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叶幸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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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王家而言,这是一个截然不同的早晨。

    冠伦发现今天的早晨,实在是非比寻常啊!这是他活了三十二年,头一次有新感受,对一般人而言,这也许是十分平常且普通的事,但对他而言,不,应该说是对整个王家而言,这还是头一遭。

    究竟是什么事这么‘不寻常’呢?那就是,他们王家餐桌上出现了热腾腾又香喷喷的现煮早餐。

    人类的惯性是一种很耐人寻味的特殊习性。

    就好比说,如果是一件你天天都能拥有的事物,你就会觉得不足为奇,没什么了不起;但如果是一件你难得一见的事物,你就会情不自禁的感动得要命,甚至会感动到口

    水和眼泪都掉了下来。

    什么?不太懂?好吧!那就拿这‘摊’不寻常的早餐举例证明好了。

    以王国为主的这一家子,一向没有在家吃早餐的习惯。

    并不是王家人不食人间烟火,不想沾惹人间的油烟味;更不是王家人节俭成性,故早餐从简。

    事实上,是因为招弟一向没有做早餐的习惯,她认为早晨刚起床,精神状况不济,故无法下厨烹饪,因此王家的早餐从未开伙过,数十年如一日,于是便习惯成自然。

    所以,在王家,早餐没得吃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而王家的这五口人也早已养成早晨起床后自行觅食的习惯了。

    没想到,今天居然大开眼界,竟能在一天的开始即在餐桌上看见丰富的美味佳肴!

    莫非真是上帝显灵了?!还是老妈良心发现,决心改邪归正了?

    冠伦紧盯着餐桌上满是丰富的菜肴,香喷喷的清粥,荫瓜肉丸,皮蛋豆腐,七味花生,小炒什锦,蚝油烫青菜盘盘看起来皆是美味又可口,令人口水都快掉下来了。

    抱歉!差点忘了自己还是个知识分子,要注意用字遣词,不能用‘口水’这两个字,要用‘唾液’比较文雅。

    唉!不管了,美食当前,‘吃’才是当务之急,管它什么用字遣词了。

    才准备转身取来碗筷,即看见老妈一身佣懒的由卧室走了出来,该怎么形容老妈刚苏醒的模样呢?要详实精准的形容,却又不能用字太狠毒,还真是伤脑筋啊!

    喔,有了!老妈的样子像极了漫画家朱德庸在双响炮中所书的女主角,紫色睡衣下藏着臃肿的身躯,头发有点凌乱,脸色有点灰白,动作有点迟缓,像是刚刚被雷打中一般,神智一时无法完全清醒。没错,这就是他的老妈。

    ‘妈!早。’

    ‘儿子早。’

    老妈的声音很没精神,不过,他早就习惯了。没办法嘛!谁教老妈是鼎鼎大名的超级媒婆,她的‘事业’做得那么大,所以得体谅、体谅她老人家的辛苦啊!

    嗯?!

    老妈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像是被五千伏特以上的高压电电到似的,瞪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望了望餐桌上的佳肴,又望了望站在餐桌旁的他。天啊!这是什么状况?

    他明白了!原来老妈跟他一样的吃惊,不,应该说是惊喜!又惊又喜!

    那么,餐桌上的佳肴很显然不是老妈的杰作了。

    ‘儿子,这是怎么、回事?’惊喜后,讲话通常会有点结巴。

    他摇摇头,他也不知道啊!

    此刻,由厨房缓缓走出来的宝媛揭开了谜底。

    原来是宝媛的杰作,她下厨做了早餐,为三十多年来王家一成不变的生活习惯注入了新气息。

    冠伦激赏的望着宝媛,既感动又感谢,但却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招弟开心的扯开嗓子,集合了还陷于半昏迷状态中的王国、亚伦,甚至连一向昼伏夜出的事伦也起床了,一家子开开心心的享受了一顿既难得又可贵的早餐。

    王国在早觉会的会议场中找到了招弟。

    其实会议早就结束了,会员走的走、散的散,会场内只剩下几位闲着也是闲着的老人留下来闲嗑牙、话家常。

    招弟当然是属于‘闲着也是闲着’的那类人物。她逗留会场,留连其中,明则联络感情,暗裹则进行打听的工作。

    这是超级媒婆每日的必要任务,听听谁家有什么金银财宝,少一个女主人来管理之类的,或是看看谁家还有‘存货’有待推销的,这任务看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简单啊,不信,你做做看!

    ‘招弟!招弟!’王国远远的即喊着招弟。

    她先是不太在意的看了她老公一眼,继续她的打听工作;三婶婆的四姨妈正口沫横飞的讲着她们家的八姨婆的舅公的外甥的财产盛况。

    据说,那年轻人的财产很可怖的,怎么说呢?说是观音山往南望夫,所有看得到的,都是他的。

    三婶婆的四姨妈说的是台北的观音山吗?这实在很令人怀疑。

    招弟听得嘴巴张得大大的,而王国却又在不远处直喊她。

    ‘干嘛啦?!’

    这个王国真讨厌,成天只会闹场;招弟心不甘情不愿的起身走向王国。

    ‘老婆!’王国笑嘻嘻的叫着招弟。

    ‘干嘛啦?’她没好气的回应,其实内心是喜孜孜的。

    这年头,多情的人并不多见了,尤其是像她的老公王国,数十年如一日的黏着她,真是难能可贵啊!

    ‘一个早上没看到你了,想你啊,所以来找你。’他说的是实话。

    她知道他没骗她,她满是娇羞的像年轻人一般,晕红着双颊含情脉脉的看了王国一眼。

    两人肩并肩的走到公园的榕树下坐了下来。

    在这功利主义挂帅的今天,能把夫妻之间的宿缘修得圆满的人实在不多见,而王国和招弟这对书读不多、学识领域又不广的夫妻,能有这样的功力实在也是不简单了。

    ‘孩子们都各自去忙了?’她问老公。

    ‘嗯,冠伦和亚伦赶时间上班去了,季伦也说有事要出门去办,就只剩下宝媛,我出门时她正忙着打扫呢!’王国向老婆一一报告孩子们的动态。

    招弟满意的点点头,然后有感而发的说:‘老公,你有没有觉得我们家愈来愈‘欣欣向荣’了?’

    ‘打从我娶你的那天开始,王家就开始欣欣向荣了啊!’

    他说的可是实话,打从他王国以身相许给她吴招弟之后的三十多年的岁月裹,王家真的是愈来愈旺,越来越蓬勃啊!

    招弟虽然名为招弟,可是却没招来弟弟,倒是为他生了三个壮丁,而且三壮丁蚌个都英俊挺拔、还头好壮壮,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还有招弟的超级媒婆生意简直是如日中天般的响叮当,还帮他赢得了超级媒公的封号,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他的回答弄得她心花怒放,可见恩爱夫妻相处之道,在言语上适时且适当的真情流露是必要的。

    ‘宝媛真是个好媳妇人选。’她有感而发。

    他深表同意。

    ‘我觉得季伦对宝媛也有相当程度的好感。’她判断。

    ‘何以见得?’

    ‘傻瓜,笨蛋也看得出来。’

    ‘是吗?那我怎么看不出来?’他纳闷著“你确定你不是笨蛋吗?’她睨着他。

    ‘当然不是。’王国很认真的否认,毕竟‘笨蛋’这两个字加诸在身上,还真有点不名誉呢!

    ‘好吧,既然你不是笨蛋,那我就告诉你,为什么我会觉得季伦对宝媛有相当程度的好印象。’

    他挖挖耳朵准备洗耳恭听。

    ‘季伦他是不是一向都习惯昼伏夜出的?’

    他点点头。

    ‘那他今天是不是很反常的起得早?’

    他再点点头。

    ‘那就对了!季伦一定是对宝媛有好感,所以才愿意这么做的。你想想,要季伦牺牲睡眠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不可能的事,唯有爱情的力量,才能改变不可能的事:唯有爱情的力量,才能把不可能化为可能。因此,我判断季伦一定是喜欢宝媛,为了多看宝媛一面,就是牺牲睡眠也在所不惜!’她说得然有其事一般。

    这次王国就没点头了,反而直摇头。

    ‘怎么?你对我说的话有意见?’她摆出太座的威严架势。

    怕老婆乃大丈夫必备的行为,所以他吓坏了!

    好怕喔!怕死人了!

    因为惊吓,所以头部的转动忽然无法灵活起来。

    只能先是点点头又摇摇头,然后急急的澄清:‘你的话基本上我是不敢有什么意见,只不过是有一点小小的不明白而已’

    ‘哪裹不明白?坦白从宽,隐瞒从严,速速说来。’她恩威并重。

    ‘我是说’他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才斗胆的说:‘老婆,你确定你是早觉会的成员吗?’

    什么跟什么?明明在说儿子的婚姻大事,怎么扯到早觉会?这王国真是,来愈胡涂了。

    话虽如此,她仍是点点头。是啊!她是早觉会的成员没错啊!

    ‘老婆,你知不知道早觉会是什么意思?’

    她摇摇头。

    中国字博大精深,而且又多,它们都不来找她认识了,她哪有这么厚脸皮硬是要去认识人家。

    ‘所谓‘早觉会’,依字面上的意思来说,就是早一点觉悟,早一点领悟’王国解释。

    喔,原来如此。她如梦初醒。

    ‘老婆,既然你是早觉会的成员了,你就该早一点觉悟,早一点领悟,不要再一厢情愿的乱点鸳鸯谱了。’

    嗯,懂了!

    她点点头,但脑神经却忽然像是串联到某个中心点似的,整个人差点没弹了起来。

    这个死王国,居然兜着圈子骂她,难道他不要命了?

    ‘王国!’她大叫了一声。

    ‘有!’他挺起肩膀,准备好被揍的姿势。

    果然,‘砰’好大的一声。

    他的肩膀留下她的五爪功运气后的痕迹。

    这是爱的证据,爱的痕迹!

    他一点都不后悔,谁教他早在三十几年前就许下承诺--以身相许,任凭她吴招弟糟蹋。

    难得早起的季伦其实是到出版杜找仲薇的。

    仲薇,仲薇,杨仲薇!

    这个令他几乎捉狂的名字,这个令他魂萦梦系、寝不安席、食不知味的人,今天若再不来找她,他可能就要服镇定剂了。

    他不要助理的通报,迳自往她的办公室走去。

    走进她半掩着门的办公室前,习惯性的用眼角瞄了一眼贴在办公室门板上的名牌:总编辑杨仲薇。

    那是他相思了好几天的容颜,这半个月来,他努力逼自己不去想她,可是思绪却不听使唤的净想着她的容颜,弄得他几乎无法下笔这场相思凭谁诉?于是,只好亲自找来了。

    办公室内厚厚的地毯隔音效果出奇的好,好得足以听不见人走动的声音。

    他缓缓走近她的办公桌,埋首于稿件中的仲薇显然没发现他的存在,望着仲薇专注的神情,还有她由内散发出的书卷气息,他真是着呆了!日半晌,仲薇才由稿件中抬起了头,两人的眼神碰个正着,她惊吓的差点叫了出声。

    ‘你?什么时候来的?吓了我一大跳。’她嗔怪。

    ‘刚到。对不起,吓了你一大跳。’他用字极为简单的回答了她的询问,然后没等地招呼,迳自在她的对面生了下来。

    ‘小华是怎么摘的?也没通知一声。’她指的是她的助理。

    ‘是我要她不要告诉你的,不干她的事。’他据实以答,眼神是一刻都舍不得离开她娇美的脸蛋。

    该应对的话一下子就说完了,两人之间忽然静了下来,周遭的气氛显得有点沉寂。

    季伦用他锐利且充满侵略性的眼睛直盯着她看,这样复杂的情境,着实令仲薇感到不知所措‘今天怎么有空来?续集进行的如何?书迷老是打电话来问呢!’她说这话时,竟有点结巴。

    其实季伦算是一个主动性满强的作者了,根本不需要她这个总编辑三催四请的催稿,他总是能依进度如期交稿;而今她一下子提了两个关于出版的问题,无非是为了要转移话题,缓和气氛。

    ‘难道我们之间除了公事以外,就没别的好谈了吗?’他抱怨。

    ‘喔,你来的刚好,刚好有东西要寄给你呢,你可以顺便带回去。’她答非所问,急急的低头在有条不紊的案牍中寻找。

    终于找到了!她顺手递给季伦,但企图隐藏的慌张却是显而易见的。

    他舍不得她因自己的一句抱怨话而有慌张的情绪反应,所以顺势转移话题。

    ‘什么东西?’他顺手接过来。

    ‘是书迷寄给你的信。’

    这年头是偶像的时代,从电视、电影明星,到漫画、小说作家,都各有支持的群众,季伦是畅销漫画作家,书迷理所当然的不少,而书迷通常都会将对偶像仰慕的信件寄到出版杜,再出出版杜转交给作者,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季伦总会收到一些书迷的来信。

    季伦对于书迷的来信,绉是带着认真的心情阅读,不论是褒是贬,他总能以乎当心去接受,然后认真的检讨,最后,仍不忘亲自给书迷回信,感谢他们的鼓励与批评,这也就是他能够在短短数年间,莫定他深厚书迷群的原因。

    所以说,成功不是偶然,失败也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这句话由季伦的身上可以深刻的得到应证。

    当然也绝不是每位书迷的出发点都是针对他的作品而来的,也有一些书迷纯粹是迷他王季伦这个作者,而不是迷他的作品,对于此类的书迷,季伦便会采取一些适当的因应措施他低头随意的翻阅了一下那一小且信件。

    其中一封是一位固定的书迷寄来的,熟悉的字体、熟悉的信缄,季伦一下便认出来了。

    这位书迷是一位走在时代尖端的女孩子,简单的说,她是一位新新人类。不但勇于追求自我,更勇敢的追求心目中理想的偶像情人;她已不只一次向季伦表示好感,甚至希望季伦能与她交往。

    ‘k小姐又写信来了?’仲薇问。

    他点点头。

    杜会结构的急遽转变,女性不再是传统杜会中的第二性了。所以,亲爱的女性同胞们,追求幸-得要靠自己积极争取了,不要再被性别的角色所拘束。这是仲薇在电台接受访问时所说的话,季伦仍记忆深刻。

    仲薇不同于时下一般盲目追求时髦的女孩子,她对自己的投资只重于颈部以上,脑袋的部分。

    换句话说,仲薇是一个智慧型的女孩子,成熟、内敛,对事物具有独特的见解,她的话题绝对不会空洞到除了服装、化妆品、影歌星动态,其他一无所知;相对的,她是一个可以与之深谈的女孩子,她绝对不以外表取胜,但地出内散发出来的书卷气韵却让人深深着迷。

    他一直爱着她,这是一件多年来从不曾改变的事实,非但如此,还与日俱增,不能自拔‘那位k小姐好像对你颇有好感,总是持续不断的寄信给你,你为什么不给对方一个机会呢?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啊!’仲薇说。

    ‘说的很好。’他没好气的回答。

    她静了下来。

    ‘理论和事实总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他有些感慨的说。

    ‘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说,你总是提出一些很发人省思的理论,让人受益匪浅,而实际上,你却是个理论派,而不是实务派的人。’

    她摇摇头,仍是不太清楚他的意思。

    ‘你说,给别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他重复她所说的话。

    没错!她是这么说的,而且心裹也是这么认为的。

    ‘那我请问你,你为什么不给我机会呢?这也是给你自己机会啊!’他理直气壮的问,眼神充满着浓郁的爱慕情愫。

    她明白了,明白他绕了一个大弯后所要表达的意思了。

    像是被击中红心似的,她整个人愣住了!

    为什么?为什么老天爷要这样捉弄她?

    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子,这么昭然明白的表示他的真心,但她却不能接受。

    她不能也不敢接受他的真情挚爱啊!

    一次又一次的挣扎,泅泳于无法接受的痛苦情海中,她的痛又有谁能懂?

    不喜欢孤独,却又害怕两个人相处,天啊!这教她如何是好?

    ‘仲薇,这么多年了,我的内心在想些什么,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他不相信她不明白他的心意,只是不了解她为什么不给他机会。

    季伦的话一字一句像细针一般,扎进她的心,且针针皆足以令她心淌血。

    ‘难道你不明白我的苦心吗?我不愿给别人机会是希望你给我机会啊!仲薇。’

    ‘季伦,求求你不要说了,求你!’她无助的求饶,眼泪也跟着滴了下来。

    她的无助,她的泪,更加深他保护她的决心与意志力。

    冠伦一脚踏进屋子,即被浓浓的菜香所吸引,沿着菜香飘来的方向,不假思索的举步往餐厅方向走去果然,满桌丰富的菜肴。天啊!这是在天堂吗?还是在梦中?

    红烧排骨、麻婆豆腐、凉拌芦笋、清蒸鳝鱼、酸菜猪肚汤,哇!他真的是垂涎三尺,饥肠辘辘。

    顺手取来了一块红烧排骨放人口中。嗯!香嫩可口,美味十足,口齿留香。

    他能肯定,这绝对不是梦!

    凭良心讲,他长这么大,不,应该说他来到这世上三十余载以来,除了上餐馆之外,从未在家中见过、尝过这么美味又可口的食物。

    他并不是故意要数落老妈的不是,而是老妈的烹饪技术实在是有待加强。

    可是,家中的每一分子却都不敢奢求老妈会加强她的烹饪技术,毕竟她老人家实在是人忙了,更何况,又没人规定当人家老妈的,得要煮得一手好菜啊!

    而且,老妈菜煮得不好吃,还不是把他们三个壮丁养得个个头好、身体又壮壮。于是,这三十多载来,大家也早就习惯成自然了,管它菜好不好吃,只要是热的,能入口

    的,就行了。

    可是,自从宝媛来到他们家之后,局势全改观了。

    冠伦如沐春风的细细回想这一切,最近,不但吃得好,还穿得体面。

    宝媛不但做得一手好菜,还会将他们换洗的衣物、上班穿着的衬衫,烫得笔挺。哪像以前,要穿笔挺的衣服得要靠自己的笨手笨脚,自力救济呢!

    天啊!这样的生活简直像极了天堂。他沉迷其中,继续用他的五爪功取红烧排骨放进口中。

    ‘王大哥,你回来了!’

    ‘嗯,我回来了!’

    宝媛的声音由背后传来,他急急的转过头去应声,差一点排骨肉就梗在咽喉,不过那样子还是挺狼狈的。

    ‘王大哥,你偷吃喔?!’宝媛慧黠的闪动着她的大眼睛。

    ‘我’像是做贼被活活逮到,人赃俱获似的,竟结巴了起来;其实他是被她的眼神弄晕了,一时竟不知如何反应。

    ‘你看你,像个小朋友似的’

    她将她轻巧又温柔的手指伸到他的唇送,轻轻的帮他将残留在唇边的红烧酱拭去。

    像是被电流触到一般,足足有三秒钟他无法思考,一颗心蹦跳得十分急遽,脉搏的跳动频率也等量倍增‘偷吃也不懂得擦嘴巴。’她笑得好甜。

    他伸手捉住她甫放下的手,动作虽显得突兀但却是发自内心的情不自禁。

    ‘王大哥?’她不解的肴着他,还带着几分娇羞。

    ‘谢谢你,宝媛。’瞬间,他终于勉强的挤出这几个得体的字。

    感谢上帝将他的神经线即时修好,没让他出糗。

    ‘王大哥,吃饭了。’她转过身去盛饭。

    ‘嗯。其他人呢?不等他们一起吃吗?’他坐了下来,接过宝媛递给他的饭,有一种小夫妻居家温馨的感觉。

    ‘王妈妈和王伯伯晚上有饭局,亚伦二哥刚刚打电话回来,说晚餐不回来吃了,季伦三哥从上午出去到现在还没回来,我想,我们先吃好了,待会儿季伦三哥要是回来了,我再帮他热菜。’

    他点点头,迫不及待举箸品尝眼前的佳肴美味。

    这顿丰盛的晚餐只有他和宝媛独享,一种小夫妻、小家庭的特有温馨感,让冠伦好满足喔!

    活了三十余载,再也没有比眼前这一刻更甜蜜,更满足了!

    真要感谢家裹其他的人,他们是故意制造机会的吧!他想。

    其实才不是呢!

    这是一场阴错阳差的设计。

    招弟千方百计的设计季伦和宝媛,为了让他们两人有独处的机会,晚餐前,便向宝媛宣称另外有饭局,硬是拉着王国出门。

    她一直以为季伦就快回来了,要留机会给季伦,让他和宝媛好好享受一顿独处的晚餐,而她也算准了花花公子型的亚伦绝不会那么早就跑回家吃晚餐的,至于冠伦呢?他应当要值班吧!

    结果她算错了,为情所困的季伦出乎意外的买醉去了,而该值班的冠伦则因为同事临时与他调班,所以他就回家来了。

    套句招弟这个超级大媒婆常说的话吧,有缘自然就能走在情路上。

    该是有缘的,天涯海角跑不掉;没有缘的,近水楼台还是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