅仅只是上下级的关系而已,至于交心,两个人还没有亲密到这种地步。
洛斯有些生硬地用左手使筷子夹起来一片五花肉“Oh,merde!(法语:哦,该死!)”西方人大多数是左撇子,西方的血族也不例外,筷子源于华夏,长七寸六分,代表人的七情六欲,上方下圆,代表天圆地方,排除洛斯在一百年前学习使用筷子的时候不小心把手给夹肿了的糗事,华夏的文明却是博大精深。
“不过,话说啊,这里的炒年糕真的不错。”洛斯向暮月推荐道。暮月点了点头。如果洛斯没有记错的话,暮月还有一个姐姐,叫什么来着?哦,对,想起来了。叫夜色·梵卓。据说现在貌似已经内定为自己的嫂子了。长子啊,布鲁赫氏族二房长媳。果然,长子继承制还真的是该死呢。自己虽然是皇族种,现在也是布鲁赫氏族的嫡系成员,但是,如果自己不能晋升为亲王的话,那么,在遥远的未来,自己的后裔就要沦落为那些公族种了。在一个大的氏族中,如果想要使自己的血脉长存,那就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往上爬。除了长子以外。
如果不往上爬的话,那么,日后,自己这一支,日后很可能连布鲁赫这个姓氏都不能继承。布鲁赫氏族现在要和梵卓氏族联姻,这已经发出了一个讯号。虽然在布鲁赫氏族整合血族十三氏族之后,梵卓氏族的荣光已经渐行远去,现在完全在血族十三氏族中排行中流,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但是,毕竟,梵卓氏族现在依然还是有着一位副议长和以为军法厅厅长。在黑暗最高议会中依旧掌握着相当的权力。毕竟,内阁是黑暗世界的最高中枢。再加上军法厅还掌握着宪兵。
所以,布鲁赫氏族现在要和梵卓氏族联姻还真是下的一出好棋,自己那大哥啊,有一个议长父亲,副议长的叔叔,还是副议长的女婿和军法厅厅长的侄女婿。日后,仕途定然是一片光明。说是前程似锦也毫不为过。自己那父亲,把自己下放基层,摆明了就是不想让自己和大哥争。哼,要是以为他洛斯就这么一点儿心胸气度的话,那可就真的是大错特错了。就目前来看,自己还真不屑于和大哥争。他的血统更纯正,那可是处在血族金字塔顶端的皇族种,自己的大哥,不过就是一个王族种而已。皇族种,那意味着什么,那意味着有机会问鼎大帝!你难道看不见,就连洛斯号称血族第一君王的血之皇冠君王墨菲·布鲁赫亲王现在不也还是卡在亲王级巅峰吗。
洛斯本来是想要一份部队火锅的,但是转念一想,味道有点儿大,就要了一份石锅拌饭,还加了芝士。虽然说芝士是一种高热量食物吧,但是,对于血族这种身材体重身高都一辈子定了型的生物来说,那倒也不算什么。吃过饭之后,洛斯跟着暮月回了酒店。
酒店,天还没亮,洛斯倒也不着急回房间,就在酒店的走廊里转悠,看着走廊两侧摆放的中世纪欧洲板甲,洛斯有些明悟之色。这酒店的老板,也就是布鲁赫氏族的维塔罗斯伯爵应该是一位操纵傀儡的大师,利用人类死后残缺的灵魂,将其附着在盔甲上,这样,这些铁壳子应该就成为了这个酒店的护卫,这招还真的是高明,怪不得,洛斯总感觉有一种被窥视的感觉,刚才还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再看了一眼盔甲双眼处的血红色光芒就明白了,那附着在盔甲上的鬼气,很是浓郁。另外,这走廊的墙壁上还有几十只石像鬼,如果不是有着一股若隐若现的魔气,洛斯还真的就会以为那是普通的石像。
不过,想来倒也释然了,毕竟,石像鬼本身就是一种特别擅长隐匿自身气息的生物。因为在几个世纪以前的千年圣战中被教廷几乎灭族,近些年来,只能靠着在血族的庇护下才能延续至今,不过,跟血族、魔族还有狼人这样的黑暗圣族肯定是不能比的。就连和黑暗魔法师这样从公元元年从光明教廷中叛逃出来的异端教徒都不能相比。
此时,渥太华郊外的一处寂静森林中。“哎呀呀,还真的是没有想到呢,竟然在这里能够碰到光明教廷的米克尔红衣大主教。”墨哲看着面前身穿红色教袍的中年男子道。米克尔看着面前的血族亲王,脸色也是有些难看。虽然,教廷的人都不知道这位布鲁赫氏族的第九位亲王实力如何,但是他还不会愚蠢地以为墨哲不是他的对手。只见墨哲背后一对翼展长达几十米的巨大银色蝠翼缓缓扇动,上面布满了银色的符文,骨节处的骨刺是不是得闪过一丝寒芒。那一双纯银色的眸子里满是戏谑。修长的獠牙,尖锐而又硕长的利爪。
“能在这里遇见墨哲亲王,是我的荣幸。”米克尔咽了一口唾沫抚胸躬身道。“那件事情,不知道你们的教皇考虑好了吗?”墨哲问道。“教皇陛下愿意与最尊贵伟大的黑暗最高议事会合作,共同剿灭圣女党这些异端教徒。”米克尔道。“那就好。”墨哲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不知道三百年过去了,你们的十字军还能打仗吗?”米克尔闻言,脸色有些难看,但还是照旧道:“教皇陛下决定派出条顿骑士团参与此次行动,不过,我们需要在贵总督辖区里的行动许可令。”“这个不是问题。”墨哲微微挑眉道:“许可令由梵卓氏族很快就会送到梵蒂冈。”随后又道:“不过,我还是劝你们在安大略行事谨慎一些,毕竟,安大略的四十万血族,如果,贵骑士团因为和本地的血族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摩擦而导致产生了一系列的流血事件的话,黑暗最高议会概不负责。”
这就有很强烈的威胁意味了。米克尔的脸色立刻变成了猪肝色。不过,没办法,在人家的地盘上待着自然就是要按照人家的规矩办事。不过,只能点点头,随后,消耗了一个空间卷轴,消失在原地。墨哲捋了捋头发,身影慢慢淡去。
房间,洛斯特地地沏了一杯槐夏咖啡,看着那升腾的热气。哦,真香!他不想在喝热可可了。他要咖啡,加糖,还有红酒!最好还有76年的轩诗尼!三大黑暗中组似乎都有自己偏爱的酒:比如说血族偏爱红酒,魔族偏爱香槟,狼人偏爱伏特加,哦,不,准确的是说,只要是烈酒,狼人全部都喜欢。至于说为什么血族钟爱红酒,也许是因为红酒的颜色与鲜血相近吧。魔族偏爱香槟,也可能是因为香槟意味着胜利,而魔族有很喜欢用香槟来作为庆祝晚宴上的主角。
圣女党,听起来就很让人头疼。洛斯捏了捏脑门太忙碌了,连喘一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只是从一个战场迈向另外一个战场。也许,这个部队的军事指挥官是梵卓氏族成员的缘故,梵卓氏族没有失败,只有成功和失败后的死亡,要么坐在王座上,要么倒在王座前的血泊中,这就是梵卓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