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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年的哪一天,他似乎也这样走在这样的一条路上,下着这样的小雨,哪个女孩为他这样撑着伞——
天空遍布着乌云,春雨下得并不温柔。
那个春天似乎每一天都在下雨,只是今天下的特别大。
人们大多都躲回家里避过这糟糕的天气。空旷的街道上,顺着石砖流淌的雨水带走了凋谢的桃花,好似一场曲终人散。
男人独自坐在那路边的桃树下,低着头。
任凭雨水与花瓣落在自己的身上。
雨水顺着他的头发滴落。
花瓣在他的衣领上停留。
他抬起头。。。。。。
贼醒了。
只不过是那个他反反复复做着的梦,眼前那真实的世界还是晴天。
现在是三月,也没到桃花开放的时节。
日照当空,南国的太阳没到中午就有几分刺眼了。
但这阳光照不到林间的三个坟包,也照不到贼的脸上。
因为贼正躺在大树的枝干上枕着胳膊睡觉,他昨晚没怎么睡好。老榆树的树冠给他打了一把遮阳大伞,替他在日头下画出一片阴凉。
他脸上扣着本从二掌柜的那借来的《左氏春秋经》,原来打算闲逛时看两眼装装相,现在正好用来扣脸,也算是物尽其用。
树下的远方,是正绿的稻田,放了假的水牛在池子里泡澡。再远处,便是墨绿的调兵山。山并不很高,山顶却是云雾缭绕,即是是正午也不消散。
远处看去,好似天公特意为那山巅带了一顶细软的羊绒帽子。-
调兵镇其实是个很美的镇子,如果不看里面住着的和周围的人的话。
静谧的阳光下,不知何处,何人吹起了竹笛。
贼被吵醒了,他自己一个人睡觉时一向睡得很浅。
他也确实一直一个人睡觉。
贼是个独来独往的工作,他也是个独来独往的人,不属于任何盗窃团伙,一直自己到处漂泊,在这世上活了25年,朋友对于他来说向来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即便是和朋友,关系也只是若即若离,没人知道他的身世,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没人真的了解他,甚至都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关系稍微近一点的,这世上总共也就三个人,一个是经常给他销赃的老板,那可真算是个奇女子。一个是给他提供盗窃情报的纹身师,那也算是个奇男子。还有一个是给他做了这把七寸小刀的朱老四,那个只能算是个奇胖子。
若是再算上二掌柜的,就四个人,二掌柜的就算个奇黑胖子吧。
可就算这些人,也不知道他的真名。
贼武功也就一般般,比三脚猫强不少,但肯定不算江湖高手。打一手散装咏春配半点八极拳,脚法则是相对正宗的少林腿。师传少林前扫地和尚,那和尚是因为水平和同辈比实在差太远被轰下了嵩山还俗才当的武师。他的师傅还俗之后游历大江南北,自称什么功夫都略知一二,贼说自己恰好想都沾点儿,就练了这一身混搭的功夫。
轻功也就一般般,水上漂能漂个三步远,之后就得靠游泳了。翻墙越院自然没问题,毕竟是业务需要。走路没有声音是他自己掌握的诀窍,不过后来发现大部分同行也都掌握了。轻功这种东西,算是一个贼立足江湖的根本,不会轻功的贼,就好像没有了门牙的硕鼠,连打洞逃跑的本事都没有。
名声就不是一般般了,而是根本没有。他不是什么盗圣,比不上名满天下,恶名昭彰的萧十一郎,虽然他偷过的宝贝未见起比萧十一郎少。但没人知道是他偷的,做过的案都被喜欢扬名立万的同行给主动顶包了。虽然这回被通缉了,悬赏的金额高到了天上,但也没人来找他的麻烦。
贼办事并不高调,不会像那些侠盗一样嚣张地留下属于自己的记号,或是刻个“某某某到此一游”,然后走到哪里都说我是谁谁谁,我偷了哪哪哪,引得一群人追着要砍他的头。
他与人交往从不用真名,更多时候甚至不告诉别人怎么称呼自己,别人时候谈起他,也只能用“那个谁”来称呼,想要骂他都找不到一个对象。
不可能有人记得一个无名之人的名字,这是肯定的。
毕竟钱是他的再生父母,就算是王八蛋,那也是再生雌雄王八,有钱就行了。
出名是什么?能吃吗?
贼把那本《左氏春秋经》从脸上拿下来,事实证明他早上说对了,二掌柜的这本书确实是盗印的。《隐公元年》那页上的字已经从纸上跑到了他的腮帮子上,好似一块怪异的纹身。
他用手一抹,字却又从腮帮子上印到了他的掌心里。
“多行不义,”他下意识地把手心里那半句话念了出来,觉得这是左丘明对自己的恶意。
悔不该借这本春秋,从他开始认字起,先生就把春秋当成教科书。那时候书堂里一帮童生,天天就是背书,不是诗经,就是春秋。不光要背书,还一定要拖着长音背书,一个该死的“我马玄黄”就得念个半刻钟,不光要拖着长音背书,还要一边背书一边晃脑袋,而且那个整天背个手的老先生也要在前面摇头晃脑,好像还很喜欢这种无聊的形式一样。
玄你马个大头鬼。
跟那个迂腐的老东西学大道大义吗?
可笑至极。
除了在念书时睡个大觉,他想不到有其他熬过这种折磨的办法。以至于直到现在,只要一看到春秋的封皮,他就想睡觉。
他读过不少书,但他并不喜欢读那些书。
比起死读书,贼更喜欢画画。当年他还真的觉得自己画得很不错,只可惜他画的画入不了大流,难登大雅,最终也没能当上画家。
笛声还在响着,笛音如山间泉水,溢满了天地,清凉刺骨,涤荡了田野间温热的空气。
贼提溜着书,坐在树枝上静静地听着。
那是一段简单的旋律,却好似蕴藏着万千奥秘。这旋律听起来不像宫廷乐,没有那种冠冕堂皇的虚浮。又不似山村野调,多了几分清澈的庄重。
宫商角徵羽的音律,传入他的耳朵,又顺着耳朵传入他的内心,又从他的内心传达给了五脏六腑。
一切都没变,却好像又有什么东西变了。
肚子里面一阵闷响。
哦,原来是饿了。
一大早跟二掌柜的一起擦干净了酒馆地板上的血就背着竹竿出来晃荡,本打算出去招摇撞骗一番,碰个运气找找小买卖,却忘记问二掌柜的要个午饭打包出来吃。
他并不是没有钱买吃的,他有的是销赃换来的钱,只是这小镇上的饭馆老板都不勤快,没有一家一大早就开门。出镇子前他特意跑到街对面那家包子铺敲门,指望着包子老板已经蒸好了包子就差开板叫卖。
结果包子老板叫他滚蛋。
“给你钱还不卖啊?我又不是要饭的!”贼在门外又好气又好笑。
结果包子老板说就是要冲进屋砍死他他也绝不提前开门半刻钟。
这边的民风实在是“纯朴”。
哪怕有个素馅儿包子吃也好啊,他心想。
贼从树枝上一跃而下,两丈的高度,落地时没有半点声响。
“就让我探一探着笛声的奥秘。”贼心里想着,从树下拾起竹竿,“顺便,找口饭吃。”
说罢,他便吊儿郎当地顺着笛音走去。
不为了那个摇头晃脑的老鬼口中所谓的大道义。
为的是让自己的肚子别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