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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来如山倒,得病是最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只要是人,连九五至尊都避不开。南涧镇周边半日路程之内,无钱治病的穷人多得是,吝啬的富人也有不少。但换个角度,却是不要钱也可以帮忙免费实验和实习。穷苦人家的日子如何,秦朝早就享受过不短的时间,很清楚穷人本身并不怎么怕穷,一病不起才是最折磨穷人的恶魔,反不如富人越富越怕穷。
病去如抽丝,费时费力还费钱。穷人怕得要命,富人一样是怕得要命。
稍不注意,小病就会演变成大病,危及生命,祸害家人。治又不一定能治得好,宫中的御医都不敢担保。不治又太伤身体,每一分每一秒都难过,一天比一天误事!秦朝免费治病的主要目的,最初更多地是为了自己,期望借此提升自己的医术,研究武术。但在别人眼里,则几乎完全成了一种莫大的善举,很快就在南涧镇附近传开,
《寻秦记》也一起声名鹊起。
大理国世子段誉亦慕名而来。
秦朝都还不知道他改了路程,偏离原著,不但提前离开普洱大茶商马五德家,还多了个同行之人马秀秀。马五德豪富好客,颇有孟尝之风,江湖上落魄的武师前去投奔,他必竭诚相待,因此人缘甚佳。武功却是平平。从书中知道这些的秦朝,不知马五德还有个很厉害的女儿马秀秀。更不知道是因为有马秀秀陪着,《寻秦记》才入了段誉的眼。
开头最难,从此想要忘记都很难。
马秀秀才是真正用心关注秦朝。不过马秀秀最关注的不是他的医术,而是那新奇怪异的说书本领。马秀秀一直想在书画市场上干出一番成就来,所以特别关注这方面的人才,就连段誉也一样被盯上。因为在家里一直没办法攻克段誉,再加上对秦朝的憧憬,马秀秀才愿意陪他走出家门,一起游山玩水。
《寻秦记》的出现,让马秀秀眼前一亮。
这一亮等待已久。
早就迫不及待,也就更加佩服。发自内心地欣赏,想要更深入了解作者,拉人入伙。马秀秀已经拉了九个同事入伙,全是年青貌美的大家闺秀。还准确成立一个组织帮派,但因为一直收支不平衡,入不敷出,不好意思公开来宣布。正因为吃够了志气太大的苦,受够了不用男人的错,才终于决定不再只找女同志入伙,将男同志全排除在外。
正准备找有这方面才华的男人加入,秦朝和段誉都恰逢其会,显露了过人的才华。马秀秀以为他们都是落魄书生,自信不管是凭实力还是凭魅力,都能轻而易举将他们拿下。
一路上马秀秀用尽心机,一天比一天奇怪,段大才子怎么还不入套?
相比马秀秀不知内情地拉人入伙,秦朝虽然知道,但从未亲眼见过段誉一面,就已经不知想过多少次,将段誉当作秦始皇,干一笔大买卖。学历史上吕不韦奇货可居,《寻秦记》中项少龙也是一样。马秀秀非常干脆地行动了起来,至今还没成功。秦朝仍然还在左思右想,至今还没有行动起来。秦朝犹豫不决,主要是觉得功利心害人。
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何况别人。
段誉最怎么瞒着家人出走在外,也是大理国皇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根本就瞒不过那些有心之人。要想占段誉的便宜,可别闹得像书里的那些配角一样,一个接一个都反让段誉占了便宜。就连那吐蕃的国师鸠摩智,身份、名声、智力、武功和江湖经验都表明了是在段誉之上,不也等于给段誉创造了占更大便宜的机会。有时事情就这么不讲理。
不管吕不韦最怎么私心为恶,项少龙最怎么公心为善,不都也还是便宜了秦始皇!
秦朝最怎么自高自大也不会认为,自己现在就比鸠摩智、吕不韦和项少龙都厉害。
要么一开始就杀了秦始皇,杀了段誉,不给他们机会成长为主角。要么一开始就别想占什么便宜,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拥有越多,吃亏越大。甚至连杀了都还是要吃亏,因为还有别的主角来占便宜,这就是配角的命。但若命中注定了自己不是配角,而是主角,也就更没必要考虑这些。考不考虑,主角还是主角,配角还是配角。
像书中段誉,不想学武也有武功送上门来,多得想不要都拒绝不了,厉害得想不杀人都控制不住。
事实上他完全可以学无涯子那样,将多得控制不了的内力传入别人体内。要是觉得那样太吃亏,可以优先考虑身边的亲人。父母、妻儿、妹妹、伯父、伯母都可以,是不是呀!小说中可以不说另有原因,现实中却必须说,不得不说。而不是说,要反过来吸收自家人的内力,使他们多年的苦修毁于一旦。如果那就是聪明,秦朝情愿傻上一辈子。
秦朝不想提前与主角展开生死之战,吃力不讨好,但又怎会甘心当一辈子的配角?
这无关穿越不穿越,谁都不甘心。没资格不甘心,有资格也不甘心。拥有的资本多了不甘心,资本少了也不甘心。
唯有顺其自然,省出心思来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武功。逍遥派的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为本,招式为末。秦朝也不想在招式上耗费掉太多时间,连不忌连续修炼的凌波微步都只一天四五遍,偶尔六七遍。其实单是每天四遍所耗费的时间合在一起都已经很吓人,因为凌波微步的修炼与应用正好相反,走得越慢越有效果,这秘笈没被写在秘笈上。
别人是越慢越容易用错力。
像书中段誉最开始修炼的时候,用错了力,身体就曾经瘫痪过一阵。秦朝亲自试验过一次,瘫痪了的感觉很糟糕,尝试过一次就已足够,再不想拿自己来做这种试验。
为什么要慢?
为什么要动?
不动就连躺在床上躺久了都会躺成瘫痪,不是说站马步要不动如山,站得越久越静越厉害。马要动,人也要动。既要动,又不能动快了,因为那比躺久了还容易躺出问题。
再次想起了小时候就有不过的‘太极拳’,分练法和打法,一慢一快,一柔一刚,外调内养与伤人伤己。跟这儿的武学本质相同,发展方向和程度却大不相同。最厉害的内家拳都修炼不出内力,不管是明劲、暗劲还是化劲。这儿随便找一门武功,都脱离不了内功体系,离不开内力。两者结合在一起,不知会产生什么化学反应?
有太多需要静下来仔细研究的地方,但一个人最怎么研究都精力有限。可是,就算把全天下人都网在一起,研究还是需要静下心来。不然成果最大都不叫研究,而叫抄袭。
说书人最习惯抄袭,而且往往一遍还不够。自己最不喜欢抄袭都还在大量抄袭不说,说久了来听书的常客日渐增多,日渐熟悉。其中与最亲近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女。那少女习惯了当众用毒蛇喂养小貂,手里各种毒蛇层出不穷,五步蛇、竹叶青、赤练蛇、金环蛇、银环蛇……既吓跑了不少胆量不大的客人,亦吸引了不少好奇心重的客人逗留不走。
醉翁之意不在酒。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些人既不敢太接近,又不想轻易就放弃。
最美也只是个美梦。第一次,秦朝也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敢接近,暗中给自己打气道:“表现的机会来了。无论实际情况是不是小说《天龙八部》,大不了多说错几句话而已。”
“‘万劫谷’是你家,你姓钟,名灵,小名灵儿。你爹是‘万劫谷’谷主钟万仇,你娘是‘俏药叉’甘宝宝,你怀中的小貂是‘闪电貂’,今年四岁,最听你的话,连你父母的话都不怎么听……”脑袋里早就想好了一句又一句,秦朝也已经张开嘴好几次,却连半个字都没说出来。虽然很想故作神秘,但又不想惊坏了钟灵。
最不想还不是吓坏了钟灵,是担心因此而死在那‘闪电貂’的毒嘴下。如果突然有人跑来对自己故作神秘说道:“你来自‘地球’,z国,hn省,yy市……你姓秦,名朝……你爹……你妈……”那时自己会怎样反应?秦朝实在是不敢想象。如果那人是木婉清、秦红棉、甘宝宝、王语嫣、龚光杰甚至乔峰,实在是想不出自己会有什么反应。
但若说都不敢说,还管得了别人那么多事,真改变得了书中人物的不幸命运吗?
秦朝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最后还是忍不住要说,但没说钟灵。故事的主角被换成了闪电貂,但名字不再叫闪电貂。在里面来了个大杂合,主要是加入了《神雕侠侣》,多了那神雕,多了个四不像。相比起《寻秦记》,篇幅是要小得多,改动却更大。‘神雕大侠’杨过成了独臂的维纳斯女神,神雕的年龄缩小成四岁,神雕的嘴变得比闪电貂还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