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章

寒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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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被豪门大叔宠上天的日子》

    作/寒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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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华国,K城,K大。

    正值盛夏。

    天空蓝得发麻,日光眩目,蝉鸣匝地。

    沈垣穿着印着校徽校名的校服,这是学校订制的,搞活动才拿出来穿,蓝色,设计极丑,白色蓝边的运动长裤。他穿了方便走路的运动鞋,还戴着一顶棒球帽。

    这么热的天,好多男生都恨不得光膀子,他居然遮得严严实实。

    不过沈副会长向来是禁-欲保守派穿着,大家已经习惯,无人觉得奇怪。

    沈垣老土的刘海将将要盖过眼睛,还戴着一副黑色粗框眼镜,看着灰头土脸、其貌不扬,只有他的侧脸下颌线条和干净皮肤,可以看得出是清秀的底子。

    沈垣抹了把汗,热成这样他也没有一丝暴躁,温柔耐心地教导着第一次参加活动的小学弟小学妹们,跑来跑去地协调各方,滴水不漏。

    假如哪儿出了纰漏,去找沈副会长,准能解决。

    累了一天。

    沈垣回到在学校附近的租房,他不住学校宿舍,自己单独在外面租房住,洗澡换衣服,又出去赴约。

    大二学年以后一次活动终于圆满结束,会长乔峻掏钱请吃火锅,犒劳一下这几天大家的辛苦工作。

    乔峻暑假开始在自家的企业实习上班,新学期过来点个卯,也不管事,明眼人都知道他亲手带出来的小师弟沈垣会是下届会长。

    沈垣成绩优秀、性格稳重,跟老黄牛似的勤勤恳恳干那么多活,还从不逃课缺勤。几个男生拼酒喝太醉,他还很清醒,散桌时负责去结账,扫了两遍账单还看出火锅店打错单子,多算了两份牛肚、一份肥羊和三瓶啤酒,要求重算,接着砍价,老板抹掉零头便宜了他们三十几块。

    临走时,学妹问:“副会长,你也喝了那么多,没事吗?”

    沈垣笑笑:“没事。你们打车回去吧,我家不远,我走着回去,走两步吹吹风,醒下酒。”

    沈垣还帮忙在路边拦了出租车,把几个酒鬼都塞进车里。等把别人都安排好了,沈垣才回家。

    一到家,他实在撑不住了,冲进卫生间开始吐。

    吐了以后舒服多了,沈垣把污秽都处理了,泼把脸,把沾有酒臭的衣服脱了,洗了个澡,吃了点醒酒药。

    他倒头就睡,身体沉得像灌了铅。

    隔天一早9点多,沈垣被手机铃声吵醒,他一看来电显示“王子钦”,打起精神应付:“王少?……怎么了?”

    王子钦说:“找你玩啊,老地方。你学校那边的事不是弄完了,今天放假没事吗?快过来,来晚了不带你了。”

    沈垣只得提起劲,从床上艰难地爬起来,宿醉导致头疼,浑身难受,他翻出两片止痛药先吃着。

    王子钦说的老地方是在K城另一边的一处高档娱乐会所。

    K城富豪圈的富N代和小衙-内们大多从小认识,厮混一块儿,沈垣自然也不例外。王子钦是个典型纨绔,花钱用特招生名义塞进名牌大学以后整天也只知道吃喝玩乐,但王子钦家里是这圈富X代中最厉害的,性格又蛮横跋扈,旁人都对他马首是瞻。当年沈垣半道才转学过来,想混进圈子里,便专注讨好王子钦,搞定了王子钦,其他人自然会给他几分面子。

    简而言之,沈垣是王子钦的小马仔。

    今天王子钦把沈垣叫去,也不过是他打网球,缺一个捡球、跑腿的,俱乐部安排的服务员他不稀罕使唤。

    沈垣任劳任怨,毫无怨言。

    王子钦正在和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胸大的少女打球。女孩生得很美,正是时下网上流行的美少女款式,栗色卷发马尾,瓜子脸,雪白的皮肤,戴了美瞳以后颜色梦幻的大眼睛,小翘鼻,小嘴巴,跳起来时胸前格外波涛汹涌。

    和以前沈垣碰见王子钦搂着的女孩是同款,只是换了个人。

    还有几个纨绔在边上的遮阳伞下喝冷饮,看热闹。

    沈垣和他们不太像是同一类人,他犹如个小厮般,跟前跟后地捡球。这个女生打球特别烂,害得沈垣不停地捡。

    王子钦颐指气使,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女生玩累了,停下来,笑嘻嘻地说:“他好像一条狗哦。”

    王子钦跟着哈哈大笑。

    沈垣:“……”

    说实在话,沈垣穿着长袖运动外套和长裤,发型还像个呆瓜,又戴着笨重的眼镜,一看就和旁边那些富家少爷们不一样,就是个小跟班角色。

    女生指使他:“去给我买杯冰奶茶。”

    沈垣愣了下,还没来得及开口说好或不好,王子钦先翻脸了:“轮得到你指挥吗?”

    女生色变:“我……我只是让他去给我买个奶茶,不行吗?他不就是个捡球的……”

    王子钦走到沈垣的身边,像是搂着沈垣一般,手臂搭在他的肩膀上,沈垣很想躲开,但是忍住了。

    王子钦对那女生没好气地说:“那是我让他捡球,不是给你捡球。你最好弄清自己的身份,他是你能指使的?”

    王子钦身边其实不乏阿谀奉承之人,这些年能不被王子钦厌恶还没有自己崩溃的小跟班也没几个人。至于女友,王子钦换女友比换跟班更快。

    周抛款女朋友哪能有用得顺手称心的小跟班重要。

    因为觉得这个新女朋友不会读人眼色,无趣,王子钦这下把她从周抛降级到日抛。

    其他纨绔们开玩笑:“钦哥你干脆跟沈垣好算了哈哈哈,冲冠一怒为垣垣啊。”

    王子钦恶心地说:“我可不是基佬。”

    沈垣赔笑说:“这怎么好开玩笑,还是王少讲义气。”

    妹子走了,王子钦打了一会儿球,觉得没意思,他拉过沈垣,皱着眉说:“你脸色怎么这么难看?别捡球了,搞得我好像在欺负你一样。去那边休息吧。”

    沈垣说:“昨晚和学生会的人喝酒,是有些累。谢谢王少。”

    沈垣像是被人欺负,其实他是无所谓,说几句又不会少块肉,这帮纨绔就是嘴花花,其实不算太坏,也没怎么欺负他,高中时代只是让他当跑腿去小卖部买东西,平时帮忙抄个作业而已,现在也不过是升级成开跑车、比泡妞、吃吃喝喝。

    大概是因为上学时没怎么好好读书,一个个都是傻的,好哄得很。

    沈垣哄完这帮大傻子,想到明天也没课,决定回家一趟。

    沈垣去停车场,想到叔叔,心头微热起来,脑海里不禁浮现出叔叔的身影。

    沈垣回过神,抬头,便看见前方不远处有个男人,背影和叔叔几乎一模一样。

    这么巧吗?沈垣心下惊喜,下意识脱口而出:“叔叔。”

    他拾阶而下,不小心脚下一滑,往前摔倒过去。

    下巴磕到人家的肩膀,眼镜掉了。

    沈垣落入一个怀抱中。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来,一个很好听的声音,清朗悠然,犹如金玉琳琅,唯一的缺点是……他不认识这个声音。

    那人不疾不徐、饶有趣致地问:“小朋友,我是你哪个叔叔?”

    沈垣诧然,猛然抬起头,瞧见一张陌生的脸。

    这个男人有着同他声音匹配的英俊,大致三十几岁。岁月并未折损他的魅力,反倒使他的气质沉静稳重,却又带着几分不羁和潇洒。

    他还有一双明亮深邃的眼睛,正戏谑地望着沈垣。

    沈垣顿时浑身不自在,他想:这人……真讨厌啊。

    沈垣从未与人如此亲密接触过,他很多年没跟人拥抱过了。

    他赶紧从这人的怀抱里逃出来。

    他向来做事沉稳周到,从未出过这样的糗,也不知刚才是怎么回事,居然认错了人。他尽量镇定下来,装模作样地说:“唔,对、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但是没什么底气,大抵是因为犯错的人是他,而且这个大叔看上去目光太锐利。

    大叔听到他这解释,低低笑了一声。

    他不相信。

    他本来是想对这个咋咋呼呼的年轻人生气,可看见沈垣的脸以后,顿时什么气都没有了。

    这张脸就像是照着他喜好来长的,契合了他对情人的一切幻想,除了因为年轻稍显稚嫩,不够有韵味,没有任何问题。

    他身边可没少过投怀送抱的男男女女,这个小美人十有八九也是故意的。

    沈垣觉得耳朵热得发烫,他莫名地恼羞成怒,飞快地抬了下头,看了这人一眼,然后他才觉得自己刚才眼神估计不太好,可能会像是在瞪人。

    他就没这么失态过。

    他把眼镜捡起来,没有马上戴上。

    大叔问他:“就没别的话了?”他好整以暇地等着这个小美人继续勾引自己。

    沈垣疑惑地皱起眉,什么意思?这不是道歉了吗?还要怎么样吗?他打量着这个大叔,也没弄脏衣服啊。这人穿着一身名牌,看着不像是假货,总不能是打算问他要医药费吧?

    沈垣说:“撞到你,对不起。”

    大叔“嗯”了一声,像是看到什么有趣的东西,盯着他,静待下文。

    沈垣茫然地回望着他:“?”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

    尴尬。

    沈垣主动说:“您……您要是没有问题,我得走了。”

    大叔没说话,沈垣瞅了瞅他,试探着往边上走了一步,见他没有动作,拔腿走了。他走开几步,不知怎的,回头看了那个大叔一眼,大叔还在原地,遥遥望着他,仿佛在等着他自己走回去。

    真是个怪人,沈垣想。

    这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那时沈垣以为,他以后不会再碰到这个背影很像叔叔的陌生男人。就算有,他也不会这么鲁莽地再认错一次了。

    他到了停车场,驱车回家。

    说是回家,其实是回黎家,也不能算作是他的家。

    沈垣初一那年,妈妈再婚,带着他这个拖油瓶嫁进豪门黎家。

    黎叔叔不嫌弃他,对他视如己出。

    当年妈妈再婚时,他还在最叛逆迷茫的十四岁。他记得遇见叔叔的那天,当时他还不知道这个男人将会是他的继父。

    沈垣当时放学后会去书店蹭书看,那天看的是弗洛伊德的书,身旁有成年男人和他搭话:“这样深奥的书,你看得懂吗?”

    沈垣有些不服气:“怎么看不懂?”十四岁时不知天高地厚,他还跟叔叔班门弄斧。

    男人认真地听完,眼神明亮,真心地敬佩夸奖他:“是我小看你了,你是在很认真地看书。”

    沈垣分辨出他是真心的夸奖,突然红了脸。

    这个大叔偶尔会出现,总是在他不经意的时候冒出来,有时是他在书店蹭书看,有时是他在超市蹭试吃,有时是他在奶茶店偷偷打工。

    他们渐渐熟悉起来,大叔找他搭话,他终于收起利刺,会乖乖地回答。

    大叔好奇地问他:“你有十六岁了吗?这是非法工作吧?你家里人呢?”

    沈垣半真半假地说自己已经十六岁了,没有爸爸,妈妈在异地工作,没人管他。反正是陌生人,抱怨出来不会怎样的。

    大叔讪讪地说:“我觉得或许有什么误会,你妈妈要是不爱你,就不会要你了。我想她还是爱你的。”

    沈垣的亲生父母离婚时,他本来是判给爸爸的,妈妈抛弃了他。后来出了一些事,爸爸不能抚养他,无可奈何之下,妈妈才接过他的抚养权。

    大叔对他很好,请他吃冰淇淋,送他喜欢的书,还非要给他买新鞋子。沈垣不敢收,他觉得这世上没人会无缘无故对另一个人好。

    沈垣问他:“你喜欢我?”

    大叔摸摸他的头:“我当然喜欢你。”

    沈垣默默红了耳朵,他知道他们说的不是同一种喜欢,但即便是这样,他也挺开心了,世界上居然有个人在乎他。

    当时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同学们都开始偷偷早恋,沈垣朦朦胧胧地一边惶恐不安着一边每天都期待着能见到大叔。

    沈垣很害怕,他想:我难道是喜欢男人吗?可我是个男生啊。不仅我的身体是畸形的,连我的灵魂也是畸形的吗?

    有一天,妈妈告诉他不久后会回国——她要再婚了。

    妈妈带他去见了继父,是位富有的企业家,叫作黎宸。

    然后沈垣见到了大叔。

    后来沈垣才知道,原来叔叔是担心这个继子不接受自己,导致再婚不顺利,隐瞒了身份,提前讨好他。

    沈垣着实受宠若惊,他这样可有可无的人,世界上居然有人想要讨好他。

    他跟着妈妈住进了黎家。

    叔叔待他极好,轻而易举地实现了他昔日的所有心愿,有个自己的房间,房间有一面书架,还送他去学钢琴。

    像是一夜之间从小乞丐变成了小王子。

    但沈垣认得清,这依然是寄人篱下。

    三年后,妈妈意外车祸去世,沈垣的立场顿时尴尬起来。

    照理说,他和黎叔叔完全没有血缘关系,肯定是不该留在黎家的。

    沈垣当时已做好被抛弃的准备,但黎叔叔看出他不想回沈家,摸摸他的头,温柔地说:“当初你刚来时,我便同你约好了要好好照顾你的。我说话算话。”

    所以,沈垣的户口还在黎家,十八岁前黎叔叔是他的监护人,他上大学的费用也都是黎叔叔资助的。可就算黎叔叔对他再好,黎家人对他再和蔼,他也不算是真的黎家人,撑死是个冒牌的豪门少爷吧。

    假如他真的姓黎,他就不必给王子钦捡球了。

    叔叔待他好,缘因叔叔是个善人,他却不能凭着叔叔对妈妈的爱屋及乌就拿乔,所以他在校努力学习,在家孝顺长辈,在外结交公子朋友,能做好的,他都去做了,所有人都说他是个知恩善报的好继子。

    路上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家。

    这是K城北郊的一套湖景房,比较清静,整套别墅占地八百多平,带花园和泳池。

    沈垣进了前门,屋子太大,不知叔叔回来没有。

    经过餐厅时,遇见做饭的张阿姨端菜上桌,张阿姨和他打招呼,他很顺口地夸道:“我在学校可想念您做的饭了,您看,我都饿瘦了。这不,一有空,我特地赶回来吃饭。今天什么日子,这么丰盛?”

    张阿姨被他哄得很是舒服:“今天有客人咧。”

    沈垣问:“什么客人?”

    张阿姨还没来得及回答,另一个人带着几分讥诮说:“我小妈呗。”

    沈垣觉得自己的整个魂都被吓飞了,手脚冰冷,他听见自己再恍惚地发问:“什么意思?”

    少年说:“哥,爸爸大概要再婚了。”

    像当胸一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