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疑窦丛生

孑与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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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吃早饭的的时候,笑林不见了,腊肉去笑林的房间看发现被子叠的很整齐,就是不见人,墙上的那把剑也不见了。

    云峥沉默了良久,摆摆手,示意腊肉不要操心了,笑林走了,流浪的人只要停下来,就感到难受,云峥听过一个美丽的传说,说有一种鸟,从不肯停下流浪的脚步,累了就在睡在风里,当它落地的时候,也就是他死亡的那一刻,或许笑林就是那种传说中的鸟。

    饭还没有吃完,花娘就匆匆的走了进来,见到云峥也不打招呼,直接就去了笑林的房间,不一会,就回来了,走到云峥的身边坐下,端起一碗荷包蛋开始吃,一个不够,整整吃了三个才罢休。

    “荷包蛋做的咸了 ,知道你家盐多,一次不要搁那么多。”花娘擦着嘴巴,神不守舍的说。

    云二惊讶地抬起头瞅着花娘,云家的荷包蛋从不放盐,一般都往里面加糖霜。

    云大也不辩解,从怀里掏出那枚双环佩递给花娘说:“这是笑林留给你的,早上看到的。”

    花娘接过双环佩,仔细看了半响,走过来拥住云大说:“不用安慰我,这是你的东西,送给陆姑娘挺合适,笑林不会送玉佩的,他送了我半条煮熟的狗!”

    云大“哦”了一声就不言语,将玉佩重新揣进怀里,半晌之后才问:“我看到糖糖了,确实是一个美人坯子,歌唱的也好,就是多了一股子风尘味道,你如果把她打扮成大家闺秀,你们的生意一定会更好。”

    花娘粗鲁的揉揉脸颊说:“我不知道大家闺秀是什么样子的,你给我说说。”

    “傲气凌人!站在那里就像一尊佛,满身带着光环,没有底气的人连跟她说话都提不起勇气,风尘里的女子要是有了这种气质,就会有很多人想要攀摘。还都是真正的富豪,因为真正的大家闺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就算是有幸娶回家也只能当成一尊佛爷供着,灵犀阁的红牌花魁就不一样了,这是能攀摘的,你也知道男人很贱,越是得不到的就觉得越好。”

    花娘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一刻都不停的就走了,云峥发现赶马车的就是带着范阳笠的浩二,帽檐压得很低。跟做贼一样。

    花娘走后。云峥就带着全家去自家的地里去看看。原以为桑树会很高,就像豆沙寨的老桑树一样,谁知道去了地里才发现,桑树很矮。只有一人多高,这里的人有时候会把蚕散养,放到桑树上就不管了,任它自己觅食。

    不过腊肉说这样不好,好多蚕会死掉,有的还会被鸟吃掉,结的茧子也不好,懒人就不配有一个好收成,桑树上的叶子并不多。原因就是原来的主人家已经卖了一批桑叶。

    八十亩地很大,几乎占了大半个山坡,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家近,不怕受涝,腊肉很有经验的摘下来一个嫩叶放进嘴里嚼:“少爷。甜甜的!”

    胡说八道,这完全是心理反应,喜欢蚕的人家都会说桑叶是甜的,有了桑树的腊肉和没有桑树的腊肉几乎不可同日而语,小小的脸蛋上满是红晕,抚摸桑树的样子比给云二洗澡还要轻柔。

    苍耳和他的兄弟也喜欢桑林,见到桑林已经有些干了,就认为应该浇水,回家拿了工具就掘开水渠开始放水。

    结果很麻烦,因为有乡农认为云家对这条水渠没有贡献,不许云家浇水,或许知道云家不好惹,纠集了一大群人扛着农具过来,从他们的称呼来看,这也是一家子人。

    乡党,乡党,这是中国最顽固的一股势力,一千多年以后,也没有多少改变,或许见到自家人多,为首的老汉就走出来对云峥说:“渠是大家出劳力修的,云家初来乍到没有修过渠就想用水,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峥拱手道:“这就是云峥的不是了,只是不知上一任主人家参与了没有?”

    “自然参与了。”

    “既然参与了,就好,我买这块田地,就是连浇水的权利一起买下了,再说这条渠年头久远了,秦王开六合的时候就有了吧?这里是蜀中水利枢纽的一部分,属于这里的每一亩田地,从今往后修这条渠的人工和花费云家都不会短少,现在,我用的是上一任主人的权利,老头子,赶快走开,你家是大族,估计欺负人欺负习惯了,一般情况下,只有我欺负别人,别人不许欺负我,要是斗殴死几个人就不好了,这事官府都不会管。”

    老头子被逼的往后退,一个壮汉站出来喊了声三公,一群人就围了上来打算动粗,苍耳他们现在的职责是云家的护卫,自然是刀不离身,雪亮的刀片子一抽出来,那些人就跑了一大半。

    云铮拉住要跑的老头对他说:“我知道你们难缠,现在跑了,晚上说不定会来祸害我家的桑树,我先把话说清楚,我家的桑树要是毁了,我就找你算账,少一颗,我就去你家的桑田挖一棵回来,你信你就试试。”

    老头子 气的直哆嗦,白白的胡须不停地抖,强忍着听完云峥的话,就带着一大群人离开了,云家是恶人,浣花溪这里的居民已经知道了。

    陆翁站在地头这一幕尽收眼底,那个老头子走到地头就看见了陆翁,远远地冲着云峥指指点点的,似乎在告状。

    陆翁拄着拐杖从那边走过来,学着腊肉的样子也往嘴里塞了一片桑叶笑着说:“看样子你没打算睦邻乡里啊,何解?”

    云峥拱手道:“少数派没资格睦邻友好,云家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如果想要彻底的融进浣花溪,恐怕需要隐忍好多年,最后才能做到睦邻友好,在这之前,云家只有忍气吞声,小子尊重道理,但是受不得气,与其被人家欺负好多年,不如干脆做恶人好了,这样他们慢慢地也会习惯的。”

    陆翁大笑,又问:“你安知他们就一定会欺负你?你欺负别人,他们如何会习惯?”

    云峥让腊肉找来装桑叶的竹筐倒扣下请陆翁坐下说:“先发制人,后发者制于人,小子先假设这些人都是坏蛋,然后再慢慢地发现他们其实是好人的证据,当这些证据确凿无误,我自然就会变得非常的讲道理。”

    “你的道理新鲜啊,这是盛唐的道理啊,却不是我大宋的道理,我大宋的人相信人世间都是好人,都是能被王道感化的人,感化不了才会认为他是坏蛋,你看,正好和你的道理相违背。”

    云峥叹了口气指指四周说:“比如说辽国?比如说石敬瑭?比如说李元昊?或者还有南蛮的猴子?我刚刚听说安南人一路攻伐,攻进大宋六百里之深,西南已经是处处冒烟,这些就是王化的代价?如果在盛唐,那些人还能活着么?”

    “呵呵,你这孩子,前些天咱们爷俩还在讨论如何混吃等死,骑鹤下扬州,怎么现在就变得慷慨激昂,恨不得投笔从戎呢?”

    “主要是老爷子您问起来了,小子刚刚欺负完人,心里多少有些内疚,担心您老人家发怒,赶紧先找个能说的过去的理由搪塞过去,要不然这日子就没办法过了,您给我家先生一告状,小子的屁股又会遭殃,您不知道,已经被打了三顿了。”

    陆翁笑的前仰后合,拍着坐下的箩筐眼泪都下来了,身后的老仆担忧的瞅着自家老太爷,非常的担心他笑出毛病来。

    陆翁忽然止住笑意,半眯着眼睛问云峥:“你对轻盈有意?”

    云峥干笑两声,咳嗽一下小心地说:“小子觉得那就该是我媳妇。”

    “两不欺瞒,那孩子的命格你知不知道?难道你就不担心?”

    “小子觉得应该请那位陆地神仙重新给小娘子测算一次,小子认为,上一回可能不太准!”

    “请了,人家不来!”

    “如果小娘子成亲,她的夫君又死不了,小子非常相信那位陆地神仙就会亲自过来,说不定会亲自下手弄死那个新郎官,这样一来他老人家自然是算无遗策!”

    陆翁怵然一惊,站了起来,脸色难看之极,朝云峥挥挥手,就转身离去,走到地头,看见那个老汉依然在地头等着看热闹,劈手就给了那个老汉一记嘴巴发怒道:“几十岁的人了也不学好,平日里横行霸道的都成强盗了,快滚,回祖祠面壁思过去。”

    陆翁一刻不停的钻进马车,老汉屁滚尿流的跌跌撞撞的跑了,等到云峥走到地头的时候,陆翁的马车已经跑出了老远,已经把话挑明了,怎么那个老家伙还是油盐不进啊。

    陆翁的马车一路未停一直驶到自己的屋子前面,才停下来,身手矫健的从马车上跳下来,不一会,他的两个儿子就匆匆的走了过来。

    陆翁用颤抖的手握着拐杖对大儿子说:“去查查,郑家的小郎,还有黄家的小郎,都是怎么死的!‘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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