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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见得会有很多人同意,但我自己一向认为,「猪」,乃是一种既可爱而又亲切的昵称。
再过几天,便是某猪的生日。这两年半以来,我经常想起她,梦见她的次数也相当不少。
不过,那只是一种对往昔生活的寻常怀念罢了……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某种无聊男人所惯有的——无谓长情而已。
每一次想起她,我都尝试这样说服自己。
因为,我讨厌拖泥带水,更讨厌单方面的纠缠不清。有时候,这种奇怪的幼稚甚至会令我恶心得想呕。
要知道,在那段日子,我曾经有太多的机会可以留住她,而终归,我却连一次都没有表示过。
事到如今,也许微不足道,但我还是想让她知道,我的的确确有爱过她。
两年半之前,当她离开的时候,我就有冲动要写点什么给她,但我怕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她看了之后会留下来。因为当时我便意识到,我的人生已经输光,而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走,我绝不能让她再有一丝一毫的动摇,否则,连她的人生也会赔进去,血本无归。
那时候,她已经在我这个废人身上白白浪费了两年,那也许是她人生中,最为奢侈的两年时间。
我实在不能残忍到,让她再豪赌一次。
所以,我宁愿对自己残忍。
悲哀的是,由于我对她的离开从未表示过一字一句的挽留,她大概一直都以为,我其实并不在乎。
虽然可耻,但我必须承认,这种想法确实也有其理由。
因为在最初,我并没有想到,我真的会爱上她。
**
事情的发生,简直老土得如同影视剧的标准桥段,如果不是身为当事人,我想我肯定会忍不住吐槽。
初入那间小公司的时候,她曾经看了我一眼,在那一刻,我便对她起了种很奇妙的感觉——那是某种飘忽无定、似曾相识的既视感,无关乎美丑,甚至无关乎气质,只是心中隐隐约约地感觉到,那很可能便是所谓的命中注定、突如其来的神奇邂逅。
但也仅此而已。因为,类似的既视感,对我而言并不算得罕有。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AV看得实在太多,我居然觉得,大凡每一个看上去顺眼的女孩都很脸熟。
当然,脸熟的程度会有微妙的差异。
而在那一年,我正好发疯地爱上了某位早已名花有主的女同事。由于性格关系,我讨厌死缠烂打,在这种需要攻坚的持久战面前,尚未出兵我便已经做好了撤退的打算。
那种出师未捷身先死的苦闷,令我无法遏止地想要狠狠侮辱自己,如果能够找个不太讨厌的人来对我抽打一番,那就最好不过。
于是,在那一年的平安夜,我对那只可爱的小猪说了一句很过分的话。
「我喜欢你。」
这句话的过分之处在于,我明知道她喜欢我,而她明知道我喜欢的是别人。
所以,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原本预期会得到的,并不是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只是一阵痛快淋漓的狠毒咒骂。
结果居然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偏差,那大概是因为,在某程度上,爱,其实是一种会让人盲目到甘愿承受对方残忍伤害的癔症。
为这癔症而做傻事,并不见得是你不够聪明,而只是你刚好患上了这种病。
众所周知,这种病发作起来很恐怖,几乎无药可医。但其实,根本不需要医治,唯一需要做的,只是静待时间流逝。
不过那时间的长短,却因人而异。而在那时间段内,每一个爱情病的患者,实际上都很脆弱。
因为这脆弱,虽然明知太过分,我依然无耻到,去伤害一个喜欢我的人。
因为这脆弱,虽然明知太虚幻,她依然傻气到,去相信一个欺骗她的人。
如此戏剧化的开头却等不到戏剧化的结局,既没有大团圆,也没有生离死别,似乎连一声唏嘘都显得可有可无。
这大概就是那天清晨,在毛毛细雨之中,她独自拖着皮箱离开我们同居两年的小窝时,心中所感觉到的一丝丝无言的凄凉。
小猪,请原谅我,那时候,我竟然连一句「对不起,谢谢你」,都说不出口。
如今,我尝试以这种方式来传达我的感激之情,也显然是太迟了,或许她根本已经不在乎。无所谓,反正,当年我没有说出口的话,现在再说也不可能再奢望什么。
但我依然要说,因为,如果不说出来,我终究觉得自己欠了她一个交待。
***
「我喜欢你。」
平安夜的步行街,人来人往,热闹非常,同事们都走到很前面了,唯独我和她却不紧不慢地远远跟在了后头。
之前我一直看着她的背影,觉得她和我一样寂寞。在这种特殊的日子,明明心中没人都要惆怅一番,更何况患着单恋病的。我一想起人家相依相偎的亲热景像,胸口就烦闷得似要崩裂。看着眼前这个同样寂寞的背影,我终于忍不住上前和她开了那一个命中注定般的玩笑。
「你是说笑的吧?」她瞪着一双大眼问我。
本来应该笑着胡混过去的,但那晚我实在笑不出,于是我苦着脸答:「我是认真的。」
「切,你肯定不是认真的。」从她闪动的眼光中,我看出了一丝隐藏不住的笑意和些许的疑惑。
我忽然感觉自己猥琐得就如同那专门诱拐小女孩的金鱼佬,于是我叹了口气说:「不信就算了。」
她微咬下唇,迟疑地问我:「真的?」
「假的。」我尽量说得若无其事,意图在最后一刻将这个恶劣的玩笑收回。
「你好无聊。」她轻轻推了推眼镜,幽幽地说。
当时我来到那间公司才刚刚一个月,跟谁都不熟,却一反常态到如此疯颠地调戏异性,实在是平生第一次,恐怕也是最后一次。
而这么神奇的唯一一次偶然发疯,偏偏就被她遇上了。
****
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时间的我恐怕是有着某种程度的神经错乱,以致于每每做出一些在过往的人生中绝对做不出的事。
圣诞之后,很快就到了农历年终。
那间公司的总部位于外市,由于在这边的人员并不多,所以年底的团年饭便要山长水远地回去那边参加。
车程接近三小时。
那一天,在那趟开往异地的大巴上,我甚至勇气可嘉到主动招呼那位令我朝思暮想的女人,妍姐,邀请她坐到我身边的位置上。而这位研姐,竟也意外爽快地应承落座,这真是神奇的际遇。
顺带一提,但凡女性我都喜欢称之为姐,无关乎年龄,只是某人的坏习惯。
三个小时,是一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光。
在那三个小时之中,我出乎意料地变得健谈。据说平时沉默寡言的人,一旦打开收纳话语的瓶塞,就会涛涛不绝源源无尽地向外倾倒废话。这种说法自有其偏颇,也不见得准确,但至少,我当日的确如此。
没有丝毫伪装,也不加任何粉饰,在三个小时之中,我向心中的女神冷酷地解剖自己。那一份赤裸裸的真实,简直鲜血淋漓得可怕。
是的,连我自己都觉得可怕。
严格来说,这根本不能算是一种求偶手段,莫如说,那其实是一种自杀方式。
明知道不可能得到,于是,便死于所爱的人面前。
如此而已。
就在我以极为精致的刀功深刻解剖自己的过程中,那只小猪一直在后方默默地注视着我们。
那幽幽的视线,如有实质,我完全感觉得到。
*****
无聊的团年饭本身不值一提,只是有些人总会在这种场合,找借口灌醉自己。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饭局往往不过是上半场。许多人明明已经醉了,却一时三刻未曾倒下,又有些半醉的人,仿佛今宵不醉誓不死心似的劝着推着,于是便有了下半场。
而下半场通常在K歌房里面继续。
房间够大,甚至还有麻将房和吧台,我便远远地坐在吧台旁边,独自发呆,并不时地喝一口苦涩的酒。
传闻小猪是K歌高手,但那晚她似乎状态不佳,声线嘶哑,可能是喝多了。
十点左右,小猪拿着一支喜力摇摇晃晃地坐到我身边。我看了她一眼,她便笑笑说:「心里面好闷,陪我喝一杯好吗?」
我轻叹了一声,说:「你今晚已经喝得太多了。」「不算多,心里面还是觉得不爽。」她露出一丝近乎残酷的苦笑,然后说:
「所以需要更多。」
我看着她,默默地拿起手边的酒杯。她以瓶口在我的杯上轻轻撞击,随即仰颈痛饮。我缓缓将酒杯移至唇边,一口干掉。
她抹了抹唇边的酒液,低头注视手中的玻璃酒瓶,似有若无的声音飘来:
「喜欢一个人,真是好痛苦。」
我乘着酒意,犯贱地调戏她:「哦,你喜欢谁了?」她咬着下唇瞪了我一眼:「你明知故问。」
自己为了别人而痛苦,然后另一个人又因为我而痛苦,这种事,实在可笑得有点无聊,于是我便继续调戏她:「我真的不知道。」「就是你这个人渣。」她恨恨地说,脸红红的,也许是灯光的关系。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可必曾相识……」正好这个时候,扩音器传来了这句歌词,唱的人声嘶力歇,只可惜走音走得无与仑比。
我哭笑不得,不好意思再看她,只好故作镇定地一边倒酒,一边惨兮兮地说:「这真是不幸。」
「深有同感。」她自嘲。
「再干一杯如何?」我说。
「好啊。」她爽快答道。
十分钟后,她跑到洗手间,吐了个死去活来。
第二日回程,我早早买好话梅香口胶,再度邀请妍姐坐我旁边,她不好意思拒绝。
小猪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无视之,却忽然失去了昨日的健谈。
******
新年过后,某个周六的晚上,我正式向研姐表白,然后被她正式拒绝。
那本来就是预定中的必然,我不过是例行公事般操演一番,实在谈不上有多么伤心。然而,如果不切切实实地表白一次,完完全全地被她拒绝一次,我恐怕永远无法跳出这个大火坑。
所以,严格来说,那应该属于一种自救行为。
话虽如此,被心爱的人拒绝毕竟不可能若无其事。那晚我心情复杂地回到公司,在不大的办公室里还有好几个无聊人在此恋栈,其中就有小猪。
我敷衍性地打了声招呼,在自己的办公区前无言地坐了两分钟,终于顶不住强烈地想要一个人独处,于是步入了暂时闲置的经理室,由于没有锁,只能象征性地关上了门。
我坐在沙发上,从十层楼高的角度望着落地玻璃外的夜景,思忖一个十分可悲的命题:人为什么要恋爱。
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这种残忍事究竟有何意义?要知道,这种事只会令自己心痛,令自己挫折,甚至自暴自弃,所有所有的一切都是负面的,与其承受这种种折磨,倒不如谁都不爱,或者只爱自己。
「哟,某人,脸色好衰哦,被拒了吗?」打断我思考的没有别人,正是那只猪。我没开灯,室内整个空间除了落地窗外射进来的灯光别无其他,这种程度的光线显然说不上明亮,但也绝不能算黑暗。
这个空间充满着某种明暗交织的暧昧感。
我回头看她,无力地应了一句:「是啊。」
她坐到我对面,以一种颇为奇妙的语气说:「我就猜到。」「问你一个问题。」我故意不理会她的语气,自顾自地说:「人为什么要恋爱?」
「呃?」她迟疑了一阵,然后说:「大概是因为,找到生命中的另一半,是人生最美好的事。」
我阴沉地说:「但是,当你以为自己找到了的时候,对方却不认可。最美好的事,刹那间就会变成最残忍的事。」
「那只是恋爱的其中一种风险。凡事都会有风险。要追求那人世间最美好的回报,就要准备好承受最残忍的风险,我想那也是可以理解的吧。」她天真地说。
「我比较保守,与其承受这种高风险,我宁愿不要什么回报。如果做得到,我希望,我可以不再爱上任何人。」
「嗯,其实啊,你就是那种只爱自己的人,所以才会那么害怕受伤。」我点点头:「也许吧,只爱自己没什么不好,就算受伤,也只是自作自受,心安理得。」
她沉默着,眼直直地看了我二十秒,终于叹了口气,说:「有种说法,认为真正的爱应该是只有付出,完全不计较回报的单方面情感。」「坦白说,回报什么的,没有也就算了。问题是,心会痛。实在不想平白无顾地去受那种罪。」我摇摇头,无力地说。
「心会痛,才能证明你还活着。」她盯视着我,眼中似乎闪烁着某种光辉。
「你个猪,只要能思考,就能证明我还活着。」我不屑地说。
「你才猪,电脑也会思考,电脑也算是活着吗?」「唉?」我呆住了。虽说电脑只会按照既定的程式来思考,但谁又能保证,人类不是只会按更高级却依然是既定的程式来思考呢?
默然良久,我再度转身望向窗外,低声说:「我忽然间很想喝酒,你呢?」「……我也想。」她说。
*******
以一般女性而言,她的酒量不能算浅,但无论是谁,想醉的话是一定会醉的。
凌晨一点,我在附近的酒店开了间房。酒店前台很不识相地问我要单人房还是双人房,我没好气地回答要单人房,那时候,她在我怀中用力捏了一下。
进了房间,我将她扶到床上,问她要不要洗个澡。
她点点头,勉力撑起身,却又倒了下去。
「头好晕。」她说。
我叹了口气,帮她脱了鞋,拉起被子盖在她身上,才说:「睡吧,猪。」「你呢?」她迷糊糊地问。
我迟疑了一阵,终于说:「我也睡。」
我和衣钻入被中,规规矩矩地仰面躺好,闭目合眼。事情到了那一步,要什么都不做一觉睡至天明是不太可能的,我只是给足时间对方,同时也给足时间自己,去酝酿那种暧昧的情调。
时间在漆黑之中缓缓流泻,我倾听着自己的欲望从心中低喘着气逐渐爬上来的声音。
她背对我,呼吸远称不上平稳,甚至还偶而发出一声难受的闷哼。
酒乃穿肠药,更是腐蚀神识瓦解意志的毒水,尤其当你喝醉的时候,人如果不是犯贱想要折磨自己,让自己痛苦得死去活来的话,绝对没必要去碰那玩意。
但酒确实是一种很方便的道具,当你需要做一些不计后果的事,酒可以暂时麻痹你的大脑。
约莫半小时过去。
我终于转过身,伸手揽住她的腰。女性身体的柔软从掌心传了过来,还带有少许酒精燃起的温热。我缓慢地抚摸着她的躯体,隔着一层外衣。
她没有反应。
我将手伸入衣内,从暧融融的腹部往上摸,摸到了乳罩。我的指尖翻过乳罩,触到了软棉细滑的乳肉。
她抓住了我的手。
我停了下来,姿势维持,沉默继续,二人不声不响地等了足足一分钟。
「你就会欺负我。」她说。
「是啊,我还以为你已经准备好了呢。」
她扯开我的手,转过身,钻进我怀里,紧紧抱住我。只听见她说:「不行,现在不行。」
「为什么现在不行?」
她抬起脸来,凄凄地望着我说:「因为,你现在还不爱我。」我抚摸着她的乱发,嗅吸着她的体香,被她柔软的身体紧紧拥抱,却无言以对。
那是我生平头一次,抱着一个女人,清清白白地过了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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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同一张床上过了一晚,虽然什么也没有做,却好像忽然亲密了许多。
过了没多久,在另一个晚上,我们再次到酒店开房,然后睡在同一张床上。
就原因而言,大概是因为,自从那晚之后,我们都觉得一个人睡太过寂寞。
这次没有喝酒,所以我和她都切切实实地清洁了身体。而且,因为穿着衣服睡始终不舒服,所以我说服她脱得只剩内衣。
她的肤色雪白,穿着一套紫色内衣的身体相当可爱,就像只小白猪。
她害羞地钻到被窝中,缩在我的怀里不停地发抖。
我满怀感激地拥着她,肌肤相触,一种难言的安心感由然而生。
「喂,不准乱摸,听见没有?」她轻声说。
「我尽量。」
「什么尽量,敢乱摸,我一脚踹你下去。」她故作凶狠地说。
「踹下去我再爬上来。」
「你试试。」她认真地说。
那一刻,我只觉得这小白猪可爱得不得了,于是忍不住低头亲了一下她的唇。
她红着脸说:「谁让你亲了?你爱上我了吗?」「快了。」我说,随即再一次强吻,而且是湿吻,舌头在她口腔中胡搅蛮缠了一番,却得不到响应。
「你作死了。」她抹着唇边的口液说,气氛顿时冷了三度。
于是我明白了,不爱上她就不能再进一步的铁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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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某个工作日的上午,风和日丽。
那天,我和小猪出外开展业务,不顺利,我又不想回公司,于是便在江边公园的石椅上坐了下来。
微风吹得人非常舒适,阳光的温暖也恰到好处,蓝天碧水,绿草如茵,周围洋溢着一股油然自得的宁静,而视界更是一片清明。
她一脸幸福地依偎在我怀里,喃喃地说:「抱着心爱的人,晒着暖暖的阳光,真是舒服得几乎想就此死去呢。」
「为什么是几乎?干脆就这样死吧。」我说。
「因为啊,明明抱着心爱的人,但他的心却不在我这里。」她淡淡地说。
我的心狠狠地抽痛了几下,默默发呆了十几秒,才下定决心说:「小猪,我是真的喜欢你。」
她语调平静地补充:「嗯,是喜欢,不是爱,我知道。」「好吧,我爱你。」我抱紧她,俯身深深地吻了下去。
她放软了身段,舌头温柔地回应着我,不算激烈,带着种懒洋洋的调皮。
长吻过后,她抚着我的心口,说:「虽然明知道是假的,不过我还是喜欢听,你再说一遍。」
「我爱你。」我忍住心痛说。
她说得没错,虽然可耻,但我必须承认,至少在那一刻,我的的确确不是真心的。
「嗯,现在大概可以去死了。」她说。
我拥着她,默默地享受阳光。
「喂,觉不觉得我们坐在这里,好像民工?」我忽然说。
「对啊,你就是那民工甲。」她笑说。
「嘻,那你就是民工乙。」
那是我人生中,最温暖祥和的一个上午。
**********
红酒,零食,然后是,安全套。
「喜欢哪一种?」我站在各种牌子的安全套面前若无其事地问她。
「普通的就好。」她说。
没有什么特别宣布,只是我确实收到了她同意的信号。一定要说理由的话,大概就是因为我终于说出「我爱你」三个字。
即使是假的也好。
如此一步步地占有她的过程中,我究竟是怀着一种怎样变异的心态呢?因为被别人拒绝而随便找替代品发泄?还是因为不想她和我一样被拒绝而伤心?
又或者,其实我真的开始爱上了她?
恐怕都有一点,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有人说,忘掉一段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马上开始一段新恋情。无可否认,当时的我确实有这个企图。
「喂,人家还是处女呢,轻一点。」她说,同时双腿用力夹紧我的怪手,大腿之间那片嫩滑之地已经轻微地沾上了一点湿气。
虽然灯光依照她的意思调校至昏暗的程度,但我还是隐约看见那纤草之间并不具有真正处女地的形状色泽。事实上我本身并没有处女情结,但被人当成傻子一样欺骗却是另一回事。
我有心揭穿她,于是手上用力,将一只中指塞入了那湿滑得恰到好处的嫩肉缝中。她身体轻震,唇间发出一声沉闷的低哼。
我将中指抽出,滑液布满了整只手指,微微地闪着亮光。我将那中指伸在她眼前,不发一言。
她轻喘着,咬唇不语。
我打开她的双腿,很顺畅地将肉茎插入,缓缓地抽动。
「不像处女。」我说。
她忽然开始无声饮泣。
我俯身将她抱起,紧紧拥住,坚硬的肉身在她体内散发着温热。
「小傻猪,是不是处女有什么关系?我不是那种人,只不过你不应该骗我。
我这人,最讨厌被骗。」我缓慢而认真地说。
「你骗我那么多次,我就骗你这一次。」她哭着说。
「好了好了,大家扯平了。」我苦笑着,大手在她光滑的背上轻轻安抚。
「谁让我总是爱上不爱我的人?」她抽泣着说,「读高中时,喜欢了一个混蛋,被他破了处,分手的时候,他竟然和我说,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亲吻着她的颈窝,低声在她耳边说:「放心好了,任何时候我都不会说那种过分的话。」
「即使你心里面有多么不愿意,你都要跟我说,爱我。」她的眼泪流到了我的背上,温温热热,那触感令我心痛。
「我爱你。」我一再地说。
「就算我不是处女?」她问。
「就算你不是处女。」我将她的身体放到床上,慢慢地抽动着下身,轻柔地吻干她脸上的泪水,最后吻在她的唇上。
她热烈地回应着我,使我不知不觉地加快了起落的节奏。
直到射精前的一刻,我才想起来,没有戴套。但已经迟了,精液以一往无前的气势涌入她体内,同一时间,她的指甲深深地刺入了我的肩肉。
那次不得已让她服了事后避孕药。那是唯一一次,因为在此之后,我多半射在体外,偶而内射也只会在她月经后的三四日间。
坦白说,那绝对算不上稳妥的避孕措施,但我多少有点想与天对赌——真的怀上了就生,而那一来,无疑就意味着婚姻。
她不止一次和我提起结婚注册的事,尤其在我们同居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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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刚同居的时候,所租的那个套间内除了日光灯什么都没有。我用赌波赢来的小钱购置了电视、洗衣机,又向朋友借钱买了电脑,再从旧同事那里要来了闲置的双人床和热水器,然后还买了饮水机和电饭煲,终于将一个空荡荡的房间布置得像模像样。
「还差了点什么。」我舒服地躺在床上,大手在她嫩滑的股间游荡,望着一片漆黑的房间说。
「嗯?还差什么?」她伏在我的胸口,柔软的双乳紧贴着我,说话间呼出的甘软气息带着种令人愉悦的温度。
「床头灯。黑呼呼的太不爽了,日光灯的开关又远得要死。」我说,一边将手指探入她的毛间轻抚。
她轻喘着任我施为,只小声地说:「你就想看人家那里,色狼。」她一直不喜欢做ài的时候亮灯,而我则相反。
我吃吃笑说:「黑嘛嘛的,连你欲仙欲死的可爱表情都看不到,不是太可惜了吗?」
「那我要一张小桌子。」
「嗯。」
于是我又买了一栈可以调节亮度的床头灯和一张小小的矮桌。在死缠烂磨之下,终于让她同意了玩六九。
买那栈灯本来就是这个用途的,不过实际只得逞了一次。
她不喜欢那地方被舔嘬的感觉,说那不仅没有快感,反而令她忍不住想笑,因为她很怕痕痒。
实在不知好歹,我还从未为任何女人做过这种事呢。不过一试之下,其实也谈不上有多么喜爱就是,当然也不至于讨厌。腥味多少会有点,滑溜的触感也相当奇妙,如果剃了毛,滋味可能会更好也说不定。
「你就想,你怎么不剃?」她嗔道。
「一起剃如何?」我不无兴奋地说。
「要剃你自己剃。」她不理我,同时赌气转身,似要冷战。
「喂,吹箫吹到一半算是怎样嘛,好歹吹完再说。」「讨厌,恶心得要死,不来了。」
失策,严重失策。
「好老婆,别这样嘛,不舔就不舔了,我还硬着呢。」我只好再次妥协,之前她要我叫老婆,我一直叫不出,现在倒好,一叫就叫出来了,男人果然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哼,算你乖,再叫一声来听听。」
我哆嗦着把坚硬的肉身捅入她体内,乖乖叫道:「老婆。」她被我捅得长长地闷叫一声,声音媚入骨髓,余音缭绕之际,她甜甜唤了一声:「老公。」
我经不起此等挑逗,一面大动,一面与她缠绵热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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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一长假,我和小猪去了某处温泉,同行的还有两个旧同事,都是女人。
要解释这个旅团的构成,是一件相当暧昧的事情,总而言之,那两个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贪玩,而且并不算天姿国色,加上我又有女友陪伴,大概觉得不会有什么问题。
事实上也的确没发生任何怪异猎奇的事件。
唯一值得一提的是,那晚我们四人睡在同一间双人房。我和小猪睡一张床,她们两人睡另一张床。
长假客房爆满,这种事也是迫不得已。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和衣而睡就是,累了一天,这并不算太难为,但毕竟不舒服。
我在清晨五六点的时候醒了,怎么也睡不着。睡不着也就算了,偏偏下体还坚硬如铁。我很自然地开始爱抚身边的小猪,左摸右摸之下把她也摸醒了。
她不好发出声音,只能尽量推开我的怪手。但我早已精虫上脑,顾不上礼义廉耻,一手摸入她的胸罩,一手探入她的内裤,没几下就摸得她汁水淋漓。
她不是那种敏感体质,平时绝对没这么易水,很显然,这种在别人身边暗通奸情的刺激,同样令她的身心不由自主地变得亢奋。
她渐渐放弃挣扎,反而肉紧地握住我的手臂,双腿用力夹住我的怪手,夹得死死的,并不时地扭身摩擦。
我呼吸渐促,脑中精虫翻涌,不顾一切地将她的内外裤一同扯下,随即摸索着掏出肉棍,从后刺入她的股心。
我一旦进入,便不再动作,死死抱紧她的身体,细细品味那内中的紧致缠绵,温热软滑。她全身剧震,堪堪捉住我的手臂,用力齿咬着那崩紧的肌肉,勉强阻禁那一阵高于一阵的欢叫冲动。
这一切,虽然都在被子之下暗中进行,但如果仔细看,很容易发现那被子正在连绵不绝地晃动。
而且,我已经开始慢慢抽chā。
床褥在我的动作之下也忍不住发出了细微的喘息。
晨曦之中,这整个房间逐渐充盈了一种令人难以言表的淫靡雾氛。
对面床上出现了异动。
我一直注视着那边的情况,一见之下马上停止所有动作,屏气敛息等待着,仿如捕猎中的猛兽。
而肉茎却在她的体内变得越发坚硬粗壮。
那边,某人起床步向了洗手间,另一人似乎依然酣睡。
我又再度开始了极缓极慢的抽chā。
我侧耳倾听着洗手间传来的洗漱声,注目凝视着对面床上不知是睡是醒的女人,一下又一下地插入那从未如此肉紧的yīn道,体验着一种从未有过的刺激快美。
在此等强烈快感冲击之下,我很快缴械,射出了一注极多极烈的浓精。那注浓精一滴不剩地全部射入了小猪的体内,幸好她那时候正在安全期。
喘息良久,她摸出纸巾抹净污秽,拉好裤子,然后将一团包藏浓精的湿纸塞入我手中,正好某人从洗手间步出,她便掀被起身,不紧不慢地踱入洗手间,随即关门。
我独自在床上细细回味那销魂蚀骨的奇妙体验。
不敢说那便是人间极乐,但那毕竟是我人生中最为香艳刺激的一次性爱。
*************
小猪越来越多地向我提起结婚的事,据说她的父母多次催促她回家找个男朋友,早日结婚生子。由于我的坚持,她一直没向双亲承认自己有男友,遑论同居。
其实认真说起来,我从未开口禁止过她向家人坦白我们的事,我只是单方面地不想跟自己的父母汇报而已。她很困惑,也很自然地联想到,我大概并没有当她是正式的交往对象,以结婚为前提的那种交往对象。
她甚至有一次赌气地说:「对你而言,我只是一只鸡,而且是不收钱的那种。」每次我都只能提醒她:「从一开始我就告诉过你,三十岁之前我根本不会考虑结婚,而且,我最有可能结婚的年龄起码是三十五岁。」我那时候二十六岁,的确在交往之前就已经说过类似的话,而她初次听到这句话时也并未表示难以接受。只是交往日久,激情日渐消退,无可避免要考虑切身的问题。
她比我小一年,也已经二十五岁,确实是应该正正经经地找个结婚对象的年龄。
我完全能够体谅她的焦虑。辜莫论我现在对她是否真心,假如等到我三十岁之后,才忽然说要分手,那时候她再要找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就太难了。
二十五岁,对一个女人来说,绝对不是恋爱大过天的年龄,相对地,结婚才是最重要的。
我甚至仔细地为她分析,不带感情地表明自己的立场:现阶段的我确实无法给予她婚姻的承诺,如果她可以等,我也很乐意和她一起,但我知道女人是不可以等的,所以,倘若她某一日决定不要再等下去,我将完全尊重她的决定,也会支持她,并且祝福她早日找到如意郎君。
这番话看似理智,但其实根本就是废话。
不单止废,还很残忍。
因为,人家明明已经开口,希望我娶她,一个真正的男人,在这种时候,要么就与她结婚,要么就与她分手,绝不应左摇右摆,浪费她的宝贵光阴,如此巧言狡辩,将决定权交给女方,那根本就是逃避责任。
在当时,我的确连一丝一毫想要和她结婚的念头都没有,我无非是,不想承担负心汉的罪名。于是,我就残忍地将一个深爱着我、想要与我共度终生的女人迫致绝路,让她于无可奈何之中,作出最违心最难堪的决定——那就是,离开我,永远永远地。
为了下决心作出这个决定,她足足用了两年时间。在一个女人最可珍惜的最后的青春岁月,那是多么奢侈的两年光阴。
而她,竟然将之浪费在我这个废人身上,又何止是傻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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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起初向我提起结婚的问题时,大概并未考虑过我的经济环境。人在热恋中,恐怕多少都有点不屑于考虑这种事情。
但这又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当时的我,热衷于赌波,以及类似的,似乎能够凭一己智力取得成功的类赌搏活动。
就赌波而言,我赢过,也输过,戒过,也复赌过,如此反反复复,超过五次。
显然,每一次到最后,都是徒劳无功。如果来一次总清算,我想大概不至于输钱,但输掉的时间精力,肯定非常可观。
我和小猪同居了没多久,便先后离开了原来那间公司。
她的新工作非常清闲,收入不算高却有稳定的增长,而我,则进入了一间很小的投资公司。
说是投资公司,其实就是炒外汇,归根究底,那可以说是一种与赌波相类似的东西。所最不同之处,在于决定胜负的持续时间。
一场波连中场休息不会超过两个钟,赢多少输多少两个钟就有结果。但一笔外汇交易只要未平仓,胜负就会无限期地押后,这期间,还可以补仓,斩仓,换言之,落单的一刻并不能决定胜负,决定胜负的真正时点在于关闭交易的一瞬间。
也就是说,最重要的,是决断力。
一个人,在接受真正的挑战之前,永远都不应该太自以为了解自己。
因为,你很可能会高估了自己。
当然,也有可能是低估,而那同样会令你抱憾终生。
简单来说,要尽可能地想象自己是一架天平,要歇尽全力维持平衡。
只可惜,知道了也不顶用。
吹水,就天下无敌,做事,就有心无力。
每个人都有他的极限,而我的极限,就是心脏不好。
所以,我终归还是戒赌了,彻彻底底地。
只不过,对于某些人某些事来说,那毫无疑问,已经太迟了。
在外汇市场,我先输后赢,更一度将欠债还清,但到了最后,还是血本无归。
不止自己输清光,还连累朋友,甚至旧爱。
一日还在赌,就不要说你是赢家。要知道,街外钱是永远都赢不完的,而自己的钱却很容易输光。
到我醒觉的时候,尚算幸运,金钱上唯一的债主是我父亲,我虽然想还,但他起码不会追我还。
那时候,我其实连想死的心都有。
所幸,小猪当时仍然在我身边,但她已经决定要走了。
那是我们同居的第二年,六月,她回了趟老家,据说相亲了,虽然并没有相中。回来之后,她告诉我,年底回家,就不会再出来了。
那时候,我所有的账户刚刚好全部爆仓。
这可是真实的人生啊,但真实人生的戏剧性,往往比想象中更加残酷,有时真的会令你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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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她一起度过的最后半年,那是一段何等无奈难堪的日子。
她提前半年通知我要走,虽然并没有再多作解释,但我其实完全明白她的意思。
「半年时间,让你好好考虑半年,要我就娶我,不要我,我就走。」我想,大概是这个意思。
但我那时候的处境,莫要说结婚连累她一世,即使是再多留她半年,也已经令我愧疚难堪。
所以,我一次,就连一次都没有提过,要她留下。
人在极度失败之中,往往会忍不住做出某种程度的自虐行为,那就是所谓的自暴自弃。我唯一感到遗憾的,就是这自暴自弃很不幸地伤害到了别人,而且偏偏是那个爱我的人。
虽然事实上,我对她的伤害早已经太多太多。
但其实,我真的有想过让她留下,真的有想过不顾一切地马上和她去登记注册,就差一点点。
如果只是我个人的问题,那无所谓,但我实在接受不了,由我亲手毁掉她一生的那份沉重。
在有着更积极更光明人生观的仁兄看来,我这些想法都纯属懦弱,不止,根本就可耻到令人作呕。
但在那个时候,在我生命中最为暗黑的那个阶段,我的的确确就只有这种懦弱渺小到可卑的无耻想法而已。
人,为什么要恋爱?
如果仅仅是为了心痛的话,我已经受够了。
如果是为了找到自己的另一半的话,我已经放弃了。
如果是为了那个人生中最美好的回报的话,我已经心足了。
如果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活着的话,我已经不介意去死了。
如果,只是为了要延绵下一代的话,我根本从来就没有在乎过。
所以,对一个这样的废人来说,又有什么资格去给予她幸福?
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不要妨碍她追逐幸福。
我想,这种对人对己都能始终如一的残忍,大概就是我所有悲剧的源头。
因为,我其实并不具有维持这种残忍所需要的那份强悍坚毅。
我只是,一再地逃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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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的那个清晨,严冬,才六点多,天上下着阴惨惨的毛毛细雨。
她买了早上的机票,大件行李早已办好托运,只剩了一个随身的皮箱。
分别前那晚,她曾经想我最后再爱她一次,以此作个纪念,我借口她那几日生理不方便,拒绝了。然后等她睡着,我又自行看A片打飞机,将一腔苦闷发泄出去。
她一向有痛经,有一次甚至痛得几乎晕倒。我送她去医院打针,她无法行走,我一直将她背到急诊室。那次她似乎很感动,大大夸奖了我一番。
如此身体,却竟然不知自爱,在月经期间曾经强行房事,也实在太过令人不安了,我再禽兽不如,也不肯再一次伤害她。
回想起来,某一个晚上,我在外面喝醉了酒,回来说了好多胡话,令她无法入睡,她忍无可忍终于一脚将我踢醒,她向我抱怨一番之后大呼,「肚子饿了」,我于是煮了个面喂饱了她,后来,她又为此大夸了我一番。
坦白说,她对我的要求并不高,在她看来,我并非无力偿还那一份情意,而是不愿意偿还。
比如,她离开的那个早晨,我明明可以陪她最后一程,送她上飞机,但我只是被她亲吻了一下,说了一声拜拜,然后就大被蒙头,暗暗回想这两年来的种种往事,却连一句「对不起,谢谢你」,都说不出口,更不要说送机。
看着她拖着皮箱,开门,出去,关门,这过程中,我深切地意识到这很可能就是永别,却依然只是一动不动地傻看着她离去。
我忽然心想,她其实应该对我恨之入骨才对,换了别人,早已将我骂得狗血淋头,但她没有。
我多么希望,她可以狠狠地骂我一顿,骂我人渣败类死贱人,骂我废物杂种赖皮狗,骂我什么都好。
但她没有。
她只是独自吃力地拉着皮箱,默默地离开我们共度两年的小小爱巢,留下我一个人在一片空寂中,不断反醒。
她知道,我对于自己是一个怎样的人渣这一点,其实比任何人都要更加清楚。
她只是不甘心。
不甘心我连一句要她留下的话都不说,即使是假的也好,她也想要听我说一声。
但我做不到。
因为一旦说出口,我就无法再压抑自己,我就无法再冷静地看着她离我而去,我势必会用尽一切手段将她留下,然而,那只会对她造成一生的伤害。
与其如此,我宁愿做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一个偶而回想起来,会忍不住轻轻叹息的过客,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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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一个月,某个夜晚,她发来短信:「我想你了。」看着手机屏幕上那短短的四个字,我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太刺眼了,这个手机的屏幕亮度明明已经被我调节到最低,但对当时的我来说,却依然是太过刺眼了。
我默默等待泪水自己断流,然后才用尽全力一下下地打上这几个字:「睡吧,别想了。」
信息发出,我全身无力地仰躺床上,呆呆地看着天花板,然后,狠狠地挂了自己一巴。因为在那一刻,我竟然想要不顾一切地追到她的家乡,将她接回来。
不行,无论如何不可以。
人生不是戏剧,人生比戏剧更加残酷百倍。
我确信,她一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真命天子,而那个人,显然不会是我。
分别一年后,她说,她依然在寻找。
分别两年后,她说,她找到了,她结婚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告诉自己,我可以说了。
我曾经无论如何说不出口的话,现在,终于可以说了。
小猪,对不起,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