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唐小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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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福喜听到这话顿时扭头,这才仔细看清楚说话的人。

    这人自然也是西洋人,但是与洪峰略有不同,高鼻深目,皮肤也偏黑,口音上也有些区别。

    “你们,不是来自同一个地方的么?”沈福喜问。

    “是的,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洪峰是个格外自来熟又话多的人,他直接充当了引荐人,指着说话的人道,“这是郎维,我来自尔色塔日,他来自多丹那尔,我们两个国家离得不远,我们是在来大梁的船上认识的,我们都喜欢画画,所以就一直结伴而行了。”

    好吧,不管是尔色塔日还是多丹那尔,沈福喜都可以肯定,自己前世从来都没听说过这样两个地方,进一步的肯定了自己穿到了异时空,好在生态环境和饮食风俗都跟地球相差不多。

    “什么麦子还是棒子的事情,你们问他就对了。”洪峰拍着郎维的肩膀继续说,“他的家里在多丹那尔有很大很大的庄园,比我可懂得多,我只认得它们煮熟后的样子。”

    “谢谢你,跟你聊天十分愉快。”沈福喜向洪峰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又朝郎维友好地笑笑。

    郎维跟洪峰比起来内向腼腆许多,大梁的官话也没有洪峰说得那么纯熟,基本都是沈福喜问一句他才答一句。

    寒暄了几句,沈福喜便转入正题问:“你刚才说得玉麦是什么模样的东西?”

    郎维想了一下,干脆拿过炭笔,在纸上速速地涂起来,很快就画出了雏形。

    沈福喜从来没想到,自己看着一个玉米棒子的素描会这样激动,简直要热泪盈眶了。、

    当然,她坚决不承认这是馋的,一定是自己忧国忧民的心情太迫切了,嗯,一定是这样的。

    “对,这就是我说的东西。”沈福喜激动得说,“郎维,你知道这种东西怎么才能弄到么,我可以出钱跟你买。”

    郎维先是有些疑惑,然后又一脸恍然地说:“你们也养金刚鹦鹉么?”

    “金刚鹦鹉?”陆云景疑惑地问,“是一种鸟类么?”

    “是的,我的伯父很喜欢金刚鹦鹉,他在家里驯养了许多只,为了给它们寻找食物他真是费劲了心思,最后在山里一些农夫家中发现这种果实像棒子一样的植物,而那些金刚鹦鹉都十分喜欢,他便在家里种了许多供它们吃。”

    “是的,我前两年在南边的时候听说过这种东西,但是他们似乎是叫珍珠米或者是番麦,我刚才怕说了名字你们不知道,所以才描述了一下。”沈福喜高兴地说,“我已经找了很多地方了,但是一直都没有找到,不知道你能否帮我们弄一些种子来,我会给你酬劳的。”

    “酬劳就不用了,秋天的时候我去找伯父要一些种子来给你就是了。”郎维倒是个实在人。

    “您的伯父如今也在大梁么?”沈福喜眼睛都快放光了,玉米难道就在自己身边么?

    “是的,他跟我一起来的大梁,当然还有他的金刚鹦鹉。”

    “请带我们去拜见您的伯父吧。”沈福喜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兴奋,语气尽量平缓地说,“我很想去看看他养的金刚鹦鹉,它们会说话么?”

    郎维一听这话,很是惊讶地看向沈福喜道:“没想到小娘子也懂金刚鹦鹉?伯父一定会喜欢你的,他最骄傲的就是最大的那只鹦鹉会说话。”

    最后,在沈福喜再三的恳求下,郎维跟着他们下山,带着她们去找自己的伯父老波克。

    老波克并没有住在城中,也许是为了他的金刚鹦鹉,他在城郊的一处山腰上买了个庄子住下。

    大梁的人对金刚鹦鹉都不太识货,老波克今天终于遇到一个喜欢并且还对金刚鹦鹉有些了解的人,顿时就打开了话匣子,他的官话说得并不算好,有时候还会掺杂一些本国语言。

    虽然有郎维在一旁帮着分析,但沈福喜还是仔细分辨了一下,可以肯定他说得绝对不是英语,其余就完全一头雾水了。

    听了一个多时辰鹦鹉经之后,老波克又让鹦鹉们表演了说话、口技、叼东西等一些技能,最后才想起他们的来意,带人来到后院的地里。

    沈福喜一到后院,本来就大的一双眼睛睁得溜圆,脱口而出:“天啊,我看到了什么!”

    后院被分成几个区域的地里,除了玉米之外,她居然还看到了辣椒和番茄。

    玉米的植株跟她前世见到的还是有些区别的,植株似乎比较矮小细弱,但是上面已经结了的几个玉米却还是记忆中的模样,番茄和辣椒却已经跟前世见到的几乎没什么两样,如今都已经挂上了满满的果实,很多朝阳位置的都已经红红的了。

    看着这些熟悉的作物,沈福喜简直恨不得全都搬回自己院子里去。

    老波克见沈福喜的眼睛都黏在地里了,便给她介绍道:“这是狼桃,刚开始是绿色的,熟了以后是红色的,宝贝们也都很喜欢吃。这边这个是辣椒,这个宝贝们是不吃的,是我吃的,它的味道很……”

    他后面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于是一大串母语便冒了出来。

    郎维也不知该如何用官话解释辣究竟是一种什么味道,憋了半天说,与姜蒜类似却又不完全相同的一种调味品,你们可以掰一个尝尝。

    辣椒是什么味道,陆云景不了解,但沈福喜却是再清楚不过了,她双眼放光地看着面前这一大片辣椒,就好像看到了一碗碗的水煮鱼、水煮肉片,麻辣香锅……

    她连吞了几口突然间分泌旺盛的唾液,心虚地抬手在嘴角蹭蹭,还好没有流出来,不然真是丢人丢大发了。

    扭头见陆云景一脸好奇地看着这几种东西,沈福喜故意挑了个很红很红的辣椒,用帕子擦了擦,掰开递给陆云景道:“陆大哥,你尝尝。”

    陆云景心道,跟姜蒜差不多味道,应该也不会多那吃,于是也没防备,一口要下去整个人都不好了,白皙的脸庞迅速涨红起来,顾不得丢开手里的辣椒,赶紧伸手去拦沈福喜道:“福喜,这个太辣了,吃不得。”

    沈福喜本来是想看陆云景狼狈的模样的,此时见他第一时间还想着的是怕自己被辣到,顿时满心的愧疚,赶紧向老波克讨了水来给他漱口。

    “波克大叔。”沈福喜满脸恳求地看向老波克,“我能不能带两个人来跟你学如何照顾这几种植物,你可以让他们帮你干活,我还会每个月给你钱,等到秋天的时候你分一些种子给我,可以么?”

    老波克并没有把这几种东西当成什么宝贝,加之沈福喜对他的宝贝们说了许多的好话,而且这笔买卖自己也是稳赚不赔的,所以连连点头道:“当然没有问题,我会教他们如何种好玉麦番茄和照顾好金刚鹦鹉的。你放心好了,只要来我这里学上几个月,我保证他们可以将你的金刚鹦鹉照顾得没有任何问题的。”

    好吧,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但沈福喜已经不打算再解释一遍了,任由老波克误会下去也没什么不好。

    但是没想到老波克实在太热情了,在沈福喜走的时候,硬是叫人掰了一堆玉米棒子,然后还有一小筐红透的狼桃和辣椒。

    沈福喜看着这些东西,心里又是心疼又是高兴,心疼这些若都留作种子那该多好,但心里还是忍不住高兴,以前根本不当回事的几种食物,如今看到居然会这样欣喜若狂。

    高高兴兴地回家之后,虽然还没到饭点儿,但沈福喜还是叫人准备了炭炉。

    此时的玉米都还没有太熟,大多是比较嫩的,她好不容易挑出四个老一些的,自己撸胳膊挽袖子地开始烤玉米,陆云景怕她烫着,便也在一旁帮忙。

    第一个玉米烤好之后,沈福喜用干净的棉布垫着掰开,大的一半递给陆云景,“陆大哥,你尝尝。”

    陆云景给她擦去鼻尖上蹭的炭灰,略有些迟疑但还是咬了一口玉米,顿时双眸一亮,把口中的东西咽下去之后说:“这东西看着新奇,味道倒是不错。”

    “是吧?”沈福喜见他喜欢吃,自己也开始埋头啃玉米,久违了的烤玉米的香气充满口腔的感觉,简直好的让人想要掉眼泪。

    晚上沈三老爷、赵氏和沈昱靖三口回家之后,沈福喜已经指挥着厨下做出了黄金玉米烙、松仁玉米,玉米排骨汤等好几个菜,于是三房晚上吃了一桌玉米宴。

    她原本还想叫人加工点儿碴子或是玉米面,但是几个老一点的玉米都已经被自己给烤了,最后只得作罢。

    沈三老爷几个人中午在姜家吃的酒席,都是一肚子的油腻酒水过来,吃了沈福喜准备的玉米宴反倒觉得很是清爽好吃。

    沈昱靖忍不住问妹妹:“这就是你要找的那个东西?味道倒是不坏。”

    “这是番麦,西洋人也管它叫玉麦,今日在一个西洋人家里看到了,走的时候他送了我这些,所以叫人做了给你们尝尝。”沈福喜将番麦的事情跟沈三老爷大致说了一下,然后道,“阿爹,我打算叫人去老波克家学习如何种植这几种作物,尤其是玉麦,若是能在大梁种植,肯定会让很多百姓的日子过得更好的。”

    沈三老爷听到这个作物适应能力强而且还亩产高,顿时也来了些兴趣,但是他又觉得以沈福喜这样的孩子来说,能认得作物都已经很难的了,什么便于种植和亩产之类的事儿,她又如何会懂,所以态度上还是半信半疑的。

    沈福喜大致描述了一下玉米植株的模样,然后又道:“番麦这种东西长成了以后,晾干就可以磨面,煮粥或是包馅儿都可以。只要坚持选最好的种子继续种植,肯定会比小麦的亩产高的。”

    沈三老爷捋着胡子笑着说:“你又懂种地的事儿了?”

    陆云景开口帮沈福喜解围道:“沈三叔,我今日也看到了玉麦,我觉得福喜说得似乎可行,它与小麦不同,一棵上面似乎可以结三四个这样的棒子,似乎的确可以打下更多的粮食。”

    沈三老爷听得陆云景也这样说,才提高了重视度,点头道:“无论能不能提高产量,能多一种作物实用也是好事儿。”说着对赵氏道,“在庄子上挑几个聪明伶俐的人,去跟那个老波学一学。”

    “不是老波,是老波克。”沈福喜纠正道,然后又笑眯眯地说,“我们今天还看到了狼桃和辣椒,辣椒还要再处理一下,过一阵子再做给你们吃。”

    “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名字。”沈三老爷小声嘟囔道。

    沈福喜笑眯眯地说:“陆大哥到时候也过来一起尝尝。”

    陆云景想到下午尝的那一口辣椒,脸色有些不好,但看着沈福喜笑得眉眼弯弯的模样,还是点头应了下来。

    沈福喜凑到他旁边小声道:‘等会儿拿一个让阿哥尝尝。”

    沈昱靖虽然经常被妹妹算计,但那已经是两三年前的事儿了,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就是他这种人,而陆云景平时一直是沉稳正派的模样,所以他就更加没有戒心。

    沈福喜先叫人切了番茄大家一起吃,汁水丰富,味道也的确不错。

    所以当接下来,一个红艳艳的辣椒递到眼前的时候,沈昱靖就接过来大大地咬了一口,瞬间如被踩了尾巴的猫儿一样,嗷地大叫着跳起来,浑身的汗毛都被刺激得竖起来了。

    两个人一起使坏,总是会比一个人来得更加欢乐,看着沈昱靖满脸通红到处找水的模样,沈福喜笑得直揉肚子,连一直淡然沉稳的陆云景都笑得直不起腰来。

    沈昱靖捧着凉茶咕咚咕咚喝了个底儿朝天,嘴里依旧是火烧火燎的,嘴唇都像肿了一样,木木胀胀的。

    他一边叫人再端凉茶进来,一边抬手指着陆云景咬牙道:“还是不是兄弟?”

    沈福喜接过凉茶端给阿哥,教他道:“你别大口大口得灌,喝一口在嘴里含着。”

    沈昱靖指着辣椒道:“这哪里是人吃的东西,该不会有毒吧?”

    “放心放心,不会的,过几日做好吃的给你吃。”沈福喜忍着笑安慰道。

    沈昱靖吓得后退一步,摆着手大叫:“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这东西了!”

    次日,沈福喜将从老波克家里拿回来的红辣椒分作两半,一半叫人准备了木盆剁碎,另一半叫人用线穿起来挂出去晒干。

    京城最近都是大太阳天儿,剁椒还没发酵好,晒的辣椒已经成了干辣椒,把沈福喜看得直咽口水,决定晚上先做个水煮肉片来尝尝。

    沈福喜第一次自己挽袖子下厨,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她动嘴指挥别人做事,但还是把赵氏和阿许紧张得够呛,生怕她烫着或是被刀伤到。

    新鲜的里脊肉切成薄薄的片,加上鸡蛋、黄酒、盐和绿豆淀粉抓匀放在一旁腌制一会儿。

    这个时候并没有淀粉,如今用的这一小碗绿豆淀粉,还是沈福喜特意提前几天就叫人泡了绿豆,磨碎沉淀之后挤出水分再晒干之后得到的。

    所以说,为了吃一顿水煮肉片她也是蛮拼的了。

    这边的人在准备肉片,那边另外有人在忙着洗菜焯烫,沈福喜选的菜是小油菜、绿豆芽、莴笋条和藕片,分别焯烫至熟而不烂的程度,一层层分别铺在两个个大瓷碗中。

    起锅热油,入葱姜蒜、辣椒和豆瓣酱炒出香气,加入清亮的高汤和盐煮沸,将肉片滑入锅中,用筷子轻轻拨散,待锅中汤汁再次滚沸立刻断火,连肉片带汤大致均分地倒入两个瓷碗中。

    最后再将碾碎的麻椒和干辣椒摆在肉片上,滚油刺啦一声浇下去,又麻又香的味道瞬间在大厨房中弥漫开来。

    厨下的人都是一脸好奇和想要尝尝的模样,赵氏被呛得咳嗽了两声,但也还是说:“闻着倒是挺香的,不知道吃起来怎么样。”

    只有沈福喜一个人表情严肃,嘴唇紧紧地抿着,看着下人将瓷碗装入食盒中,才偷偷用力咽了口口水,我去,差点儿就流出来了好么!

    吩咐人将一份给陆云景送去,另一份自然是自家晚饭的大菜。

    晚饭的时候,沈三老爷和沈昱靖对这道水煮肉片简直爱得停不下筷子,大多数的肉都进了这父子俩的肚子,赵氏和姜四娘则明显对下面的菜更感兴趣,虽然被辣得嘴唇艳红艳红的,米饭都比平时多添了一碗,但还是舍不得放下筷子。

    全家人吃饱喝足之后,沈昱靖捧着茶盏还是很意犹未尽地问:“阿娘,今日这个菜真是好吃,家里请新厨子了么?”

    赵氏指着女儿道:“是福喜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你去问她好了。”

    沈福喜喝了口凉茶冲冲嘴里的辣味,笑着说:“今天这个菜啊,就是用上次阿哥说的,这辈子都不肯再吃的东西做出来的。”

    “辣椒?”沈昱靖惊讶极了,上次吃的那个辣椒的样子他还记得,今天在菜里丝毫都没有看到,而且上次自己咬了一口辣椒,只觉得嘴里火辣辣的发疼,根本没有这种又香又诱人的味道。

    “这是把辣椒晒干了之后做的。”沈福喜得意地说,“过些日子再叫你们尝尝另一种做法的大菜。”

    见识过水煮肉片的美味之后,沈昱靖不免过段时间的另一道大菜充满了期待。

    过了差不多半个月,沈福喜才命人将发好的剁椒取了出来,这一道大菜自然就是剁椒鱼头。

    胖头鱼头加上下面的一寸左右的鱼身子,一切两半平铺在大圆盘中,上面铺着厚厚一层红艳艳的剁椒,其中还点缀着翠绿的葱碎和白色的蒜末,别的不说,光是看颜色就足以叫人食指大动。

    沈昱靖这次倒是看出了辣椒的影子,跟陆云景两个人看着红红的一片有点儿下不去筷子。

    沈福喜用勺子轻轻拨开鱼头上的剁椒,夹了一块鱼肉放在赵氏碗里:“阿娘,你尝尝。”

    赵氏对女儿还是比较信任的,尝了一口之后果然赞不绝口:“没想到鱼头还可以这样吃。”

    虽然都是用辣椒做出来的,但这道菜的味道与水煮肉片完全不同,鱼肉鲜嫩中带着辣味,嫩滑的口感又叫人欲罢不能。

    见赵氏吃得开心,众人这才开始陆续的动筷子,全都吃得眼睛一亮,然后便也顾不得说话了。

    陆云景在沈家吃饭,总归是要拘束一些的,但今日也比往常多添了一碗饭。

    沈福喜之前看到鱼头的时候还觉得实在太大了,没想到居然被几个人瓜分得一干二净,连沈三老爷这种从来不碰鱼头的人,也都抢了一大块鱼头边上连骨头带肉的地方到碗里慢慢吃。

    吃饱之后,沈昱靖揉着肚子说:“福喜,我觉得你找到的这个辣椒,倒是比那个玉麦还是番麦的东西更有用一些,若是拿这个开个菜馆,保证宾客盈门。”

    赵氏闻言笑着说:“我也是这样想得呢,福喜觉得如何?阿娘给你一间铺面,你自个儿去试试看好不好?“

    “开酒楼倒是可以,只是今年怕是不行,毕竟辣椒还是太少,若是今年弄到种子,明年多种一些出来倒还可行。”

    老波克后院的辣椒虽然种了很多,但还不足以撑起一家菜馆的使用,沈福喜盘算着应该再去老波克家一趟,把剩下的辣椒全都包圆买下来才好。

    其实谁也不知道生意会如何,但是沈家并不缺钱,更不差这么一个铺面赚不赚钱。

    赵氏之所以主动提出这个主意,除了对女儿宠溺惯了根本不会拒绝之外,也是想通过这件事让女儿得到一些锻炼,毕竟自己就算再疼女儿,她今后都是要嫁人的,自己也总有一天会先行离开,让她懂一些如何打理铺面今后也能更好的打理嫁妆,操持后宅的庶务。

    而沈福喜之所以提出这个要求,只是本着有钱不赚白不赚的想法。

    所以虽然母女二人的想法并没有在一条线上,但目的却是殊途同归的。

    开店是个繁琐的功夫,前期还需要装修等等,这时候就体现出大户人家的好处了,什么事儿只要动动嘴,自然有人去跑断腿……不是,自然有人去帮你办得妥妥帖帖。

    沈福喜要做的就是定期去看看,提出自己的意见就可以了。她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培育玉麦上头的,毕竟粮食增产是关乎民生的大事,而给饭菜多添一味调料却只是锦上添花的小事儿罢了。

    秋天,老波克家里的玉麦终于到了收获的时节,他虽然种得不少,但要留下大半给鹦鹉们做秋冬的口粮,其余便都卖给了沈福喜。

    沈福喜却更加细心地记录了老波克家中玉麦地的面积和产量,但是因为他种玉米并不是为了产粮,而只是为了喂鹦鹉,所以种子都是胡乱撒下去的,根本没有精耕细作,基本除了间苗和除草之外就没管过。这样记录下的数据肯定会有一些偏差,但还是能大致反应一些问题的。

    叫人抬着几筐玉米回家,晚上,沈福喜到书房跟沈三老爷算这笔账。

    “老波克的玉麦都是随便种的,但我还是叫人大致丈量了一下地,估算了一下产量。”沈福喜在纸上写了几个数道,“我找人了解过,咱们国内北方种小麦,只用京城附近举例来说,年成好的时候,粟约是亩产三石,还要脱壳之后才能吃,只会剩下更少。而今天以老波克家的玉麦为例,我量了半亩地算亩产,已经可以达到亩产三石多了,若是经过选种,在种植上再精心一点儿,肯定只会更好而不会更差。”

    数据是最能说明事实的东西,看到沈福喜将亩产全都列出来之后,沈三老爷顿时收起了之前不当回事的态度,坐直身子仔细看着这几个数字,严肃地问:“福喜,你算的这个肯定准确么?”

    “只是个大概的估算,但是相差肯定不会超过一斗。”沈福喜对此是早就做足功课的,哪里会被沈三老爷问住,“我找咱家庄子里的人问过,今年京城有些旱,所以附近的年成算不得太好,说不定连亩产三石都达不到,但是老波克家的玉麦,都是把种子撒下去随便长的,我问过他,他只做过间苗和除草,别说是浇水了,就连肥料都没有上过,可见玉麦是一种十分皮实的作物……”

    沈三老爷认真地听女儿说了小半个时辰,听得连连点头,最后道:“这是件大事,若是真能做成,对百姓自然是好事,对咱家来说却未必就是好事。做是一定要做的,可如何做却也还要从长计议。”

    沈福喜表示对此理解,自从小皇帝继位之后,沈家简直是一路的水站传告,如今已经是鲜花著锦之势,之所以还能稳稳当当的,一来是因为小皇帝年纪还小,二来也是因为沈闳一直以来的低调和运作。

    发现新作物和显著提高亩产,不管是哪一样儿都是天大的功劳,可对沈家来说却未必不会变成催命的烈火。

    “这件事如今只有阿哥和陆大哥知道,我会嘱咐他们不要说出去的,阿爹先去跟阿翁商议过咱们再做决定。”

    沈三老爷送走女儿之后,在书房里就有些坐不住了,想了半天,揣上女儿刚才写的那张纸便去了正房院里。

    沈闳正准备躺下,听说三郎来了,披着衣裳起身问:“大半夜的,什么要紧的事不能等到明天再说。”

    沈三老爷清了清嗓子道:“阿爹还是穿上衣裳,咱们去书房说话,别扰了母亲休息。”

    沈闳本还略有些困倦,可是听了沈三老爷说的这些话之后,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了,盯着纸上数据的眼睛都有些发光,捋着胡子道:“这可是大事儿啊!”

    “正因为是大事儿,所以我才不敢耽搁,赶紧来跟阿爹商议。”沈三老爷略有些苦恼地说,“福喜开始说起这事儿的时候,我以为她只是对西洋人的东西好奇,犯馋了想吃吃看而已,就也没多在意,谁知道让她这么三弄两弄的,居然折腾出这么大个动静来。”

    沈闳却老神在在地说:“福喜是你命中的吉星。”

    “阿爹,我是觉得,这件事咱家来做实在不合适,如今官家年幼倒也罢了,自然是要倚重阿爹,但是等官家成年亲政之后,说不定就要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了。”沈三老爷担心地说。

    沈闳却想到了什么似的,唇角露出个笑意,伸出一根手指摆了摆说:“那可未必。”

    “阿爹,你有什么主意就说,就别吊人胃口了。”沈三老爷看到老爷子的样子就知道,肯定是已经有谱了,顿时心痒难耐,急着追问。

    沈闳指点儿子道:“你只想到这样天大的功劳咱家扛不起,却不会换个角度去想想,在这件事还没有成为功劳的时候送人,以后无论是如何天大的功劳自然由对方享用,对方自然也会记咱们的好领咱们的情,这岂不是两全其美。”

    沈三老爷也不不傻,一听这话顿时也明白过来,沈家扛不起的功劳,这天底下还有谁能扛?自然是官家了。

    如今官家年幼尚未亲政,别说是建功立业了,就算是想要下旨都要经过老臣们的审查,而从官家与陈太后的抗争中又明显能够看出来,官家并非是那种安于现状之人,登基多年不能亲政,他心里必然也会有烦躁和抵触。

    自家若是将这么大的一个功劳拱手送上,一来表明沈家对官家的忠心,二来几年后如果当真能够推行开来,也可以让百姓感念官家的恩德,更是为官家亲政铺平前路。

    “果然还是阿爹高明,儿子要学得还有许多。”沈三老爷本以为自己去庆州锻炼了几年,还遇到了地动这么大的天灾,处事能力和应对能力已经有了很大的长进,但是如今跟沈闳一比,自己在仕途上果然还青涩得很,需要学的还是太多。

    “这件事你不要在于其他人提起,我会派人先去落实一下那几个西洋人的情况,你只要负责帮着福喜,明年先把玉麦种出来,咱们自己实际算算投入的劳力和亩产,之后才能比较玉麦和粟米究竟哪个更加高效高产,得到确实的数据之后,我才好去跟官家开口提这件事。”

    沈闳过了最开始的兴奋劲儿,对儿子的表现便有些不满起来,敲敲桌上的纸道:“原以为你去庆州几年能对农桑多些了解,结果还是这么一塌糊涂,这样的数据也亏你好意思拿来给我看。”

    沈三老爷被阿爹批了一顿,摸摸鼻子道:“阿爹,这个都是福喜自己弄的,我之前根本就没把这个当回事儿,哪里会去做这些功夫。”

    听说这件事并非出自儿子之手而是孙女做的,沈闳的表情严肃起来,盯着纸看了半晌,沉声道:“福喜若是生成个男儿身,定然会比你出息多了。”

    沈三老爷被阿爹狠狠鄙视了一顿,灰溜溜地回房去了,第二天告诉女儿,这件事先悄悄地做起来,外头的事自有沈闳解决。

    沈福喜昨晚也一直在想沈三老爷之前的那些话,听到阿爹这样说,便建议道:“我昨晚也想了半宿,不如我们明年试种成功之后,便把这件事告知官家,让官家再派人去做选种试种这些事儿岂不是更好,这样既可以避免咱家功高震主,而且朝廷里面肯定有很多能臣干吏,对农耕一事更加了解,他们肯定会比我做得好。”

    沈三老爷听了女儿的话,不免又深深地反省起来,昨天阿爹的批评还言犹在耳,虽然女儿是经过一夜才想出来的办法,却与阿爹的话如出一辙,难道自己当真还不如女儿?

    沈福喜并不知道阿爹心里的自我否定,既然沈闳说了可以继续做,她便挑出足够的种子收起来,其余晒干去磨了一部分玉麦面拿来熬粥烙饼吃。

    自家人吃一次觉得新鲜,第二次就不怎么吃得动了,倒是小黑喜欢得很,每次都能呼噜噜吃下去小半盆。

    但是玉麦实在不多,沈福喜只叫人挑了长得不太饱满或者是有破损的出来吃,其余的都要留着当种子,所以小黑在吃了几顿之后也断了粮。

    从小黑抱回家之后,这种情况可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沈福喜养小黑比普通人家养孩子都精贵,平时的吃食都是单独给做,爱吃什么更是绝对管够,如今为了点儿玉麦面给断了粮,让她着实心疼。

    沈福喜揉着小黑的脖子安慰道:“等过两年种的多了,到时候想吃多少就有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