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太阳神

程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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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想十年前在甘霖谷的遭遇,李筠至今刻骨铭心。当时她才十八岁,还只是神殿的一名见习祭司,随同新晋总督的哥哥来到大汉之海,在军医所工作。

    当年的大汉之海比现在更加贫瘠落后,当地居民生活贫穷,满脑子迷信思想,生病了不懂得找医生,全赖祖传的巫术甚至残忍的仪式摆弄病人,妄图驱走引起疾病的“魔鬼”。这样搞当然不会有效果,许多人因为小小的发烧感冒送了命。

    心地善良的李筠得知当地风俗后十分焦虑,认为自己作为医生,有义务为百姓的健康负责。于是时常瞒着哥哥独自出门行医,去野蛮的沙漠部落中替人看病。

    最初人家都不信任她,甚至怀有敌意,直到李筠以精湛的医术治愈了连族中巫师也束手无策的垂危病人,才赢得了当地居民的爱戴和敬仰,对这位年轻美貌的女医生交口称赞。此后李筠出门行医,总是会受到百姓的热烈欢迎和招待,“美女神医”的名气不胫而走,传遍了大汉之海。

    李筠对自己的成功也很感得意,胆量也越来越大,行医的足迹渐渐扩大,甚至横渡连绵百里的大沙漠,孤身前去麻风病人聚居的村落行医。她的勇敢与仁慈,固然令人敬仰,却也遭致飞来横祸。

    一日李筠在远离总督府的村落里替患绞肠痧的幼童看病,突然闯进来一群凶恶的巨魔,吓得村民望风而逃。这些巨魔也并没有杀戮村民,很奇怪的围在病房外,默默的盯着正在给小孩治病的李筠。等到小病人服下药后恢复了健康,巨魔齐声欢呼,用巨人语嚷道:“就是她!就是她!”说罢一拥而上,强行把李筠虏走。

    李筠胆子再大也毕竟是个年轻姑娘,被这群凶恶的巨无霸吓傻了,完全搞不清楚情况。既没有逃脱的能力,彼此语言不通,也没有交流的可能。被迫随同巨魔们在沙漠中奔波数日,终于到了目的地–甘霖谷。

    原来李筠的神医之名不禁在大汉之海的人类居住地传颂,就连巨魔也听到了风声,便把她抓来给食物中毒的长老治病。这位长老,也就是日后欣然的好朋友彭蓬蓬老头。

    李筠被巨魔推进窑洞,虽然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但一见卧床不起的老巨魔便明白了三分。当下壮着胆子上前替巨魔长老把脉,而后给他服下了一剂泻药,把腹中积毒排泄出来,当天晚上便恢复了健康。

    巨魔长老非常感激李筠,特地给她安排了最舒适的卧房和最可口的饭菜。李筠不想要他报答,只求尽快立刻这险恶的魔窟。如果她当时能够设法让好心的长老明白自己的想法,想必不会遭受日后的耻辱。然而言语不通再加胆小,她完全没有替自己争取自由的可能。

    巨魔长老病愈后招集亲信,打算重重酬谢女神医,并派人送她回家。其它巨魔都没有异议,只有长老的大儿子普拉普拉提出反对。这精力充沛的巨魔少主第一眼看到李筠便迷得神魂颠倒,决心要娶她为妻。

    普拉普拉还很聪明,他没有直接说出自己的要求,而是委婉的告诉大家:“你们把女神医送走,将来如果再有人患病怎么办?谁能保证请她回来?我们巨魔一族勇敢英俊聪明强大,样样都很杰出,只有医术一窍不通,若能留下女神医,往后族人就不必再受病患的折磨了。”

    大家一听普拉普拉的话,纷纷点头,认为有道理。长老为难的说:“你想得很好,可女神医未必同意留下来,就算我们强迫她留下来,留住她的人却留不住她的心,将来总要逃走的,与其被她怀恨,不如大大方方的送她回家。”

    普拉普拉说:“父亲大人所言极是,不过我也有留住她的心的良策。”所谓良策,就是由他普拉普拉迎娶女神医,两人结为夫妻,自然便成了一家人。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此后甘霖谷也就成了她的家,只能终老于此。

    普拉普拉的提议在人类听来会觉得很无耻,然而巨魔们却认为非常公平,一致赞成。当晚普拉普拉闯进李筠的卧房,将这可怜的少女强行霸占。李筠痛不欲生,普拉普拉却完全不理解她为何哭泣。

    巨魔一族的雌性通常比雄性凶悍的多,看起来很瘦小的母巨魔可以轻松打翻比自己强壮一倍的公巨魔。因此在战场上往往是母巨魔打头阵,男人的长处则在头脑聪明。(当然是相对而言,巨魔再聪明也有限)普拉普拉以为人类社会也是女强男弱,如果李筠不想嫁给他,为什么不像母巨魔那样痛打他一顿,把他赶出门外呢?他也不想想,这弱不禁风的少女,怎会是他这个老粗的对手。

    李筠被迫与普拉普拉成亲后几次兴起寻死的念头,然而终究不甘心,只得忍辱偷生,寻找脱身的机会。可恨普拉普拉对这位人类娇妻爱如性命,平时寸步不离,就连李筠给巨魔族人看病时他也要守在门外,紧盯着妻子的一举一动。

    就这样过了一年,李筠产下人魔混血的幼子,便是鲁滨逊。李筠虽然时刻渴望逃出甘霖谷,然而有了儿子,便多了一份牵挂,不得不在暂时留在巨魔部落照顾婴儿,一住就是三年。

    三年后小巨魔能够独立生活。普拉普拉也觉得夫妻生活多年,没可能再生变数,对李筠的看管也松懈了许多。终于被她找到机会,黯然逃离甘霖谷。临行前给儿子留下一条银链十字架,作为日后相认的凭证。

    李筠自从逃出甘霖谷后便回总督府去找哥哥。李炎这些年来找遍了大汉之海也没有妹妹的音讯,本来已经死心,如今突然见到妹妹归家,当然喜出望外。问起李筠失踪的始末,才得知是被巨魔虏走。

    李筠只把在甘霖谷的遭遇告诉了哥哥一人,并嘱托他千万不要走漏风声,免得家族蒙羞。李炎闻言大怒,便要发兵甘霖谷将巨魔全数诛杀。然而李筠挂念亲子,不欲李炎再生是非,勉强把这件事压下去了。

    此后七年,李筠不曾踏进甘霖谷半步。普拉普拉为“狼牙”罗拉所杀,自己九岁的儿子被欣然收养等等,全是适才从鲁滨逊口中得知的。

    李筠母子相认,欣然既高兴又难过。高兴是因为鲁滨逊终于找到了生母,难过是因为好不容易认了个干儿子,现在人家找回了亲娘,自己便要退居二线了。

    李筠讲述了前因后果,拉着儿子叩头拜谢道:“小叔替我找回了儿子,恩同再造,请受侄女一拜。”

    欣然忿忿的接受了他的大礼,酸溜溜的说:“阿筠,你找回了亲儿子,我却没了干儿子,这笔买卖着实划不来。”

    李筠闻言忍俊不禁,心想小叔叔真是孩子脾气,说得好像我抢了他的亲骨肉似的,转念一想,欣然舍不得让儿子认祖归宗,也是因为真心疼爱他,因此并不生气,反而认定欣然是性情中人,更多处几分敬爱。

    欣然见李筠只是笑,却不说话,意兴阑珊的摆摆手说:“你先起来吧,咱们都是大人了,不要动不动就下跪叩头,让孩子看见笑话。”

    李筠恭顺的站起身来,在末座陪欣然用茶。鲁滨逊伺立在母亲背后,紧张兮兮的望着欣然,生怕亲娘和干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营帐内寂静无声,欣然一脸不悦,李筠则小心陪笑。两个人都不开口,火药味甚浓。

    欣然啜了口茶,心想光这样生闷气也不是办法,究竟何去何从,还是让孩子自己决定吧。于是放下茶杯,问鲁滨逊:“小子,你今日与娘亲相认,也算了却了一桩心事,废话我也不多说,今后你是留在军营侍奉母亲,还是跟着我这个干老子一同闯荡江湖,你自己决定吧。”

    鲁滨逊看看欣然,又往往李筠,可怜巴巴的说:“我……我不知道……”说着,眼泪夺眶而出。他既不愿意与母亲刚刚团聚便告分手,也不甘心放弃追随欣然,异想天开的说:“孩儿倒有一个两全其美的主意,希望二老同意。”

    欣然笑道:“难得你聪明一回,说来听听。”

    鲁滨逊破涕为笑,一本正经的说:“妈妈当初是迫不得已才嫁给巨魔,心里是很不情愿的,妈妈不愿承认有巨魔丈夫,我也不愿意承认那个巨魔父亲,干脆把他忘掉好了。”

    欣然搔头纳闷的问:“这是你们母子的事,跟我有啥干系?”

    鲁滨逊笑道:“我听说单亲家庭很容易出问题,现在我要么只有父亲,要么只有母亲,实在不适合小孩子生长,不如你们两位结为夫妻,组成一个圆满的家庭,这样我就既有妈妈又有爸爸啦!”

    李筠听罢目瞪口呆,羞得面红耳赤。

    欣然捧腹大笑,艰难的伸出手去,摸着鲁滨逊的额头说:“好主意……真是好主意……你小子还真会做美梦啊!”

    鲁滨逊企盼的问:“老爸,难道你不喜欢我妈妈?她难道不是世上最美最善良的女性?你错过了今天的机会,往后再也找不到更好的老婆啦!”

    欣然苦笑道:“我当然很喜欢阿筠,可是……她是我侄女,这个搞法……别人骂我乱伦倒无所谓,阿炎若是知道–肯定会捏碎我的脑袋啊!”想到李炎那张正气凛然的面孔,欣然就有点发怵。

    鲁滨逊冲动的嚷道:“这根本就不是问题–老爸,你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男子汉,还会在乎区区名份?”

    “不行!”李筠断然否定了儿子荒诞的提议,含着泪花叹道,“且不说事关名份,便是我在神殿的身份,也不容嫁人为妇……十年前被迫失身于魔物已是奇耻大辱,怎可再连累小叔。”

    鲁滨逊受了欣然的熏陶,完全无法理解母亲的伦理观念,急得失声哭道:“妈妈!你的脑筋太死板了,这样下去你一辈子也不会幸福的。”

    李筠替儿子擦泪,怜爱的说:“傻孩子,娘的一生早已注定与幸福无缘,你跟着我也不会有前途可言,小叔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你有幸追随他左右,是你的福气,高兴还来不起,哭得什么!”

    欣然见状长叹一声,毅然决定退出这场令人啼笑皆非的争夺战。强颜笑道:“你们别难过了,我决定独自上路,阿筠,我叫你一声孩儿他娘不算唐突吧?咱们的儿子就托付给你了,如果你再把他弄丢了,我第一个不饶你!”言辞声色俱厉,怒气无可遏抑,竟失手将茶杯捏得粉碎。

    李筠诚惶诚恐的道:“小叔息怒,侄女一定会尽到母亲的责任。”

    欣然跌坐在椅子上,泄气的嘟囔:“你们不必这样,我并没有生气,只是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有些难过……”强打精神叫鲁滨逊过来,抚摸着小巨魔的额头说:“小子,你现在认祖归宗了,不能再用鲁滨逊这名字,下次见面,我还真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

    鲁滨逊听了他的话,忍不住潸然泪下,哭道:“爸爸……千万别这么说,虽然我不是你的亲生儿子,但你依旧永远是我最尊敬的爸爸……”

    李筠也被欣然的情谊感染,诚恳的说:“小儿没了亲爹,承蒙老天见怜,替他寻了一位了不起的义父,如蒙不弃,便请小叔履行父亲的责任,再给小儿取个新名字吧……”说到此处,忽然想到如此一来自己与欣然就越发像夫妻了,羞得心跳如鹿撞,声如蚊蚋几不可闻。

    欣然很是受用,不假思索的笑道:“取名字我最拿手,鲁滨逊改姓了李,且生在沙漠苦旱之地,命数缺水当从名字中找补……便叫李滨如何?”

    李筠母子齐声叫好,当下鲁滨逊便改名叫了李滨,算是继承了李家的香火。

    欣然一跃而起,望着兴高采烈的母子俩,调侃道:“阿炎的名字里有一个火,阿筠的名字里有一个土,乖儿子的名字里有一个水,阿筠很应该再生一双儿女取名李林、李鑫–哈哈~把他娘的‘五行’通统占全!”

    李筠羞笑道:“小叔所言极是,可惜侄女已决意献身圣教,无法嫁人生子,李林和李鑫两个小家伙只有靠我老哥去奋斗啦。”言下之意无非是暗示他不要做非分之念。这位出身名门的俏娇娘自幼在神殿苦修,以断绝欲念为最高道德境界,便给她十个胆子,也不敢跟欣然乱伦生子。

    欣然哈哈大笑,心想原以为这位大侄女只会打针看病,不料也有些幽默感,有这样的娘亲,干儿子想来不至于长成李老大那样的木头人。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自从李滨认祖归宗,李家兄妹对欣然在敬重之外又添了感激。欣然也利用李家兄妹的好意,以探望干儿子的借口经常出入军医所,对李筠展开攻势。李筠正值花样年华,一颗本以古井无波的芳心被这风流俊美的小叔叔撩拨的掀起了波澜。

    一方面情根暗种,另一方面却又忌惮名节身份,不敢接受他的追求。一个蓄意勾引,一个半推半就,如此过了数日,表面上看来欣然全无收获,连那小寡妇的手也不曾拉过一下,然而心理攻势却取得了看不见的辉煌成就。

    现在李筠对欣然的追求已经由无奈变成了享受,没有外人在场的时候也会似喜还嗔的对他那放肆的情话做出反击,状似打情骂俏。如果欣然一天不来军医所游荡,她心里反倒不是滋味,打发儿子请他过来喝茶聊天。

    这天午后,欣然闲来无事,照例跑去军医所鬼混。哪知李筠却不在家,足够容纳二十张病床的移动病房里只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坐在轮椅上看书。

    欣然凑近一看,只见小姑娘正在看一本很深奥的古书,他盯着看了半晌,愣没看懂一句话。

    “小妹妹,你看得是什么书?我每个字都认得,可是连在一起就不明白是什么鬼意思!”

    小姑娘抿嘴一笑,仰起甜美可爱小脸儿一本正经的说:“是兵法书–古代的哦!”

    “古代兵法书,难怪满篇阴阳八卦六合五行……嘁,装神弄鬼。”欣然在小姑娘对面的病床上坐下。饶有兴致的打量她。小姑娘身穿白地碎花的连衣裙,梳着两只俏皮可爱的羊角辫儿,皮肤白皙里透着病态的红晕,容貌娇美,小小的身子格外纤弱,一阵大风便能吹得飞起来。

    她吃力的捧著书卷,十指纤纤宛如牙箸,文弱的似乎随时会折断。她的眼睛异常明亮有神,显露出与年龄不相配成熟神态,她恬静的坐在轮椅上,引人怜爱而又替她忧心,担心她就像风中残烛,不知何时便会熄灭。

    欣然细声细气的问:“小妹妹,兵书好看吗?”生怕声音太大吓坏了她的心脏。

    小姑娘抬起头来,嘟着小嘴愁眉苦脸的说:“一点也不好看……”

    “不好看干嘛还看?”

    “总不能闲着呀。”

    “你是这里的病人?我以前怎么没见过你。”

    “我从前住在机械铠里,今天才迁到这里来的。”小姑娘稚气的说。

    “机械铠?”欣然一愣,“除了夜莺,还有别的机械铠能住人?”

    “有呀,我的太阳神里也有一张床,不过比起这里小多了。”小姑娘环顾四周,似乎对新环境挺满意,“太阳神……”欣然念念有词,突然打了个寒战,紧张的握住小姑娘的手问:“你是说罗兰元帅的太阳神!”

    小姑娘皱起眉头,呻吟道:“讨厌啦~你捏得人家的手好痛……”

    欣然慌忙松手,捧着小姑娘的纤指嘘了口气,讪笑道:“都怪我太激动,还痛吗?”

    小姑娘娇嗔道:“怎么不痛?痛死啦!你真是个冒失鬼。”

    欣然不好意思的搔搔头,陪笑道:“我是听说你住在太阳神里,太吃惊了所以才会–”

    “这很奇怪吗?”小姑娘瞪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反问。

    “当然!如非你是罗兰公爵,否则怎能接近太阳神?”欣然悻悻的说。

    自从李炎告知此行的目的是运送太阳神前往艾尔曼,欣然便打起了这部圣国最富盛名的超强机械铠的主意。对李炎说,听说血色莲台的“七姐”也在营中,他慕名而来,很想“一亲芳泽”。

    李炎面有难色,吞吞吐吐的拒绝了他的请求。他害怕欣然“辣手催花”,弄坏了太阳神,无法向罗兰元帅交代。

    NO.A07-太阳神,从某种意义上讲,可算是圣国军威的象征。自从上代佣兵王阿曼拉达·亚瑟开始,这部机械铠便与一连串辉煌的胜利紧密联结在一起。从吸血鬼王位继承战到罗摩边境纠纷,太阳神一直扮演着保卫圣国驱除侵略者的英雄角色。

    二十年过去了,太阳神的主人也从亚瑟转为罗兰,但它的威名却有增无减,与素有“天下第一剑”之称的阿曼拉达·罗兰一同被世人视为无敌的象征。其风头之健,甚至盖过了女王专用的机械铠“圣天使”。

    因此当欣然听说这小姑娘竟然住在太阳神的机舱里,不免起了惊疑之心。若非她的年纪实在太小,甚至会怀疑她便是罗兰公爵本人。

    “我不知道你们为何那么看重太阳神,从机械都市到这里,我一直憋在那个铁壳子里面闷都快闷死了,如果你喜欢待在里面,为什么不跟我换呢?”小姑娘天真的说。

    欣然笑道:“我正有此意,小病人儿,你叫什么名字?”

    “兰兰。”

    “好可爱的名字哟”

    “真的可爱吗?”小姑娘眼睛一亮,半信半疑的问,“你该不会是逗我开心吧?”

    欣然摸摸她的小辫子,温柔的笑道:“我若骗你,就罚我下半生只能看兵书。”

    “呵!那可够你受的啦,”小姑娘也投桃报李,摸摸欣然的鼻子,笑盈盈的说,“我也挺喜欢你的,小男孩儿,你叫什么名字?”

    “小–小男孩儿!?”欣然哭笑不得,暗想这小丫头还真是不肯吃亏呢,“我叫苏欣然,苏醒的苏,欣然嘛,就是高兴的意思。”

    “苏–欣–然–”小姑娘在膝盖上写下这三个字,“这么写,对不对?”

    “完全正确,兰兰真聪明!”

    “那你会写我的名字吗?”

    “……喂,我看起来不至于那么蠢吧?”欣然满脸黑线。

    “写嘛写嘛,人家要你写给我看嘛!”

    欣然只好在她膝盖上写下“兰兰”二字。

    兰兰拍手笑道:“小男孩儿,你也好聪明呢!”

    “嘿!我说你–”欣然也不知道小姑娘是真的天真未凿,还是故意跟他抬杠。偏着头忿忿的盯着小姑娘,心想看不出这小妮子还挺伶牙俐齿……

    小姑娘鼓着粉腮与欣然对视,眼睛瞪得大大的。“我不怕!我的眼睛比你厉害!哈–你先眨眼–你输啦!”

    欣然哈哈大笑,一把抱起小姑娘紧紧搂在怀里,鼻尖贴在红馥馥的脸蛋儿上揉蹭。

    “可爱的小病人儿,我简直喜欢死你了,这可怎么办?”

    兰兰拍着他的脸颊笑道:“那就嫁给我呗!小男孩儿,你愿意嫁给我吗?”

    欣然任何笑嚷道:“愿意,当然愿意!”

    “那好,你要叫我老爷–咦,不对哦?我是女的,怎么能当老爷呢?老娘?似乎也不好……”兰兰咬着指尖冥思苦想,忽然眼睛一亮,拍手笑道,“对啦–你要叫我娘子!”

    “好、好、好,我的小病人儿娘子,你呀,还得长大十岁才能做叔叔的新娘子。”欣然抱着兰兰原地转了个圈儿,笑道:“跟叔叔出去玩好不好?”

    “好是好,可我的腿……”

    欣然低头一看,发现兰兰膝盖以下竟是空荡荡的裤管。心疼的问:“天哪!怎么会这样?”

    兰兰很有气概的摆摆手,满不在乎的说:“天生的,我是早产儿,生来一身病。”

    欣然怒道:“你妈妈为啥不等月份凑足了再生,真是个笨蛋!太不负责任了!”他是关心太过以至于无理取闹,这早产与否,哪能由母亲说了算。该生的时候就得生,谁也阻止不了。

    兰兰却心有同感的道:“可不是嘛,将来我生小孩,宁可让他在肚子里多呆俩月也绝不早产,喂,小男孩儿,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欣然笑道:“男孩女孩我都喜欢–不过我最喜欢兰兰你啦!”说罢便要抱她出门。

    “别着急,先看看外面风大不大,尘土多不多,”兰兰解释道,“我的肺子有点毛病,风沙太大便无法呼吸。”

    欣然探头朝外一望,说道:“天气很好,一点风也没有,我们就在草地上走走,不会有灰尘的。”

    兰兰又问:“外面有很多花吗?”

    欣然难为情的道:“不太多……”十月份的草原,花期已经过了。

    兰兰拍手笑道:“好极了,没有花就不会有花粉,咱们快出去玩吧–我都等不及啦!”

    欣然信口问道:“你花粉过敏?”

    “不,我有肺病。”

    “什么病?”

    “肺痨。”

    “肺–肺痨!”欣然惊讶过度,呆立当场状若化石。

    “怎么,害怕被我传染?”兰兰撇撇小嘴,笑容中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凄楚。

    欣然摇头道:“我不是害怕,而是觉得你很可怜,这么小就诸多疾病缠身,日子想必过得很辛苦。”

    兰兰转忧为喜,柔声道:“我都习惯了,也不觉得特别辛苦。”

    欣然无限怜爱的搂着她,喟然叹道:“可怜的小病人儿,我真想替你分担一部分疾病。”

    兰兰亦被他感动,虽不说什么,眼圈却不由得湿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