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污血(8)

凉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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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华城的死者年纪太小,卷宗里写着的凶手年纪又太大,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怪案。探子一说,迟夜白立刻想起来了。

    “那案子的凶手不是许近财么?”他问。

    “许近财是许英的爷爷,多年来一直因病卧床,进牢里不过两日就归西了。”探子说,“案卷上写的确实是许近财的名字,也是这次去查探我们才发现还有这样一段隐情。”

    于是探子便把九华城七岁幼童命案的详细经过,跟在场诸人细细说了。

    被杀的幼童名为陈二家,是许英母亲陈氏兄长的孩子。

    那日正是农忙季节,午间日头毒辣,人们纷纷躲在阴凉处。十二岁的许英跟着大人干活,碗里的粥水喝到一半,看到陈二家从田埂上朝自己走过来。

    陈氏几个哥哥的家境都比她要好,时常阶级陈氏。陈二家那日穿了一件新衣服,手里拎着的两条鱼是专门拿来给许英的。

    许英便提着鱼,带着陈二家回去了。

    村人大多出门干活,整条村都十分僻静。在走回家的途中,许英和陈二家打了起来。

    许英比陈二家高,但陈二家比他胖。小胖子打不过自己表哥,便用身体猛撞,从地上抄起石块砸许英的脚。许英被他推倒在路边,沾了一手的狗屎。

    据当时在树下围观嬉笑的人说,打架的原因是陈二家说许英是穷鬼,“穷得没布兜*”。

    七岁的孩子不一定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只是从家人那里听来这样的话,学着家中大人们嘲讽的语气,原模原样地跟许英说了出来。

    许英从地上捡起那两条鱼砸到陈二家身上,把陈二家砸得嗷嗷大哭之后,自己转身跑了。

    那天下午,许英活儿干了一半,说头疼,想回家躺着。

    他在回村的路上走了一半突然停下来,呆了片刻后扭头往回走了一段,拐入一条小路。

    小路的尽头是陈二家的小院子。

    院子里除了自己七岁的表弟,没有任何人。陈二家当时正用小锤子把凳子上松脱的木栓敲牢。许英在院外站了越有半盏茶功夫,一个经过这里走到池塘边拉屎的人看到他了。

    他拉完屎往回走,恰好看到许英从院子的侧面,翻墙进入陈家的院子。

    傍晚回来的陈家人没有看到陈二家,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才发现孩子在床上睡着了,还盖着被子。掀开被子,陈二家的娘亲发出凄厉惨叫:被子底下是早已断气的尸体,陈二家后脑勺血肉模糊,一个锤子扔在床底下。

    案子很快报到了县太爷那里。县太爷召集各方人士详细一问,立刻把许英的事情问了出来。

    只是去抓许英的时候,许家人却说,杀了陈二家的是许近财,因为“那孩子常常骂他老不死的,没半点礼貌”。

    许近财平日里根本无法起身,更别说要走过半条村子去杀一个孩子了。但许英爹妈砸锅卖铁凑出半个银元宝,献给了县太爷,县太爷便把许近财抓了。两日后,许近财死在牢里,这案子也就这样了结。

    许英早就不见了,而许英的爹妈也在许近财被抓之后,连夜离开了村子。

    “这本是个小案子,不想背后居然还有这样的事情。”探子说道,“之后许英一直踪迹全无,如果这二十多起无名的凶案都是他所犯下,那么他一直没有停止过杀人。”

    “许英是失踪了,还是连他父母也被他害了?”司马凤突然出声问道。

    “他父母我们倒是还没查到。”探子转头朝着司马凤说,“在九华城命案发生的三个月后,九华城外发生了第二起锤子杀人的命案。死者是一位流浪汉,尸体陈列于破庙之中,身上的衣服鞋袜都被剥走了。破庙附近有个村子叫大通海村,许英的母亲陈氏有一个姊妹,当时就在大通海村之中。”

    “然后呢?第三起命案?”

    “第三起命案发生在距离大通海村六十里外的樊家村。”探子又道。

    司马凤搓搓手指。手上没有扇子,他有点儿不适应。

    “从九华城去金山城,必须经过大通海村和樊家村。我估计许英不是自己逃家的。他爹妈把许近财搬出来当替死鬼,许近财也承认了这命案,说明他们在包庇和掩盖许英杀人的事实。”他说,“许英应该是去大通海村投奔陈氏那位姊妹的。但不知中间出了什么事情,他没有在大通海村停留,而是一路前行,经过樊家村,往金山城的方向走。”

    迟夜白瞧他一眼:“许英是惯犯?”

    “如果那二十七起案子是他犯的,他绝对是惯犯。他杀人已经杀出了惯性和乐趣。”司马凤站起来,脸上流露出一些兴奋之色,“十二岁……下手可真狠。”

    他话音刚落,鹰贝舍的探子在一旁接口。

    “杀人的话,十二岁时是第一次,但杀别的东西,许英可不是第一次了。”探子低声说,“他从小便喜欢杀猫和狗,且都是用硬物打砸。我们的人之前在村里查探时不少村人已经忘记谁是许英,但一说到杀害猫狗和家畜的,人人都能说出他的模样。他长到□□岁开外,学会了木工,便常用铁制的锤头行恶。”

    “他在村人看来,是个恶徒?”

    “不完全是。平时的许英木讷、沉默,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惊人之举。”探子回答。

    司马凤又搓了搓手指。他对这个许英产生了强烈的兴趣。“小白,你记得我爹跟我俩提起过的那种人吗?”他转头问迟夜白,“那种天生就嗜杀的人?”

    司马良人五六年前,被朝廷秘密委托去办理一件案子。

    案子牵扯到皇室子嗣,因而一直到案件结束,司马凤和迟夜白才从只言片语里知道他去了哪里、去做了什么。

    那时候皇城传出一件怪事,皇帝的第六子被狐仙附身,嗜杀嗜血,无人能控制。至于什么时候被附身,在哪里被附身,则是说法不一:有说春猎时他射杀了一只白狐才惹祸上身,有说他自小便被潜伏于深宫的狐精吃空了内里,现在是顶着个皮囊的妖怪。更有甚者,直接指出是六皇子生母的不对:那本来就是个狐狸精。

    民间说法不一,各有各的精彩离奇。司马凤和迟夜白在蓬阳的茶楼里也听到不少,却没想到司马良人消失数月,原来就是去查的这件事。

    其中详细情节两人都不知道,只晓得最后那皇子和生母都被秘密处死了。

    若是孩子有问题,定不是圣躯有不对,只能把错误归到女人身上。司马良人只跟两人略略提了,并再三叮嘱若有朝廷委托,切切不可擅自接下,一定要先告诉他。

    那日谈话到最后,司马良人突然问了个问题:“你们觉得,这世上有天生的杀人犯*么?”

    他所谓的天生杀人犯,是天生就喜欢杀人、善于杀人的人。

    司马凤与司马良人辩驳了半个时辰,迟夜白却始终没有出声。

    他想说有的,那些犯人的名字、所犯的案子、最后受了刑罚,凡是他看过的,都在卷宗和自己脑子里刻印得清清楚楚。但司马凤认为没有,他也就不说了。

    同样的问题司马凤和甘乐意也谈论过。甘乐意非常肯定地说有的,于是司马凤又和他吵了一架。

    现在司马凤突然问起,迟夜白愣了一会,点点头。

    五六年时间过去了,司马凤的想法与当时已经大不一样。

    “我想见许英,我想亲自审问他。”司马凤突然说。

    阿四一直在自家少爷身后,听到现在才忍不住看了甘好一眼。

    他突然发现迟夜白也在看甘好。

    “甘先生。”迟夜白低声道,“可否请你行个方便,为我们和马大人搭个桥?”

    甘好眉毛一跳,手里一块蜜饯吃了大半,直接草草咽了下去。

    “你怎么知道我认识马大人?”

    在启程前往青河城的晚上,迟夜白虽然是去鹰棚顶上“练功”,但实际上,他先到地下去查阅了鹰贝舍的资料。

    甘好的资料也在其中,但迟夜白没有看过。甘好的资料也非常简单,不过寥寥数页。但里头说到了这个用毒高手之所以在青河城定居的原因。

    他当年被仇家埋伏,以剧毒灌喂,幸得被一位过路赶考的书生救了下来。

    那书生姓马名浩洋,正是如今青河城的父母官。

    马浩洋救活甘好之后,甘好为了报恩,向马浩洋许诺,可以为他做三件事或杀三个人,无论什么人,无论善恶,无论身份年纪,无论男女妇孺。马浩洋至今为止只让他做了一件事,就是留在青河城。

    马浩洋在青河城做官已有十余年,娶妻生子,声望日盛。甘好虽然是用毒高人,但在医术上造诣也很高,曾救过马浩洋和家人好几次。

    如此算来,甘好与马浩洋相识近二十年,彼此都对对方有恩,也因此有着比旁人更厚的情谊。

    甘好虽然听闻鹰贝舍是江湖上最有名的情报机构,却不知道连自己的底细都被人翻得那么清楚,一时间有些咬牙切齿。

    迟夜白冲他作揖:“甘先生,我再为你誊抄一份《毒物三千解》吧。”

    甘好眉毛又是一跳:“毒物三千解!你怎么有这书!这不是朝廷秘藏么!”

    “确实是朝廷秘藏。”迟夜白笑道,“但不代表我没看过。我既然看过了,给先生抄一份,不是什么难事。”

    甘好再不犹豫,拍案而起:“走!我带你们去找马大人!”

    鹰贝舍的探子接了迟夜白的指令,很快带着鹰走了。剩下三人便跟着甘好,往马浩洋府上走去。

    阿四按捺不住心中好奇,凑上去低声问司马凤:“少爷,真有天生就喜欢杀人的家伙?”

    司马凤正竖着耳朵听前方迟夜白和甘好的谈话。外头人多,迟夜白不肯牵他,他只能装模作样地捏着阿四的手指。

    “有的。”司马凤简略地回答。

    “那都是什么样的人?”阿四求知心切。

    “很丑。”司马凤又简略地回答。

    “丑成个什么样子?”阿四孜孜不倦。

    司马凤顿了顿,终于认真回答了他的问题。

    “像野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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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污血》这个故事涉及的天生杀人犯理论,是我从龙勃罗梭的《犯罪人论》里提及的“天生犯罪人”化用而来。这个理论比较长,具体的内容我放在有话说里了,有兴趣可以瞅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