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叶芊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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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不停地飘落,洛阳城仿佛覆盖了一条银白色的厚毯子。

    照理说,这种风雪交加的日子,多数人都会窝在被里.但其实并不然。

    雪地上充满深浅不一的车迹、马蹄印,络绎不绝的人潮全涌向“媒仙馆”

    “让路!不让被烫死活该!”单手高举托盘的伙计从厨房边叫边走出来。

    隔着一条街,正对媒仙馆的是间老字号牛肉面店,牛肉多筋大块,汤液鲜美,虽然此刻正值中午,店里却只有一桌客人,就坐在靠门的位置;这个位置算是最差的位置,天热时灰尘滚滚,天冷时寒风刺骨,聪明的人绝对不会选择坐这儿。

    “请趁热吃。”伙计放下三大一小的阳春面后,反正闲闲没事,干脆就偷偷打量起那桌的客人。

    那桌总共只有一位姑娘跟一个壮汉,面孔陌生,眼神疲累,裘衣脏兮兮,看样子是远道而来。

    两人的坐姿都是大刺刺的,壮汉这么坐是无可厚非,但姑娘家一脚踩在椅上,下巴搁在支起的膝盖上,实在很不雅观。

    种种迹象显示,他们八成是一对——私奔的野男女!

    面前盘子已经空无一物的壮汉,长得方脸大耳,握筷如握刀至于脸朝着大门的姑娘,容貌姣好,白皙的脸蛋挂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微噘的小嘴似乎在生闷气,放在她面前的茴香花生早已结了一层薄冰,难道她嫌花生不好吃?

    茴香花生可是牛肉面店的招牌,外面裹了一层加了独门配方的面衣,咬起来清脆可口,外面吃不到,最重要的是——免费。

    这是每天前三名客人才有的特权,若不是媒仙馆摆设宴席,影响到店里的生意,不然她想吃还得花钱买呢!真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看小姑娘这么挑食,恐怕是她死缠着壮汉吧?!

    “小扮,请问那么多人去媒仙馆干啥?”脸朝着门外的小姑娘突然问。

    “今天是媒仙金盆洗手的日子,城里的大人物都应邀去观礼。”伙计说。

    问话的戚彤嘴角漾出一抹淡淡的冷笑。“这么说来,媒仙馆将从此关门大吉喽?”

    “姑娘是外地人,有所不知,幸好媒仙有子可以传衣钵。”伙计有问必答。

    戚彤撇撇唇。“不过是作媒而已,居然自称神仙?!真是一对狂妄的父子!”

    “媒仙是当今皇上封的。”伙计双手一揖,脸上充满敬畏的神情。

    “没听说过。”连皇上都不放在眼里,显然真正狂妄的人其实是戚彤。

    “五年前,吐蕃王子妄想娶公主,皇上不肯,可是又担心会发生战事,于是便下旨,如果哪个媒人有拒婚的办法就赐号‘媒仙’。”与其说是看在客人至上,倒不如说是害怕壮汉的拳头,伙计才会娓娓道来。

    听伙计这么一提,戚彤也想起来了。五年前,黄沙滚滚的边城确实风声鹤唳,士兵从清晨操练到黄昏,夜晚还有宵禁,就算她偷溜到外面,却没半个人陪她玩,每个人都像老鼠似地躲在家里头,闷得慌。

    士兵说是皇上的旨意,要边城加强警戒,为此她还特地塑了个泥人,并且在泥人的肚子里下咒,每天祈求老天爷解除警戒。半个月后咒语果然应验,她又顺利回复以往捉弄人的生活,直到现在都没人知道那个泥人有名字,叫——皇上。

    皇上是出了名的铁公鸡,枢钱如枢脚,对有功之人向来只给口头奖励,她家的墙上就贴了好几张皇上亲手写的感谢状,什么躬忠体国、英勇神武、叱咤风云

    全是些只能看不能吃的废话。

    还有,她把那些感谢状拿去市场叫卖,居然无人问津?!

    那是当然的,把皇上的墨宝当成大白菜买卖,传出去不被砍头才怪!

    “算他狗屎运好!”戚彤语气充满不屑,认定皇上和老天爷都有眼无珠。

    “有了御赐封号,媒仙从此爱惜羽毛,一年只做三次媒。他可不是随便什么王二麻子请得动的,光是谢礼就至少百两银子,还要用八人大轿扛他,一路上还得敲锣打鼓,派头比高中状元还威风。”

    戚彤嗤之以鼻地说:“收费这么贵,应该改叫他媒匪!”

    “小扮,再来三碗阳春面。”一旁的壮汉方果瞬间已吃完三大碗阳春面。

    “不用了。”戚彤急忙阻止,转向面对方果。“你就知道吃,吃死你最好。”

    “我还饿”方果摸着扁平的肚子,三碗阳春面不知吃到哪去?

    “照你这样吃下去,今晚住哪?”戚彤眼一瞪,方果赶紧低头认错。

    “是我不好,你别生气。”

    堂堂男子汉原来是虚有其表的软脚虾引真是可悲。

    由此看来,他们两人手头拮据,再加上戚彤对媒仙大大不敬,伙计早就看她不顺眼,若不是身旁的方果孔武有力,伙计真恨不得扁她一顿!

    这时伙计突然灵机一动——不如把他们骗去媒仙馆,那里人多势众,就算壮汉再怎么勇猛,双拳也难敌群猴。

    于是伙计不怀好意地开口道:“算你们运气好,媒仙馆请的是流水席,要吃多少有多少。”

    “我们跟媒仙素昧平生,我们去白吃白喝好吗?”

    “媒仙最喜欢帮助穷困潦倒的异乡人。”

    “小扮,我们至少应该知道媒仙尊姓大名,这样去才不失礼。”

    “除了尊称他媒仙之外,我们又称他司马老爷,本名没人知道。”

    果然是姓司马!戚彤脸上有种毫不意外的神情。

    是的,她知道他是谁。

    司马义,二十多年前只是个一文不值的小小译官,却在一夜之间不知去向,谁会想到现在的司马义,不但是个受人敬仰的媒仙,还拥有一栋毫华得不像话的媒仙馆,他是怎么赚的?

    有问题!大大有问题!

    “买单。”戚彤抛了六文钱在桌上,起身太猛,椅子顺势一摔。

    “姑娘,六文钱不够买单。”伙计使了个眼色,五、六个伙计一起围了过来。

    “价目表写着一碗阳春面两文钱,你当我不会算术吗?”戚彤气唬唬。

    “两文钱是小碗的价钱,大碗要另加一文钱。”伙计手指一弹。

    顺着他那有如鸡爪的手指,望向挂在墙上价目表的最后面,贴了一张蚂蚁才看得见的对联,上联写着“物美价廉”下联写着“大加一钱”好一家黑店!

    去过菜市场的人都知道,买菜一定要讨价还价,若是菜贩不从,至少也要拿把青葱、抓些香菜当赠品。

    戚彤看了看四周,全是些锅碗瓢盆,可是她从不下厨,至于字画古董嘛,携带太麻烦,这里显然没有她想要的赠品,那结论当然就是——讨价还价。

    “我那碗阳春面还没吃,再给你三文钱,咱们一笔勾消。”

    “筷子插在碗里,哪个客人会想吃你的口水?”伙计怒不可遏。

    “客人不吃,你吃!狗啃骨头,奴才吃口水,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戚彤大言不惭地指出。

    高招!这可以说是拐了十八个弯骂人,还不带脏字,无疑是在火上加油!

    伙计贼眉色眼地把她从头到脚看一遍,最后目光停留在微耸的胸部。“对付像你这种赖帐的客人,本店向来有法宝——不论男女,一律用身体抵帐。”

    话毕,引起一阵yin笑,帐房立刻停止拨动算盘,从竹筒里抽出筷子,取下挂在耳上的毛笔,吐出舌头舔笔尖,然后在筷子底端写下数字,又把筷子放回竹筒,以抽签方式决定先后顺序。

    戚彤毫无畏惧,而坐着的方果则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啐了好几声,她朝他们脸上各吐一口口水,恶人先告状地骂道:“你们真不要脸,仗势欺人,还是欺负弱女子!”

    “这口水真香真甜!”伙计贪婪地伸舌舔去口水印。“兄弟们,开始抽签。”

    “哪,五文钱给你拿去买药吃。”算了,不过是区区五文钱而已,用不着跟这些小人物斗气,气坏自己的身体多划不来!戚彤不甘不愿地掏出五文钱,叮叮当当滚到地上。“不好意思,手指冻僵了,麻烦你像狗一样趴下去捡。”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戚彤的脑袋里装着层出不穷的整人点子。

    伙计不怀好意地指着少了两条腿的椅子。“还有椅子。”

    看来他们摆明了要勒索她!

    戚彤眉弯如弦月,似乎见惯这种场面,早有准备。“我早就想说了,那张椅子本来就摇摇晃晃,应该劈了当柴烧,免得客人摔死。”

    “本店的椅子又稳又舒服,出自京城名匠之手,还有烙印为据。”

    低头一看,椅底果然烙了长安名匠的记号。“那你究竟想怎么样?”

    伙计不疾不徐地说:“再加一两银子。”

    “你作梦!”戚彤冷哼一声。

    “你们不付,我就报官,请你们吃免费牢饭。”伙计威胁道。

    “你去啊!”戚彤冷笑。“我正想请县太爷来检查这碗阳春面。”

    原本热呼呼的阳春面,不仅结了一层白油,居然还多了一块肥美的牛肉?!

    不,是一只颜色黝黑的蟑螂浮在上面,这这这分明是栽赃!老店向来注重信誉,讲究卫生,有口皆碑,一定是那个壮汉趁他们争论之际,神不知鬼不觉地放进碗里的,难怪他们会有恃无恐。

    “去叫厨师来。”伙计气得咬牙切齿,几乎快把门牙咬碎。

    “是哪个短命的敢嫌我做的阳春面不好吃?”厨师拿着菜刀冲过来。

    “是我。”方果手掌一拍,只见桌面留下深陷的五指印。

    “是我不对,我会改进。”厨师见苗头不对,赶紧退回厨房。

    戚彤手指卷着发丝玩,一派轻松地说:“喂,小扮你还不快去报官?”

    “一场误会,姑娘别放在心上。”伙计苦笑以对,其他伙计早就躲得不见踪影。

    “哼!”戚彤甩了甩及腰的长发,不偏不倚地打在伙计脸上,请他吃了顿发菜。

    “你要去哪?”方果眼巴巴地看着那碗加料阳春面,喉结上下滚动。

    “当然是去媒仙馆吃免费的。”其实戚彤是想揪出狐狸尾巴。

    方果快速地捧起碗,将整碗加料的阳春面如喝粥般一口吸光。

    望着他们疾步走出店里,可怜的伙计抱着断腿的椅子如抱着夭折的儿子,眼泪如泉水般不断涌出。一两银子等于半个月的工资,更何况老板生性小器,绝对听不进任何解释,这该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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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样子怎么样?”戚彤眨了眨眼,做出妩媚之姿。

    “很好,眼睛在,鼻子也在,嘴巴也没歪掉。”方果据实回答。

    “我是问你,我迷不迷人?”戚彤身体往墙边一靠,像个站壁红袖。

    方果眉头一皱,原本粗犷的长相多了一分忠厚老实。“吓人。”

    “你说什么?!猪头!”戚彤粉拳如雨下,直击方果的胸膛。

    “你看你,打人像击鼓申冤似的,这还不吓人吗?”幸好他身强体健,耐得住打。

    “谁叫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老实得惹人厌!”戚彤不满地嘟着嘴唇。

    “这间媒仙馆比咱们府邸还雄伟!”方果有感而发地转移话题。

    戚彤恨恨地说:“什么媒仙馆!我要让它变成地狱馆!”

    “小姐”方果话还没说完,右耳就突然被拧了一圈。

    “你的记性怎么比猪还差!”戚彤毫不留情。

    “我知道错了,妹子。”方果明明可以反抗,但他却选择乖乖受罚。

    虽然戚彤和方果的关系是主仆,不过她向来视他如长兄,两人相识的过程,说起来是一段奇缘。

    那年她十岁,爹爹是副将,现在则成了镇守山海关的大将军。没错,她真实的身分是金枝玉叶,不过人却是粗枝大叶,上有三个姐姐,家中无男儿,爹爹并末因此而娶妾,一家和乐融融。

    她娘常说她是老天爷给戚家开的一个大玩笑,是个生成女儿身的男孩子。严格来说,她不是调皮捣蛋,而是麻烦主动找上她,她生平闯的祸虽然多得数下清,但没有一次是故意的,全都是无心之过。

    就拿方果的事情来说吧,当时十五岁的方果在路边写下“卖身葬父”的牌子,而她正好以肚子痛要去茅房为借口骗老师,独自跑到街上去买糖葫芦,看到一群人不知在围观什么,便像蛇一样钻了进去,先是一脚踩烂牌子,第二脚又踩到一张草席,草席下正好是方果他爹的尸体。

    眼看方果气得胀红脸,她急忙伸手请他吃糖葫芦,笑嘻嘻地赔罪。

    后来旁人看方果体格好,脾气也好,争相出价要买他为奴,她立刻加入喊价声中,人人都当她是搅局的黄毛丫头,她气不过,当场拿出挂在脖子上的传家宝玉充当订金,顺便把方果和他爹的尸体带回家,择日人土为安。

    就这样,方果成了她的贴身保镳,为了保护她,努力动练武功。

    后来方果就和戚彤形影不离,让戚夫人从此不再提心吊胆,因为只要有他在,就算天塌下来,她也会是全天下唯一毫发未伤的幸运儿。

    但是,戚夫人恐怕作梦也没想到,这次方果居然会和宝贝女儿一起失踪!

    “要不要请个急脚子捎封信给夫人?”方果越想心越不安,想花钱请个急脚子送信回去报平安。

    “不要。”戚彤坚决地摇了摇头。“娘不把我的皮扒了做成被子盖才怪!”

    “没那么严重。”方果性格沈潜,脸上很少有笑容。“夫人现在一定寝食不安。”

    “死不了的。”戚彤不当一回事地挥挥手。“算命的说我娘可以活到八十岁。”

    “只是报平安,不提我们人在哪儿,这样总行了吧?”方果好言相劝。

    戚彤睨了他一眼。“我娘肯定会把急脚子吊起来打,逼问我们的下落,这种害人的事你不会做,对不对?”

    瞧他一副哑巴吃到黄连的苦相,嘿嘿,用一串糖葫芦换来一个忠心耿耿又好欺负的哥哥,天底下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交易!

    “我说不赢你。”方果喟叹一声。“但是我们的盘缠所剩不多。”

    “我相信你会努力找份工作养我。”戚彤一点也不羞愧。

    “我去工作,那你呢?”方果放心不不让她独自一人。

    戚彤胸有成竹地说:“先找间客栈住下,然后再想办法潜入媒仙馆。”

    “潜入?你打算做小偷万万不可!太危险了!”方果极力反对。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戚彤心意已决,连老天爷都阻止不了。

    “你想勾引媒仙儿子?”方果的眸里浮现一抹深沈的担忧。

    小姐一向以素颜示人,因为懒,因为出门在外,因为他不会帮她画眉;但是少了胭脂水粉、金钗玉坠的装饰,反而更加突显小姐眉清目秀的气质。

    小姐向来坐不住、静不了,就算用麻绳把她绑在椅子上,用铁链铜锁闩住房门,她还是有办法连人带椅从窗户爬出去玩,但他从不认为她像男孩子,顶多只是像个野孩子罢了。

    他并不担心美人计失败,反倒担心成功。不管怎么说,小姐终究是将门之女,而他的职责是维护小姐的清白,谁敢染指小姐,他就砍断谁的手!但如果是小姐自己主动,他从未想过他该怎么办?

    将军和夫人倚重他、信赖他,才会把小姐交给他保护,但他却辜负他们的期望。

    他陪着小姐不告而别,已是罪无可赦,如今要他眼睁睁看着小姐做出自毁名声的丑事,他真的做不到。

    可是小姐眼中燃着执拗的火焰,就算倾尽长江水,也无法熄灭

    “进了媒仙馆后,要是有人问起,就说我们是一对寻亲未遇的难兄难妹。”

    “我担心你会玩火自焚,后果不堪设想。”方果不吐不快,但吐了更不快。

    戚彤一脸自信满满的天真。“放心,我会适可而止,不会有事的。”

    “你不不下了解男人,甚至小看了男人。”方果直言不讳。

    “别再说废话了,走吧。”戚彤挽着他的手臂,大步疾行。

    戚彤和方果来到门口,大门敞开,往里头探望,第一眼就看到好大的庭院,四周种着排列得仿佛头戴白帽的松柏,但红色的地砖上却看不到雪原来有三、四个小厮不停地在扫雪,免得宾客滑倒摔成狗吃屎的模样。

    其中有个小厮见他们局促不前,也不多问,殷勤地引领着他们经过弯曲的穿堂,进入唐破风似的青瓦大屋内,里面早已宾客云集,用红纸包的礼物堆积如山。

    正对厅门的墙上,悬挂了一张红底金字,至少有十尺长的旗幡,上面写着“金盆洗手”金光闪闪的字体,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用金箔剪裁而成的。

    媒仙向来喜欢排场,大家虽然习以为常,但仍不免露出惊讶和赞叹的表情。

    来者皆是客,不过依穿着分贵贱,因此小厮安排他们坐在角落一隅。

    宴席尚未开始,穿着喜气洋洋的、丫鬟前来奉茶,从青花瓷杯中散发出清雅的香气;对茶略有研究的戚彤,一闻就知是一两要百银的洞庭碧螺春,这种珍品即使是将军府也只能在过年才喝得到,媒仙还真是阔绰!

    一个作媒的,居然过得比皇上还奢侈?!其中必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戚彤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儿转呀转,寻找谁最有可能是媒仙?是那个秃头佬?还是那个肥肉猪?或许是那个尖嘴猴?

    她希望他不,是诅咒他其貌不扬!但她错了。

    几个脸上像结了苦瓜的客人,围着一个仙风道骨般的中年男子,唤他媒仙,哀求他别那么早金盆洗手,他们的家里头还有鼻歪嘴斜的儿女,眼巴巴地期望媒仙替他们张罗一门好婚事。

    她感觉到眼眶灼热,一阵湿意涌上,腰一挺

    “妹子,你要去哪?”方果赶紧挪开椅子,免得椅子断腿。

    戚彤别过脸,避开他的视线,隐藏住脆弱的一面。“我要去尿尿。”

    “我陪你去。”方果嘴巴塞满腰果,起身前还贪心地抓了一大把。

    “你留下,观察地形和局势。”戚彤俯低头,在他耳边轻声交代。

    “别掉进茅坑里。”方果坐回去,叮咛她凡事小心谨慎。

    戚彤没理会,向丫鬟询问茅厕在哪,接着便由丫鬟领着她到女客专用的鸳鸯园如厕。

    鸳鸯园中有一对鸳鸯在池中戏水,沿着逼植白茶花的碎石路往前走,在碎石路底看见了三扇画着绣花鞋的门。

    推开门,她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看到什么——黄金茅桶?!真是气死人了,一抹恶毒从眼中闪过,她决定要为非作歹。

    见四下无人,使出吃奶的力气,把三个黄金茅桶全都推翻,让屎尿溅在地上。

    正当她兴高采烈地走到鸳鸯园通往大厅的拱门时,一个姑娘迎面而来,不一会儿,尖叫声差点割伤她的耳膜。

    嘻嘻,她人已经安然回到坐位上,就算那个姑娘跑过来指认她,她也会打死不承认的。

    这时,从垂帘后响起轻柔悠扬的旋律,是笛声。

    原本闹哄哄的说笑声倏地安静下来,每个人都以陶醉的神情倾听吹奏。

    曲毕,掌声激烈如雷贯耳,从垂帘后走出一个眉目清朗、俊俏的美男子。

    玉做的翠竹在他修长的指间旋转,脸朝向全是他精心安排的客人——平常足不出户的淑女们,深深一鞠躬,起身时,翠竹一挑,拨开垂到肩上的束发,帅气极了“几乎”吸引住所有女人的目光。

    几乎的意思,就是有一个女人不赏脸。

    戚彤看都没看他一眼,她的视线停留于站在金盆前,那对看起来很恩爱的夫妻脸上。

    “承蒙各位乡亲不嫌弃,来看老朽洗手。”媒仙象征性地洗了洗手。

    “夫君,请用。”站在他身边的贵妇温柔地递上白毛巾。

    “谢谢,贤妻。”媒仙和贵妇不避嫌地含情对望。

    “看你们老夫老妻,却像新婚夫妻般如胶似漆,真令人欣羡。”一个宾客说。

    另一个宾客接着说:“难怪经过媒仙作媒的,每桩婚事到现在都幸福美满!”

    “献丑!献丑!”媒仙脸上毫无不好意思,倒是一旁的贵妇羞涩满面。

    “嫂夫人美若天仙,媒仙你真是好福气。”又一个宾客说。

    大家你一句、我一言,此起彼落,全是锦上添花的赞美词。

    但戚彤却一个字也听不进去,她咬着手指头,仿佛有根针扎进肉里,一阵血腥味刺喉,她却完全没感觉,恨意笼罩着她全身上下!

    她恨他们恩爱,恨媒仙馆富丽堂皇,甚至恨老天爷不公平为什么罪人活得那么快乐?为什么受害者活得那么痛苦?

    同一时间,有两个人跟她一样心不在焉,方果和吹笛美男子。

    方果坐在她旁边,活脱像刚投胎来人世的饿死鬼,忙着啃鸡腿。整整四个月,为了寻找司马义,能典当的首饰、宝剑和衣服全进了当铺,平均一星期只有一天吃到肉,如今有免费的大鱼大肉,吃破肚皮也值得。

    至于吹笛美男子司马乘风,则是一直注视着她俏丽的脸蛋。虽然戚彤不算是绝色美女,但她没看他一眼,这对他来说,反而产生男人征服女人的炽欲。

    司马乘风人如其名,他娘说,怀他时像一阵风,生他时更像,扑通一声,他自个儿掉出娘胎。

    他从未想过继承媒仙馆,也未曾想过结婚生子,他要做自由的风,无拘无束的风,翱翔天地的风,没人捉得住的风

    他喜欢装扮得衣冠楚楚,和三五好友结伴出游,每当他举止高雅地漫步在市集时,女人总是美目倩兮地勾引着他。老实说,他很享受被爱慕的感觉,不容许有例外。

    啊!糟糕!那个姑娘嘴上有血,该不会是打算咬舌自尽吧?!

    “嘿!姑娘。”司马乘风把翠笛塞在腰带里,含笑呼唤。

    戚彤白他一眼。“我皮肤哪里黑了?”黑白不分,八成眼睛有问题。

    “你的手指”司马乘风轻柔地将她手指从齿间拉出。“流血了!”

    “你好大胆!大庭广众,居然敢轻薄我?!”戚彤脚一伸,踹中他命根子。

    司马乘风跌坐地上,表情痛苦到不行。“姑娘,我并无恶意”

    “你那么爱吃豆腐,我就请你吃。”戚彤拿起一盘豆腐,往他脸上砸去。

    “我是好心想帮你裹伤止血。”司马乘风的俊脸开满豆腐花,狼狈不堪。

    “不用你鸡公!”戚彤将另手指按在眼窝下,扮凸眼鬼脸。

    “儿子,你还好吧?”打在儿身,痛在娘心,贵妇赶至。

    “你你是司马公子!”戚彤有如被晴天霹雳打中。

    司马乘风拨开遮眼的豆腐,微笑道:“如假包换。”

    戚彤实在说不出话,她并不是被他孩子气的微笑迷住,而是懊恼不已。

    一脚踹他是出自反射动作,但拿豆腐砸他,确实是爱恶作剧的毛病发作。

    贵妇从怀中拿出绣花白丝绢,正要帮儿子擦去脸上的豆腐,但司马乘风却温柔中带着一点蛮横地抢走丝绢,语带撒娇地说:“娘,借我用。”接着细心地帮戚彤裹住流血的手指头,还打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你打哪来的?”席间开始出现讨伐的指责声。

    “你有邀请函吗?”指责他们白吃白喝。

    “你怎么这么粗鲁!一点教养都没有!”人身攻击。

    说她没教养?!这群没见过世面的井底之蛙,她可是大将军之女戚彤猛地吞咽一口口水,把涌向嘴边的话堵住,求救地看着脸色铁青的方果。

    小姐受辱,这比要他的命更让他难受。方果双手握拳,青筋暴现,但他的优点就在于深谙大丈夫能屈能伸的道理,深吸一口气,拳头虽然放松,不过腰杆却直挺挺,眉宇之间流露出不卑不亢的沉稳。

    “是对街牛肉面店的伙计,建议我们兄妹来媒仙馆吃流水席。”

    “既来之,则安之,两位大可安心地留下来。”司马乘风抢着解围。

    店老板站了出来。“一定是我的伙计看穿你们想吃霸王餐,才会骗你们。”

    “我们有付帐,不信你可以去问你的伙计。”方果力求冷静以对。

    “刚才我得到消息,说有对兄妹摔坏我的椅子又死不认帐。”

    “一张椅子要价一两银子,我们的确赔不起。”

    “简单,只要你们兄妹到我店里洗一个月的碗,我就不告官。”

    “男子汉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洗两个月的碗。”方果打算一肩扛起赔偿责任。

    “不对,是你妹妹摔坏椅子的”店老板这老色鬼显然别有用心。

    “这儿有十两银子,张老板,这件事就此打住吧!”司马乘风立刻慷慨解囊。

    眼看店老板一脸大便,不甘心半路杀出程咬金,让到嘴的嫩鸭飞走,正要开口拒收,这时媒仙以和事佬之姿来打圆场。

    他手捧金漆托盘,上面放了两只盛满紫红色酒液的夜光杯,讨好地说:“来,握个手,喝杯酒,一笑泯恩仇。”不愧是媒仙,八面玲珑。

    方果别过脸。“我的手油腻,万一脏了张老板的手,恐怕要吃牢饭!”

    碰了钉子,媒仙依旧面不改色,转向店老板说:“张老板,我代小兄弟跟你喝和解酒。”

    “能用媒仙的夜光杯喝酒,是我的荣幸。”张老板识趣地先干为敬。

    终于圆满收场,贵妇松了一口气,对着儿子说:“我扶你去换件干净衣服。”

    “对、对不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戚彤委曲求全地向司马乘风道歉。

    “没关系。”不过是一句再普通不过的道歉,司马乘风却乐得浑身轻飘飘。

    没有一个女人逃得出他的手掌心,他仿佛看见平日拿来向朋友炫耀的花名册里,又多了一个唉呀,忘了问她的名字,不过没关系,就算她想走,她那个好吃嘴馋的哥哥也会帮他留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