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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早,福仔探头在篮子边吱吱一唤,小不点立刻起身把脑袋伸了出来,和福仔碰鼻子。小不点能站起来了,福仔显得很高兴,扒着篮子边舔咬小不点的耳朵。
说到这个防水布的篮子,原本是个车用收纳箱,上面有拉链,曾经当过小格林的摇篮。格林回归后,我们就一直把篮子折叠起来放在汽车后备厢里,舍不得洗它。昨天,我把福仔放进篮子里,福仔把篮子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嗅了个遍,竟然踏踏实实地卧在里面睡觉,似乎觉得很安心的样子。小不点则很不情愿,虽然我强行把小不点拴在篮子里养伤,有人看着的时候,他也老实不动。但他似乎不那么喜欢这个篮子,只要我们不在屋里看着,他就往篮子外面爬,要往床底、柜子下钻,他更中意屋子里阴暗的角落。好在有福仔在篮子里陪着他,小不点才安宁了些。
我见小不点扭伤的腿已经消肿,就解开绳套,让他四处活动活动。谁知这家伙一解放,立刻拱进了低矮的碗柜下面,再也不出来。福仔个儿大钻不进去,抓刨着柜子脚干着急。
从小狼们被捕到现在,两天两夜了,他们什么都不吃。野外的小狼十二天左右睁眼,而福仔和小不点已经快两个月大了,他们早已把亲生狼妈看得清清楚楚,再不会将人误认作妈妈。加上被捕受了惊吓,他们对人是抗拒的。
我又心疼又心急:“尽快送回山里,拖得越久,找到母狼的希望越小。而且照这样绝食下去,饿都饿死了!趁他们还有力气,赶紧放他们回去找亲妈。”
“他俩吓成这样,饿成这样,小不点那个腿还瘸着呢,回得去吗!何况这几天各处牧场都没人,盗猎者满山搜猎,再被抓走就追不回来了。索朗都说现在不能放!而且狼窝被扰动过了,母狼还回不回那个窝?你想让他们像那两只没妈的小狐狸一样吗?我们到现在还没找到格林呢!”
亦风一提到小狐狸,我心里的伤口就开始渗血;再提到生死不明的格林,那心伤就彻底绷裂开来。我绝不愿意用小狼的命去赌。绝食两天的小狼,我这样一撒手,到底是“放生”还是“放死”?
眼下,盗猎者是一大威胁,小狼的伤势是一大担忧,这其中还有没说出来的原因—亦风舍不得他们,我又何尝不是呢。只是这想法太自私,太强求,两天来我一直压抑着不敢表露。自打从盗猎者手里接过小狼,久违的亲切感就涌上心头。当小狼钻进我袖子里,与我脉搏相贴的时候,我的心早就动了,仿佛觉得小格林又回到了我的怀里。我多想再次回到与格林在狼山上的岁月,多想把他们留在身边,可是狼子野心留得住吗?小格林是孤儿,但福仔和小不点不是,他们的妈妈在山里哀哀盼子,他们的父亲也许会穷尽一生去寻找丢失的孩子。我们留下格林是收养,留下他们却是掠夺。
我含泪看那两个小家伙,一个躲在柜子底,一个趴在柜子前:“好吧,还有四天,法会一结束,立刻送回,到时候一定要舍得。我们再爱小狼都不如他亲妈。”
我们和小狼的相处开始了倒计时……
既然留下,就得想办法让他们进食。亦风去旺青甲那里把伤羊拖回来宰了,我就着羊腿割了些肉,准备给小狼作口粮。今天无论如何都要把这羊肉塞进小狼肚子里去。不吃东西,他们连回去的力气都没有。
泽仁的外甥小萝卜碰巧在旺青甲的牧场上玩,遇见亦风去拖羊,便跟着他回来,吵吵着要看小狼。
“邦客,邦客,小邦客!狼狼,狼狼,小狼狼!”小萝卜嘴里儿歌似的唱念。
福仔看见来了生人,一个劲儿往床底下缩。小萝卜一看那么小的邦客,乐坏了,也像只小狼一样钻进了床底下,伸出小手去抓福仔的尾巴。两个小家伙一个抓一个逃,绕着床下的纸箱杂物兜圈子,时不时传来“吱吱叽叽”的小狼叫声和萝卜嫩声嫩气的呼唤:“福仔乖,不要跑。”小孩抓住小狼又抱又亲,再跑,再抓……
“萝卜,别吓着小邦客,小邦客骨头嫩,千万别使劲儿啊!”我看着床下,提心吊胆。
“没事儿,五岁小孩能有多大劲儿,让他们玩去吧,小狼活动活动也好。”
又过了好一会儿,床下没动静了。我悄悄一看,萝卜侧躺在床底下睡着了,福仔蜷缩在他肚子边,两个小家伙都累坏了。
“咕噜噜”,一阵肠鸣声……福仔最先饿醒过来,折腾了半天,他又饿又累。不过,他似乎对这人类的小孩没有先前那么怕了。他用鼻子嗅着萝卜衣服上面糊着的黏液,伸出嫩舌头沾了一点点,在嘴里回味了一下,眼睛一亮,马上吧嗒吧嗒地舔起来。
“那是啥?”亦风问。
“蛋清,我昨天滚到床下的鸡蛋被他们压碎了。”
“他总算是吃东西了,太好了!”
“嘘……小声点。”
萝卜也醒了,他见福仔舔得起劲儿,笑嘻嘻地把小手上沾满的蛋黄也给福仔舔。
“把这个喂他。”我趁机把羊肉、牛奶递给萝卜。
萝卜把羊肉送到福仔嘴前:“福仔乖乖,吃饭饭……”
福仔盯着萝卜,小眼珠骨碌碌转了好一会儿,吃了。之后再喂他食物他就没那么排斥了。
我和亦风你看我我看你,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这两天来我们想了多少办法让小狼进食都没用,没想到小萝卜跟他玩一会儿,居然就混熟了。甭管人还是动物,单纯的孩子与孩子之间真的是最容易沟通的。
小不点和福仔性格迥异。福仔外向,小不点内向,他的戒心更强,对我们消极反抗。
萝卜把小不点从柜子底下抓出来交给我。小不点既不挣扎也不跑,安静地坐在我腿上,大概知道瘸着腿也跑不远,于是决不耗费一丁点力气。无论是大人还是孩子把肉递到他嘴前,光听他肚子在千呼万唤,却始终禁口。我们硬往他嘴边送羊肉,他就转着脑袋跟眼前的肉躲猫猫。
小不点的眼神是很抵触的,从他的眼睛里明显能读出距离和防备。而且一得机会他就看窗外,就像一个被绑架的机灵小孩,选择性地顺从,却随时观察着逃亡的路线。左顾右盼,他的目光终于锁定了一个方位,嘴角仿佛扯开了一个势在必得的笑容。他看得那么专注,宛如身处一片黑暗中,而只有那一个方向有光明。福仔用爪子抓住我的腿,脖子撑着椅子面,扭动全身的力量爬到我的腿上坐下,也和小不点注目同一个方向。
我惊讶地瞪眼望向亦风。
亦风的唇一张一合,没有声音,两个字,清清楚楚地让我读出—“后山”。
我会心地点点头,对这两个小不点由衷钦佩起来,他们是凭什么找到那方向的呢?我想那晚若不是小不点腿伤爬不动,没准儿他们还真能找回狼窝去。我的目光停留在小狼的眼睛上,像受到蛊惑般再也无法移开。狼山的夕阳在小狼瞳孔中燃烧。狼有多少我们还不知道的事情?我越是猜不透,越是觉得那种无法遏制的好奇心在跳跃。
小屋窗内,两只小狼默默望着家的方向,两个人默默望着狼孩子的眼神,草原寂静无声,只有表针嘀嗒、嘀嗒……回家,他们的眼里只有回家。
一滴泪溅到手背,温度转瞬即逝,我轻轻抚摸着手上的那处被泪溅到的肌肤,那微烫的感觉,好像一直遗留在心底。
萝卜又劝小不点吃肉肉,方法却有点蛮横了,他抠开小不点的嘴巴,用手指头把一块肉塞进他嘴里。尽管这样粗鲁的填喂让小不点避无可避,但他仍旧躲闪着想把食物呕吐出来。萝卜捏住他的嘴筒子就是不放。
僵持中,他身边的福仔突然“呜呜吱吱”叫了几声,舔了舔小不点的嘴巴。小不点歪头瞄了福仔一眼,若有所思地定了两秒,随即喉头一梗,把嗓子眼儿里的肉咽了下去,仰头挑战似的盯着我们。
小不点转眼就合作起来反倒让我很意外。我端过肉盆,也拿起一块肉,还没等我送到小不点嘴边,他就主动抢去吃了,而且两只小狼都扑到肉盆里狼吞虎咽起来。
小萝卜手舞足蹈,我和亦风也惊喜欣慰,我们劝了这么久小不点都不从,这会儿怎么想通了?我回想福仔刚才的表现—小邦客之间一定有语言!
我隐约感觉到,或许小狼们是在为什么事做准备,养好伤,储存体力,等待最好的时机。
一盆肉转眼就吃光了,福仔和小不点各自打了个很惬意的冷战,从容地跳下地去,我觉得腿上热乎乎的,一看,他们尿了。这些家伙,你们还能再坏点儿不?
“亦风,微漪,快来帮忙,小不点卡住了!”萝卜和福仔撅着屁股,并排趴在碗柜前面的地上,萝卜的小手在碗柜下面拽着一只狼爪子。
怎么回事儿?
原来,昨天傍晚,两只小狼开口吃了肉,结果到了晚上就开始疯长,把他们狠命吃进去的肉迅速转化成发育的力量。昨天晚上福仔是跟萝卜睡一块儿的,而小不点性格孤僻,不愿意亲近人,他自己钻进不到八厘米高的碗柜底下去睡觉。第二天早上,一觉醒来就发现坏事儿了,他出不来了。
“这家伙一夜之间长大了一圈!”亦风打着电筒看,“柜子下面中间高边缘低,他昨晚睡在中间部分是没感觉的,但是柜脚的边缘就像千分尺一样,7.5厘米毫厘不让。小狼才长大一点的脑门儿刚好被卡住。这柜子坑狼啊。”
“狼真是见肉就长!”
“长得快就别往小缝缝里钻嘛!”
我们三人只好掏空碗柜里所有的杂物,搬柜子,把小不点放出来。
这些天里,萝卜住在我们小屋,天天和小邦客玩。晚上他就抱着福仔睡在我床上。小小的行军床上睡着一个大人一个小孩一只小狼,我生怕挤着小萝卜,小萝卜生怕挤着福仔,只有福仔很享受这份拥挤。
小不点钻不进柜子底下了,没有狭小的空间挡风,小家伙晚上冻得直哆嗦。亦风就手把小不点捞到自己被窝里,黑了,暖和了,小不点扭捏好半天,终于安稳了,半夜里,他竟然打起了嫩酥酥的小呼噜。
“福仔”“小不点”的名字,萝卜越喊越熟,他还把小邦客们抱出屋去:狼狼挖洞,他也帮着刨;狼狼吃东西,他也嚼干粮;狼狼跑不动了,他就把狼狼揣在小藏袍的囊袋里。
“他俩为什么不趁机逃跑?”
亦风的问题其实在我心里也转了好多回,我一直在观察这两只小狼出屋后的表现。我常常想起《狼图腾》里的那只小狼,一旦在野外松手,他就目的明确地“朝着离营盘、羊圈、人气、狗气、牲畜气味远的地方跑”。可这两只小狼似乎没打算那么做。可能是因为我们这里没有牲畜和大量营盘,也可能是因为屋内的泥土里还封冻着格林从前的味道,更有可能是因为人类的孩子让他们没那么害怕吧。
“小狼从来没离开过后山,这地方对他们还很陌生,他们没有找回家的十足把握。我们从小屋到后山都要走六个小时,小狼的体力是远远不够的。何况中间还要穿过这片狼渡滩,他们吃过沼泽的苦头,也许对他们而言,最有把握的做法还是养精蓄锐等待最好的时机。”
“狼群会找到这里来吗?”
“说不准。”
小邦客和小萝卜在一起两小无猜:小邦客知道小萝卜是人,可是不觉得小萝卜会伤害他们;小萝卜知道小邦客是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人要恨狼。孩子们的心里还没有装填仇恨。
我羡慕小萝卜,他在草原土生土长,小狼和小孩都会长大,说不定狼与人的情谊会一直在草原延续下去。不像我们,放归了格林,就回到了城市,从此天各一方。
福仔和小不点一开了吃戒,就食量惊人,而且特别喜欢整块肉撕扯着吃。我们索性把死羊拖到屋后阴凉处,由着他们啃去。每次抢食时,福仔明显占优势,首先独吞羊心。双截棍不在了,福仔就显出了绝对的小狼王地位,他霸着羊肚子的软肉啃,总是把小不点挤到一头一尾。
死羊伸出的半截舌头算是软肉,小不点嗅着羊鼻子试探着靠近,龇起小门牙正想咬羊舌,福仔无意间叼着羊耳朵撕扯,羊头皮一绷,原本半眯着的羊眼一下子睁开了,鼓眼对着小不点。小不点肯定是第一次见到死羊,本来就紧张,被羊眼这么一瞪,吓得兔跳起来掉头就跑,直跑了十多米远才心有余悸地回头望,似乎总怕这庞然大物醒过来弄他。直到他看着福仔吃得倍儿香,确定死羊是不会醒的后,才一瘸一拐地绕到羊屁股后面,啃后tun肉吃。
炉旺已经四个月大了,个头比小狼大得多,却抢不过野狼兄弟。他素日习惯了食盆里精细的熟肉,哪里见过这种野蛮吃法,福仔冲他狗鼻子上狠咬一口,他就战战兢兢地靠边站,卷起舌头舔鼻头上慢慢渗出来的血珠子。等福仔和小不点都吃完了,炉旺才敢“上桌”捡点儿碎肉。
尽管有现成的羊肉,但福仔和小不点依然热衷于抓草原鼠。活物会让天性好玩的小狼见猎心喜,小格林当年的第一次狩猎也是捕鼠。
鼠肉不仅能治肚子饿,更重要的是他含有丰富的牛磺酸,牛磺酸可以保肝护心抗疲劳,关键是能明目,可以大大提高狼的夜视能力,是狼必不可少的营养元素。虽然动物的心肝中也含牛磺酸,但这种宝贝疙瘩只有狼王才能享用,鼠类则是狼皆可食的草根补品。因此,捕鼠不仅是成长期小狼的需要,成年狼也会大量猎食草原鼠,夜行侠必须有一双好眼睛!
福仔餐前体重六斤半,餐后体重十斤。每当吃饱喝足,福仔和小不点就在山坡各处嗅闻并留下标记,然后依偎在一块儿,目不转睛地望着后山方向,似乎在等着什么。他们还在小屋附近找了一个可以藏身的獭子洞,等累了在洞里休息他们更踏实,不愿意再进屋了。
半夜里,我听见黑暗中传来奶声奶气的小狼嗥,但很快就被风声吞没了。
一早,我心怀忐忑地去看福仔和小不点的藏身洞,他们还在里面,狼群没有来。
从那晚以后,小狼再没嗥过。
四天过去了,一只羊已经被福仔、小不点和炉旺啃得只剩白骨。
吃肉、睡觉、望山是福仔和小不点每日里不变的功课,唯一有所改变的是他们看我们的目光柔和多了,也比刚救回来的时候活泼。我叫他们名字的时候,他们还会回头看我一眼。
小不点已经能后腿直立起来爬上福仔的背,腿伤好多了。我给小不点解开绷带的时候,他弯转身子向后,一直盯着我的手。他的呼吸就吹在我的手背上,我看他靠得那么近,满心以为他会舔我一下,为此我还厚着脸皮把手背往他嘴边凑了凑,我还伸出半截舌头学他哈气的样子讨好他。谁知解完绷带,小不点活动活动腿脚,盯了我的舌头一眼,一声不吱地走开了。
福仔的破坏力跟格林小时候有一拼:他经常拖倒我们的摄像机,把话筒的毛套当猎物咬;把屋里的泥地掏出一个个坑洞,埋存他啃剩的骨头;把睡袋撕出满屋子的羽绒,还把亦风的秋裤拖到他和小不点的洞里去垫窝。
一天清晨,我觉得鼻尖热乎乎的,睁开睡眼,正看见一张小狼脸就杵在我鼻子跟前,清凌凌的眼珠子里映着我的影子,我迷迷糊糊地叫了一声:“格林?”
他趴在床边,头一歪,吧嗒着俩小眼很认真地看我。
“格林!”我激动地撑起身,“你回来了,妈妈好想你,格林!咦,你怎么……变小了?”
“你叫什么啊?”我怀里的小萝卜揉着满眼眵目糊,“他是福仔啊。”
床边的福仔一溜烟跑开了,我这才清醒了些,一脑门子汗。回想起福仔刚才专注看我的样子,有些后悔,如果我慢点醒来,他会不会和我碰碰鼻子,就像格林当年一样……
对面床上的亦风也被我惊醒了:“你呀……唉,别太想他了。”
怎么能不想呢,我经常看着福仔的身影出神。我也会在福仔和小不点望山的时候,轻轻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坐在草地上,静静地陪着他们一起遥望山的那一头。我甚至尝试着去猜测小狼们的私语—盗猎的还在山里吗?我们的妹妹把自己藏好了吗?爸爸妈妈还在找我们吗?我们还能回家吗?
我知道如果我伸手摸他们,他们多半会走开,于是我会把手撑在地上,悄悄爬动手指一点点向他们凑近,停放在小狼身后或者人狼之间,这样,小家伙们松弛的尾巴或爪子就会无意中搭在我的手背上。相比起紧抱着慌张防备的小狼,这种不经意的触碰更令我情动。
听啊,我的小狼,这个草原是那么平和宁静。
我多么希望他们也能像格林当年那样对我亲密无间,可是我明白格林幼年的世界是多么残缺不全,正因为小格林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才会毫无保留地爱上人类。我留不住福仔和小不点,这种求之不得又恋恋不舍的情愫让我感伤。
我心想,这要是格林的孩子该有多好。我做梦都盼着有一天格林会带着自己的孩子们与我们重聚,我们一大家子奔跑在荒野之中,累了,就坐在高.岗上喘气,俯瞰大地。狼孙儿狼孙女们会缠着我给他们讲故事吧?呵呵,我想我一定会变得很絮叨,像每个奶奶那样,跟孙子们讲他爸爸小时候的糗事—“你爹小时候,那叫淘得没边儿,真正是三个月小狼讨狗嫌,逮猫、抓鸡、偷鱼,他啥事儿都干过。他在家里偷吃牙膏,吃得满嘴白沫,吓得奶奶以为是狂犬病犯了,抄起扫把就给你爹一闷棍,打起的青头包一个星期都没消。还有啊,你爹小时候可‘二’了,遇到好吃的总会储存起来。大夏天里,他跟奶奶在天台上玩的时候,特别喜欢吃老冰棍儿,但是又舍不得一次吃完,于是总要剩下半根冰棍,藏在天台的角落里,等他玩够了再去找时,就连冰棍儿融化的糖水都被晒干了……”
儿子,听到你的糗事,小狼孙们会不会笑得满地打滚?你会不会羞得无地自容,嗷嗷央告着:“妈,快别说了!”老妈就爱看你面红耳赤的样子。哦,对了,你满脸是毛,应该看不到脸红吧。
想着想着,我眼含泪花嘿嘿傻笑,笑得身边的福仔和小不点都偏着脑袋,奇怪地望着我。
“这两只小狼放回去,如果找不到父母的话,就死定了。”不知何时,亦风站在我身后,“我还记得你放归格林的时候,曾经哭着对他说,‘孩子,妈妈对不起你,把你放在这样的地方。’”
我忆起当年的别离场景,心里依旧隐隐作痛。
亦风垂下手掌,摸着我的头:“回到草原快半年了,我们还没找到格林,再往后,希望就更渺茫……你后悔吗?”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内心翻江倒海。
“你信命吗?”亦风问我,“如果福仔就是当年的格林转世,他又到你身边了,你有第二次选择的机会,你是放还是不放?”
我的泪光模糊了山影,哽咽着:“我会问他,走还是不走……”
福仔,小不点,上天能让你们代替格林来陪陪我,我知足了。我一定会给你们最想要的。
天上的云慢慢向远方推进,偶尔透出几缕阳光。时间无声无息地流淌,冲刷着一切。和两只小狼相处的七天时间转瞬即逝。牧民们纷纷回到源牧,盗猎者退出了狼山地带。
小萝卜抱着福仔不肯松手:“不要让小邦客走,我要跟他们玩!我来养他们,我把好吃的都给狼狼,不要让狼狼走……”
“萝卜乖,邦客不是狗狗,小邦客必须回山里去。”
“放他们回去会死的!”草原上的孩子多少明白些什么。
“可是狼狼要回家,狼狼想妈妈。萝卜也会想妈妈啊,对吧?……”
“我没有妈妈!”
我一阵心疼,难怪这孩子总是跟着泽仁生活。眼见小萝卜哭成了泪人儿,我们没敢多问。
“萝卜乖,福仔和小不点明年春天就会长大,等他们长大了,一定会回来找萝卜玩的。”
“等他们长大了,我就不认识他们了。”萝卜眼泪汪汪,噘着嘴,下巴皱成一个核桃。
“他们会认识你的。”
亦风从萝卜怀里抱走福仔的瞬间,福仔的小爪子钩住萝卜的围巾,伸长脖子,舔了舔孩子嘴边上的泪滴。
爬上后山,我们把小狼从怀里掏出来。
颠簸了一路,两个小家伙终于脚踏实地。福仔的眼睛适应了一下阳光,向四周一望,激动得毫毛都蓬了起来。他俩闪电般回头,惊讶地盯了我们一眼,撒腿就跑。小不点争分夺秒地冲到最近的一个獭子洞,一头扎了进去。福仔紧随其后,跑到洞口却停住了,他发现我们没追。他轻轻抬着一只爪子,似乎不知道下一步该藏进洞里还是逃进山里,他向我们投来难以置信的目光:怎么可能?人会把我们放了?
那獭子洞离我们二十米外,福仔犹豫着,他大概有把握,如果我们追过去,他完全来得及藏进洞。于是他开始在周围使劲嗅闻,仰起小鼻子迎着风一耸一耸。
不一会儿,福仔向洞里叫唤,小不点伸头探看,我们没动。
两只小狼义无反顾地狂奔起来!指向明确,目标回家!转眼消失在山谷中。
“这两个小家伙。”我的笑容略带酸楚,这情景怎么那么熟悉。同样是山梁上,同样是送别狼,当年格林三去三回,恋恋不舍,眼下这两只小狼却一点都不留恋。
在相处的七天里,虽然福仔和小不点最终认同了我们,却依然不改野性和防备。这当然不怪他们,他们被人掳走,自然不会对人抱有幻想和感激,在他们眼里,人始终是掠夺者,哪怕人对他们再好也不如还他们自由。
狼子野心,从他们睁眼看见真正的母亲那一刻起,就醒世了。
白天狼怕人。有我们在,大狼是不会现身的,我们最后望了一眼山谷。
“走吧……已经看不见了。”
“你说他们找得回去吗?狼群还在不在这里?”
“只有狼神保佑了,昨天旺青甲不是说这几晚上都听见狼嗥吗,他们兴许也一直在找孩子吧。”
两人一路聊一路走,刚走回小屋山下,就听见炉旺在家叫嚷。有辆摩托车停在山坡上,一个藏装蒙面的人影在我们屋前转悠。
“盗猎的?!”两人急忙隐蔽,亦风掏出望远镜瞄他。
那人却已发现了我们,老远挥着袍袖:“阿偌!快过来!”面罩一扒,“是我呀!”
我俩大松一口气,是泽仁。
“你们把小狼放掉了?”泽仁问。
“你怎么知道?”
“萝卜回家哭得不行,我就绕过来看看。”
“这孩子的妈妈怎么了?没在孩子身边吗?”
“没有,他妈妈嫁到大城市去了。萝卜是婚前的孩子,留在娘家。”
“哦,那这孩子明年该读书了吧?”
“呵呵,再长大点就送他去寺庙了,做小喇嘛,在寺庙里学习。这是我们的习俗。”
亦风推开门:“来,屋里坐。”
“不坐了。”泽仁笑道,“我来告诉你一个好消息,黑颈鹤又生了两个蛋,你们跟我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