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让我们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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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电已不是什么稀罕之物,因为早在我读初中的时候,我已见识过了。说句老实话,虽然那时候的电视频道不多,屈指可数,但是我不得不承认,那时我就是被那屈指可数的几个频道迷得厉害。

    其中港台在频道单中就占有四个。两个中文台,两个英文台。虽然是英文台,但无碍我们欣赏节目,因为英文台都有我们熟悉的中文做指引。我爱煞了这几个频道,我喜欢它们,不仅因为它们的节目制作精美,创造水准高,还有一个原因,这是我多年来一直守口如瓶的秘密,就是穿插在剧集中的广告。在这个广告满天飞,比天女散花还夸张,多如牛毛,无孔不入的年代,听起来实在有一点不可思议和荒唐。

    但是,我还是要再次肯定自己说过的话,并无虚言。当时我的确爱上广告--这种商家和电视台携手策划的小玩意,觉得它们可爱极了。当自己的头脑出现短暂的审美疲劳时,总想有一点新花样来冲淡这种疲劳,而广告则充当了这个光荣角色。那时候的广告在自己的眼中是那么的含蓄和讨好,有时甚至觉得它们可跟剧集一比高下,逐鹿中原,并争一日之长短。就像一个看惯了大银幕哑剧忽然看到且听到有声的有声剧一样惊喜,意外不小。收获不少啊!那时,偶尔看看国内的频道,觉得节目比较单调含糊,期间只有那么一两个可怜的广告出现,仿佛矮了人家一个头,像花拳绣腿般的没有出息。

    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走上开放之路。国内台的剧集越来越多元化,充实得让观众难以取舍,时有让人有鱼和熊选择两难的尴尬局面出现。顿时令人觉得它们开窍了。以往那几个可怜的小广告,如今已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了,甚至让人觉得有碍视力的感觉。广告汹涌而至,实在令人招架不住,丝毫没有商量余地。出现在电视中的广告,都以合法的身份出现,大量的明星倾巢而出,争先恐后地为商家代言。借着自己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捞一把,煽风点火。至于商品是否就真像明星们赞口不绝,夸个海口般地好,或如灵丹妙药般见效,那就要看消费者的辨别力和信念了。因为为广告代言的明星们也是普通人,只有一双眼睛,一颗心,没有三头六臂,也没有什么神通广大的本事,他们对自己所代言的产品一知半解,甚至不求甚解,他们多数都是迷迷糊糊,不识真伪,不辩忠奸的。迷星的消费者难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被人无情的宰一顿。倒是商家的本领高,本事大,只要他们一掷千金,重金之下必有勇夫这句千古名言就会被无情地证实。这么的彻底,一点都不含糊。令自视甚高的明星都乖乖地俯首称臣,他们心甘情愿被人当猴子般耍弄着。当然这不是无条件的,条件是广告商们必须年年进贡,岁岁来朝。

    广告就像经济的寒暑表,温度计。什么广告大横其道,最吃香,一看广就知晓,犹如一叶知秋。广告坦白得直言不讳,还可以说有一点点赤裸裸的感觉。商品是否真有神奇功效也许只有商家和天知道。而明星和传播媒体,对不起,我们只有收钱的份,责任风险我们可是不承担的。明星卖广告,说破了嘴皮,胀满了钱包。他们早已不是为什么温饱问题了,他们为的是自己生活质量问题。为了腰缠万贯,他们跟商家们众说一辞,说法惊人的一致。商家为了产品抢手,明星和传播们则为了商家手中的银票,有时不惜作伪证。是何等的齐心,简直叫人心寒。不过,事到如今,他们说的话是真是假都一样不讨好了。因为如果是假的,那就是误人子弟,害人不浅。如果是真的,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时候我们就是待宰的羊了。羊毛出自羊身上,不管我们愿意与否,那昂贵的广告费总是全部由消费者们来支付。

    爱看电视剧的人都会有这种不愉快的经历,看国内某些电视频道时,虽然看剧的过程不会被无情地打断,但是电视台播广告的广告却让观众有更多的微言。是这样的,剧前放一堆的广告,广告完了,听到主题曲了,以为是言归正传了,谁知当歌放完后,又是一堆广告。好了,开场了,不再有广告打扰了,心中一阵庆幸和狂喜。但一个小时后,广告又来了。广告做完后,竟是剧集的片尾曲了。这时观众才知道,剧已放完了。观众顿时有一种被愚弄的感觉。就这样一直的循环,这时的电视广告,在观众面前也许像美味佳肴上的苍蝇,让人不禁咬牙切齿的反感。药物广告在电视上吃力地吹捧着,仿佛那里就是一个药品超市。一病多药,药多了,选择多了本是好事,可惜药价却也因此被商家捧上天了,真的是一跃龙门身价百倍了。让很多人感叹有病病不起。当然,没有人想病魔缠身,但药费的虚高,让多少人望而却步,令神仙生起病来也无计可施了。诸多的广告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真想问一句,什么时候电视变成了现成的炼丹房了?莫名其妙。

    观众消费者对广告有了微妙的态度转变,当初是一腔热情,充满好感的。而今是一脸的不耐烦,甚至是反感的。其实,这也难怪我们无情,那三寸不烂之舌不停不知疲倦地嚼着舌根,说得天花乱坠的。是一段段放了色素的说辞,是各为其主的说客。曾经看过一个轻松的情景剧,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叫阿威的人给一间叫喜洋洋的广告公司介绍一个地砖广告。地砖以防滑为卖点,广告制作人员阿祖为了表现突出这个亮点,叫来一男一女来拍摄。地砖是防滑,怎样才可突出这个优点,于是在地上泼了一地的水,然后叫两人跳舞,两人满怀热情地跳起舞来。谁知两人一跳,摔了几次跌。于是,两人也学精了,避开水到别的地方跳舞,结果没有达到阿祖的要求。阿祖亲自上阵试范,也滑了。后来,老板去看工作进度时,也不例外地滑了一交。阿祖找到阿威一问之下,才知道商家已闭门大吉了。试想,这是一些不良的广告商,懂得避重就轻,或作一些似是而非的手脚,被蒙在鼓里的外人又如何一眼识穿他们的诡计。广告无处不在,你是躲不过的。看着一张张的广告,怎么看都像一张张的催费单,觉得自己像一个债台高筑的欠债人。打开铁门,门缝的小广告不客气地落在你的面前。怎么就像一个个不怀好意,鬼头鬼脑,刺探军情的探子和间谍啊!除了这个小故事外,相信大家同时也想到了另一个家喻户晓,众所周知的经典小故事,那就是我们常挂于嘴边的寓言,自相矛盾的故事。有一个人说自己卖的矛是锋利的,可以击穿所有的盾。又说自己手中的盾是最坚固的,可以挡住所有的矛。世上最厉害的矛和最坚固的盾都在他一人的手中,那是谁更受得住考验?于是,他哑了。不知他有否后悔过,后悔自己前后矛盾,以致无法自圆其说。

    明星和传媒的广告费多数是袋袋平安的,但由他们经手负责的广告却不一定是万无一失。明星代言的广告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报道屡见不鲜。前一阵子,某化妆品请来香港某著名女星为其代言广告。该女星虽然不是年纪一把,但是年纪也不小了。保养出不错的皮肤对于化妆品来说当然有一定的说服力,但是,产品的质量却不合作地出现了问题。女星为明哲保身,一鸣惊人。她说,不是产品的质量有问题,是消费者的皮肤质量不好。这能怪人家吗?人家可是实话实说。这是事实,的确是消费者自己的肤质不好。但是,转念仔细地想想,为什么广告商不把消费者作广告?不就是因为人家的皮肤不太好吗!消费者为什么买那个品牌的化妆品,不就是因为嫌弃自己的皮肤质地有遗憾吗?不就是冲着广告所说的那样,可以改善皮肤的现状吗?近日,一位台湾歌手代言的食物也出质量问题。据报道是食物的某金属超标了。这回又不知该明星会有怎样的说法了。广告看多了,当上过后,消费者总结出这样一条经验,就是广告拍得越完美,最怕就是拍得无懈可击的那种广告,越是虚伪可怕,消费者想找碴是无从下手的。

    最原始的广告是自说自话,自弹自唱,自圆其说的。后来的广告,则团结就是力量,发动起群众力量了。

    到今天,什么样的广告我们都见识过了。已无太多的惊喜和意外。我怀念起以前香港频道的广告,因为它们是多样化,是适可而止的。反观现在的国内广告,太单一了,不是药,就是手机铃声什么的。在我看来就像一个个诅咒。

    看来,人们对广告的恩恩怨怨,就像一个死结般,一时之间,谁都打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