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程锦雅变成了这样

我爱豆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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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场,高大俊朗的男人一脸疲惫,浓眉利剑紧紧地拧在一起,深邃的双眼布满红血丝,眼睛下是青色的眼圈,线条硬朗的下巴上已经长满青灰色的胡渣。

    修长的手指拿起手机,薄唇轻启:“贺城,我回来了。”

    “好的,少爷,车已经在机场外面等候了。”

    傅修斯挂断电话,眼底尽是绝望。

    又是一场空……已经多少次了,他已经记不清了。每一次,只要是有顾绮蔓的消息,他总是会第一时间赶过去,就是想快点找到她,带她回家。

    可老天爷却一次一次的跟他开着玩笑。

    一无所获。

    这么久了,一点希望都没有,他却还是傻傻的坚持着,他相信只要他一直找她,总有一天他会找到她,然后永远不让她离开……

    蔓蔓,算他求求她,哪怕是给他一点线索也好。只要让他知道她平不平安,快不快乐就好……

    傅修斯坚信,顾绮蔓是故意躲着他的,这是她顽皮的恶作剧,说不定下一秒她就从背后蒙住他的眼睛,笑容明媚地对他说:“笨蛋傅修斯,你被骗了。”

    长腿急促地迈出机场,走进了不远处一辆兰博基尼。

    坐进车里,傅修斯闭上眼,靠在座位上,一脸悲伤,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找不到,她像是被人藏起来了,又像是故意躲着不想见他。

    贺城看见傅修斯悲伤而疲惫的模样,有些心疼:“少爷,你连夜飞过去,又这么迅速的赶回来,一定很累了吧……我送你回家先休息一下吧。”

    “不用了,送我回公司。”傅修斯眼睛依旧闭着,声音冰冷不容拒绝。

    “好。”贺城叹了口气,调转车头向公司开去。

    贺城已经很久没有看过傅修斯笑的样子了,他的脸上总是弥漫着悲伤而疲惫的神情。

    顾绮蔓还在的时候他总是能看见傅修斯深邃的眼睛里闪着幸福的光,那样明亮,一向不苟言笑的脸上也总是不经意间流露出温柔的色彩。

    可现在,曾经闪烁着光亮的眸子黯淡无光,布满血丝。傅修斯总是长久的沉默,仿佛周围的世界已与他无关,他总是沉浸在对顾绮蔓的思念当中,有的时候贺城叫他一声,他良久才会转过头看他一眼。

    没有了顾绮蔓的傅修斯像是失了魂。

    可是少奶奶已经死了,少爷这样一直的找下去又有什么用呢?贺城心中也是一阵难受,难道少爷就要一直这样漫无目的找下去吗?

    ……

    安静惬意的小院,院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修剪整齐,院里有一棵巨大的树,说不清是什么品种,枝繁叶茂,树干粗的都无法环抱,树上挂着一个秋千。

    顾绮蔓坐在秋千上,荡来荡去,若有所思。

    项季同告诉她,他们是夫妻,他们很相爱。

    可她在面对他的时候一点爱意都没有,他抱着她的时候她只想挣脱,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顾绮蔓也说不清是为什么。

    可他对她真的很好,好到她觉得对他的疏离是一种深深的伤害,每一次她拒绝他的拥抱时,他眼底里闪着的受伤,让她愧疚不已。

    可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做了,是不是应该试着去接受他,试着去爱他呢?毕竟他是她的丈夫,他那么爱她,那么宠她,如果不是自己车祸失忆了,他们现在一定是很幸福的一对夫妻吧。

    不过……

    顾绮蔓抚上自己的肚子,脸上露出温柔的神情,她的肚子一点一点隆起,里面孕育着的小生命是她的孩子,以后会叫她妈妈,会向她撒娇,会吵着要吃好吃的糖果。

    想到这些,顾绮蔓的心就溢满了幸福。

    “孩子,你要快快长大哦,快快来到妈妈的身边。”

    惬意的小院,开满了五颜六色的花,蝴蝶四下飞舞,院中的一棵大榕树挂着一个秋千,一个身穿白色纱裙的女子安静地坐在秋千上。

    她皮肤是象牙色的白皙,睫毛像是蝴蝶的翅膀,纤长浓密,脖颈的肌肤细腻如瓷,静美的脸上露出温柔的神情,一手抚上微微隆起的肚子,像是堕入凡间的精灵一般,安静美好。

    项季同走进院子,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

    他微微呆住,这画面美好的让他心跳都漏了半拍。

    这是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的美好画面,他梦想了无数次,梦想着每天睁眼她就在身边的幸福,现在,这幸福终于是属于他的了。

    虽然她现在对他还是很抗拒,还不想让他亲近,可只要她在他身边,他就已经很满足了,她曾经依偎在他身旁像个乖巧的小鹿,曾陪伴在他身边走过了很多年。

    如果不是自己太懦弱,在她家出现经济危机的时候,救她的就会是他,她也就不会嫁给傅修斯,她的心也不会到傅修斯的身上,他宁死也不会让傅修斯找到她。

    如果当初他再勇敢一点,那么他们现在一定已经结婚了,一定会生活的很幸福。

    可现在,也不晚,他会赢回她的心,会让她再次爱上他。

    项季同悄悄绕到顾绮蔓身后,突然从身后抱住她。

    “啊!”顾绮蔓吓得尖叫,奋力挣扎着。

    “蔓蔓,是我。”项季同温柔的开口,对于顾绮蔓的反应,他有些受伤。

    顾绮蔓愣了愣,不再挣扎,却也有些异样的难受,他的怀抱让她想逃。

    项季同察觉到顾绮蔓身体的僵硬,心里微微的刺痛,却也没有放手。

    他要她习惯他的拥抱,习惯他的触碰,习惯有他在她身边。否则她更难从内心里接受他,他要她习惯他,爱上他。

    “蔓蔓,你是我的妻子,不要这样抗拒我好吗?你这样我心里不舒服。”项季同委屈的开口,顾绮蔓心生愧疚,是她太敏感,对自己的丈夫就应该温暖一点啊。

    顾绮蔓强忍着想推开他的冲动,握住了他的手,项季同心中一喜,转头吻了吻她的脸蛋,顾绮蔓却僵硬的不行。

    为什么?为什么她会有这样的感觉呢?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

    程家,一个女人,头发凌乱,眼神空洞,身上还穿着破烂的婚纱,由于很久没有清洗,身上散发着难闻的味道。

    原本紧实匀称的身材变得干枯瘦弱,双眼深深的凹陷,颧骨突了出来,活像一具骷髅。

    皮肤上沾满了污渍,失去了往日的光滑白皙,变得干枯蜡黄。

    她呆呆的坐在那里,突然发出一阵凄厉的大笑。

    “哈哈哈……顾绮蔓终于被我弄死了,傅修斯是我的了!我要成为傅太太了!哈哈哈……明天傅修斯就要娶我了,我要结婚了!”

    声音犹如女鬼一般恐怖沙哑,脸上的表情狰狞可怖,沟壑纵横,像是一具可怕的干尸。

    程江泽从外面回来,问管家:“小姐还是不肯出来,不肯吃东西吗?”

    “是的。”

    管家叹了口气,小姐从小就嚣张跋扈,对待他们这些下人也很不好,前些日子突然就变得疯疯癫癫的了,穿着婚纱,坐在房间里,也不吃东西,只是一直狰狞的笑,还说是要嫁给傅家少爷了。

    身上穿着的婚纱谁也不让碰,女佣想要过去给她换衣服,帮她洗澡,她会一边尖叫一边挣扎,大叫着不要碰她的婚纱,她要结婚了。

    为她换衣服的女佣都被她的长指甲抓花了脸,于是都不敢靠近了。

    程江泽叹了口气,他的妹妹怎么为了一个男人变成了这个样子,从小她就端庄优雅,大方得体,但是竟然做出了伤害顾绮蔓的事。

    顾绮蔓的葬礼上,那张放大的黑白照片刺痛了他的眼,他怎么也不愿相信,顾绮蔓真的死了,还是被自己的妹妹亲手害死的。

    程锦雅被医院诊断出了精神分裂,才免除了牢狱之灾。

    家里本是想送她去精神病医院调养的,可那个地方真的是很恐怖,经常有病人疯疯癫癫的在走廊里奔跑,程锦雅砸烂了很多设备,还咬伤了医生护士,无奈之下只能将程锦雅带回家。

    “我妈呢?”程江泽松了松领带,有些疲惫的问。

    “太太在小姐房门口。”

    程夫人端着饭菜站在房门口,原本雍容华贵的女人,现在背竟有些弯了,身影透着疲惫和无奈,就那么一直站在房门口,眼泪一滴一滴的流下来。

    她的宝贝女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从小她就优秀得体,除了性格有些偏激以外并没有发现什么大问题。

    也怪她,总是和他爸爸一起忙于工作,打理公司,以为赚很多的钱,给他们物质上的满足,就是爱他们,结果错过了察觉女儿的心里变化。

    她才发现,这么多年,她都没有好好的关心过女儿。

    程江泽上楼就看见站在房门口流泪的母亲,心里分外酸楚。

    “妈,锦雅还是不肯出来吃东西吗?”

    “嗯……”程夫人别过头抹去眼泪,程锦雅变成这样,家里已经乱成了一锅粥,她不想程江泽再为她担心了。

    “妈,你也别太伤心了,身体要紧。”程江泽抚上母亲的肩,发现她瘦了很多,自从程锦雅发疯以后,她就再也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