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风雪何至,奇货可居

默默猴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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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分开才几个时辰,当中还一路东奔西跑、差点被人面雾蛛干掉,可十七爷也是抽空想过重逢景况的。

    但无论如何脑洞大开,他都想不到是这样。

    他抱着贝云瑚走完了大半段山道,向来牙尖嘴利丝毫不饶的丑丫头,罕见地没什么反抗,犹如一头温驯绵羊,静静偎在他怀里,不发一语。一路上独孤寂的怀襟始终温温湿湿,她的眼泪掉了整条路,怎么也停不下来。

    直到入口处的白玉牌楼映入眼帘,渐有些担筐挑箩的小贩、抬肩舆的脚夫香客交错而过,频频回头打量,贝云瑚才低道:“放我下来。”独孤寂依言而为,没半句插科打诨的酸话,就这么与她并肩无言,下了龙庭山。

    对贝云瑚来说,这趟旅程已经结束了,但有些事还不算是了结。

    他俩回到一片狼籍的始兴庄。本就说不上生气盎然的封闭庄子,不过几昼夜光景,已和废墟差不了多少。

    据说献祭之夜的后半,两人皆未参与的部分,那才叫一个惨烈。

    一干号称永夜长生的“夜游神”被十七爷徒手虐菜,当众拆成一桌生鲜排骨,什么“不死不衰,长归冥照”全都是屁,再没有比信仰崩溃更可怕的打击,半数以上的庄人当下便发了疯,场面完全失控。

    待少部分人逃到郡内的龙方氏分家,宗族长老们组织乡勇携械前来,只见疮痍满目,一地残尸;纵有活人,除却身上的创伤不说,喃喃自语目光呆滞,时哭时笑乃至暴起伤人,也不足为奇。

    龙方太爷满门俱亡,连婢仆亦不能免,只有回山的龙大方逃过一劫,贝云瑚甚至在尸堆里发现方栴色,冰无叶一系的男徒至此断绝,不知是幸或不幸。

    从分家迅速介入看来,美其名“同宗相扶”,占地侵产恐怕才是真正的目的。龙方飓色小小年纪长年离家,如今只剩孤身一人,未必争得过这些远房叔伯爷祖。

    贝云瑚和独孤寂盘桓多日,始终未见怜姑娘与另一位女阴人的踪影。岁无多等人的残尸被村民扯得四分五裂,似遭啃食落腹,或以为能得到夜神之力,只头颅吃不下去,脸上也没剩几两好肉,不可谓之不惨。

    女阴人若为发狂的村民所围,吃得渣都不剩,也非是不能想像之事。

    贝云瑚将龙方家尚能辨认的几具尸骸,包括太爷和几名家人收埋妥适,结了借宿打尖的钱,第三日一早便收十包袱上路。行出里许,将拐上车马大道之际,一人叼着草,懒洋洋地瘫在路旁大石上晒太阳,却不是独孤寂是谁?

    “一声不吭就走,你这也太不地道了,丑丫头。”落拓侯爷斜乜着少女,却不像真生气的模样。

    贝云瑚淡淡地回望着他,忽道:“我替你多付了两天的酒钱饭钱加住宿,还是上房,你走之前拿回来没有?”

    独孤寂哭笑不得。“这时候,你跟我说这个?你个丑——”

    “十七爷。”贝云瑚轻声道,弯翘的浓睫微颤,视线落于鳞靴尖,嘴角似带着笑,却没真笑出来,眼眶里隐有水花浮挹。“我们,就在这里分道罢,多谢你一路照拂。利用了你,我很抱歉。”

    独孤寂以为她在说笑,但他看够了她的眼泪,丑丫头流泪时才是认真的,一把心掏出来就会这样。想上前握她的手,却动弹不得,唯恐靴尖一顿地,就把她眼眶里不住打转的水光给震溢出来,淌过柔嫩的面颊。

    “我那儿……白城山其实挺好的,风景不错。还有冷泉。”

    他勉力笑了笑,脸却直发僵,涩声道:“你不用住下啊,玩几天散散心也好。我……挺能逗你笑的不是?把心里的不痛快清干净了,想去哪儿再去哪儿,我绝不拦你。”

    贝云瑚抬起头来。“如果我说我多留了这两天,是为了让你找梁小姐,你能找她么?”独孤寂无言以对,破碎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所以我也不能,十七爷。你想要的,我给不了。你虽不是好人,却待我很好很好,再这么继续占你便宜,我会忍不住讨厌我自己。”

    独孤寂不记得自己说了什么,也想不起是怎么结束的。他骂了她么?是不是剜心勾肠似的说了许多难听的伤人的话,才能略抵难堪失望?回神时贝云瑚已不见踪影,喉咙嘶哑疼痛,眼角干涩,狂哭狂笑用尽体力,似又经历一次破境的耗竭与艰辛。

    小燕儿说得没错,十年过去了,他却半点儿也没长大。

    丑丫头是看透了他的幼稚可笑,才选择断然离去的么?

    他双手掩面,在路旁直坐到夜幕低垂,野地里无有烛照,只一物回映着星月辉芒,在怀襟内散发淡淡金光。这名为“指掌江山”的蛾眉刺原有一对,兄长赠他一柄,丑丫头搜刮了去,离开前又悄悄放回他房里;兜兜转转了大半圈,终究是送不出。

    “……我得去趟越浦。”贝云瑚等他闹够了脾气,才平静地说。“还不了‘龙雀眼’,这门亲不能不认,就算命不久长了,我也要走得清楚明白。”

    ——越浦沈家。

    峰级高手的“分光化影”之能,令独孤寂在两个时辰内赶到越浦,城楼关隘直若无物,到得沈家的豪邸也才刚过戌时。

    这片园林相较于独孤寂的记忆,至少扩大了一倍有余。做为率先押注兄长的东海豪商代表,沈家在独孤氏逐鹿天下的发家过程中,还是捞了不少好处的。

    沈太公今年八十有四,以一名身无武功的普通人来说,其生命之强韧,委实教人敬佩。独孤寂小时候经常坐在老人腿上玩儿,兄长和萧先生来讨军资时,宁可忘带鱼鳞图簿、粮饷清册,决计不会忘记带上他。

    老人三子死于前朝,那会儿老四沈季年怕还在上一世里未及投胎,沈太公一见白胖壮健的小十七,心情便好得不得了,再离谱的数儿都能答应下来,想方设法张罗。后来独孤寂才听人说:沈太公曾想收他作螟蛉,愿意立下血誓书,约定将来由他继承沈氏的家业,连萧先生都动了心,只兄长不知何故,坚持不允。

    要是缔结盟誓,真让十七爷改了沈姓,估计后头营建平望新都等,也就没央土任氏什么事了。二哥继位后,起用任逐桑为相,政商合流,实力大增,以沈太公为首的旧东海豪商遂退出京畿,沈家尤其受到抑制,沈太公扩建园林逐声色之娱,兴许也是“无所用心”的表态。

    独孤弋拒绝沈太公的提议不久,太公一名小妾便有了身孕,沈太公以为是小十七带喜,亦发疼爱有加。严格说来,十七爷和沈少永——沈季年的字,独孤寂小时候管他叫“鼻涕虫”——算是一起长大的,但他俩的童年均十分短暂,独孤寂十三岁便随兄长上阵杀敌,自此武名赫赫,五道皆知;沈季年十四岁娶妻,十六圆房,完全反映了沈太公在“沈家无后”一事上的恐惧。

    丑丫头嫁入沈家作续弦,肯定不是给老人暖床的,该是鼻涕虫死了老婆。

    十七爷被软禁的第三年,有人辗转送来了一盒糕。他是意图谋反的逆臣,诛十族都不过份,禁军出身受牵连的没一万也有八九千了,谁还敢给他送东西来?

    可十七爷一看就知是谁送的。

    舟子桥畔王雀家饼铺,在食不厌精、穷奢极欲的越城浦,撑死也就是二流下的糕饼铺子,豪门富户不屑一顾,独孤寂和沈季年之所以会一偷再偷,除了独孤寂觉得好玩,也因为店里有个漂亮的小姐姐。

    盒里的饼子全是沈季年爱吃的口味。心不甘情不愿的沈家小公子总是负责偷,而十七是负责偷看,两人联手作案经年,沈季年根本不知道他爱吃什么,净拣自己喜欢的下手。

    独孤寂记得那天白城山上大雪纷飞,送饼的人顶着风雪走了,免被四周监视的缇骑拿下审问。他就着炭火粗茶,独个儿把整盒饼吃了,边吃边笑,眼泪直流。

    “鼻涕虫……你他妈是傻的啊!教太公知道你干这种事,还不打断你的腿!”

    沈太公毫无疑问是一名狂热且豪胆的赌徒。他在拥有天下五道的前朝和仅只东海一道的独孤阀之间押注后者,在独孤氏的嫡庶之争里押注了庶出的兄长,要嘛全赢,要嘛全输。事实证明:老人的眼光和运气都好得不得了。

    但坐实造反死罪、仅以身免的罪人,没有什么可押注的,沈太公毫不犹豫便与他划清了界线,保住沈家。沈季年与他,远远不如太公待他的亲,但也比不上太公的绝,冒着受连累的偌大风险,给他送了盒糕来;若教太公知晓,九成会打断儿子的两条腿。

    丑丫头要嫁人,沈季年许是不坏的对象。但他不想面对贝云瑚将同床共枕、甚且生儿育女的对象,就算鼻涕虫也不行。万一失手打死他就糟了。

    独孤寂走进沈太公屋里时,老人正披衣盘腿,随意坐在榻上,服侍的婢仆早早就被摒退,几上留了盏琉璃灯。

    “太公久见。”他冲老人团手长揖到地,执的是晚辈之礼。

    瘦如一只马猴的老人佝背眯眼,凝视良久,露出怀缅之色,半晌才道:“你先写条子是对的,十七郎。要心里没个底,你这么忽乎然走进来,我还以为是东镇来接我了。”老人口中的“东镇”,指的是兄长独孤弋。两人在白玉京初识时,独孤弋是以前朝镇东将军的身份前往拜会,沈太公喊到白马王朝开国、兄长驾崩,始终没改口,普天下能这么喊的也只有这一位。

    十七爷忍不住笑起来。“有这么像么?”

    “简直一个模子刻就。”老人攒了张纸头,潦草的字迹写着“稍晚来见太公,十七郎拜上”,摇头叹气。“你现下能到处乱跑,是领了陛下的恩旨么?”

    “差不多。干些黑活,见不得光。”独孤寂耸耸肩,翻起桌上的杯子给自己斟了杯茶。“我就剩这点用处啦,两膀气力,给人当枪使。”

    沈太公也笑起来。“你来得正是时候。我近日老觉有人在耳边说话,要不然就在屋里哪个旮旯角儿,说是让我准备准备,指不定……时日近了。我一直想再瞧瞧你。”

    十七爷咧嘴一笑。

    “您这副身子骨,肯定比我命长。阎罗王着紧钱包,怎敢让您下去,这不得给削得囊底朝天?一来一往的,押上纱帻幞头都不够抵债。”老人给逗乐了,呵呵笑个不停,虽然枯瘦如猴,却是神完气足,眸光尤其精悍,莫说八十四,就是卅四的青壮汉子都没这般精神,活到一百二也没问题。

    “说罢,你找太公什么事?”良久,老人收了笑声,深陷蛛吐的黄浊细目迸出锐光,虽带笑意,但普通人若被这蜥蛇一般的视线盯上,怕笑也笑不出。“过去东镇和萧先生前来,不拿点什么总不肯走。你好的不学,净学这些坏德性。”

    “不仗着太公疼我么?”独孤寂嘻皮笑脸:“家里有一颗叫‘龙雀眼’的鹿石,对不?”

    沈太公眸光一敛,嘿笑道:“原本是有的,现下没啦。”

    “我知道,当聘礼给了章尾始兴庄龙方家。”独孤寂眼珠滴溜溜一转,涎脸续道:“丑……呃,我是说那位龙方姑娘丢了龙雀眼,想退婚又赔不起鹿石,太公能否看在我的面上,这事就算了?”

    沈太公打量他片刻,瘪嘴摇头,咋舌声不断,看起来更像猴儿了。

    “十七郎,你把主意动到我未过门的儿媳妇头上,少永鳏居多年,我好不容易给他谈了这门续弦,你忍心作梗么?”

    独孤寂想到丑丫头的大红嫁衣,想到当夜缠绵悱恻极尽缱绻,那难以言喻的销魂蚀骨、轻怜密爱,不由得心痛如绞,咬牙定了定神,正色道:“太公误会了,我个幽禁山间的罪人,没想抢谁的老婆。只是龙方姑娘要留要走,我希望是她自己的意愿,非为龙雀眼。恳请……恳请太公应承。”

    “这位‘龙方姑娘’与你,是啥关系啊?”

    “只是……朋友而已。”独孤寂神色一黯,却未逃过老人毒辣的眼光。沈太公笑道:“龙雀眼价值连城,看来是交情深厚的朋友了。也罢,金珠财宝不过是身外物,待她来到越浦,我会详细问过她的意愿,若她不愿嫁与少永,我决计不会为难她。”

    独孤寂惨然笑道:“多谢太公成全。我来过的事,也请太公莫向她提起。”

    老人竖起大拇指。“为善不欲人知,够仗义!你这便要走了?”

    “我在龙庭山下还有点事,得有个区处。”十七爷起身作揖,将出门时突然停步,低声道:“若她最终选择留在沈家,请鼻……请少永好生待她,她是个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姑娘。”没等老人接口,径自推门而出,在一地月华之间消失了形影。

    约莫十天后,贝云瑚终于来到沈家。

    她被安排在偏厅等候,负责通报的下人好不容易才弄清楚,这位一身旅装风尘仆仆的绝色少女,竟是原该乘坐花轿大队簇拥的家主续弦,不敢怠慢,赶紧请了沈季年和太公前来。

    始兴庄的变故,越浦已有所闻,沈太公殷殷垂询,少女语声动听,叙述条理分明,尽显闺秀风范;虽是实问虚答,倒也挑不出什么错处。她所持的关牒文书俱是官印正本,写有闺名“龙方云瑚”,应非有假。

    最要命的是:沈季年一入偏厅,人就傻了,自始至终不发一语,还差点打翻了茶盅。沈太公对这根独苗儿的性子还是清楚的,沈季年谨慎、沉稳,不好声色,是理想的守成之人,便与身故的元配李氏青梅竹马,感情甚笃,也绝非是色授魂与的痴迷。

    老人虽答应独孤寂,但不想轻易放走贝云瑚——价值万金的龙雀眼,在他看来不值一哂。十七郎不惜擅离幽地,专程走一趟越浦,低声下气求人,才是这位绝色少女身价不凡之处。

    沈太公对鹿石一事不置可否,为免十七郎日后上门理论,轻描淡写说了“宝物既失,也就罢了”之类的场面话,但也仅此而已。老人看出藏在得体的应对和惊人的美貌下,少女那轻飘飘般无所依恃的茫然失措,温言抚慰之后,变着理由留她在府上暂住,不知不觉过了大半个月。

    当中最快活的,就属沈季年了。

    这位沈氏的青壮当主一反平日的沉默寡言,每天都像心中有蝴蝶在飞舞,只消远远看着贝云瑚,胸口便快乐得像要炸开似的;他从未如此际一般,衷心感谢老父专断独行的安排——原本他对续弦一事是极为抗拒的,哪怕他已习惯不反抗——这甚至改善了父子俩的关系。

    沈季年出生时,父亲就是别人家里爷祖的年纪了,年龄差距并未使他得到孙儿般的宠爱,父亲需要他快快长大,以继承家业;况且,他知道父亲更习惯与另一个孩子亲近。

    他不恨十七,虽然回想起来,十七总变着花样欺负他,但外头的孩子侵凌时十七一定挺身而出,谁来都打他不过。这让沈季年觉得自己有哥哥,而且还是很厉害的哥哥。

    父亲知他遣人送糕上白城山那日,未及摒退左右,抡起手杖就是一通乱揍,打得他头破血流、遍体鳞伤,若非亡妻阿芸以身子遮挡,情急之下哭喊出“阿舅”的旧称,令老人愕然停手,沈季年怕已被父亲活活打死。

    他明白父亲为何能对十七那样无情,但他做不到。

    那是十七啊,他怎么可能造反?谁敢造陛下的反,十七头一个灭了他!那是他哥呀,他最尊敬最爱戴、能为了他死上一万遍的兄长,十七怎么可能谋反?肯定是定王一党诬陷他!

    “……让你再说!畜生……逆子!你想让沈家挫骨扬灰,满门俱灭么?”父亲一拐打飞了他两枚牙,打得沈季年满嘴鲜血。

    那是他此生唯一一次、兴许也是最后一次对父亲赤裸裸地显露情绪。他可以理解,却无法接受父亲的冷酷无情。就算救不了十七,起码可以关起门来,一起流着眼泪吃完一盒糕,那才是家里人。

    阿芸死后,除了儿子沈世亮,沈季年便不再对谁怀抱家人的情感了,直到云瑚姑娘来到沈家。

    贝云瑚一而再、再而三地刷新了他对完美女性的想像:既有名门闺秀的温婉,又有花魁难及的美艳,府里下人都欢喜她。世亮每天黏着这位漂亮姐姐不放,同食同嬉,贝云瑚甚至教他读书习字,带他蹴鞠骑马,说适度地活动筋骨,对身子长成有益。别看她娇滴滴的弱不禁风,投壶掷石打水漂儿,样样玩得比男子出色,府里的下人没一个是对手,沈世亮对她崇拜得简直无以复加。

    会烹饪、会女红,应对得体,聪慧过人,疼爱孩子……不说这些,沈季年没想过自己能跟她聊阿芸,聊头一次在姑母家见到她时,怎么弄坏了她的泥泥狗,两人用叶子摆酒席过家家,还有阿芸嫁来头半年改不了口,老喊父亲“阿舅”的糗事。

    他总是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最后掩面吞声饮泣,丢脸极了。

    贝云瑚静静听着,不曾取笑过他,偶尔拍拍他的手背,似鼓励似安慰。有回不知哪来的胆子,沈季年不无犹豫地握住她温软雪嫩的小手,而她一直等到他不再流泪,才轻轻将手抽回。那晚,沈季年兴奋狂喜,几不能眠,告诉自己这是绝好的征兆,云瑚姑娘会接受这门亲事,乐得活像十七八岁的鲁少年。

    贝云瑚又去见过太公几次,辞行的话语却越来越难出口。不仅是因为老人狡狯世故,也可能是她很喜欢沈世亮所致;同小孩子游玩,使她不再频繁想着和那人有关的一切,又毋须为无法回应十七爷的感情感到歉疚。

    但留下来是不可能的。她意识到这点,是来此两个多月以后的事。

    某天夜里,沈太公将沈季年唤入书斋,摒退了左右,整座独院儿里就只剩下父子俩。“少永,找你来,是要同你说说云瑚的事。”老人揭开茶碗盖,以盖缘轻刮着茶汤表面的浮沫渣子,低垂眼帘,却没有就口的打算。

    沈季年早有预感,父亲派了几个老妈子到云瑚院里,美其名曰服侍姑娘梳头洗浴,实则观其体态起居,判断是不是完璧,能不能生养。当年阿芸初来府里也是这般,后来才会过意来,于闲聊之际当作趣闻说给丈夫听。

    “都听父亲安排。”他强抑着雀跃,一如往常恭敬垂首,立于父亲座前。

    “坐。”沈太公朝身畔抬了抬下巴,仍未看他。两者皆不寻常。

    沈季年忽觉忐忑,抑着询问的冲动依言落座,忽迎上老人抬起的锐利目光。

    “再不迎娶云瑚,只能让走了。近日她来瞧我,其实是想走的意思,我没让她说出口。”视线并不苛烈,却很严肃。沈季年断定父亲非是动怒,只是不明白何须若此,习惯性地闭口静听。

    “你很欢喜她,是不?”

    沈季年面色微微一红,嚅嗫道:“云瑚……是很好的女子,对世亮也好,瞧着是真心。”

    老人点头,良久才道:“我有把握说服她留下。难的,是你这厢。”

    沈季年茫然不解,听老人续道:“……过门后,须给她清个独院,入夜你就别过去了,以杜人口实。夫妻分寝既瞒不了人,实也不需要瞒,过两个月你再纳房小妾,便再也自然不过——”

    等……等一下!沈季年目瞪口呆,不明白父亲在说什么。即使是独断独行的沈太公,过去顶多催促他与阿芸快快生子,不曾干涉床笫之事。他为云瑚的美貌温柔倾倒,自当厮守终生,哪有分寝的道理?

    “我让胡嬷等人就近探查过,”老人举手打断他的慌乱无章,淡淡说道:“也取她呕出的腹水让大夫相验,确定至少有两个月身孕了。到得第三个月腹部隆起,须瞒不过旁人眼睛,就算她不想走也只能走了,否则诞下的孩儿谁都以为是沈家骨肉,我见她不是占人便宜的性子,不欲沈家担上干系,近日内,十有八九会不告而别。”

    沈季年宛若晴天霹雳,半晌才明白父亲的意思,原来他心目中冰清玉洁、完美无瑕的瑚色姑娘已非完璧,竟怀了其他男子的骨肉。

    但……那又如何?她从没说要嫁我。始兴庄一夕风流云散,章尾郡龙方氏本家名存实亡,如今她孤身一人,若肯委身下嫁,替她养育腹中的骨肉又如何?世亮非她所生,云瑚不也一般疼爱?

    沈季年下定决心,反觉心头一宽,不再挣扎,正欲开口,却被父亲阴沉的眼神硬生生迫回。

    “蠢货!区区皮囊,有什么价值?有价值的,是她腹中肉块!你睡了她,将来旁人追究那孩子的血脉,说是沈家的种,问你有没插过她的美屄,一句就能让你的言语再无人信!”

    老人冷笑:“要娶她,你不只洞房花烛夜不能干,以后每夜都不能,就算我死了你依旧不能!忍耐不了,这等红货你便不配持有,趁早送走两不耽误,反正花花皮囊有的是,她毋须守活寡,你也用不着折腾自己。”

    (即便如此,我……还是想留下她。)有名无实的沈家当主无法反抗老人,父亲叫他来是布达,而非商量,云瑚姑娘的去留早已决定了。强烈的不甘转为对真相的渴求,沈季年恨不得将腹中胎儿的父亲碎尸万段,却难忍好奇;握紧拳头,指甲几乎戳进肉里,涩声道:“她……她究竟怀了谁的孩子?是谁……玷污了她的身子清白?”

    老人伸出鸟爪般的枯瘦五指,攀着他的颅侧揪至面前,衰腐浊气喷得他难以呼吸,却不敢挣扎。“接下来要告诉你的秘密,我会带进棺材里。若你没等到红货得见天日的那当儿,记得把秘密告诉世亮,瞧瞧我赌的这枚石头,是让沈家乘龙御凤直上青霄呢,还是挫骨扬灰,满门俱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