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 回家

念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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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程锦提着行李,走过火车站前广场的天桥时,正好是中午时分,久违的阳光照耀下来,这城市的繁华,汹涌如长龙的车流和人群,在桥下熙熙攘攘,就跟以前一样,没有任何的变化。

    就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唯独只有她,回不到过去。

    天桥两侧有摆摊的各种小贩,有个卖盗版CD的,操着一口北方口音,十分热情的大声招揽她,“妹子,过来看看,这边有最新的歌,十块钱一张,音质不好包退的啊!”

    程锦走到他的摊位旁,看了一眼,花花绿绿的封面好不花哨。

    小贩看了看她,又推荐,“这几个,都是卖的最好的,失恋什么的时候听听,包治百病。”

    包治百病……程锦站住了。

    好像听见有人叹息一声说,我真是,病的不轻。

    小贩看见她一直站着不动,就跟入定了似的,不禁试探的问了一句,“我说,你到底是买啊不买啊?”

    这姑娘该不会是真的失恋了吧。

    “给我拿这个。”程锦回过神,指了指最角落里的一张。

    “这个啊?”小贩愣了愣,有点嫌弃的拣起那张CD,拍了拍上面落着的一层灰,“这个都早过时了,你要这个的话,跟你打个折,八块。”

    程锦接过来,付了钱,把它塞进行李袋,接着往前走了。

    “哎!找钱……”小贩举着两块钱纸币叫她,但是她并没听见。

    ***

    CD是买给小叔的。他喜欢听歌,但是品味么,也就那么回事,喜欢他年轻时那些城市摇滚。

    手机下载的,他又嫌麻烦,偏得用那种手提着的随身听,别在腰里摇头晃脑的跟着唱。现在都什么时代了,那种音乐还能去哪儿买啊。

    提着行李,走向车站的这时候,才有种真切的感觉,那一切,真的过去了。

    走之前,接到李东宁的电话,像是知道她要走似的,说要和她吃个饭,就当是送行。程锦没答应,说时间来不及。其实,只是不想去而已。

    不想见。

    谁也不想见。连照镜子,都懒得照。就好像压根不愿意看见镜子里的那张脸似的。

    ***

    这趟回去,是买了高铁票。

    距离远,中间还要再倒一趟车,虽然麻烦了点,但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消磨在路上。二月底,南方早已经草长莺飞一片新绿,列车一路向北,风景却渐渐变得辽阔而苍茫,远处掠过的农田和小山,依旧是光秃秃的土黄色。

    这几年回来的次数,真是屈指可数。

    十年前爸爸和小叔带着她,从南方逃难似的举家搬迁到北方,那时候坐的还是绿皮车,奇慢,人多,看看外面荒凉的风景,她心情糟糕透顶。

    后来又从北方回南方上大学,因为嫌弃南方多雨和阴冷的冬天,心情又是一番糟糕透顶。

    唯有这次不同。

    看着那连绵不断的黄色的土地,忽然觉得有点亲切。看着远远的小土丘似的山岭也觉得熟悉。时速二百五十公里的高速列车,把那些无处可逃的记忆,都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可以什么都不用再想,真好。

    ***

    下了火车又坐公交,这三线小城还没有地铁。下了公交车还要再走一段,幸好她的行李不多,要不然真够折腾的。总算下午五点多到了小叔那里的时候,还隔着十几米,一眼看见他正在往屋里搬东西。

    两年没见,小叔好像又老了!

    他才四十出头啊。可远远看着,头发灰白,后背也没有那么敦实和挺直了,都有点佝偻了似的。

    程锦站住了,看了半晌,终于回过神,拎着行李箱子朝他飞奔过去。“小叔——”

    住街对面正在坐着小马扎晒太阳的林大爷,看见她没命的跑过来,带着快要颠散架的行李箱轱辘的巨大噪音,吓了一跳,还没等他老人家反应过来,程锦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整个人都扑到了小叔顾均身后,伸手大力一拍他的背,“诶!小叔!”

    顾均毫无防备,几乎没被她这一拍,给拍到门板上去,拧着眉毛捂着胸口回头刚要开骂,忽然看见程锦的脸,瞬间就变得错愕了。“程、程锦?”他结结巴巴的问,“你怎么回来了!怎么,也不提前打个电话?”

    “我回来看你有没有给我找个小婶。”程锦说,不由分说的抱过他手上的东西,帮他搬进了屋里。

    “这怎么还搬啤酒瓶子呢?你还送酒?不是跟你说别干别干了吗!”留下一串抱怨声。

    顾均挠着后脑勺,嘿嘿的一笑,颠颠的跟了进去。

    ***

    正好这个点,也是快吃晚饭的时间。

    巡视一下小叔的厨房,很是冷清,灶台上还放着隔夜的剩馒头和小咸菜。

    “你就吃这个?”程锦指着那碟子腌白菜,真是气不打一处来。

    “昨天还有卤肉,都吃完了。”顾均赶紧的回答,紧张的搓了搓手。

    “都这个时间了……要不,我们俩再凑合一顿?家里还有什么?”程锦去拉冰箱的门。

    顾均一个箭步上去按住她的手,一迭连声说,“不行不行,哪怎么行,这五点来钟正好去市场,你不知道,原来十字街的市场搬了,你不认识路了吧?我带你去。”

    说着拔脚就往外走。

    程锦没拦住,也只好跟着去了,结果小叔非得买几只螃蟹。这季节不是螃蟹季,贵得很,小叔非得买,在海鲜档前面转来转去,终于还是下决心挑了几只肥蟹,程锦要付钱,小叔又翻脸,几乎没把她的钱包给打飞了。

    “这季节吃这个……”程锦腹诽。

    “你不是爱吃吗?!”小叔提着那沉甸甸一兜螃蟹,一脸心满意足,喜上眉梢。

    “我几时说过爱吃了?”程锦愕然。

    “你不说我也知道。”小叔笑眯眯,“以前你就爱吃这个,嫌贵又不说。那回我不是从王胖子饭店带回来两个,你那天吃得差点进了医院……”

    程锦呆了呆,也忍不住失笑,想起来了,那都多久以前的事了?小叔那时给饭店,大排档什么的送啤酒,有桌客人请客没吃完,剩的两只螃蟹,老板是熟人,就给了他了。

    那时程锦还上学,晚自习回来小叔就把那两只大螃蟹献宝似的端了出来。

    谁知道隔夜的螃蟹没蒸透,当天晚上程锦就上吐下泻的差点没一命呜呼,小叔倒没事,因为他根本就没舍得吃,光帮着她拆螃蟹肉了。

    “这点出息……”小叔想起往事,还忍不住好笑,又往她脑门上戳了一指头。

    “这不都得怨你?”程锦脸色一黑。

    “你要是遇见什么好吃的,一边吃,一边眉毛还会一跳一跳的。”小叔依旧无限回味中。

    程锦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眉毛——有吗?她自己怎么从来不知道?

    “我这都多大了,再说外面好吃的东西多了去,早就不馋了。”程锦妄图给自己找回点面子。

    小叔嗤之以鼻,“我还不知道你,但凡喜欢什么东西,就一根筋的喜欢,别的再好也不行。”说到这,他似乎又想起什么,颇有点隐忧,“我就说,将来你要是结婚,找个老实的,对你好的,一心一意的,什么都顺着你的……千万别找你自己一眼看上放不下的,那是要吃大亏,咱们姓顾的,这毛病怕是会遗传。”

    程锦半天没说话。

    顾均见她忽然沉默,忍不住又问,“怎么了?”

    程锦咳嗽一声,左右四顾,指着一边的菜摊,“小叔,白菜不错,再买颗白菜,午餐肉家里还有吧?”

    被她这么一说,顾均猛地省起,把大腿一拍,“对啊!你还记着这一口呢!”

    火速奔去买白菜。

    顾程锦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小叔那条腿,还是瘸得很明显,特别是走得快了,就更显眼,脚尖一垫一垫,半边身子都是歪着的。

    看着他就这么奔着白菜去了,程锦心里又是一酸,忍了忍,把脸仰起来,硬生生的把那阵滚热的潮意憋了回去。

    ***

    回了家,程锦拿出给他带的红茶和好酒,顾均就兴致勃勃的一头扎进那逼仄的小厨房,乒乒乓乓的,锅子铲子挥动起来,做了一个葱姜螃蟹炒年糕,又做了那个顾家经典的午餐肉烩白菜,这已经是他厨艺的最高水平发挥了。最后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的,做了四个菜,另外两个分别是拌皮蛋和拌豆腐。

    就算这样,摆在桌上看起来,那也是相当豪华了。

    程锦很满意,于是打开了两瓶啤酒,和小叔对着吹。

    渐渐的,桌子上的啤酒瓶子一个两个的,越放越多。

    顾均一直独居,这屋子,就没有人气,今晚上似乎就是格外的热闹,连灯光都变得明亮似的,顾均一晚上都没能合拢嘴,因为程锦一直在说着自己在外边的各种好玩的有趣的故事,还有跟沙明明的那些八卦段子,一边说一边笑,拍着桌子,笑得前仰后合。

    酒意渐渐地,越来越浓。

    “你也差不多了,别喝了。”小叔虽然也有点没喝够,但还是按住她继续开酒的手。

    “没事,你别忘了,我可是酒鬼的女儿。”程锦满不在乎。

    顾均愣了一下。

    程锦接着说,“都这么长时间了,这房子,怎么还没卖出去?不是早说了要换的?”她抬起眼环视四周,“你看看,这房顶漏雨都漏得脱墙皮了,这样多危险,万一电线什么的短路了可怎么办?再说这瓷砖,都松了,门框也裂了……你用胶粘着也不管用啊,一下雨受潮就开胶。”

    顾均打断了她的啰嗦,“没事,我一个人,没那么些事,住习惯了,懒得折腾。”

    “你也知道是一个人……”程锦灌了一口酒,“找个人好好过日子吧,小叔。”

    “你这不是抢我的词吗?你这都多大了还打光棍,我这辈子是这样了,你打算跟我一样么?”顾均不爱听了,“再说,我要是真找了别人,你回来,可就没地方去了。”

    程锦再次被他噎得无话。

    顾均给她夹菜,把盘子里最后一块螃蟹夹到她碗里。

    “多吃点!怎么瘦了这么多。上次回来还没这样。”

    程锦顿住了手里的筷子。心里忽然就酸了。

    真是中邪了,在外边,不管遇到多大的事,都从来没这样,可是这一回来,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明明啥事都没有,好好的买个菜,吃个饭,怎么就分分钟要掉泪。

    这让小叔看见,还以为她这是怎么着了。

    顾均看她不出声,只盯着那螃蟹发呆,还以为她是上次留下什么心理阴影了,连忙说,“没事,别怕,这螃蟹我炒了好长时间,肯定是熟透了。”

    程锦摇摇头,努力吸吸鼻子,伸手把那半只螃蟹给拆了,最肥的一块蟹肉拆出来,放在小叔碟子里,“小叔,你吃。以前都是你给我剥的,现在我也学会了。”

    她的声音柔软,好像要滴出水来。

    顾均一怔,嘴唇抖了抖,看着她半垂着头认真的剥着螃蟹,那安静的素白细腻的侧脸,黑色柔软的发丝轻轻滑落在耳边,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程锦是真的像她妈妈。眉毛,眼睛,鼻子,笑起来的样子,甚至闯了祸的时候一脸死不认错倔强的表情。难怪……难怪大哥没法面对她。

    人啊……动什么,也别动感情。走错一步,万劫不复。

    “怎么不吃了?”程锦抬起头,以为顾均是不舍得吃,又说,“明天我再去买。”

    顾均咳嗽一声,掩饰着挪开目光,又端起杯子灌了一口酒,试探着问,“程锦啊……这次回来,能待几天?要不要,有没有时间,去看看你爸?”

    程锦眉梢一蹙。

    本想一口回绝,然而小叔问话的语气,如此的小心翼翼,她竟然不忍心说个不字。

    闷头吃了两口菜,终于勉强问了句,“他怎么样,最近好吗。”

    “身体当然没有以前好。”顾均说,再次看了看她,“我觉得,他心里挺惦记你的。”

    程锦把筷子搁下了,“小叔,来,我们喝一个。”

    她举起杯,跟顾均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顾均放下酒杯,“程锦,你也大了……有些事,你应该明白了。你爸也有你爸的难处。当初那些年,浑浑噩噩的也都过去了,现在他也老了,身边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你就不能放下吗?”

    “小叔。”程锦抬起头,酒意染着她的脸,她眼睛发红。“你不知道吗?有的事,过去了就过去了,过不去我也能接受。可是对他,我真的一辈子也接受不了。小叔,你忘了吗,当初我说要去找我妈,他大冬天把我书包扔出门外叫我滚,我在门外站了半宿,他都不开门,要不是你回来,我就是冻死了也没人知道。那时候你为了养活我,为了给我挣学费,蹬着板车,摆摊卖烤串,给饭店送啤酒,天天累个半死的时候,他在干什么呢,他天天都喝的烂醉。”

    说着,她有点说不下去了。

    “你看……我好歹考上了大学,头一次回家,正赶上他结婚。小叔,你帮他养家糊口,给他填补窟窿,把自己都给赔进去了,你都打了十年光棍了,他倒运气好,浪子回头,找个女人又结婚。倒有这份闲心,帮着别的女人养孩子。”程锦一笑,“那我呢?我都这个年纪了,还得上赶着去别人家里,叫人一声妈?”

    顾均伸出手,慢慢的揉了揉她的脑袋。

    “有的事,你不懂。”

    程锦把筷子往桌上一撂,“我不懂?那我是要高高兴兴去跟他说一声,爸,谢谢你把生意搞砸了,欠了一屁股债,谢谢你把我小叔送进大牢,又把我妈逼走,你现在久旱逢甘霖,老树又逢春了,我这个当女儿的,祝您二位白头偕老,举案齐眉……是得这么说吗?小叔,你死了这条心,我这辈子也不会再踏进他的那个家门。”

    “程锦!”顾均厉声打断了她,也许是程锦喝高了,说话不经大脑,语气太过讽刺刻薄,顾均觉得自己的心尖都在颤。

    “你恨了这么多年,还没恨够吗?”他说,“别忘了,你爸和你妈,他们也是人。这辈子,谁会没有个过不去的坎呢?程锦,这些年难受的,绝对不止你一个。”

    程锦不说话。

    “你怎么就没想过,你爸他这些年,其实是在伤心呢。”他叹了一口气。“男人和你们女人不一样,最伤心的事,都是说不出口的。”

    伤心。

    程锦想起来那个漆黑的海边的晚上。父亲独自痛哭的背影。想起他每天醉醺醺回家的狼狈。

    闷头灌了一口酒,酒入喉,就好像在胸口灼烧。

    人这辈子,总有那么一些时刻,会觉得,酒,的确是个好东西。因为都会让你摆脱清醒,偶尔放纵,带来一种像是抛弃了自我的快感。当年,爸爸也是这样吗?就算明知道,那是不对的。

    忽然想起临行前,沙明明对自己说的那句话,沙明明说,顾程锦,你这是堕落给谁看?

    给谁看……能有谁。

    想见的人,从今往后,再也不能见了。

    这结果,又是自己一手造成,求仁得仁,连一句难受都说不出口。

    她仰起脸来,看着顾均的脸在眼前渐渐变得模糊,变成了看不清的一团。就这么怔了半晌,忽然喃喃地说,“小叔……我现在,好像有点明白了,什么是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