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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穷无尽的虚空之中,往事如雪片般飞舞。在那一片片于半空闪烁的花火里,隐约认出曾经的自己,那曾经深爱着青青、恨不能将心挖出奉上的自己。那年的五月二十八日,星期六,是青青二十三岁的生日。并不特别意外,那晚,青青的男友不能陪她。那个男人的工作很特别,虽然薪水很高,但空余时间很少,尤其在一般人放假的时候,他通常都在工作。他和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听青青说他当年追她的时候曾经使尽浑身解数,但当他觉得青青不可能脱离他的掌握之后,他渐渐不再把她放在第一位。这很正常,当一个男人觉得自己已经完全拥有某个女人,其态度自然会变得平淡,就好像丈夫对老婆一样,这其实表示他已经将那个女人视为家人了。而对家人当然不需要再伪装。但女人却不会这么看,她会不断追问,为什么他对她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答案其实很简单,只是她不愿相信。她对他来说,早已不再新鲜。但对另一个男人来说,她却又极度新鲜。在那样一个特殊的日子,我怀疑她是否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接受我的邀请。这本身就是一种极端的暧昧,这种暧昧实在令我感到巨大的鼓舞。我真的以为,自己会在那晚成功撞开墙脚。不过,那完全是一种幻觉。某些人喜欢挖墙脚,我却喜欢撞墙脚。虽然每一次都撞得头破血流,但是我觉得很开心。坦白说,这句话前半段是事实,后半段则十足矫情。没有人能在头破血流的时候还感觉开心,就算有,也只能是扮开心。我很清楚这种装B的痛苦,因为我装过很多次。墙脚虽然不是谁都能挖,但确实有很多人挖成功过。而撞墙脚呢,大概还没什么人成功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决定要做那极少数能撞倒墙脚的人。如果有人问我,挖墙脚和撞墙脚有什么分别,我恐怕答不出。但是如果一定要我回答,我只能说,挖墙脚是一项有组织有计划、有阴谋有诡计的庞大工程;而撞墙脚则不过是一单无组织无计划、无谋略无心计、类似一时间气血上涌冲动杀人的不入流的小CASE。所以,倘若有人曾经以为撞墙脚有什么伟大感人之处的话,很不幸,他被误导了。显然,要以血肉之躯撞倒墙脚,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每个人都会经历这样一个阶段,那就是,明知其不可为而偏为之。当时的我,就正好经历着这样的阶段。我明知道自己很傻,我明知道那不过是幻觉,我明知道对方不会因为我血流满面的造型而稍一侧目,可是,我依然为了那种让我心跳的迷幻感而在墙脚上狠狠撞击。那晚去了一间以新鲜水果为卖点的餐厅,我还准备了一条钻形紫晶手链作为礼物,因为我听说紫水晶利于睡眠,而青青那一阵睡眠不好。我看着青青戴上紫晶链,大小正合适,这是因为我事先偷量过她的腕径的缘故。我看得出她喜欢这件礼物,因为她收的时候一点扭捏作态都没有。这令我又增添了几分虚幻的信心。在这酝酿表白的过程中,我渐渐感到心跳加速。这未能瞒过对面的青青,她也开始有点不自然起来。我知道这并非最好的时机,人在紧张的时候,极少能做出正常反应,却多半会做出令自己后悔的决定。但那一刻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我根本没有选择。虽然之前练习所谓谎言的时候,早已对青青说过无数肉麻话,但这次明显同以往任何一次都不同。这次的气氛非常凝重。其实青青根本已经知道我想说什么,那股沉重的压力明显的同时压在我们心头。对青青来说,那可能还意味着一种莫名的可怖。那一刻,已经全然是等待。我看见她脸泛苍白,眼神迷离,似乎正处于一种生死抉择的边缘。而那定定地望住我的眼光中,则闪动着一种令人心痛的不安惶恐。我深呼吸,极力平静地说:“青青,我对你的感觉你应该很清楚。事实是,我的确很爱你。现在,我将我的心挖出来,摆在你面前,只等你选择,是接收、还是在上面插一刀,随便你。反正这上面早已经刀痕累累,我不在乎今晚是否会多一道伤疤。”
青青浑身战栗,眼神复杂地注视着我,那表情内有三分心乱,七分惊恐,似乎是被我血淋淋的示爱所惊吓。良久,她才声音发震地问:“为什么要对我这么残忍?”
我看着已经濒临崩溃的青青,忽然觉得自己很呕心。我的爱竟然会令青青如此恐慌、如此痛苦,这真是讽刺。那一刻,我有预感,她会拒绝我。没有人能够接受自己恐惧的东西。虽然我很清楚,如果她对我毫无感情的话,她绝不至于因为这个抉择而如斯痛苦。但最终,她依然选择拒绝我,依然选择插我一刀这个残酷事实,仍然令我的心瞬间崩裂,然后沉默,继而滴血。我迅速回复平静,十分冷酷地说:“我早已知道你的选择,我只是想听你亲口说一次,让自己死心。我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我只会问你这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绝对不会给机会任何人拒绝我第二次。”
青青双眼潮湿地说:“可以让我考虑下吗?你知道,我不可以没有他,我们在一起那么久……”
我恨得想杀人,她和他的故事我早听厌,现在再听一次只会让我立刻暴走,我打断她:“爱就一个字,不爱就两个字,需要考虑的爱根本毫无意义。”
青青定住,然后艰难地说:“很抱歉……”
“行了,不用说了。”
我漠然地总结,同时感到双眼异常干涩,甚至有一种快要撕裂的刺痛。恋爱永远混合着痛苦和快乐,但有一种爱却只会带来痛苦,因此,许多人甚至认为,这根本不算是恋爱。这种反常的恋情就叫做单恋。由小到大,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数来数去,我也只有过单恋的痛苦,而从未有过相恋的快乐。坦白说,我很不甘心,但又无可奈何。自己会在某个时刻喜欢上某个人,并不是我可以决定的,而对方是否喜欢我就更加轮不到我来控制。如果一定要从我这方面找原因,那么我的问题,也许就是太自恋。每一次我都以为,我选择的人也会选择我,但每一次我都搞错。事到如今,我已经不再相信有“相恋”这种童话故事了,可是,我却无法停止“单恋”这种愚蠢行为。所以,我只好继续承受这种时而强烈、时而柔弱、时而汹涌、时而平静的痛苦。曾经看过一个贴子,说的是男人如果真爱一个女孩的话,就应该永不放弃,死缠烂打,不管被拒绝多少次,还要再来再来,这样总有一天那女孩会被感动,成就一段美满姻缘云云。这显然是在女人的角度,而且只是在某些女人的角度,才能得出的结论。在我看来,如果一个男人追一个女孩追得太久,即使有一日真的等到女孩子回心转意,但那时候,恐怕那个男人早就已经心力交瘁,然后忽然间不爱她了。因为他会怀疑这个女孩究竟是不是真的爱他,还是到了最后没有选择才随便挑一个,又或者是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理由,而不是爱他这个人本身。所以我始终认为,会被男人以这种死缠方式追到的女孩,一个字,贱。如果有男人不幸爱上这种女人,那么恭喜,你只要死缠就好了,不过如果你真的这样做,我只能鄙视你。假如这个世界上所有女孩都这么贱,我宁愿独身。幸好不是。的确,我是很怕被别人拒绝,所以,我往往会先拒绝别人。偶然会有一两个人我无法拒绝,但我绝对不会给任何人机会,拒绝我第二次。某些女人也许会觉得这种想法很可笑,但这就是男人的尊严。男人的尊严并非不可以放下,不过要视乎情况。而更重要的是,假如一个女人连自己男人的尊严都可以不顾,你凭什么认为她值得你放弃尊严?我承认我的爱缺乏诚意。我无法再像年轻时一样,近乎无厘头地对一个根本不在乎我的人作出那么可笑的一生一世的承诺。因为我已经知道,很多事情是会变的。我曾经以为,有些事一旦讲出来就是一生一世,但原来只是讲的时候才有一生一世,做的时候就会变得支离破碎。所以当我打算挖出自己的心交予别人的时候,我只可以提供唯一一次选择机会:要么无条件地接收我的心,要么在上面插一刀,然后让我回收。对某些人来说,这无疑是一次鲜血淋漓的残忍选择。之所以会残忍,不是因为她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是因为她们什么都想要。另一个原因可能在于,她们太自以为是,总以为只要说出那句话,别人就会死去。我承认我是犯贱。我在明知道结果的情况下,还要逼人家插我一刀,除了希望藉此而迅速抽身之外,还希望对方不要忘记,曾经有过我这样一个贱人,在某年某月某日,手捧着血淋淋的心,并不求她接纳,只要求她爽快地插上一刀。也许对这种事,我已经上瘾了。就在那晚,在我送她回家的途中,在的士上,我对她描述那种被心爱的人拒绝的感觉:“……仿佛一刀插在心上,再用力一拧,“喳”一声心碎掉,鲜血飞贱……”
那晚的月色出奇地好,好得令人想哭。虽然想哭,但哭不哭得出又是另一回事。每一次被拒绝,我都哭不出来。我的确会想很多方法来发泄,但从来没试过哭。不是想不想哭的问题,是根本哭不出。看着别人的悲伤我可能会落泪,但看着自己,我做不到,因为,我知道自己的不幸是必然的,是无话可说的。这是我身为一个贱人的自知之明。所以,我可以对自己很残忍,自然,对别人也很少例外。其实我完全明白,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太懦弱。我太渴望得到,但更害怕失去,而最可笑的是,其实我并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由始至终,我都一无所有。这无关乎悲哀,只是愚蠢,极端的愚蠢。是的,正如罗素所言,这世间唯一的不幸,便是自己的无能。我曾经以为这是武断,但事实的确如此。我从来不是百折不回的精钢,只是一棵一触即收的含羞草。每一次在别人拒绝之前,其实我就已经放弃了。非常可耻,也极度呕心。面对这样的自己,所能感到的只有厌恶,而厌恶是不会令人流泪的,只会令人想要多插几刀。因为那晚的重伤,我龟缩在自己构筑的堡垒里面,疗养了很久。那段期间的事我基本都不记得了,只有一件被留存下来。那是发生在某个奇异下午的暧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