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逃婚

木子蓝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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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云向来不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在莫名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有自己喜欢的生活。虽不是大富之家,可也温馨幸福,双亲健在,还有个自大学起就相恋的女友,结婚的新房即将装好,眼看着婚期渐近,就要步入生幸福的殿堂。

    却突然来到了这里,一千多年前的这里完全是另一番气象。虽然刚到这里就昏迷了数天,现在才醒来,可他却焦燥难安的一分钟也不愿意多呆下去。这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和电视,他甚至除了知道此时是隋朝开皇十八年外,连自己的新身份都还不知道。一个新的身体,一个遗忘了记忆的身体。若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他如此难安。

    高家庄的那位须发如雪的钱大夫已经告诉过他的伤情,他晕倒不是因为浸水也不是吹风,而是遇了袭击,受了刀剑之伤。而且还很严重,身上共有五处箭伤和两处刀伤,若非这副身躯强健和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荒诞,太过荒诞了。

    莫名的穿越了,已经很荒诞了。可居然还一来就遇上这么大的危机,就算他是个现代灵魂,可也很清楚,他的这个隋朝身份有麻烦,很大的麻烦。

    这个易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要杀他?是遇上盗匪劫财杀人,还是江湖恩怨仇杀?

    还有这个高家庄,处处透着股诡异古怪,还步步紧逼要他入赘。

    头痛,凌云现在真的是很头痛。

    他现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留下来,就得被迫入赘高家庄,给那个白化病美人做上门女婿,弄不好,还得从此改姓高。按他对这个时代赘婿的了解,这个软饭会很不好吃,以后估计可能会过的很窝囊。或者,他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可他虽然继承了这副隋朝身体,却没有这身体的记忆。除了一块写着易风二字的玉佩,其它的一无所知。他是谁,易风是不是就是他的名字?最危机的还在于,是谁伤了他,他此时出去,会不会自投罗网?

    留,不留,不留,留......

    这是个带着三月阴暗潮湿的房间,昏螟木屋寂然独立庄园一角,看的出这似乎是一件幽静独立的客居,最要命的是,这个幽静的客居竟然是修建在庄园一角的宽阔的水池之中,只有一条水榭小廊连接岸上。小屋无摭无蔽,完全暴露在开阔的视野之中,屋外的水榭小亭里的家丁,将这里盯的死死的。如果是夏天,水池里碧荷接天,荷花绽放,这里定然是个赏莲吹风的好地方,可此时,这里更像是一个牢房,散发着深沉寂静和窒郁阴暗,而在其中的他,更是一个囚徒。

    但他知道,若决定要离开,那么今晚就是最后的机会。等明天天一亮,他想走也走不了了,而待到明天黄昏,他就要被带入大堂,与一个认识不过一面之缘,才说了数句话的女子成亲。

    离开还是留下?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凌云心中煎熬犹豫许久,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也许外面是危险的,但留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选择。对高浅雪他并不太反感,可也无法随随便便和一个陌生人成亲。更何况,这个高家庄还处处显得那么不同寻常。

    房间坐落在水池中央,门和窗都被封锁,外面还有家丁守着,唯一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更守的死死的。凌云仔细的观察过后,最终放弃了从正面逃离的想法。不过让凌云高兴的是,这是座建在水上的木屋,这座小屋全部由木头做成。他虽然不能插翅从天上飞走,却可以试试从下面离开。

    一直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估摸着已经是夜里十点过后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的凌云立即睁开了眼睛。他悄悄起身,先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门窗前仔细侧耳聆听了下外面的动静,确认守卫此时都在那个屋外板道小亭里打着瞌睡时,才满意的走到先前早已经选定的一角。

    屋中的地板铺的是松木板,小木屋其实是如同一个吊脚楼一样建在水上。凌云的脚下,掀开那榻榻米似的厚草席,下面就只剩下了一层松木板,只要他想办法掀开一两块木板,就能从水下逃离小楼。松木板钉的很结实,不过这难不倒凌云。他有一本小刀,那是随晚餐一同送来的割肉小刀。虽然晚餐的烤羊肉没有孜然调味,太过腥膻,他几乎没有动过。可那本切肉的小刀却被他好好的收藏了,此时正是他赖之逃离的工具。

    凌云的动作认真而又小心,终于在花费了大约两个小时后,他终于在地板上掀开了一个可以让他离开的口子。将几块拆下的木板还有枕头一起放在被子里,伪装成他正蒙头大睡的样子后,他又打量了一眼屋子,一切如常后他掀开帘子,扒子洞口的木板把身子放入洞中,最后还不放将席子又放下来盖住了洞口。最后,他略带着几分紧张的心情,绷紧了身体,尽量让自己落水时压出最小的水花,发出最小的声音。

    “砰!”寂静的夜里,水花声突兀的响起,凌云一动不动的站在水中,直等了大约五分钟时间,当听到头顶上木板响起吱吱的脚步声,还有守卫家丁来而复返时的嘟嚷声,确认守卫虽然起身查看,可被他事先用木板和枕头做的伪装骗过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水池并不深,堪到他的胸前。

    暮春深夜里的池水很凉,可却挡不住一心要离开的凌云。

    只是,当他小心翼翼的在池水走了好一会,终于到达岸边的时候,却在岸边杨柳树下见到了高浅雪。她正静坐在岸边的杨柳树下的石凳上,那头如霜银丝斜斜的挽了一个松跨的马尾,披散在肩头。而她正用那双如葱似玉的纤手在石桌上独自下着一盘棋。今晚本来多云无月,可此时一轮皎洁的明月却拔开了乌云,悄悄的露了出来。“高小姐!”

    她抬起头望着他,“易公子。”她的语调庄重却又飘渺,“今晚的月色很美,对吗?”

    他有些苦涩的笑了笑,他刚才怎么就没有发现她坐在这里呢?不过他是绝不会相信在这样的半夜三更,高浅雪居然会独自一人到这里来赏月。此时她独自坐在这里,身边却连一个侍女家丁也没有带,连灯都没有一盏。“确实很美,刚刚还是乌云满天,这会却已经是明月高悬了。这月亮也不负高小姐的期待,终是守得云开见明月。”凌云扶着池岸跃出水池,然后干脆的坐在池边,背着高浅雪洗起脚上的池泥。他感受的到那双眼睛正盯着自己看,但他竭力的避开他。

    “守得云开见月明么,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终究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她的声音里有着一丝落寞。

    “强拧的瓜不甜!”

    高浅雪银眉微蹙,“听钱叔说易公子忘了自己是谁?不知道现在可有想起来些什么?”

    “没有?”凌云摇头,他也很希望自己脑中能突然涌现出这身体原来的记忆。那样一来对他大有帮助,起码他知道自己在这时代的身份,家在哪里,家中有什么亲人,父母兄弟姐妹是谁,最重要的,如果有记忆,他就能知道究竟是谁伤了他。可惜,到现在为止,这些记忆他一无所得。不过让他还保留一线希望的是,他会说这种略带着河南口音的隋朝官话,那说明他并不是对原来的记忆完全失忆。也许有一天,他会想起自己是谁来,但那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永远也想不起来。

    “公子受的伤不轻,据钱叔说,那刀剑伤创口来看,公子不似遇上谋财害命的山贼山匪,倒极似官兵卫士的军中刀剑所致。”高浅雪说着,她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枚晶莹的白色棋子,在黑夜里散发出一道暗沉的光泽。“奴家觉得公子此时若离开高家庄,会很危险。”

    “若是这样,我留下来,也可能会给高家庄和高小姐带来危险。”凌云相信高浅雪的话,这让他心里不寒而粟。如果要杀他的人是官方的人,那他真的处境不妙。他转身看着她挟着棋子落子,棋盘上的态势微妙,这是一盘好棋。凌云并不太喜欢围棋,可在他读大学以前,学过多年的围棋,甚至在他读小学时,做一个围棋手还曾经是他的梦想。少年时棋下的太多了,以致大学以后他很少再碰围棋,不过对于围棋,他的水平还是不错的。

    “奴家已经派人去打探公子的身份。”高浅雪又落一子,“不过事情并不顺利,到现在既打探不到易风这个人,也打探不到半于凌云这个人的半点消息。扬、和、蒋、常、吴、濠一带诸州,都没有消息。”她叹口气道:“奴家打算再扩大点打探的范围,往杭越徐泗等地去打探。还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那天从江边回来后,奴家就派人去了附近地方查看,可却什么也没有发现,伤害公子的人来头不小,隐藏的很深。公子此时离开,实在太过危险,更何况,你往事记忆遗忘,又将去何处?不如留下来。”

    “可你也说了,那些人很危险,我留下来,也许会牵累你们。”凌云心里很感激高浅雪对他的这些帮助,不管如何,都应当感激一下。

    高浅雪感觉到了他脸上的变化,“你用不着担心这些,高家庄并不惧怕。”

    “胳膊拧不过大腿,谁又能与朝廷作对?”他转回头,看着白色月光下的池塘,附近隐约有影浮现。隋开皇十八年,大隋的威望达到了一个巅峰,连昔日强大的突厥汗国,都早一分为二,且在隋朝的合弱离强及军事进攻策略下,处部混战十余年,去年**一部就战败内附降隋了。这样的庞然大物,小小的高家庄如何抗的住。

    她轻轻的笑了,“你过虑了,伤你的人用的是军中制式刀剑,可这并不就代表一定是朝廷在追杀你。若不然,你的通缉令定然早就贴遍江东诸地了。”

    “可能动用军中武器,还查不到半点踪迹的,也绝不会简单。”这一点,凌云但是很明白。

    “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了。”她嘴角浮起一抹并不太担心的笑容,又从盒中挟起一枚棋子,“公子,只要你能答应奴家一件事情,高家庄将帮你找回身份,并帮你抵挡对付这些追杀之人。”

    凌云苦笑了,最终还是说到这个问题上了,他只是不明白高浅雪为何就这样对他恋恋不忘?以她的身份,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地主,也一样能找个不错的夫君吧。

    “若是让在下入赘高家庄,实在有些难以从命。”他解释道:“并非不满高小姐,能高攀是某的福份,只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岂能入赘女家。”

    “入赘之事确实有些过于强人所难。”高浅雪点点头,“那就不必入赘了。”

    凌云听到这里松了口气,却不料她马上又道:“那公子娶,奴家嫁,就没问题了。”

    “可婚姻之事,向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今在下失忆,如何能妄自在外结亲,况且我与姑娘只有数面之缘,就此谈婚论嫁,岂不有点太过儿戏?”

    有个美人哭着喊着要嫁给自己,凌云却还要拒绝,这实在不是他娇情。只是他向来认为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因此对于这件事情,心里总带着几分提防。

    高浅雪却是摇着头道:“奴家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奴家双十年华,其实早到了论婚论嫁年龄了,只不过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如意郎君。那天遇到公子,奴家觉得公子就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那天的相遇,奴家觉得是天意,是缘份。奴家可以明白认真的告诉公子,这件事情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选择。”

    这番话说的大胆火热,不过凌云却是半信半疑。

    就在他准备再次拒绝的时候,高浅雪却却突然丢下手中的棋子,不知从哪摸出了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来。

    “实不相瞒,与公子相遇那天,我并不是失足落水。”说完这句话,他将匕首抵在自己的心口,“世上最痛苦的事情不是失去,而是当你以为自己得到的时候,却又失去。易公子,那天你为何要救我,然后给了我希望,现在又要残忍的把这希望夺去?既然如此,公子,来世再见。”

    我靠,凌云不由低咒一声,忍不住想对对天长吼,为什么我总能碰上这样的事情?

    一哭二闹三上吊,女人的杀手锏,他想不到连高浅雪这种本来不食人间烟火的魔幻般的女子会有些不一样,可没想到最后还是一样的。他分不出她这番是表演还是真实,毕竟几天前他确实才从江中把她救起。现在又几次拒绝对方的求婚,惹不急对方就恼羞成怒,寻死觅活了。虽然理智告诉他,这极可能只是这个精灵一般的女人的一个迫他就范的手段罢了。

    “我愿意!”凌云不愿意却赌,也不想赌。而且回头想想,他现在确实陷入了一个进退不得的困局之中,想到身上伤疤未好,外面危机重重,也许留下来会更好些。

    他深吸了一口气,最终下定了决心,与其面对着外面那未知的恐惧与危险,还不如留下来。最起码,高浅雪也是一个银发美人。罢了,穿越大隋之后,就从吃软饭做起吧。不管怎么说,起码现在不用入赘,做上门女婿了,也算是个不小的进步了。

    高浅雪的身子微微震动了一下,手中的银色匕首不知觉掉到了地上,她似乎还有些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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