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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西山境,通往武当山方向的官道上.一名身著黑色劲装,外罩水蓝缎面的狐皮披风,足蹬银扣软底皮靴,年约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高坐在一匹通体黝黑的骏马背上,和数名马贩侃侃而谈,似乎在讨论著什么。
路人的眼光都被这位黑衣小姑娘不凡的气质和容貌所吸引,纷纷停下来,好奇的聆听。
“小姑娘,你也是内行人,你的马是难得一见的龙驹,我们若和你赛马,岂不是做赔本生意?”马贩头子对她报以最诚挚的微笑。因为这黑衣小姑娘虽然不是绝美,却浑身散发著一股清新自然的气质,眼光充满了坦诚和单纯,使得接近她的人仿佛也能感受到那分属于山野林间特有的活泼气息。“大叔,你怎么可以泄自已马的志气呢!难道你们连区区三十两银子都没有勇气赌?”唐唯唯连哄带骗外加激将法,极力说服马贩们和她赛马。随后,又主动提议“这样好了,乾脆我让你们两个马身的距离,免得你们说我‘以小欺大’。”
马贩们考虑后纷纷赞同,众人说定赛马的终点为官道的下一个驿站口。
马贩头子被她娇憨顽皮的模样给迷住,不自觉地呵呵轻笑,带著一分输赢、九分好玩的心情,同意这场赛马。马贩头子吆喝一声,大家纷纷上马,准备蓄势待发,享受放马狂奔的乐趣。
狂啸一声,众人胯下骏马如脱弦之箭般急射而出,登时,官道之上蹄声如雷,黄尘滚滚,有如万马奔腾之势。
众马狂飙,蹄声澎湃,而此刻领先群马的正是唐唯唯那匹黑色骏马。
倏忽——官道上突兀的插著一面黑色大旗,旗面绣有一只血红的狼,正迎风飞扬著。
紧追在唐唯唯后的是马贩头子,他一看见那血狼黑旗,马上脸色大变,连忙勒住胯下骏马,惊呼:“小姑娘,别再过去呀!那是‘血狼帮’正在‘办事’的警告旗,警告众人回避,否则格杀勿论!”
唯唯头也不回,依然马不停蹄向前奔去。
“不要!我们的比赛还没有结束。”唯唯毫不迟疑的策马过黑旗。
马贩头子吓得脸色苍白,哪里还顾得了比赛。“你快回来吧!算我们输好了,我会给你银子的。”
唯唯回首开心的笑了起来。“早说嘛!”她身手矫健的转回马头,得意扬扬的骑了回来。
“拿来!”唯唯那双白嫩的小手大大方方地伸向马贩头子。
马贩头子一阵苦笑,但还是爽快地把白花花的银子放在她的手上。
唯唯开心地收下银子,明亮黠慧的黑眸骨碌碌地转了几下——大叔为什么会那么怕“血狼帮”?这“血狼帮”究竟是什么东西?不知道好不好玩?刚才骑著“小泥巴”冲过那面绣得有点儿难看的旗子时,也没看到什么“好玩”的啊!大叔干嘛大惊小敝呢?怪哉?
“大叔,你刚刚说他们是什么帮会呀?好像满大条的哦!”唯唯可爱又带点俏丽的脸庞上写满了好奇。
“小姑娘,你不是江湖中人,说了你也听不懂。血狼帮是江湖中最凶狠的帮派,平时为非作歹、杀人不眨眼,没有一丝江湖道义,黑白两道的人对这帮派是能避多远就避多远,没有人敢招惹他们。怪的是血狼帮的地盘在西面,怎会跑到这来‘办事’呢?”
“办什么事?”唯唯好奇地追问。
马贩头子皱起眉头,低吟道:“傻丫头,他们还能办什么事,不就杀人、打劫这一类的坏事。不过,最近他们竟敢打劫北地霸王‘飞鹰社’在太原的商号,还杀人放火咧!”
唯唯睁大圆眸,兴奋非常地开口:“飞鹰社又是什么东西?”
“飞鹰社,一个雄霸北方的最大组织。十年前的飞鹰社只不过是个二流的小帮派,虽是绿林组织,但都以耕种为生,偶尔才抢几个贪官污吏或为富不仁的奸商。直到几年前,洛卓野接管飞鹰社,他确实雄才伟略,短短几年就使飞鹰社在北地快速崛起,并逐步改变其形态,在各地都设有商号,以经营食衣住行相关的生意为主,但仍有上万名的儿郎为他统驭。说他是武林中人,他又自称是商人,但哪有商人拥有像他这般高强的武功和雄厚的武力;说他是商人,却又和江湖脱离不了关系,这次一社一帮的激烈冲突是最好的例子。整个武林中,大概只有飞鹰社治得了血狼帮。”
唯唯皱皱鼻子,问道:“大叔,你讲得好复杂哦!到底飞鹰社是好是坏?”
“是好是坏,是正是邪,岂是我三言两语就能界定。所谓黑白两道,其实只是一种称呼而已,代表著江湖中人所处的环境性质和谋生方式。所以,飞鹰社虽是黑道组合,可是所做的事不比白道中人差,不但正派经营且重叟无欺,做善事也不落人后,在我眼里,他们才是真正言行一致的好人。”马贩头子语重心长地说,对著眼前侧著头沈思的纯真小姑娘,有著发自内心的好感与亲切。
“难道这就是‘江湖’?”唯唯眉开眼笑地问道。她已经知道自己以前错得离谱,还以为“江湖”就是一条江和一面湖连在一起,怪不得之前她向别人问“江湖”这地方在哪里时,他们不是笑得东倒西歪,就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今日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好心的大叔,她一定要问个清楚。
“嗯!江湖是个弱肉强食的圈子,能不进这个圈子,就别踏进。”
唯唯一听自己的“猜测”获得证实,早已沉浸在“打倒血狼帮来扬名立万”的思绪中,完全忽略大叔的后半段话,独自沈醉在威风凛凛的假想情境中,不能自拔。
马贩头子拍拍她的肩膀关心道:“丫头,怎么了?是不是吓到你了?”
“才不是呢!”唯唯略带兴奋地轻笑。“我是觉得飞鹰社好像满好玩的!我决定帮助他们了。”哈!好大的口气哦!
马贩头子脸部肌肉不断的抽动,显然正努力地在忍住笑意,故满脸的痛苦。
实在想不到这样娇小可爱、一脸纯真坦诚的小丫头片子,会有这么奇怪伟大的志气,看她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仿佛下了多大的决心,真不知是哪户人家有此能耐,竟教养出这样一个古怪、可爱的小姑娘。
其他马贩们可没有他这般修养,早就笑得流出泪来,抱著肚子直喊疼。
唯唯鼓著腮帮子气道:“我是认真的。”
“好!好!我们都知道,你可不要生气呀!”马贩头子强忍著笑安抚她,有耳朵的人大概都可以听出这是敷衍之辞。
偏偏这丫头刚下山没几天,涉世未深,单纯得很,还真以为马贩头子知道她的“厉害”
“我的度量很大,才不会生气呢!”唯唯调皮地吐吐舌头。
幸好没有熟识她的人听到这句“无耻”的话,否则真会笑得一头撞死。
唯唯这小妮子全身上下没有一根“原谅”的骨头,记仇的本领倒是挺大的。“那就好,我们要告辞了,你自个儿小心,不要被扯入那一帮一社的冲突中。”
“嗯!大叔们,慢走。”唯唯笑咪咪的挥挥手。
开玩笑!她好不容易才找到闯江湖的“门路”怎可就此放弃。自从半个月前被爹爹气得逃家后,她每天都在研究江湖究竟是啥东束,要怎样才能在江湖中闯出名号来,甚至大大轰动一番。谁教她不知死活地和她狡猾的爹爹打赌——在半年内要轰动武林、惊动万教,否则就得乖乖地嫁人。
今日,她才知道被爹爹骗了,江湖摸不著、看不到,根本不是一个地名,更不是一个东西,它只是一个许多人拿著刀剑杀来砍去的圈子代称而已。真是无聊!为了虚名,竟然拚得你死我活,而不事生产。还好她以前嫌练功太过麻烦、姿势又不优美,老是偷懒而被师父满山遍野地追打,没有把武功练好,否则现在她已成了“正宗”的江湖人了。
她的武功虽烂,但医术出奇的好,完全得到她师父的真传,所以她打算用医术来轰动武林,她才不要回家乖乖嫁人呢!幸好今天是她的黄道吉日,不但银子有著落,天黑后可以好好吃一顿外,还找到了和江湖牵扯的办法——只要找江湖中最凶狠的帮派麻烦,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扬名立万了。
“呀呼!”唯唯欢呼一声后,就策马奔向黑旗那一端,准备要给“江湖”好看!
唯唯驰骋没多久,就发现官道旁有岔路通往山间,还隐约看到有几个红衣服的人躺在地上,她轻拉缰绳,示意爱驹“小泥巴”往官道旁的岔路走去,才发现那些红衣人大部分已气绝身亡,死状甚惨,而少部分尚未断气的,也鲜血直流染红了地面的小草。她皱皱眉头,对这种血腥的场面有点反感,虽然她发下豪语要闯江湖,但从未看过流血场面的她这会儿苍白著脸,心里有点儿后悔中了爹爹的“激将法”早知道就不要回家,待在山上陪师父钓鱼算了,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
她坐在马上犹豫著是否要继续前进——身为医者的部分要她停下来救人;身为一般人的部分却要她视而不见,毕竟躺在地面的红衣人是杀人如麻的坏东西,救了他们,一定会再重操旧业,去做更多的坏事。
唯唯很认真地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左方一位红衣人发出呻吟,她才如梦初醒地拍拍头痛的脑袋。
管他的,救人要紧,不论好坏,生命都是被尊重的,这不是师父常在她耳边唠叨的事吗?如果她做不到的话,八成会被她师父念得一辈子都不得安宁。
唯唯毫不迟疑地翻身下马,逐一治疗那些还有救的红衣人,替他们止血上药,治疗中有些人醒了过来,用著不可思议的低哑嗓音唤著:“仙子。”唯唯捺著性子拍拍那些人的脸颊劝道:“以后不可以再做坏事罗!”随后,转身去治疗其他人,所以没有看到那些感激又激动的面孔。
她把能救的都医完后,便想赶紧离开,她可不想错过出名的机会。她轻夹马腹,示意马儿小泥巴放蹄向前奔。
在山径上,唯唯远远地就看到数十名红色人影,正包围著一名身著黑色儒衫的俊朗男子,虽然血迹染了全脸,不过从他的轮廓和炯炯有神的眸子看来,他的年纪绝不会超过三十岁。
此时的他挂彩多处、气息微喘,狼狈至极,但仍一副冷静倨傲的神情。
他身上十数道伤口,可是躺在地上二十多条人命换来的,值得!值得!
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他不怕死,当初他随著大哥加入飞鹰社时,就有这样的认知。但临死之前,他要多拉几个垫背的,下黄泉才不会寂寞。“来吧!”黑衣男子将剑挥向此次围杀计画的头头——血狼帮执法堂堂主秦三。
秦三狂喝一声,面无惧色地将手中钢刀暴闪而出,其他的喽啰随著这声狂喝,纷纷挥舞著手中狼牙棒攻向他。
五次交战下来,地上又多了几名肚破肠流的红衣人,而他拿剑的右臂不可避免地被秦三上毒的刀砍中,登时一片麻木,无力再举起来,看来送命是迟早的事了。
秦三看了他肿胀污黑的右臂一眼,忍不住狂笑道:“飞鹰社,哈哈性洛的!你完了!五毒夺命散,除了本帮的独门解药外,无药可医,你乖乖认命吧!”
“臭屁!”
“谁?”秦三循著声音转身,看到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女娃儿,正坐在马上对他扮鬼脸。
“唐唯唯,一代女侠。”唯唯好高兴终于有人问她姓名了。得意杨扬地报出姓名来,希望他能广为宣传,才不负她一片“苦心”
秦三显然没有把她看在眼里。
“小女娃儿,你赶快离开,否则连你一块儿杀。”
“不行!我是来找麻烦的,这样才可以扬名立万,成为大人物。”她好不容易才找到门路,说什么也不会离开。
“你这娃儿真不知死活。”
就连感到阵阵晕眩的黑衣男子都点头赞同“小姑娘,你救不了我的,赶快走吧!”
突然,一阵强烈的晕眩袭向他,令他不自觉地晃了晃身躯,眼看就要倒地之际,却碰上了马儿小泥巴,靠它的支撑才没有倒地。
原来,唯唯看到他摇晃身体,就知他即将不支倒地,赶忙一夹腹,将马儿冲进重围,来到他的身旁。
秦三万万想不到,一个不留神就让她骑马冲到洛卓风的身旁,咬牙切齿怒道:“臭丫头,找死!”
秦三突然举刀扫向唯唯和那匹马,誓杀她于刀下。
洛卓风——飞鹰社魁首洛卓野的亲弟弟“闪日阁”的阁主——虚弱沙哑地喊一声:“危险,姑娘你快走吧!”
唯唯单纯归单纯,但也感觉得出那坏蛋——秦三的杀气,一见情况不妙,连忙伸手将那名黑衣男子拉上马,幸好她从小在山野林间长大,还有一股的蛮力,不然,还真拉不动那大个儿。
她一夹马腹,小泥巴感受到主人的着急,嘶鸣一声,抬高前蹄,庞然身躯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度,便朝刚来的小径放蹄奔去。
秦三及众喽罗没想到这匹骏马竟有如此能耐,在转眼间便已冲出包围,消失在众人眼前。
“不用迫了!”秦三阻止手下的追赶。“洛卓风中了本堂主的独门剧毒,必死无疑!”
小泥巴身上虽载有两人,速度仍是奇快无比,飞奔了几里,唯唯看没追兵追上来,才放缓马连朝镇上跑去,因为坐在她身后的人已渐渐不支,她不敢让小泥巴跑太快,免得他掉下马。他显然受伤不轻,也中了毒,她身上的医药在救那群红衣坏蛋时就已用完了,势必要到镇上补充药材,才能替他止血疗伤。
她从怀中掏出一个羊脂玉瓶,倒出一粒有龙眼般大、清香扑鼻的翠绿色药丸,递给后面那个快要失去意识、面部泛黑的男子。
“喂!快服下。”唯唯拍拍那个人的脸颊。
“姑娘,不用麻烦了。此毒无独门解药是治不好的,你惹上血狼帮,还是赶快逃命吧!”
唯唯不理他的唠唠叨叨,硬是把药丸塞进他的嘴里。
“你放心,这药九是解毒圣品,以前我不小心被毒蛇毒蜂咬到时,师父都是用这种药帮我解毒的。”
洛卓风不禁苦笑,毒蛇毒峰怎么能跟五毒夺命散相提并论呢!但不忍拒绝她的好意,看她一脸期待盼望的样子,他只好乖乖服下药丸。岂料一股清凉顿时直透心脾,不但他的右臂快速恢复知觉,伤口缓缓流出污血,就连他被震伤的脏腑,也感受到一阵微温慢慢扩散开来,不谙岐黄之术的他,再笨也知道刚刚服下的是灵丹妙药。
唯唯看到他震惊的表情,顽皮地吐吐舌头。“大个儿,现在知道这药的厉害了吧!不过你不用太高兴,你现在失血过多,伤口大都被泥沙所染,等会儿够你受的。”
洛卓风不在意地轻笑,只要命能捡回来,再多的苦他都挨得住。
“在下洛卓风,是飞鹰社闪日阁阁主,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唯唯翻翻白眼,很受不了他的咬文嚼字,暗中发誓只要他的伤一好,马上逃开,免得被他“酸死”!
“叫我唯唯好了,大叔。”
“大叔!?”洛卓风满脸饱受污辱、深受打击的样子,他什么时候变那么老了!
洛卓风清清嗓子,道:“呃唯唯,叫我卓风大哥就行了。”该死!
这要是被社里的那群人知道,八成会笑死。
她抑下狂笑的冲动,面孔有点儿扭曲地道:“你确定?你看起来有点儿老,师父教我要敬老尊贤,而你又文诌诌的,一看就知道非常‘成熟’,师父要是知道我没有‘敬老’会骂我的,我看还是叫你‘大叔’妥当些。”洛卓风闷哼一声,闷闷不乐道:“没关系,我‘非常’坚持你叫我卓风大哥。”
“啊!到了。”她没有理会他的坚持,依然叫他:“大叔,下马吧!”
小泥巴停在一间大客栈前。而洛卓风则在获得“大叔”这一声尊称后,就已虚弱得说不出话来,甚至连抗议的力气都没有。
唯唯看他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赶紧跑到客栈内,叫店小二出来帮忙,本来掌柜和店小二们都吓得不愿做这笔生意,在她重金贿赂下,才有两名比较勇敢的店小二愿意去抬浑身是伤的洛卓风,而掌柜则赶紧派人去找大夫,他可不愿这人死在店里,那可会触霉头的呀!
“不用了,待会儿我写份菜单,你再派店小二去拿药就行了。”唯唯阻止了掌柜的好心,紧跟著被抬进客栈的洛卓风后面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