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温情,亲人相见。

广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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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月盈搬一张杌子给常氏坐下,她顺势坐在床边,柔声细语道:“姐姐,你嫁进将军府五六年,不曾为将军生下过一儿半女。老夫人对你很有意见,三番两次交代将军给你一封休书,将军念着旧情没有做绝情的事儿,长久下去,说不定哪一天,将军被老夫人说动休了你。沈大哥在京城,有他给你撑腰,老夫人万万不敢提这句话。”

    常氏再接再厉道:“遇儿将要三十岁,他孤身一人在外还未娶妻,不知道还以为我照顾他不尽心,刻意不为他商定亲事。后娘难为,我也有自个的苦处,希望你们兄妹俩幸福。”

    沈晚君压制住喉咙的痒意,面容冷清,“你们着急让我哥哥回京,是要给他请封世子吗?”

    这一句话,让常氏变了脸色。

    沈晚君清凌凌的眼睛里布满冷意,若当真为她好,又怎么会将她的亲侄女送给韩朔做妾?

    这几句话里,只有老夫人劝韩朔休她是真的。

    常月盈肚子争气,进门四年,为韩朔生下一儿一女,在将军府的地位不低,能在老夫人跟前说上话。

    可常月盈输就输在出身太低,想她腾位置,又没办法被扶正。

    她走了,还有老夫人的外甥女压在常月盈头上。

    与那位相比,她无儿无女,对常月盈有利。

    “哥哥是嫡长子,他请封世子名正言顺,父亲给他谋求一个缺位理所应当。”沈晚君忍不住,掩嘴咳嗽几声,“我会将这件事去信给哥哥说。”

    常氏给威远侯生下二女一子,她早就盯上爵位,怎么会叫沈遇给夺去?

    她心下一急,当即说道:“阿晚,你恐怕不知道,侯爷着急让阿遇进京,是听见风声,他在外娶了一个乡下出身的野丫头,这般低贱的身份怎么配得上他?父子俩虽然有隔阂,亲父子哪有隔夜仇?老爷叮嘱我为他张罗一门亲事,门第比不上咱们侯府,比他找的那个要好上太多。”

    常氏拉着沈晚君的手,语重心长道:“阿遇娶个上不得台面的女人,连累你在外也抬不起来,让旁人笑话。”

    沈晚君宛若一潭死水的眼睛,听见沈遇娶亲时,亮若星辰,心里的欢喜让她清冷疏淡的面容拢上暖色,“夫人,你的出身并不多光彩,也能嫁给我的父亲,旁人为何就不许了?”

    这句话,一点面子都不给常氏留。

    常家祖上是书香门第,后来子孙没甚出息,家族衰败,家里穷困潦倒,死守着书香门第的名声罢了。就算到如今,常家的兄弟也都是烂泥扶不上墙。

    沈晚君曾经很费解,她势利眼的父亲,为何将常氏娶进门。

    “当初我母亲仙逝,外祖父一家身陷囹圄,父亲不愿出手相救,恨不能与我们兄妹俩撇清关系,哥哥与他断绝关系,婚事哪里轮得到你做主?给你几分薄面,蹬鼻子上脸。”沈晚君看着常氏瞬息万变的脸色,嘴角一压,“含绿,送客。”

    常氏受辱,眼中冒着火星子,后槽牙几乎咬碎。

    她霍然站起身,匆匆走出屋子。

    常月盈紧随着出来,“姑母,她这一张嘴向来气人,您别往心里去。”

    “她嘴皮子再利索也下不了蛋,除了在我面前逞威风,她还能在谁面前嘚瑟?”常氏冷哼一声,“沈遇和侯爷断绝父子关系,这一层血脉还在,他只要是侯府的人,婚事就由我做主。”

    “姑母,您打算说哪家的姑娘给他?”

    常氏脸上露出古怪的笑容,“沈晚君说得对,沈遇的婚事,该由凌楚岚做主。她在世的时候,不是为沈遇定下一门亲事?正好贺姑娘和离回府,他们再续前缘,沈遇指不定多感激我。”她理了理袖摆,‘哎呀’一声,“继母做到我这个份儿上,也是仁至义尽了。”

    常月盈得知是贺家大姑娘,心里松一口气。贺家许了好处给常氏,只要她撮合沈遇与贺大姑娘,就给她爹谋一个油水多的肥差事。常氏出身低,是常氏心里的痛,因此才会帮扶兄弟出人头地。

    受益的是她爹,常月盈殷勤的搀扶住常氏,“姑母,您去我院里坐一坐。”

    常氏点头应下。

    含绿望着两个人走远的身影,气得挥舞着拳头,恨不得打她们两拳解恨。

    她走进内室,面色一变,“小姐,您怎得下床了?赶紧上床去躺着。”

    沈晚君笑容清浅,握住含绿的手,语气难掩喜悦之色,“绿儿,哥哥娶妻了,他身边有知冷暖的人,母亲知道一定会很高兴。可惜,我不知道嫂嫂长什么模样。”

    含绿愣住了,眼圈通红,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她记不得小姐多久不曾这般高兴了!

    失去第一个孩子后,小姐便再也没有笑脸,只有收到大少爷的书信,方才会展露欢颜。

    沈晚君打开箱笼,拿出压箱底的一个小匣子,打开小锁片,里面装着两只碧玉手镯,她握着一只玉镯,入手触感沁凉,手感细润滑腻,是祖传的玉镯子。

    她递给含绿,“你送去凌家,将哥哥成亲的事情告诉外祖父。父亲突然惦记哥哥的亲事,只怕另有图谋,让外祖父盯着他。”

    “是!”含绿捧着盒子离开。

    沈晚君听到关门声,捂着嘴,纤弱的身子靠在桌沿,撕心裂肺的咳嗽。

    口中涌出铁锈味,她看着自己手心沾着血,镇定的去净室洗净。

    ——

    两天转瞬即过。

    白薇要去京城的事情,早前与江氏、白启复说了。

    她临走前,教江氏新做几道点心,以免她耽误归期,点心铺子的糕点来不及上新。

    江氏担心他们赶路,吃不好,做了一包干粮给他们路上吃。

    她知道沈遇不是孤儿,心中大吃一惊,而后听说在京城,又忍不住犯愁,担心沈遇家门第高,白薇配不上,会吃亏。

    白薇去京城见沈遇的亲人,江氏切切实实体会到女儿出嫁的滋味。之前住在一起,倒是没有什么感觉。

    江氏不舍的将白薇与沈遇送到村口。

    乡邻瞧见了,友善的问道:“哟,薇丫头,你这是要出远门?”

    江氏道:“是啊,这丫头去窜亲戚。”

    乡邻笑了笑,没有再多问。

    “京城不比咱们这小地方,你脾气收敛着点。”江氏偷偷瞥一眼沈遇,拉着白薇说几句悄悄话,“咱们都是没咋见过世面的人,娘特地打听了,京城里都是贵妇人,全是做官的。不懂的地方,咱们就花钱请人教教规矩。”

    白薇不禁失笑,江氏是猜测沈遇家世不凡,害怕她闹出笑话,给沈遇丢脸,被人看轻了。

    真是可爱的小老太太。

    她前脚一请人,只怕后脚就会传遍京城。

    江氏往白薇手里塞一把银票,“留着防身,想买啥,别省着。”

    “娘,我有银子。”白薇将银票塞进她袖子内袋里,手指抚过江氏霜白的鬓发,小老太太已经上了年纪,处处省着花,对她很舍得。她往前倾,将江氏抱进怀里,“娘,我给你从京城带礼物。小老太太最时兴的衣裳首饰。”

    “娘这皮糙肉厚的,还打扮啥啊。”江氏摸着自己的脸,心里却很高兴。

    “行啦,您回去吧,我和阿遇赶路。”白薇从江氏手里拎过点心包袱,转身上了马车,挥一挥手,钻进马车。

    “娘,我们先走了。”沈遇给江氏道别。

    “诶,你们路上保重。”江氏追着马车走了一小段路,直到看不见马车的踪影,这才收回视线回家。进厨房,准备中午要做的菜,嘴里哼着小曲儿,手里抓着一把小青菜,虚虚抬起手来,假装有人扶着,昂首挺胸踩着小步子,学着镇上富太太的走路姿势。腰身屁股扭动起来,江氏自个忍不住乐了。

    白离站在门口,看着他娘矫揉造作的走着鬼步,一脸惊悚。

    “娘……”

    江氏吓一跳,扭头瞧见是白离,拍了拍胸脯,“你走路咋没声儿?”

    “娘,你在干啥?”白离受了惊吓,手背贴在江氏脑门上。“没发烧啊。”

    江氏‘啪’地拍掉白离的手,“你姐去京城,她要给我带时兴的衣裳和首饰,我先学学太太们走路。别到时候像猴子穿衣裳,不伦不类的,让人笑话我。”

    白离一言难尽。

    “你每天搀着我练习,等你大哥做官,我就是老太太,身边会有小丫头照顾,我先适应适应,别给你大哥丢脸。”江氏一想儿女出息,心里美得很。

    白离被拉做壮丁,眼皮子跳了跳,他转身就要逃。

    小老太太很傲娇,哼哼两声道:“你不来也成,别问我要银子花,甭吃我做的饭。”

    白离瞬间变成霜打的茄子,蔫巴巴的。

    他磨了磨后槽牙,白薇果然克他!

    ——

    白薇第一次乘马车出远门,颠簸的身子骨要散架,胃里翻涌着,酸水往上冒,急急拍着车壁,马车停下来,她一阵风似的冲出来跳下马车,扶着树干呕吐。

    沈遇心中紧张,紧跟下来,蹲在她身侧,拍着她的后背。

    白薇恨不得将胃给吐出来,她才会舒服。

    她面色苍白,靠在树干上,拿着帕子擦嘴。

    沈遇递给她一竹筒水。

    白薇漱口,沈遇不知打哪摸出一颗腌梅子,喂进她嘴里,压一压味儿,胃里方才舒服一点。

    “前面几里路有一个小镇,我们歇一晚,缓一缓再进城。”沈遇温声道:“饿了吗?就地生火做饭食?”

    白薇摇了摇头,“去镇上歇一个时辰,继续赶路。”她坐上马车,对进来的沈遇道:“离京城不远了,再忍一忍,到了就可以放松休息。”

    沈遇叹一声,折身下马车,大步迈向后面那一辆马车,他提着一个小黑坛子过来,搁在小几上,揭开蜡封,一股浓郁的酸甜香气扑鼻。

    白薇口水涌出来,她将脑袋凑过来,“这是什么呀?真香!”

    “泡菜。”

    白薇滋溜一下口水,她迫不及待抽出筷子,挟一根萝卜条塞进嘴里,咬一口嘎嘣脆,酸甜可口。

    她挟一块莲藕,递到他唇边。

    沈遇垂眸望着眼前的藕片,又看着她晶莹剔亮的眸子,缓缓张开薄唇,将藕片含入口中,细嚼慢咽。

    “好吃吗?”白薇遗憾道:“有两碗白米饭就好了!”

    沈遇从车壁柜里,拿出一个细白的馒头给她。

    白薇拿在手里,馒头仍旧松软。

    沈遇道:“先垫垫肚子,去镇上再吃饭。”

    “好!”白薇捏了捏馒头,忽而,倾身在他脸颊上‘吧唧’一下,“谢礼!”

    沈遇顿时怔愣住,手掌按在脸颊上,似乎还清晰的感受到她柔软的唇瓣蹭过脸颊的触感,令他心神一荡,似有细细的电流蹿向他的心口。

    回过神来,他抬眸望向白薇,只看见她的脑袋,面颊几乎要埋进她自己的胸口。

    沈遇指腹摩挲着她亲过的脸颊,唇角微微往上翘。

    白薇也是胆儿肿了,才脑子一热亲了沈遇一下,亲完后又犯怂了。

    她撕一小块馒头放入口中,悄咪咪的抬眼去看沈遇,就怕挨训,那就真够丢脸的了。

    四目相对,白薇看着他眼中似乎蕴含着浅浅的笑,愣住了。

    “你……不生气?”

    沈遇低声笑道:“你知规矩懂理,我生气什么?”他眉头一挑,似笑非笑道:“想将‘谢礼’要回去?”

    “咳咳咳!”白薇被馒头噎得直咳嗽,眼睛里氤氲着一层雾气,“你……你变了!”

    居然还会开玩笑了?!

    沈遇将蜡封盖在坛子上,“别吃太多,待会颠簸的你会不舒服。”

    白薇吃不下了,任他将东西收起来。

    马车颠簸的她浑身酸痛,白薇看着沈遇气定神闲,阖眼养神。

    她挪到沈遇旁边,侧身倒在他的腿上,感觉到脖子下的腿瞬间紧绷起来,她连忙说道:“我躺着舒服一些,马车晃得我骨头都要散了。”生怕沈遇将她拎开,白薇双手圈着他的腰,脸埋在他的腹部。

    她温热的呼吸几乎灼穿他的衣料,蕴烫他的皮肤,一股热流自小腹蹿起。白薇不舒适的用手去压,沈遇眼疾手快,握住她的手用力一拽,将她上半身拉起来,双手托举着她的腰肢,让她坐在他腿上,靠在怀中。

    “……”

    “……”

    白薇觉察到坐的位置不对,怂怂的不敢动。

    沈遇浑身紧绷,面庞僵硬,未曾想到弄巧成拙了。

    他的脸黑红,大掌紧扣着白薇的手掌,一只手紧紧锁住她的细腰,从容而镇定,继续靠在马车上睡觉。

    假装这尴尬的事情不存在。

    白薇面红心跳,掌心都洇出了汗水,也不敢提出坐下去,不然他会恼羞成怒,拧断她的腰。

    马车颠簸一下,白薇脚下一蹬,借着这股劲儿,挪了那尴尬而又危险的位置。

    又心虚的瞟沈遇好几眼,就怕他发现她的小动作,见他呼吸均匀,眼珠子都不动一下,确定他没有发现,心落回肚子里,脑袋靠在他肩膀上睡了过去。

    沈遇哪会不知道她的小动作,相反松一口气,那一种无形的尴尬氛围瓦解。手臂收紧,将她往怀中搂紧几分,垂目凝视她恬静的睡颜,心中安宁。

    ——

    他们抵达京城,比预计的时间晚了一天。

    马车停在城门口,沈遇下车与李大人道:“您先进宫复命,薇薇明日去面圣。”

    李大人精力不济,白薇的状态的确不合适马上进宫,“行,明日咱家来接。”

    “有劳大人。”

    沈遇交代好,便与李大人分道扬镳,他们直接去往凌府。

    马车在凌府门前停下来,说来也巧,府门正好打开。

    凌世华穿着锦袍准备外出会友,瞧见府门前停一辆马车,微微顿足,只见一道高大的身影走下马车,他整个人定在原处。

    沈遇将白薇从马车上搀扶下来。

    两个人似乎因为之前在马车的举动,那一点微妙的距离感被瞬间拉近,亲密不少。

    沈遇敏锐的觉察到异样,侧头望去,他低声道:“舅舅。”

    白薇看着眼前的中年男子,蓄着山羊胡,温润儒雅,一脸惊愕的模样,跟着唤一声,“舅舅。”

    凌世华眨了眨眼,确定是沈遇,他转头就往府内匆匆走去。

    “爹,爹,阿遇带媳妇儿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