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雁栖苍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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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胭儿选丈夫,林芷岚不得不办些赏花会,品茗会,邀请城中贵女来家里做客,旁敲侧击询问各家的情况。这年头的相亲可比后世麻烦的多,林芷岚打算自己先打听得靠谱些,然后托蒋尚培去相看。

    那些真正的世家肯定是高攀不上的,就算庶出也不行,林芷岚的目标主要放在一些家境优渥的商贾之家。商业贱业,商人地位不高,但家里有钱,料想柳氏那么贪财的性格,一定会极力赞同,只要柳氏没意见,那事情便好办了。

    林芷岚想着自己的恶婆婆,不禁有些纳闷,放着好日子不过怎就扔下孩子回家了,这不科学啊。原想替王子墨尽孝心,给沈家送些财物过去,出乎意料柳氏发话说什么都不许送,林芷岚真是闹不懂这个婆婆的脑子是什么构造的。

    初秋的雨停了,留下一丝凉意,湖水在阳光的照映下微波潋滟,一阵轻风袭来,扫过泛着水滴的花儿草儿,带起微微清香。

    今日来了不少娇客,有在花厅打马吊的,有在湖边赏景的,林芷岚八面玲珑,游走在娇客们中间,展现她独特的魅力。

    要说貌美,不少城中贵女也能与林芷岚比肩,但她独立自由的气质,却使贵女们望尘莫及,她们看似高贵,实则是关在笼中的金丝雀,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从根子上她们便是依附男子生存,怎可能真正自由奔放。

    湖心泛着一只小舟,上头是袅袅丝竹,伴着柔柔的唱词缓缓飘来,贵女们用着林芷岚特制的小点心,心里的舒畅别提了。王家确实还上不得台面,可架不住王家从上到下的自由包容气氛吸引人,要是王子墨也在,那就太好了。

    女扮男装,总是比真正的男子多了一份灵气俊俏,虽然王子墨名花有主,但不妨碍贵女们拿她找乐子,谁让她看到漂亮的女子就脸红羞涩呢,脸一红越发的让人想欺负她。

    “嫂嫂,我子墨哥哥几时回来呀?”蒋家一个小娘子搂着林芷岚的胳膊问道。

    “前儿寄信来说才到扬州,怎得,你三哥没寄家书回来?”林芷岚面上如沐春风,心里可是别扭的紧呢,什么叫我子墨哥哥,怎么成你家的了。

    “我三哥?那是没笼头的马,出去了哪里还记得家里。三哥一走,三嫂后脚跟就回娘家去了。”蒋小娘子啐了蒋尚圭一口,说道:“嫂嫂,你说子墨哥哥会不会被我三哥带坏了,扬州多美女,什么扬州瘦马啊,花船啊~”

    行行好吧,天真烂熳的小丫头,林芷岚求放过。

    林芷岚一撇头,就见陈家小娘子虽然望着湖面吃点心,但耳朵却是竖了起来,显然王子墨的消息,她也很在意。

    “北边兵荒马乱的,哪能像咱们这里安稳,你三哥是明白人,自然先紧着差事早早回家。再说,就你子墨哥那熊样,给她十个胆子也不敢上花船!”

    林芷岚如此彪悍的话,引得一众贵女不住娇笑,蒋小娘子钦佩道:“我娘说,嫂嫂最是持家的好手,让我好好与嫂嫂学学。

    ”

    啊呸,管人的好手吧!

    新鲜出炉的蛋糕上来了,成了众人的心头好,给胭儿选婿不是这场宴会唯一目的,推出新式蛋糕小点心也是重中之重,见这边的贵女们用的满意,林芷岚翩翩飞到了商女那边。

    等级的鲜明,让众女自然而然分群扎堆,商户的闺女虽然穿着打扮不俗,但贵女们还是不屑与她们“同流合污”,人家贵女一时伤春悲秋吟诗一首,对商女来说便是对牛弹琴,贵女受不得商女粗鄙,商女又觉得贵女假清高,所以,湖边是贵女的地盘,花厅成了商女的天下。

    热火朝天打马吊,碰吃杠开,胡得一塌糊涂,一商女见林芷岚来了,忙问道:“你家男人呢,快让她来救场,我输得都快脱肚兜了。”

    “得了吧你,胳膊上不还有一对镯子么,脱什么肚兜啊,难不成,你想脱了肚兜等王大官人来?”

    “我倒是想啊,可是林娘子不让呢,把王大官人看得紧紧的,咱们可是半点缝隙都插不进去。”

    好嘛,婉约风一下子变成奔放豪迈,林芷岚突然觉得她还是回湖边比较好。

    “我家夫君去外头了,可救不了你,你要是不嫌弃,我替你打两圈,输了归我,嬴了归你,怎样。”林芷岚无障碍切换到奔放模式。

    “林娘子你仗义,别理她。她那点儿小心思啊,谁不知道,故意输给我们,好叫王大官人来救场,今儿个出门没上香吧,白白输了那么多。”

    比起贵女们说话的三不着六,说半句留半句,林芷岚更喜欢商女们的直爽,让丫头添茶上点心,自己坐在一旁看她们打马吊,顺便打听各家的事。

    这之中,还真让她发现一家合适的,就是当初卖铺子给自己的颜家。颜家是大商户,经营的产业极多,但没有官身,是地地道道的商人。颜家五房里有个庶出的小儿子今年十七,两年前娘亲去世,他因守孝故而没有订亲。

    颜家做生意很厚道,林芷岚想这样的家风应当出不了忤逆子,便留了心思。这个颜小哥儿读书一般,去年进了自家铺子里学生意,长得还不错,最近有几家商户都流露出愿意将女儿许给他的意思,只是颜小哥儿孝期未过,这事还没正式说起。

    有了方向就好办了,等散了席,林芷岚叫王福来过来,嘱咐他去城中打探一下这个颜小哥儿的具体情况,身家嗜好一定要摸得清清楚楚。

    转过来第二天,林芷岚没等到王福来,却是等来了昨日参宴的两个小娘子家里的仆人,上门求糕点,好嘛,又是一桩好生意可以立起来了。

    有道是媳妇难做,你说你是自己人吧,遇到大事都把你当外人,干苦干累都是应当的,有了好事不是你的功劳,有了坏事你得背黑锅。碰上王子墨那一家子极品亲戚,林芷岚算是倒了八辈子霉,只是谁让她喜欢王子墨呢,谁让王子墨从一而终待她好呢,没得说,为了自己喜欢的人,牺牲是再所难免的,当然,不包括把王子墨分出去!

    林芷岚对王福来提了很高的要求,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一点一滴全部要查出来,王福来按着林芷岚的指示办事,花了两天时间才算完,递上满满几大张纸,连那颜小哥儿屁股上有胎记都记下了。

    林芷岚看着笑得很无害的王福来,心想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就这么一个猥琐男,干侦查干得如此出色,放在后世做个侦查大队大队长绰绰有余,要是赶上抗战什么的,拉起一批特务去当卧底,小鬼子还不得被坑死。

    王福来见林芷岚惊讶地看着自己,他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弯腰拱手道:“不知这些娘子可满意,若是有疏漏,还请娘子示下。”

    能不满意么?连屁股上有胎记小时候被狗咬前几天在铺子里摔了一个碗都查出来了,她还能怎么指示。

    王福来对王子墨极忠心,连带着对林芷岚也忠心,林芷岚交办的事等同于王子墨的事,他自然尽心尽力办好。不过,在娘子面前得脸他是无所谓的,他没想过忠于两个主子,做为一条獒犬,主子永远只有一个,以前是王启年,现在是王子墨。

    他曾经见到王子墨安然无恙大哭过,也因为王子墨的一个眼神而冷汗直流,更因为王子墨的一句赞赏雀跃不已,士为知已者死,当陪着王子墨一路逃难,当王子墨凭借智谋救下自己,王福来就被王子墨的智慧勇气所折服,甘愿做王子墨的獒犬,让他咬谁,他就咬谁。

    “王管事的这份本事,真让妾身叹为观止,辛苦了,今儿我让厨房备一桌酒席送你房里,你莫要嫌弃。”林芷岚说的很客气,对待人才必须给予应有的尊重。

    “谢娘子。”

    王福来也觉得林芷岚这个主母不错,赏钱他怎会稀罕,赏一桌值三十两银子的炒菜自然是更有体面,王家下人里也就大总管王福有这样的面子,如今他也有了,今儿必须叫上王顺兄弟,谁让他吃干抹净向自己显摆,沾老爹的光还好意思了!

    颜家小哥儿算是通过了林芷岚的审查,挺好的一个小伙子,家境好,相貌好,人也本份,无不良嗜好,而且娘亲已经去世,做媳妇的当是轻松很多。只希望胭儿不要再出幺蛾子了,一拖两拖要是拖成了老姑娘,怕是再也寻不到好人家,她和王子墨还不得被柳氏烦死。

    这事先压下不提,得等王子墨回来与柳氏商量,而且颜家那边不一定会答应。

    被盐官县好多人惦记的王子墨,却是与蒋尚圭坐一轻舟,置酒江上,人生奔放好个秋!

    出笼的小鸟最是欢快,蒋尚圭高兴,王子墨也高兴,她在兴元府天天喝酒,已经杯不离身,在家里被林芷岚拘得难受,这回出来了,和蒋尚圭一拍即合,每日置酒高歌,颇有些放浪形骸。

    只是,青楼花船她还是不敢去的,每每这时,蒋尚圭直嚷嚷扫兴,但也不能扔下王子墨不管,于是哥儿俩好继续喝。沿途有不少蒋家的营生,蒋家的掌柜得了信,自是好酒好菜招待,还好奇打听炒菜的事。

    蒋尚圭好一个露脸,说的天花烂坠,把几个老掌柜说的心痒痒,求着蒋尚圭努力奋发,早些将铺子开到他们这里。

    吃喝玩乐,终于到了襄阳地界,气氛还是那般的紧张,蒋尚圭终于收敛了纨绔行为,而王子墨却是一派从容,让得蒋尚圭好不钦佩。

    “子墨兄,你看襄阳城门关着,外头好多难民,咱们这么多粮食,过去可危险了。”蒋尚圭凝重道。

    “不急,三弟你将大哥给岳将军的信给我,我先进城瞧瞧再说。”王子墨淡淡地说道。

    “子墨兄,带上我吧。”蒋尚圭的声音有些颤,他怕自己被难民围上,粮丢了没事,小命没了才是大问题。

    “三弟,让护卫们守好船,我只带小良过去,记住,我若不回来,你们谁也不能靠岸下船!”

    从粮船上放了一只小舟,王子墨领着小良慢悠悠靠岸,蒋尚圭看着王子墨笔挺的背,恍然间有种关公单刀赴会的感觉。

    蒋尚圭这样的世家子,吃喝玩乐在行,阴谋诡计也没问题,但是襄阳城上一个个警戒的将士散发出来的煞气,还有城下密密麻麻成千上万的难民,着实敲得他的小心肝一阵阵疼。没有真正经过磨难的洗礼,是无法心如磐石临危不乱的,蒋尚圭暗暗庆幸,他当初能舍下脸求王子墨一同来。

    上了岸,小良在前头开路,王子墨跟在后头挤,终于到达了城门口,向守门士兵拱了拱手,一两银子给了过去,经过盘查后两人顺利进城。

    襄阳城还是老样子,气氛依然紧张,王子墨带着小良一路去了岳飞的府邸,在与门卫交涉的时候,见到一个穿铠甲披红披风的女将领带着一队人匆匆出来,走得近了,王子墨的眼睛瞪得老大,没想到啊,居然是她!