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初遇

风沙的回忆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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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动,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吧,你们已经被包围了,不要再做无谓的反抗了。

    你们想让我放下武器,然后就将我干掉对吧,告诉你们,我可没有这么傻,虽说你们人多,但是浸提那你们谁也别想活着离开这里。

    你还真行,我看你能撑到什么时间。

    狼王,我这里已经准备好了,但是对方太过狡诈,根本射击不到罪犯的身体,更别说一枪致命了,完毕。

    好的猎豹,原地待命,自己寻找最佳时机,自由射击,但要注意安全,此人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完毕。

    猎豹收到,完毕。

    凤凰凤凰,报道你现在的具体位置和周边情况。

    报告,我现在处于罪犯的盲角区,但不利于射击,周边情况一切正常,完毕。

    好的,在原地随时待命,有最佳射击角度,可进行自由射击,完毕。

    凤凰收到,完毕。

    突然,砰的一声,现场立刻被一个烟雾弹迷得什么都看不清了。

    大家注意,罪犯可能要逃跑,在不伤害人质换队友的前提下,自由射击,完毕。

    收到,完毕。收到,完毕

    一阵激烈的枪响过后,当狼王带着他的兄弟姐妹们进入刚刚熄火的战斗场地,里面一片狼藉,可是那个罪犯已经不见了踪影。

    狼王,在前面大概三十米远的地方发现了罪犯首领的尸体。

    好的,谁干的,回去给他请功,可是现场却没有一个人吱声。

    狼王,我看见好像是凤凰干掉的,但是凤凰却不见了踪影。

    狼王知道这里不是久留的地方,毕竟自己身边还有如此众多的兄弟姐妹,他要为他们的生命安全负责。

    事情大概过去了一天之后,狼王还特地亲自去找过,派人去各处找过,可是依然没有凤凰的消息。

    就这样,三年很快过去了,狼王期间也做过了很多的任务,但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成功的完成任务。但在这三年里,狼王从没有中止过寻找凤凰的脚步。

    凌峰:一个土生土长,来自偏远地区的农村人,但其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和抱负的有志青年,从不在金钱和权势下低头,科研集团的ceo,现年21岁,帅气,单身,自信,但其傲慢,事业有成,身上虽担负着艰巨的任务,但仍在人生的路途努力跨越。这是我帮你做的临时档案,目的在于转移人们对你的注意力,当然这第一招就是瞒天过海,让你轻松地解决此次刺杀的任务。从今天起,你就是大学生了,别再由着性子来。任务第一。还有,此次任务你再自己选两个得力干将,等会军区会给你派一辆车的,为了你的安全和事情的绝密,这次行动,你要自己组织一个帮会来掩人耳目。赶紧下去准备准备吧。

    是,首长。凌峰虽说有多么的不愿意,但他是军人,军人就是天生要服从命令。

    一辆疾驰的越野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过学校面前人们的空隙,快速的消失在人们的视线范围内。

    现实与梦想的差距,总是那么的让人不可思议。现实社会的虚荣和繁华,已经让人们纯净的心灵受到污染!

    哇哦,哦哦哦哦哦哦俊宇,看看,看看,这是谁家的公子哥,怎么会如此的猖狂,完全不把我们学校放在眼里,竟然在人山人海中狂飙。难道他没有看见我们学校前面那闪闪发光,辐射人眼球的醒目标语吗?在这个学校,我这还是第一次看见有比我们嚣张猖狂的人,好想会会这个公子哥。

    不是吧,你不是咱们学校的消息小小灵通吗,竟然不知道他!简直不可思议,看来同学们送给你小小灵通的美誉,还真是高估你小子了。行,告诉你可以,但是,我说的是但是,不过你得请我大餐。国华看着俊宇只能无奈的点头,他知道自己又要被坑了,谁让他自己不曾注意这么一个猖狂的人的出现呢!我前几天刚从学校的网上信息调出了关于咱们金融系的每一个同学的有关情况。你知道吗,当我看见他的有关情况,我被惊呆了:他叫凌峰,是今年我们系,不对,不止我们系,甚至是整个学校的一个传奇人物。但他的家庭背景委实不敢让我相信:他来自一个偏远地区的农村小镇,家里世世代代都是农民,可他是一个从小就有远大抱负和理想的小子。你知道吗,在他小学10岁的时候,他就因一句话而引起了众多老师和领导的关注。在高一下半学期,他凭借自己的才能和他的伙伴们一同开了一家小型企业,听说是搞科研的,而且他还是一个电脑高手。高二的时候,这个科研机构,经过他的辛勤灌溉和付出,竟然在全国逐渐做的声名远扬。刚上大一的时候,听说他的公司已经已经在全国上市了,而且在全国科技领域已经处于领先地位。只用了三年的时间,他就将公司处理的有声有色,现在已经是一个集团了,而他就是这个集团的ceo,怎么样,人家厉害吧。

    回答的这个人,此人叫张俊宇,是富家子弟,黑社会虾帮的老二,也是军区的卧底。他家世代做的是家居的生意,而且现在公司遍及整个亚洲:他生性性格温和,说话幽默,但性格不羁,做事有自己的主见,面貌帅气,是一个全能型帅哥,尤其对武术和音乐,他天生有一种不可估量的能力和潜质!

    忙碌了一天,凌峰本来想回家好好休息休息,但是又有点想去酒吧的冲动,经过种种思想的斗争,最后还是准备去酒吧!刚进酒吧,就听见里面震耳欲聋的音乐和人们的各种狂呼和惊叫声。老板,麻烦给我一杯啤酒,谢谢!凌峰坐在那里,回想着今天公司的种种问题,不禁心底涌上种种担忧。

    突然,一个惊艳的女子进入到了他的视线范围内,她长的美丽,漂亮,还有一个高挑的身材,但她好像喝酒喝醉了,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这时不知从哪里窜出来几个长的有点像地痞流氓的小混混直奔那个漂亮的女孩而去。凌峰感觉事情有些不妙,付了钱起身追上去,他们走出了酒吧。当凌峰从酒吧追赶出来的时候,在门口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原来真的是一伙地痞流氓,专门看见单身男女下手,劫钱劫色。

    救命啊!凌峰被救命声拉回到了现实,住手!你们在干嘛,凌峰径直跳了出去,挺身而出。你们这么多男人围着一个喝醉酒的女生转,你们不害臊吗?呦,你是干嘛的,行侠见义呀,这些年可是不多见了,难不成你对这个妞欧式门想法,那个人哈哈大笑了起来。凌风急中生智,放开她,我是她的男朋友,我有钱,围着一个女生转,有什么意思。单挑还是群上,你们选。先放她过来,我们再以男人的方式来解决此事情。好的,放他过去,说话的应该是他们的老大,刚刚说话的人看见眼前的这么一个骨瘦如柴的臭小子,再看看他们跟前又这么多人,对付他应该没问题,而且还绰绰有余。

    如果这样想,那他就大错特错了,书上就说过,不要小瞧任何一个你瞧不起的人,他们往往会给你致命的一击。

    如果他们知道凌峰曾经在全国拿过跆拳黑道比赛的冠军,我估计他们早都吓得屁股尿流了,因为谁也不愿意与一个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士打,因为那样受伤的往往是自己。擒贼先擒王,看来刚刚讲话的人就是他们的老大,就他了,凌峰慢慢的走了过去,可是谁也没有料到一个骨瘦如柴的人会在瞬间有如此大的爆发力,说时迟那时快,在离他们老大还有大概两米远的时候,凌峰以光的速度径直起身跳起,以一个一脚能将老虎踢翻在地的飞毛腿将其老大放翻在地。看什么看,还愣着干嘛美女,快跑啊,难不成你真想落在他们的手里,最后被他们劫财劫色。凌峰拉起她就跑。后面的人看到昔日威风凛凛的老大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一个骨瘦如柴的黄毛小子放翻在地,谁也不敢轻易上前,而这也为他们逃跑争取了一定的时间。这时不知是谁像是被打了鸡血一样,狂喊了一句,赶紧追呀,为老大报仇呀,老大对咱们昔日可是不薄呀。这句话还真管用,他们瞬间就没了刚刚惊恐的表情,拿起身边只要是顺手的东西,口里还大喊着为老大报仇,看着架势还真有点古惑仔的感觉。

    凌峰他们在前面拼命地跑,他们紧追不舍,距离一步步缩小。终于绕过了一个弯道,两人藏了起来,在那气喘吁吁地释放着二氧化碳。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两人相视而笑,谢谢你,谢谢你刚刚救我,我叫慕容晓晓。你好,我叫凌峰,不用感谢我,我想放给谁,谁都会这么做的,更何况我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哈哈,慕容晓晓大声的笑了起来,凌峰赶紧用他的大手将其嘴捂住,生气的说道:你想被他们发现呀,还想不想回家了。哦,对不起,我刚刚是听了你的话,忍不住就笑了出来,你还挺谦虚的。

    算了,看你是个女生,我就不和你计较了,今后不要再一个人出来了,不安全其实凌峰并不知道,其实刚刚在酒吧外面的时候,慕容晓晓都打算出手了,因为这几个小人对她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但她感觉到好像有人在暗中偷窥他们,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所以才故意喊救命的,但是结果验证了她的想法,完全正确。

    其实这个女人并不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她是一个从小就娇生惯养的孩子,但她做事从来都有自己的主见,在家时她说一不二的,因为他的爸爸是黑道的,她是龙帮帮主的大小姐,他老爸做事心狠手辣,在黑道有嗜人魔的雅称。

    好了,告诉我你家在哪,我送你回家吧,现在应该没事了,慕容晓晓反应上来。我家!慕容晓晓吃惊的说道,没事,我给我朋友打个电话,让他们来接我。慕容晓晓脑海里深深地记下了这个面孔!电话打通了,喂,我在人民路一号街,你们来接我,我遇到麻烦了。

    大概10分钟左右,他们的藏身地被发现了,看你们这下还怎么逃,怎么跑,跑啊,逃啊!眼看棍子马上就落下来了,凌峰他起身就是一拳,接着一脚,那人立刻翻身在地,口吐鲜血,不省人事。所有的人都上去了,打的那叫一个火热呀。

    国华,俊宇,赶紧去帮那个穿白衣服的人,是那个人刚刚在酒吧救了我,啊,不是吧,你一个千金大小姐外加独特的武艺还需要人救。这不笑话吗。别废话,别让他受一丝伤害,不然,后果你们知道。好的,我们知道了,兄弟们:别放过他们,更别再让他们出去害人,一场冷战器开始了,火花四溅,地上人们的各种惨叫声,痛苦的呻吟声不绝入耳。短短的几分钟,就解决了战斗。好了,停,别再打了,回去告诉你们老大,就说慕容晓晓很希望见到他,滚吧!他们像被吓破胆似的,连滚带爬的逃出了他们的视线范围,逐渐的消失在黑色的夜幕下。

    谢谢你,我的好哥们俊宇,国华。认识认识。你们好,很高兴认识你们。慕容晓晓,既然你的朋友来了,我也该走了,咱们有缘再见。说完变转身离开,这是凌峰第一次见到如此血腥的场面,他被惊呆了,也被吓傻了,以往在电影情节里才有的画面,他竟然在今天这个漆黑的夜晚经历了,好像做梦一般。晓晓,你知道刚刚那个人的名字吗?国华问道。知道,他叫凌峰,怎么了。晓晓,这个人物你就小心点,他是我们学校今年的传奇人物,他的资料我们都已经查过了,和他的气质很不否。别和他走的太近,因为他的底细我们谁也不了解,总之他很特别。一个农村来的小伙子怎么会有如此专业的格斗技巧,你也不想想看。

    好了,国华,俊宇,别说他了,走,我们喝酒庆祝今天晚上的胜利。看来这两月的训练没有白费,好好加油。今后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题外话---

    第一次写,愿大家多多支持我,我会再接再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