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三阵溃虏】

寇十五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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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时代,猛将如云,耀武夸力,蔚然成风。

    斗将,既可打击敌方军心,又可提升已方士气,更可籍此击杀敌军悍勇之将,可谓一举三得。在东西南北及中原各战场,都不乏各方诸侯麾下勇将刀来枪往、盘马交错的身影。

    中原犹如此,更不要说奉行武力至上,只认拳头不认理的漠北胡人了。所以马悍提出决斗,便是看准了鲜卑人绝不甘示弱的心态。莫说鲜卑人此时占着绝对优势,便是处于下风,也绝不会拒战,否则也不用在草原上混了。所谓输阵不输人,不管在哪里混,也不管是什么年代,这个道理总是不变的。

    “既然来到大草原、大鲜卑人的牧场上,自然须按大鲜卑人的规矩来。第一阵,骑射定生死。”鲜卑骑兵首领,犍提部裨小王泄归泥,以仲裁之身份,定下第一阵决斗项目。

    听到第一阵决斗项目,唐努及汉戈骑兵们都大大松了一口气。他们的骑射之术,都是由马悍亲手训练的。尽管为时尚短,又缺乏实战经验,战力如何还有待检验,但对他们的部帅兼总教官强悍到爆的骑射能力,每一个汉戈骑兵都有深刻体会。鲜卑人首阵选骑射,那是撞到铁板上了,也许他们现在在笑,但一会之后,只怕哭都哭不出。

    鲜卑人的出战对手,是一个头戴皮盔,盔顶插着两根白色羽毛,身披黑色皮甲,满面狰狞的疤痕,手臂粗长,身躯魁伟的精壮骑士。此人一出场,鲜卑骑兵中立即响起一片欢呼沸腾,显然在部族中甚有勇名威望。

    马悍看得真切,此人正是泄归泥身边四名顶盔披甲的护卫骑士之一,而且能在帽盔上插两根白羽,按胡人军制,至少是百人将一级的中坚猛士。

    “犍提部大人扶罗韩帐下百人长巴腾,前来取尔贱奴狗命。”鲜卑骑士这一声牛逼哄哄地大吼,令他不自觉中上了死亡名单。

    马悍眼神一冷,伸手抽箭。

    马悍共有四个箭袋,分别悬挂于马身两侧之前后,箭袋为革制,色暗红,每袋置箭二十支。其中只有一袋是三棱破甲重箭,其余均为平刃铁镞箭。由于三棱箭打造工艺较高,汉戈部又缺铁,且胡人护具简陋,无须特制箭头便可破防,所以马悍轻易不会动用三棱箭,最常用的还是平刃铁镞箭。

    这个叫巴腾的鲜卑百人长,护甲看上去挺光鲜,但也不过是双层皮革,八十步内,挡不住马悍以六石强弓发射铁镞箭的雷霆一击。

    马悍并未驱马跑动,而是原地立射,这样做有好处也有坏处。好处是稳定性高,射击精度好,坏处是自身变成了固定靶,很容易被对手锁定射杀。

    对面的鲜卑人,尤其是巴腾与泄归泥,一见马悍采用的射姿,差点想大笑:原来不过是个生手,差点被对方大话吓住。

    骑射、骑射,骑驰而避,射敌奔兔。先要跑动起来以保护自己,然后再求射杀敌人。不跑不动岂不是变成了活靶子?双方同时射箭,一个是移动靶,一个是固定靶,谁更容易中箭,不言而喻。

    马悍嘴角勾起一弯冷弧,千里逃杀旬月,已经将他磨砺成一流骑射手,这最基本的骑射之道,如何不知?关键在于,你想同时射击,那也得我答应才行啊!

    鲜卑人骑射,通常使用一石弓(胡人多无甲,一石弓力足矣),在六十步以内,超过六十步,无论是命中率还是杀伤力都会明显下滑。巴腾是骑射好手,所用角端弓达二石五斗,七十步外狙敌,百发百中,号为犍提部三勇士之一,否则也不可能在以骑射为主的鲜卑骑兵中脱颖而出。

    巴腾驰骋到八十步时,就开始张弓搭箭,做好射击准备,一俟至七十步,就发弦远射——对手固定不动,他有十足把握。但巴腾并不知道,他的举动,成为其速死之道。

    马悍的杀手锏就是远狙,甭管对手是谁,他总要比对方射得快、射得远、射得准。扣准这快、远、准三字,便可立于不败之地。

    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先动。

    当巴腾进入百步之时,马悍已将豹弓举起,铁镞箭入手,箭搭弓把,弓弦引张,红外线瞄准开启,捕捉对手;九十步,红色小亮点出现在快马奔驰中的巴腾脑门,再往左、往下移至左胸,然后根据对方的马速与驰骋节奏计算提前量,再依风向、风速调整箭矢指向;八十步,当巴腾弓箭刚刚举起,连瞄准的动作还来不及做出时,早已完成目标锁定的马悍,气定神闲,右手拇、食二指一松——

    绷!弦震之声,在寂静的战场上,令人心腔猛抽,更令鲜卑人惊愕。

    咻——

    迅猛疾劲的箭矢破空声入耳,巴腾眼睛一眯,只觉一抹令面皮发麻的杀气扑面而来,还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一股巨力当胸撞来……巴腾嘶吼一声,甩弓扔箭,翻身落马,仰躺在草地上,浑身抽搐,一口口吐血,渐渐不动……

    静,三百多人马的战场,除了战马不安地甩蹄喷鼻声,就只闻呼呼西风劲吹。

    一阵轻快的马蹄声打破寂静,唐努兴奋驰出,奔至巴腾的尸体前,跳下马,将巴腾的盔甲剥下,弓矢刀斧收缴。然后牵上无主的战马,高举手中的战利品,向汉戈骑兵们不断挥舞。

    “呜嗬嗬!”

    二十五人一齐高呼,激奋之声,与鲜卑人的沮丧之色,形成鲜明对比。

    决斗之战,胜者可拥有败亡者的一切随身物品,即战利品,任何一方不得阻扰,这是古老相传的规矩。因此任鲜卑人再怎么咬牙切齿,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唐努将巴腾身上的兵甲、财物及马匹取走,屁都不敢放一个。

    “好生厉害……”泄归泥脸上的震惊之色久久未能平息,双拳紧握,死命扼制住自己上前挑战的好胜之心。因为他再清楚不过,身为犍提部屈指可数的神射手,巴腾的骑射之技高出自己不止一筹。连巴腾这样的好手都栽了,自己上去也就是送菜。

    “此人太过危险,再不能与之较射。骑战!用骑战将其斩杀,万万不能留下他性命!”泄归泥咬牙大吼,马鞭向前一指。随着他鞭梢指向,身侧一骑迅捷蹿出,手舞铁刀,闪电般扑向马悍。

    马悍将豹弓往鞍旁一挂,接过从骑递来的丈二长矛,往右臂下一夹,长笑策骑冲出。

    骑战之术,以长为先,短刀对长矛,纯粹就是挨打的命。马悍有十足的把握,在两马交错的一瞬,将对手刺于马下。

    就在两骑接近至十步时,马悍的矛尖已做好饮血的准备,鲜卑人突然收刀扬手,扔出一圈牛皮索,精准无比地套住马悍两臂及上身。

    塞外胡人最擅长扔绳套马,由此发展到以绳套人,基本上都能一扔一个准。泄归泥派出的这个鲜卑骑士,亦是部族中三勇士之一,号称近身无敌,无论套马套人,从无失手。果然,这一次他也没失手。

    “好极!”泄归泥远远看了,以拳击掌,喜不自胜。只要被绳索套住,就算是族中第一勇士也没法挣脱,这个马悍,完蛋了!

    鲜卑人情不自禁欢呼大叫起来,但在下一刻,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发生了。

    绳索套住马悍之后,鲜卑人猛力挽绳,正欲凭马的冲势将马悍拽下马来。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际,马悍长矛紧急撒手,竖掌对准绳索一切,寻常用斫刀砍三五下都未必能断的牛皮韧索,象草纸一样撕裂。

    鲜卑人一拽拉空,平衡骤失,就象被人猛推一把,生生从马背摔落。等他好不容易爬起来,身后蹄声震憾,锐风破空。噗地一下,半截带血的矛刃从胸膛冒出,同时一股巨力传来,整个身体被挑上半空……

    白马盘旋,银枪赤漓,悬尸高挂,傲立如峰。

    这一次,鲜卑人彻底失语。炎炎烈日下,每一个人却都有一种从里到外的寒凛。

    “谁敢再战?”马悍高声大喝。

    “谁敢再战?”汉戈骑兵齐声高呼。

    泄归泥的指甲深陷掌心,牙齿咬得咯咯直响,目如喷火,鼻似喷烟,却半点作声不得。

    这时,身后传来一个嗡声嗡气的声音:“少主人,让我上。”

    泄归泥扭头,一个站在地上高度却与自己骑在马上差相仿佛的披发巨汉,一双铜铃般地环眼,透出一股发现对手的兴奋,这兴奋中更带着一丝嗜血的残忍。

    布陀!犍提部第一勇士,父亲的贴身护卫,他,会否是那个叫马悍的可怕汉人的对手?

    “不用兵刃,不用弓箭,徒手角牴,小奴保证一击毙杀。”布陀将铁钵大的拳头攥得嘎吧响,信心满满,杀气腾腾。

    “好,你上。”泄归泥考虑再三,反复对比马悍与布陀的身材,终于同意,只叮嘱了六个字,“杀了他,活下来。”

    青青原野,风吹草低,解除武器的马悍与布陀相对而立。

    马悍的身材已经很高了,体格也够强壮,但与这个差点赶上姚明的家伙一比,足足小了一号。唐努与汉戈骑兵们看了,无不为他们的部帅捏一把冷汗。唐努甚至已经做好准备,一旦部帅遇险,他立即冲上去替换下来,至于自己是否这个巨汉的对手,已完全不在考虑之列。

    布陀低头嘿嘿一笑,粗如大腿的双臂箕张,宛若人熊,有些畸形的面孔扭曲,显得异常狰狞:“少主人对我说,杀了你,活下来。”

    马悍一言不发,伸出一根手指,竖于胸前,轻轻摇了摇——下一刻,猝然垫步进身,闪电般扑近布陀,右掌并拢如刀,噗一下插入布陀左胸,旋即在大蓬血雾及布陀惊天动地的嘶吼声中飞速急退——在数百双惊骇欲绝的目光下,但见右掌鲜血淋漓,掌心中,一颗扑扑跳动、热气腾腾的心脏,亮瞎敌我所有人的眼睛……

    鲜卑人崩溃了,他们输得如此干净彻底,士气、意志、胆魄……尽数崩溃。不用泄归泥下令,三百鲜卑骑兵,就象见了鬼一样,四散狂逃。他们情愿与三百汉戈骑兵交战,也不愿与这个人,不,这个恶魔单挑。

    濡水北岸三阵决斗,马悍单枪匹马,不仅仅是击退了三百鲜卑骑兵,更将中部鲜卑最重要的一个部族:犍提部,彻底打怕。自此而后,“挖心汉兽”之名,在犍提部可止小儿夜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